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实训教案法学本科6学时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实训教案法学本科6学时一、教学目标:1.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律法规;2.掌握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相关案例分析和适用;3.培养学生在实际案件中运用婚姻家庭继承法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2.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和适用;3.设计婚姻家庭继承法实际案例,进行学生实践操作。
三、教学过程:1.导入环节通过提问引入话题,激发学生对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兴趣。
如:你知道什么是婚姻家庭继承法吗?你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吗?2.理论学习讲授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包括:(1)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定义和范围;(2)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保障权益原则等;(3)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3.案例分析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婚姻家庭继承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
包括:(1)离婚后的继承问题;(2)配偶继承问题;(3)子女继承问题;(4)法定继承顺序问题等。
4.学生实践操作设计一些具体的案例,要求学生在小组中进行分组讨论和解答。
通过实践操作,培养学生运用婚姻家庭继承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总结收官对本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和梳理,强调学生在实际案例中的学习收获和运用能力。
对下一堂课的内容进行预告和展望。
四、教学评价:1.在案例分析环节,学生的参与度和发言质量;2.在实践操作环节,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3.在总结收官环节,学生对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五、教学资源:1.配套课件和教材;2.案例分析资料;3.小组讨论和解答用的白纸和笔。
六、教学策略:1.激发兴趣:通过提问和引发学生思考,激发学生对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兴趣;2.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的适用;3.实践操作:通过实际案例的操作,培养学生运用婚姻家庭继承法解决问题的能力;4.总结收官:及时总结本堂课的内容,强调学生的学习收获和发展方向。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设计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设计一、简介本篇文档是针对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的一份设计,主要面向学生,通过讲解婚姻、家庭以及继承法的相关知识,旨在提高学生对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等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
二、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的婚姻法和家庭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原则;2.了解我国财产继承制度的基本情况;3.熟悉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案例,能够准确判断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4.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其法律技能。
三、教学内容1. 婚姻法1.婚姻的基本概念和特征;2.婚姻的设立和效力;3.夫妻的权利和义务;4.婚姻关系的终止。
2. 家庭法1.家庭的基本概念和特征;2.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3.家庭关系的终止。
3. 继承法1.继承的基本概念和种类;2.遗产的组成和继承顺序;3.遗嘱和遗赠。
4. 案例分析以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等案例为例,介绍案例背景和主要问题,并进行讨论分析,以加深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四、教学方法与评估本课程主要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和讨论的方式进行。
涉及案例时,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进行讨论,然后进行汇报和总结。
每章内容结束后,可以通过开展小测验等方式进行评估,以检测学生的掌握情况。
课程结束后,可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五、参考文献1.陈清泉. 婚姻家庭法学程[M]. 北京: 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2.段吉昌. 继承法学[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3.李燕华. 现代家庭法[M]. 上海: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6.4.许谦. 婚姻法[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以上文献只是示例,学生可以参考其他相关书籍和文献进行学习和研究。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第三版课程设计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第三版课程设计一、课程概述《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是一门法律专业必修课程,以法学理论和实践为基础,系统阐述了婚姻法、家庭法、继承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以及相关的法规和案例。
本门课程以学生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知识与素养的培养。
二、课程目标2.1 知识目标1.掌握婚姻法、家庭法、继承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2.熟悉相关法规和案例,理解法规与案例在实践中的应用;3.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实际问题。
2.2 能力目标1.具备基本的法学研究方法和素养;2.拥有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3.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判断能力。
2.3 情感目标1.培养学生正确的婚姻观念和家庭观念;2.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3.提升学生对法律行业的认识和热爱。
三、课程大纲第一章婚姻基本法律制度1.婚姻法的基本法律制度;2.婚姻法的适用范围;3.婚姻自由和禁止婚姻原则;4.婚姻无效和撤销。
第二章家庭基本法律制度1.家庭法的基本法律制度;2.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3.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财产保护;4.离婚和家庭暴力防范。
第三章继承基本法律制度1.继承法的基本法律制度;2.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3.继承财产的分割和处理;4.遗嘱和遗赠。
第四章案例分析与实践1.案例分析方法和应用;2.实践课程,聚焦婚姻家庭和继承领域的案例分析;3.通过实践掌握所学知识和方法,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要求4.1 学习要求1.课堂听讲和笔记摘要;2.阅读和分析相关案例、法规和教材;3.参加小组讨论、研讨和演讲。
4.2 作业要求1.课堂笔记;2.案例分析报告;3.小组讨论总结;4.课程论文或综合实践报告。
4.3 考核要求1.期中考试(40%);2.期末考试(60%);3.课堂表现和作业(30%);4.大作业或综合实践(30%)。
