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资料全
职业健康培训资料

(一)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项权利:●知情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培训权: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催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拒绝冒险权: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拒绝冒险权: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检举、控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用人单位若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
●特殊保障权: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歇息间等卫生设施。
(全面版)职业健康保护知识培训内容

(全面版)职业健康保护知识培训内容全面版职业健康保护知识培训内容前言职业健康是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员工了解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健康危害,掌握有效的保护方法,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健康危害和防范措施化学危害化学品是工作场所最常见的健康危害之一。
它们可能导致急性或慢性中毒,或者引起过敏反应。
我们必须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减少接触。
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化学品,如穿戴防护装备等。
2. 增加通风。
工作场所应该配备良好的通风系统,以确保化学物质不会在空气中积累。
3. 安全存储。
化学品应该分类存储,并妥善保管。
物理危害物理因素可能会对人体产生伤害。
这些因素包括噪音、辐射、高温、低温等。
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这些危害:1. 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耳塞、护目镜等。
2.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不会发生意外事故。
3. 控制环境因素。
例如,确保工作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处于适宜范围内。
生物危害生物危害包括各种微生物和病毒,如艾滋病病毒、结核杆菌等。
我们应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采取适当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手套、口罩等。
2.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识别并处理任何可能的感染症状。
3. 保持清洁。
如及时清洗衣服、工作场所清洁。
心理危害除了身体上的危害,工作环境中的压力和挑战也会对我们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
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方法来减轻工作压力:1. 学会工作时间管理和任务分配。
2. 认识到自己的极限,学会说“不”。
3. 建立一个支持网络,包括同事和家人朋友。
总结职业健康是一个重要而需要关注的问题。
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本次培训介绍了各种类型的健康危害和防范措施,希望能够帮助你们在工作中保持健康和安全。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水平而进行的培训活动。
通过培训,员工能够了解职业健康的重要性,学习如何预防职业病和意外伤害,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健康环境,从而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一、培训内容1. 职业病防护知识:介绍不同职业病的病因、症状和预防措施,如尘肺病、噪音性聋等。
2. 工作场所安全:教授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介绍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和自救方法。
3. 职业健康检查:解释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常见项目,如体检、肺功能检查等。
指导员工如何正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 心理健康:讲解工作压力管理、心理调适和抗压技巧,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5. 饮食与营养:教授员工合理膳食的重要性,提供饮食搭配和营养知识,匡助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6. 锻炼与歇息:介绍适合工作人群的运动方式和歇息方法,提倡定期锻炼和充足歇息。
二、培训形式1. 线下培训:在公司内部或者外部场地组织专业的职业健康教育师进行面对面培训。
培训时间根据员工的工作安排进行合理安排,普通为数小时至一天。
2. 在线培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培训。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具有灵便性和便利性。
三、培训效果评估1. 考试评估:组织培训结束后的知识测试,评估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
2. 反馈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员工对培训内容和形式的满意度,采集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培训质量。
3. 实际应用:通过观察员工在工作中是否能够正确运用培训所学知识和技能,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四、培训资源1. 专业培训师:礼聘有相关职业健康教育经验和资质的专业人士,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沟通技巧。
2. 培训材料:准备详细的培训教材、PPT和案例分析,以便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培训内容。
3. 培训设备:提供适当的培训设备,如投影仪、音响设备等,以确保培训效果的顺利进行。
五、培训周期和频率1. 培训周期:根据公司规模和员工人数确定培训周期,普通为半年至一年。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资料全

职业健康教育内容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所做规定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源头实施管理.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项目盲目上马,再走先危害后治理的老路,从源头管起,从根本上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一)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是关键。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作了以下具体规定:(1)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需要对特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实行有别于一般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
(2)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③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3)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事项和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现象,职业病防治法对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双方作了限制性规定,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培训资料

