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怎样正当行使“惩戒权
正确把握“教师惩戒权”的三个“度”

正确把握“教师惩戒权”的三个“度”摘要:面对违规违纪学生,教师往往束手无策,教育手段有时非常棘手,教育效果也很苍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授予了教师一定的“教育惩戒权”。
既要发挥好教育惩戒权应有的教育、惩戒作用,又让教师们精准把握,正确使用,不越界,不越权,做好“自我防护”,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本文从改变教师的态度,调动教师使用惩戒权的积极性;把握使用限度,不偏不倚,中规中矩地使用;给教师以支持和保护,让教师感受到温度三个层次深刻剖析了教育惩戒权的使用问题。
关键词:教育惩戒教师态度使用限度教师积极性目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明确规定,使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的处理做到有章可循,为更好地推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供了依据。
《规则》的颁布让一线老师欢欣鼓舞,立刻有种顿得“尚方宝剑”的感觉。
但静心细想,这把“剑”是一把“双刃剑”,只能用之适应,不能用之不当。
教师们只有正确把握“教育惩戒权”的三个维度,才能使教育惩戒权发挥出它最大的教育价值,才能符合制定该《规则》的初心。
一、端正态度,改变“不敢管不想管”的窘境当下的学校教育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窘境,让老师很无奈,很尴尬,也很委屈,甚至无安全感。
列举一例:某生,在早读课上,看漫画小人书,老师出于对其管教,当场批评了他几句,并用该书在其身上拍了两下,目的是让其他学生引以为戒。
这种“声音大,雨点小(拍在身上声音很大,并不疼)”的声势也是老师的一种教育方式。
想不到的是,该生中午回家后说老师不让他看书,批评他,还打他!孩子这种不能客观事实描述真相,不懂老师的教育本真,家长偏听偏信孩子的一言之词,溺爱娇惯孩子的心理导致家长的出格举动:怒气冲冲地给老师打电话兴师问罪,曰:“孩子学不学习无所谓,你要是打孩子我就和你没完,咱教育局见!”弄得老师很闹心!很无助!无独有偶,类似的现象不胜枚举。
教育惩戒权的实施步骤

教育惩戒权的实施步骤1. 简介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过程中,为了纠正学生违纪行为和促进学生行为的规范化而对学生进行的一种惩戒手段。
教育惩戒权是教师依法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的合法权利。
为了确保教育惩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教育惩戒应该在明确的步骤和规范的程序下进行。
2. 教育惩戒权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教育惩戒应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学生。
•轻重适度原则:教育惩戒应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惩戒方式和程度。
•个案处理原则:教育惩戒应该根据不同的学生和不同的违纪行为,采取个案处理的原则。
•调查核实原则:在进行教育惩戒前,应该进行充分的调查核实,确保惩戒的事实准确。
3. 教育惩戒的实施步骤3.1. 了解学校教育惩戒规定在进行教育惩戒之前,教师应该了解学校的教育惩戒规定,并且遵守相关规定。
学校的教育惩戒规定可以包括可适用的惩戒方式、程序、对不同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等。
3.2. 收集证据在进行教育惩戒之前,教师应该收集和保留与违纪行为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学生的行为记录、目击证词、照片或视频等。
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教师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3.3. 与学生沟通在进行教育惩戒之前,教师应该与学生进行沟通。
教师可以向学生解释他们的不当行为的后果,并且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
通过与学生的沟通,教师可以了解学生的想法和反应,并且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与问题。
3.4. 选择合适的惩戒方式根据学校的教育惩戒规定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教师应该选择合适的惩戒方式。
惩戒方式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体罚、拘留、停课、留校察看等。
对于不同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根据学校规定进行分类,并选择相应的惩戒方式。
3.5. 记录和报告在进行教育惩戒后,教师应该记录和报告相关情况。
记录可以包括学生的违纪行为、采取的惩戒方式、学生的反应等。
报告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学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
3.6. 随时关注学生的进展在进行教育惩戒之后,教师应该随时关注学生的进展,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和进步。
教师如何更好地实施教育惩戒

教师如何更好地实施教育惩戒
在教育惩戒上,教师与家长可以形成广泛的共识;根据教育惩戒实施的适宜性与严厉程度选择教育惩戒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教育惩戒措施的适用情形。
教师正确地实施教育惩戒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淫才施教。
因材施教的前提是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在学生出现错误行为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状况、家庭因素,是否存在影响学生精神和情感的因素。
惩戒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性格,注意方式方法,选择合适的场合,避免因教育惩戒出现学生伤害事件。
惩戒与激励相结合。
教育惩戒要达到一定的育人效果,立足于教育的目的,惩戒需要进行后期的帮扶措施,让学生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加以改正,需要教师及时给予鼓励。
因为,惩戒的目的在于人的发展,不能损害学生,惩戒时为了让人知善恶,激励让人向上,二者结合,能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
学校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要牢记它的教育目的和育人属性。
教育惩戒的实施应当以教育的特性、规律和价值为导向,服务于育人的目的。
既要理性公平公正,又要掌握育人的“温度”。
同时,要避免因为情绪带来的不良惩戒行为,造成学生的安全事件,适当进行冷处理。