五、教学方法1.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2.互动式小组研讨和演讲;3.实践课程,聚焦婚姻家庭和继承领域的案例分析;4.教师和学生互动式授课。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第六章继承法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继承的概念和特征、继承的历史发展、继承的种类、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法律关系等知识。
教学难点和重点:继承的种类;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遗产教学内容:第一节继承概述一、继承的概念继承,即财产继承,专指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安排将其生前所有、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继承的历史发展(一)继承的起源(二)古代社会的继承1、身分继承与财产继承并存,并以身分继承为主。
2、单一继承与共同继承并存。
3、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存,并以法定继承为主。
4、男女继承权不平等。
(三)西方国家近现代的继承三、继承的本质(一)财产私有制是继承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二)继承是因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主体的更换(三)继承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对其起着反作用(四)继承受一定社会上层建筑的其他组成部分的影响四、继承的种类(一)以继承的对象为标准,分为财产继承与身分继承财产继承,是指以死者生前的财产为继承对象的继承。
现代各国的继承制度都是财产继承。
身分继承,是指以死者生前的身分为继承对象的继承。
(二)以继承的依据为标准,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三)以继承的范围为标准,分为限定继承与无限定继承(四)以继承权人的人数为标准,分为共同继承与单一继承(五)以继承人的地位为标准,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第二节继承法概述一、继承法的概念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继承法的性质(一)继承法是财产法(二)继承法是实体法(三)继承法是普通法(三)继承法是强行法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二)继承权平等原则1、男女平等。
2、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事实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平等。
3、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等。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无论辈分高低、年龄长幼,也无论职业、政治状况,都平等地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四)限定继承原则限定继承,又称有限责任继承,是指继承人仅在一定范围内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继承。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类别:专业限选课适用专业:法律事务适用层次:高起专适用教育形式:成人教育考核形式:考试所属学院:法学院一、课程简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是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以婚姻家庭、继承关系为调整对象,既是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
婚姻法、继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也是民事审判实践中适用性最为普遍的法律之一。
二、课程学习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了解婚姻家庭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该领域主要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培养实际运用能力,为从事实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开拓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初步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
三、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物权法学等后续课程:民事诉讼法学四、课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知识点』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功能;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性质、特点;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
『重点』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难点』我国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情况『基本要求』1、识记: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属性、功能;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特征。
2、领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亲属关系原理『知识点』亲属的概念、种类、范围;亲系、亲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重点』亲等、代数的计算方法;亲属关系的法律拟制。
『难点』罗马法、寺院法的亲等的计算方法;我国代数计算法。
『基本要求』1、识记:亲属的概念、特征、种类;亲系、辈分的概念;亲等、代数的计算方法;亲属关系发生、终止、效力的法律规定。
2、领会:亲属关系在婚姻家庭和其他法律上的效力。
3、简单应用:运用我国的代数计算法判断亲属关系。
4、综合应用:无。
第三章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知识点』我国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其贯彻实施。
大学婚姻和继承法教案

大学婚姻和继承法教案大学婚姻和继承法教案一、教学目标本课程将介绍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婚姻的结婚、终止、继承财产等基本规定,了解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使学生了解继承权的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问题。
二、课程内容1.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 婚姻的结婚和终止3. 夫妻的权利和义务4.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5. 继承财产的相关规定三、教学方法本课程主要采用讲授和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结合法律实践案例,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规定。
四、教学步骤1.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 保护家庭,保护个人合法权益;(2) 品格相当,自愿结婚;(3) 男女双方自由婚姻;(4) 承认一夫一妻制。
2. 婚姻的结婚和终止(1) 结婚时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2) 终止婚姻有四种方式:离婚、撤销、宣告无效和死亡。
3. 夫妻的权利和义务(1) 夫妻有共同的生活责任和家庭责任;(2) 夫妻有互相扶持、忠诚、关心和帮助的义务。
4.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 法定继承为首选,自愿继承为备选;(2) 继承权是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
5. 继承财产的相关规定(1) 继承人应与被继承人存在法律关系;(2) 继承财产应依据法律规定分配;(3) 继承财产应确认和公证。
五、教学案例教案将提供一些重要的婚姻和继承案例,例如:1. 离婚是否需要协商财产分配;2. 离婚的财产分配如何划分;3. 委托人去世后,有哪些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等。
六、考核方式考核将分为两部分,包括试卷考核和案例分析。
试卷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案例分析将分析一些典型的案例,目的是让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七、结尾语本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根据婚姻和继承法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希望学生在学习和实践中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循法律规定,防止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1.1 婚姻家庭法的定义与性质1.2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3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1.4 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宗旨与历史发展第二章:婚姻制度2.1 婚姻的定义与成立条件2.2 结婚的程序与无效婚姻2.3 婚姻的终止与离婚制度2.4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第三章:夫妻关系3.1 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3.2 夫妻财产制度3.3 夫妻债务清偿规则3.4 夫妻相互继承权的规定第四章:家庭关系4.1 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4.2 父母子女关系4.3 兄弟姐妹关系4.4 家庭暴力与虐待行为的法律后果第五章:继承法概述5.1 继承的定义与性质5.2 继承权的规定5.3 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分割5.4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规定第六章:法定继承人6.1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6.2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6.3 胎儿预留份与继承的开始6.4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关系第七章:遗嘱继承与遗赠7.1 遗嘱的性质与成立条件7.2 遗嘱的订立、变更与撤销7.3 遗嘱继承的适用范围与规则7.4 遗赠的有效条件与法律后果第八章:遗产的处理8.1 遗产的范围与分割原则8.2 遗产债务的清偿规则8.3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与权利8.4 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方式第九章: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律适用9.1 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9.2 国际婚姻家庭的法律冲突与解决9.3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与冲突解决9.4 国际继承的法律适用与实践第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与案例分析10.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概述10.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典型案例分析10.3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10.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未来发展趋势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环节一:第三章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讲解在婚姻家庭法中,夫妻财产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夫妻财产的共有性质、夫妻分别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的区别以及应用。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1.1 婚姻家庭法的定义与性质1.2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1.3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4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章:婚姻成立与效力2.1 婚姻的成立条件2.2 婚姻的成立程序2.3 婚姻的效力2.4 婚姻的撤销与解除第三章:夫妻关系与家庭关系3.1 夫妻关系的定义与性质3.2 夫妻间的权利义务3.3 家庭关系的调整3.4 家庭暴力与婚姻关系破裂第四章:离婚制度4.1 离婚的定义与条件4.2 离婚的程序与方式4.3 离婚的法律后果4.4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第五章:继承法概述5.1 继承的定义与性质5.2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5.3 继承的开始与接受5.4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第六章:法定继承人6.1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6.2 子女的法定继承权6.3 配偶的法定继承权6.4 父母的法定继承权第七章:遗嘱继承与遗嘱效力7.1 遗嘱的定义与性质7.2 遗嘱的有效条件7.3 遗嘱的订立、变更与撤销7.4 遗嘱的执行与遗嘱争议的解决第八章:遗产的分割与处理8.1 遗产分割的原则与方式8.2 遗产分割的程序与期限8.3 遗产处理中的优先购买权与分割份额确定8.4 遗产分割中的特殊问题与案例分析第九章: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律适用9.1 国际私法在婚姻家庭与继承领域的适用9.2 我国涉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9.3 涉外婚姻家庭与继承案件的司法协助与承认与执行9.4 常见国际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第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案例分析10.1 婚姻家庭法典型案例分析10.2 继承法典型案例分析10.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0.4 优秀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选编与分析第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11.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概述11.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司法解释的重点内容11.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司法实践中的创新与挑战11.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评析与司法建议第十二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社会作用与影响12.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在维护家庭关系中的作用12.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在保护继承人权益中的作用12.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对社会的积极影响12.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面临的社会问题与挑战第十三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改革与发展趋势13.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改革的必要性13.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改革的主要内容13.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国际发展趋势13.4 我国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未来发展预测第十四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教育与培训14.