惩戒是一种负强化的教育方式,这种方式的实施,势必会对学生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这种负面的情绪势必会对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那我们在教育惩戒时务必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这种负面情绪,避免发生意外。
教师的惩戒权名词解释

教师的惩戒权名词解释教师的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对学生进行纠正和惩罚的权力。
这一权力是教师职责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教师的惩戒权来源于其作为教育管理者的角色。
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可能会出现违纪、违反课堂纪律、懒散或其他不当行为。
为了保持课堂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纪律意识,教师需要行使惩戒权。
教师的惩戒权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口头警告:当学生的行为不当或违反纪律时,教师可以用口头方式进行警告。
这种方式可以及时提醒学生,使其认识到错误并改正行为。
2.书面警告:对于一些严重或反复出现的不良行为,教师可以采取书面警告的方式。
书面警告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并留下记录以备将来参考。
3.额外任务:为了惩罚学生的不当行为,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完成额外的任务。
这些任务可以是额外的学习任务、帮助他人的任务或参与课外活动的任务,目的是使学生意识到错误行为的后果,并引导其改正和成长。
4.限制特权:对于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采取限制特权的措施,比如剥夺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权利,禁止其使用部分学校资源等。
这种方式的目的是让学生明白违纪行为的严重性,从而警醒其改正。
5.课堂批评:当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打断他人发言或懒散敷衍等行为时,教师可以采取课堂批评的方式。
通过在全班面前点名指责学生的行为,教师可以警示学生,并促使他们改正。
虽然教师的惩戒权是必要的,但其行使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首先,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教师应该量力而行,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行为轻重来决定惩戒方式和程度。
此外,教师应尽量选择积极引导的方式,以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
教师的惩戒权也不应滥用。
过度的惩戒可能会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可过度严厉或不当。
总之,教师的惩戒权是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有助于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行为的良好发展。
教师教育管理惩戒条例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依据《教师教育管理惩戒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范围、程序、方式和限度,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三、教育惩戒的原则1. 教育性原则:教育惩戒应以教育为目的,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2. 合法性原则: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3. 公正性原则: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应公平公正,不得偏袒。
4. 必要性原则:教育惩戒应限于必要的范围和程度,不得过度。
四、教育惩戒的范围1. 违反学校纪律、规定的行为;2. 违反课堂纪律、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3. 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4. 违反社会公德、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五、教育惩戒的方式1. 警告、通报批评;2. 限制学生参加集体活动;3. 课后留校、补课;4. 家长约谈;5. 其他必要的教育惩戒措施。
六、教育惩戒的程序1. 教师发现学生有违反教育惩戒范围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给予口头批评或警告;2. 学生对教师的批评或警告不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3. 学校对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依法作出处理;4. 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滥用。
七、禁止行为1. 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尊严;2. 违反程序,滥用教育惩戒权;3.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责任追究1. 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 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教师教育管理惩戒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将为教师依法行使教育惩戒权提供依据,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师的惩戒权内容

教师的惩戒权内容教师的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等不良行为进行惩戒的权利。
教师的惩戒权是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利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师的惩戒权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教师的惩戒权必须在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规定。
二、适当性原则。
教师的惩戒必须适当,不能过度惩戒,更不能采取体罚等不当手段。
三、公正性原则。
教师的惩戒必须公正,不能因个人情感或偏见而对学生进行不公正的惩戒。
四、教育性原则。
教师的惩戒应该具有教育性,不能仅仅是惩罚,更应该是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师的惩戒方式应该多样化,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惩戒方式。
常见的惩戒方式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课外劳动、社会实践、留校察看等。