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育的重要性14.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育的主要内容14.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培训的方式与方法14.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育的有效实施与评估第十五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咨询服务与法律援助15.1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咨询服务的意义与作用15.2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咨询服务的内容与流程15.3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15.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律援助的实施与效果评估重点和难点解析1. 婚姻家庭法的定义与性质、历史发展、基本原则以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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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案西南政法大学教案民商法学院婚姻家庭继承法教研室[首页]课程名称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授课专业法学年级法学院2004级课程编号课程类型必修课校级公共课();基础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限选课(√);任选课()教学目标通过讲授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阐述婚姻家庭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内容和立法理由,引导学生研讨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学生通过到法院等部门实习,以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培养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此外,教师通过指导学生撰写婚姻家庭法方面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思维能力,理论研究能力,以及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考核方式考试();考查(√)课程教学总学时数50学时学分数学时分配课堂讲授38学时;实践课8学时(课堂案例讨论3次和观看教学片1次,或课堂案例讨论4次);总复习2学时;考查2学时。
教材名称《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作者陈苇主编出版社及出版时间群众出版社2005年8月指定参考书1.《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作者胡平、陈苇主编出版社及出版时间群众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授课教师陈苇职称教授单位民商法学院授课时间2006年-2007年第一学期西南政法大学教案周次第 1 周,第1-2次课编写时间2006年9月1日章节名称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第一节婚姻家庭概述、第二节婚姻家庭法第二章亲属制度:第一节亲属关系概述、第二节亲系和辈分、第三节亲等、第四节属关系的发生、终止和重复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授课要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第一章教学重点: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2001年婚姻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教学难点:婚姻家庭的属性。
第二章教学重点:亲属的分类;亲等的计算方法;我国“代”的计算方法。
第二章教学难点:亲等的计算方法。
第一章2学时;第二章2学时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关于婚姻的概念,引导学生讨论以下问题:1.婚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婚姻的当事人是否必须为异性? 同性恋者能否结婚?3.婚姻的当事人是否必须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4.婚姻的成立是否必须具有“合法性”?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罗马法及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方法采用黑板作图演示的方式师生活动设计老师介绍有关婚姻概念的学术争议、有关同性恋者申请结婚的案例,然后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同性恋者有无结婚权,组织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或作业第一章思考题:1.从不同角度婚姻法可作哪些划分?2.婚姻家庭法的对象与特征是什么?3.2001年对《婚姻法》修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第二章思考题:1.比较罗马法与寺院法两种亲等的计算方法之异同。
2.依我国《婚姻法》的“代”数的计算法,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有哪些人?3. 简述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周次第2-3 周,第3-4 次课编写时间2006年9月1日章节名称第三章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婚姻自由原则,第二节一夫一妻制原则,第三节男女平等原则,第四节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第五节计划生育原则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授课要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要求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了解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本章教学重点:婚姻自由原则;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本章教学难点:家庭暴力的概念及特征。
第1-2节2学时;第3节自学;第4-5节2学时;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对有关著名作家何庆魁的“名义夫妻”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社会反响的报道,引导学生讨论,关于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与现实问题;介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女性为多的现状,引导学生从社会性别角度进行原因分析。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师生活动设计老师介绍有关重婚的案例以及家庭暴力的学术观点的争议,然后提问引导学生思考有关重婚和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如何理解和执行,组织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或作业本章思考题:1、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有那些?2、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3、事实上的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何区别?4、简述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周次第 3 周,第5 次课编写时间2006年9月1日章节名称第一次实践教学,第一次课堂案例讨论。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教学时数 2 时间分配授课要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主讲教师指导学生讨论分析婚姻法基本原则及亲属关系的典型案例。