在采取惩戒措施时,教师应该注重方法,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更不能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教师的惩戒权虽然是必要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有些教师滥用惩戒权,采取过激的手段,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有些教师惩戒不当,对学生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因此,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严格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范围行使惩戒权。
二、注重方法,采取适当的惩戒方式,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更不能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三、注重教育,惩戒应该具有教育性,不能仅仅是惩罚,更应该是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注重公正,不能因个人情感或偏见而对学生进行不公正的惩戒。
总之,教师的惩戒权是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利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但是,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该遵循合法性、适当性、公正性和教育性原则,注重方法,不能滥用惩戒权,更不能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的惩戒权的作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师行使惩戒权的注意事项

教师行使惩戒权的注意事项
这个问题,大家有不同的理解。
尤其是家长,可能正方和反方的比例都很大。
惩戒的尺度有多大?能否取得实效?能否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这些问题如何在实践中很好地落实,才是大家关心的核心。
1.提出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根本目的是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发展,这是最主要的出发点。
2.惩戒权不应简单理解为体罚,这可能是社会最关注的焦点。
3.教师可以提出惩戒,学校也应当支持教师合理合法惩戒,但建议惩戒权交教务处、训导处等部门执行。
4.惩戒可以包含罚立,罚跑等,应当有效避免直接身体接触式的体罚。
5.行使惩戒权,应当注意保护孩子的人格权,维护孩子的尊严。
6.行使惩戒权,同时详细通知家长,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参与孩子的成长管理。
7.惩戒权的行使,应当有完备的记录,并做为学校内部资料备查,不得公开。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一、引言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处罚或警告的一种教育手段。
教育惩戒的目的是帮助学生认识错误,调整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然而,教育惩戒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原则,确保对学生的教育惩戒正当合理、公正公平,不会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和尊严。
二、教育惩戒的原则1.教育为先:教育惩戒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促进其健康发展。
惩戒过程中应注重教育,与学生进行沟通和反思,引导学生从错误中成长。
2.公正公平: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
惩戒措施必须与学生的不良行为相匹配,不得任意扩大或减轻惩戒力度。
3.宽严相济:教育惩戒应根据学生的年龄、性格特点和情况的不同,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原则,选择适合的惩戒方式和措施。
4.尊重人权:教育惩戒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权,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虐待等侮辱尊严的行为。
教育惩戒措施不能造成学生体验到羞辱和伤害。
三、教育惩戒的措施1.批评教育:对于学生的一些较轻的行为违规行为,教师可以选择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口头警告和指导学生认识错误,引导他们改正并反思自己的错误。
2.留校察看: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决定将学生留校察看,以此来警示学生严肃对待自己的行为,并对行为进行反思。
留校察看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3.停课:对于一些违纪行为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危害了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教师可以决定停课进行处罚。
停课期间,学生除了完成正常的进修活动外,还需要进行行为反思,接受相关指导。
4.记过、警告: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会被记录在档案中,作为对其行为的纪律处分。
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学生警告,以达到警戒作用。
5.暂时开除:对于一些十分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决定暂时开除学生。
此时,学生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离校,以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改正错误的悔过期。
6.辅导和心理教育:对于一些涉及到学生心理问题的违纪行为,教师应采取辅导和心理教育的方式,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调整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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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触犯“师德红线”一票否决教师的当下,“惩戒”成为了悬在教师头上、不敢触碰的一把利剑,对学生想管不敢管,宁愿放任也不敢“得罪”学生,许多代表、委员们纷纷对过于宽松的学校教育表示担忧。
到底体罚和惩戒的界限在哪儿?教师怎样正当行使“惩戒权”?
聚焦1:应不应该惩戒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孙志江(北京市日坛中学实验学校)