课堂讨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第一、二单元:一、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例二、重婚案例三、家庭暴力及虐待案例四、自然血亲案例五、拟制血亲案例2学时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师生活动设计老师首先介绍相关案例,然后依据有关提问,引导学生思考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组织学生讨论分析如何理解和处理这些案例,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周次第4-6 周,第6-9次课编写时间2006年9月1日章节名称第四章结婚制度:第一节结婚制度概述,第二节婚约,第三节结婚条件,第四节结婚程序,第五节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第六节事实婚姻,第七节非婚同居关系。
第五章婚姻的效力:第一节婚姻效力概述,第二节夫妻人身关系,第三节夫妻财产关系。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教学时数8 时间分配授课要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第四章教学重点:婚姻成立的条件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第四章教学难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
第五章教学重点:夫妻人身关系;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夫妻扶养义务。
第五章教学难点:夫妻财产制。
第四章4学时;第五章4学时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引导学生分析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与立法价值取向;介绍我国非婚同居增多的现状,以及外国对非婚同居关系的立法动向;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范围的界定之不足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师生活动设计老师介绍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基本理论,然后引导学生分析两者的区别,进而探讨其立法价值取向。
老师介绍非婚同居关系的的基本理论,我国非婚同居增多的现状,以及外国对非婚同居关系的立法动向,然后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非婚同居关系的性质,我国现行立法如何理解和执行。
老师介绍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范围的界定之不足,组织学生分析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或作业第四章思考题:1.简述婚姻成立的概念及其要件。
2.简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3.如在我国依法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事实婚姻?4.依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同居关系?第五章思考题:1.简述我国婚姻法对夫妻人身关系有哪些规定?2.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类型?3.简述我国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各自的范围。
4.简述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
5.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西南政法大学教案周次第7周,第10 次课编写时间2006年9月1日章节名称第二次实践教学,第二次课堂案例讨论。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教学时数 2 时间分配授课要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主讲教师指导学生对结婚制度和婚姻的效力的典型案例进行讨论,深化对基本知识的理解。
课堂讨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第三、四单元:一、结婚实质要件案例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案例三、夫妻人身关系案例四、夫妻财产关系案例或者组织学生观看教学片或举办学术讲座:2学时。
2学时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师生活动设计老师首先介绍相关案例,然后依据有关提问,引导学生思考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组织学生讨论分析如何理解和处理这些案例,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周次第7-8 周,第11-12 次课编写时间2006年9月1日章节名称第六章父母子女关系:第一节父母子女关系概述,第二节生子女,第三节继子女、第四节人工生育子女。
第五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自学)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授课要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要求学生掌握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和种类、生子女和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了解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本章教学重点: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
本章教学难点:生子女、继子女。
4 学时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外国有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立法发展及价值取向之变化;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我国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师生活动设计老师介绍有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基本理论,然后介绍外国立法发展状况及立法价值取向之变化;老师介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产生背景及其内容,然后引导学生分析探讨其立法价值取向及对我国完善有关儿童权益立法的启示;通过介绍我国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评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组织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或作业本章思考题:1.父母子女有哪些种类?其区分的标准是什么?2.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有哪些权利义务?3.简述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4.简述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
5.依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主要有哪些内容?西南政法大学教案周次第9 周,第13-14 次课编写时间2006年9月1日章节名称第七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制度概述,第二节收养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收养的成立,第四节法律效力和解除。
第八章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第一节祖孙关系,第二节兄弟姐妹关系。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授课要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第七章要求学生掌握收养的概念、特征、收养的法律效力,了解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第七章教学重点:收养成立的条件;收养的法律效力;解除收养的法定条件;解除收养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教学难点:收养的成立。
第八章要求学生掌握祖孙间的抚养、赡养义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