前苏联教育专家马卡连柯指出,凡是需要惩戒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戒,在必须惩戒的情况下,惩戒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教育是一门爱的艺术,它离不开管束,作为教师对于学生的缺点或错误如何进行批评教育这是一个非常重要而且含有技巧的问题,合理的惩戒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须的。
一般来说,学生犯了错误,恰恰是教育的最佳时机,教育就是唤醒人,使人健康成长。
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离开了必要的惩戒,可能就失去一种最为有效的教育方法。
我认为教师在运用惩戒时,可以把这种权利交到学生手中,尤其是我们班主任老师,可以和学生一起讨论当班里的同学犯了错误的时候,用什么惩戒手段进行教育。
特级教师魏书生和他的学生经过讨论制定出“特别”的班规,即让犯错误的学生写“说明书”,让迟到的同学唱首歌。
这些来自学生自己想到的惩戒措施,极大的尊重了学生自己的意愿。
执行起来学生也不会显得那样抵触,从而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惩戒教育是师生心灵的对话
龚俊波(湖北省秭归县归州中学)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必要的教育惩戒是不可或缺的。
惩戒教育是一种真诚的精神交流与心灵对话,应把说服、解释和引导贯穿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端正孩子们的是非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惩戒学生要有“力度”。
学生受心理和生理发展水平的影响,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和自我控制力不尽相同。
对于那些认知水平低、控制力较弱的学生对他们的惩戒要有针对性和持续性,提升关注度,强化追究力度。
同时还要借助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的力量,广泛地施加教育影响,让他们时时刻刻感受到教育的氛围。
惩戒学生要有“深度”。
学生的许多问题大多是思想、习惯等方面的问题。
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认识问题,改正问题,获得进步。
这就要求在惩戒过程中要深入实际,详细了解学生情况。
同时教育者还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惩戒中眼中有人、手中有料、心中有数。
惩戒学生要有“温度”。
要让学生真正的接受惩戒,就需要我们客观地分析学生违规行为的性质、程度以及违规者本人情况,因人而异,对症下药,要创造适宜的“场景”,让学生从内心深入感受到教育者对他的关爱,进而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
聚焦2:怎样惩戒才适当
首先应明确教育惩戒的边界
王敬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是虐待还是惩戒?首先需要明确教育惩戒的边界。
在义务教育中,面对调皮捣蛋违反纪律的学生,一些中小学教师可能采取罚站、罚抄作业、敲打身体等多种形式进行惩罚,有些行为因为过度而构成虐待行为,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正是由于在法律上教育惩戒和虐待之间的边界不清晰,现实中受教师素质、心理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教师的惩戒行为频频越界变成虐待,造成儿童身心伤害。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因此,我们既要保障教师教育权,又要尊重儿童权益,这就需要在法律上,
根据教育的不同阶段,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等客观情况,明确教育惩戒的原则、方式、标准和界限。
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校内秩序,另一方面,也可以管住部分教师兴之所至、随意抬起、不知轻重的手。
另外,学校应根据本校学生的年龄、性别、身心状况等制定具体的教育惩戒规则,学校应当向家长和学生明确告知何种行为可能会受到哪些惩戒,教师实施惩戒应遵循告知学生理由、允许学生申辩等正当的程序,惩戒的实施不应过度羞辱学生。
通过完善法律和制度,列明清晰的警示线,明确何种行为可以实施,何种行为不得实施,如何实施等,才能使教育有方向、行为有标准。
法律应赋予教师惩戒权
王天(北京市东城区黑芝麻胡同小学)
我觉得应该在法律上赋予老师惩戒权,明确惩戒权的界限,才是最好的发挥惩戒作用,降低惩戒不良后果的方法。
首先应明确惩戒不是体罚,我们应当在细则中规范他们之间的区别,这样既规范了老师也保护了老师。
其次,明确惩戒的目的是为了学生的教育更好。
再次,惩戒不可以伤害学生,所以最好对于惩戒形式有一定的规定,比如惩戒时要有其他人在场,在监视区内交由特定老师执行等。
此外,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的校规纪律也应提高其重要性,毕竟这也是法制教育的重要一环。
如果学校的校规能够起到惩戒的作用,惩治了家教不严者,其实也是预防学生违反国法的可能。
树不修不直、人不教不才,适当的惩戒对于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是很有必要的。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惩戒的基础
张梦初(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中学)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基础。
很多老师都有这样的经历,如果你和孩子们的关系好,那么你对孩子们的任何严厉管教,甚至有时候轻轻“打”他两下,他们都认为不算事儿,觉得是为他好,他甚至会将这样的“惩戒”当做老师对他的重视。
善意的家校关系是保障。
和家长多多联系,让家长知道你的教育理念;让家长知道,你是真的为他家孩子好……认同产生的信任,加之情感维系的坚定,何怕家长不支持咱们不痛不痒的“小惩罚”呢?
作为权力主体,教师要时刻制约自己的行为。
我们在行驶教育惩罚权的时候一定要自律,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与言行,只做可以做的;然后接受公众监督,包括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专家观点
规范的惩戒制度才是有效的保护
方芳(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
建立教师惩戒权行使的规范,可以为教师的惩戒行为提供明确的制度依据,学生也不容易把教师的批评处罚视为个人恩怨。
具体来说,首先,应当明确教师行使惩戒权的适用条件。
也就是说,对学生的哪些行为教师可以惩戒,采用那种惩戒措施?这些惩戒的行为必须要与学生犯错行为的轻重相适应。
其次,应当明确实施惩戒行为的具体程序。
哪些行为可由教师自主行使,哪些则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集体决定?特别是对重大违纪违规行为,要实施重大处分时,应当给予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再次,明确惩戒的后果承担和权利救济。
这不仅包括当学生因惩戒行为受到侵害时,如何获得权利救济,还要包括当教师在合理行使惩戒权中遭受不公待遇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建立监督程序。
鼓励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的惩戒监督,规范学校的管理行为。
来源:现代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