职业健康重要性
职业健康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 容,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 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4/1/25
4
国内外职业健康状况比较
国内职业健康状况
我国职业健康工作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政 府加大了对职业健康的监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 政策措施,推动了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深入开展。
职业健康技术将不断创新
随着科技的进步,新的职业健康技术将不断涌现,如智能 化监测设备、生物标志物检测等,为职业健康提供更精准 、便捷的服务。
职业健康服务将更加普及
未来职业健康服务将逐渐从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延伸, 覆盖更多的人群,实现职业健康的全面保障。
25
持续提升个人和企业职业健康水平
2024/1/25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职业健康管理中的职责
形成全员参与的职业健康管理氛围。
2024/1/25
制定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16
员工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周活动
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通过宣传展板、宣传册、讲座等形式 ,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识和重视 程度。
记录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信息,为制 定个性化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2024/1/25
手足防护用品
包括防护手套、防护鞋等,用于防止 手足部位接触有害物质或减轻有害物 质对手足的伤害。
听力防护用品
包括耳塞、耳罩等,用于降低噪音对 听力的损害。
12
如何正确选用个人防护用品
了解有害物质性质
根据工作场所中存在的有害物质 种类、浓度和危害程度,选择相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课件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 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的职业病概念是指法定意义上的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132种疾病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尘肺病
职业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 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等。职业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2)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 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 激光等)、电离辐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
10 - 20 dBA 极微弱声音
小心
100 - 120 dBA 120 - 130 dBA 140 dBA或以上
40 - 60 dBA 70 - 80 dBA 85 - 90 dBA 不仅导致耳聋, 导致耳聋,并 可立即导致耳
宁静或柔和的 正常城市噪音 长期暴露可导致 还引起耳震 开始感到痛楚 聋或死亡
(二)职业性皮肤病(9种) 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 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 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眼病(3种) 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 白内障)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
物质的状态大致有:固体块状、整体液体、气态,还有粉尘、烟、雾和蒸 气。一般来说,处于固体块状和整体液态的毒害物质,当没有外力作用时,只 有人体主动接触它才会引起接触,而且也仅限于皮肤接触,这种状态的毒物危 险性比较小,主要是作用于皮肤,所以接触时做好皮肤防护就可以了。还有一 种可能就是误食,误食毒物可经消化道侵入体内,这种状况多为意外事故。
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职业健康培训内容一、职业健康的基本概念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不仅仅是指身体没有疾病,还包括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它涵盖了工作中的各种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如工作环境、工作压力、工作时间、工作姿势等。
二、常见的职业病及危害1、尘肺病这是在矿山、建筑、铸造等行业中常见的职业病。
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会导致肺部纤维化,使患者呼吸困难,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2、职业中毒在化工、电镀、印刷等行业,员工可能会接触到各种有毒物质,如铅、汞、苯等。
中毒后会对神经系统、血液系统、肝脏等造成损害。
3、噪声聋在机械制造、纺织等行业,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中,会导致听力下降,甚至耳聋。
4、中暑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如夏季的户外施工、炼钢等,容易发生中暑,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三、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1、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等。
例如,在核电站工作的人员可能会受到辐射的危害,在冷库工作的人员则可能面临低温的影响。
2、化学因素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有机溶剂、重金属、农药等。
这些化学物质可能通过呼吸道、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造成损害。
3、生物因素在一些特定的工作场所,如医院、养殖场等,可能会接触到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生物因素,引发感染性疾病。
4、心理因素工作压力过大、工作时间过长、工作强度过高、人际关系紧张等都可能导致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等。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1、头部防护佩戴安全帽可以有效防止头部受到物体打击和碰撞。
2、眼部和面部防护护目镜、防护面罩可以保护眼睛和面部免受飞溅物、化学物质等的伤害。
3、呼吸防护根据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选择合适的口罩或呼吸器,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4、手部防护手套可以防止手部受到磨损、刺伤、烫伤、化学物质腐蚀等。
5、足部防护安全鞋可以保护脚部免受重物砸伤、刺伤、触电等危险。
五、正确的工作姿势和劳动习惯1、保持良好的坐姿和站姿避免长时间弯腰、驼背、低头等不良姿势,定期活动身体,缓解肌肉疲劳。
职业健康培训资料

产生职业病的原因
大方面: 经济社会的发展 政府的责任 企业的责任 劳动者自身的原因
具体到个体防护用品: 过度配备 配备不足 配备的防护用品不合格 配备的防护用品不匹配 企业管理的缺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共七章、八十八条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 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 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 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 治理。
分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
发【2015】92号)
6大类
459种
粉尘类 化学因素 物理因素 放射因素 生物因素类 其他因素类
《职业病分类及目录》(2013年1月调整)
10大类
132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职业病防治现状
我国目前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 收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
目前全国报告的各类职业病中,尘肺 病占80%,其他急慢性中毒约占20%。
劳动这在这也卫生方面的义务: 1.自觉学习职业卫生知识的义务; 2.自律遵规的义务: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 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并防护用品; 3.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义务。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组成、职责; 2.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文书,包括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健康检查总结 报告和评价报告;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和职业病报告卡; 6.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 者的处置和安置记录。 7.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 相关资料; 8.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健康教育内容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所做规定执行经验得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得做法,从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得源头实施管理。
这样规定,主要就是为了避免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得项目盲目上马,再走先危害后治理得老路,从源头管起,从根本上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
(一)劳动过程中得防护与管理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就是关键。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得防治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得防护与管理作了以下具体规定:(1)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与放射线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得预防与控制,需要对特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实行有别于一般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得管理。
(2)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得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③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与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得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与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3)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得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得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得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得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得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得原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得事项与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说明。
(4)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得现象,职业病防治法对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得双方作了限制性规定,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得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得单位或个人。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得单位与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得作业。
(5)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事实,不告知劳动者得真相,对从事有害作业得劳动者不提供有效得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导致职业危害发生得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产生职业危害得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有关得事项;②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得作业岗位得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说明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得职业危害危险。
劳动者因调动岗位或工作内容改变而从事合同中未事先告知得存在职业危险、危害得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有关职业危害、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与待遇等内容,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6)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安排有职业禁忌得劳动者从事所禁忌得作业,作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职业性健康损害与职业病病人,并通过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明确劳动者得职业史与职业危害接触史,为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指导劳动者选择职业、解决纠纷提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与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得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得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得劳动者从事其禁忌得作业;对在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得职业相关得健康损害得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接触或终止与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得劳动者订立得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此外,职业病防治法还对劳动者应当享有得职业卫生保护得权利、履行得义务以及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得地位与作用作了相应得规定。
(二)关于职业病得诊断管理关于职业病得诊断管理,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三方面作了规定:(1)考虑到职业病诊断属于医疗活动,具有较强得技术性,对承担职业病诊断得机构应有特殊要求。
据次,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从事职业病诊断得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得职业病诊断项目。
(2)考虑到劳动者得流动性较大,为了保护劳动者得权益,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需要对劳动者赋予职业病诊断选择权。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得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考虑到职业病诊断比较复杂,其结果往往关系到劳动者享有得待遇,需要严格规范管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得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得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诊断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当职业病诊断得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4)对职业病病人得治疗与保障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得劳动者发生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得,必须及时诊断、治疗,妥善安置。
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了规定:①关于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得诊断,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②关于对已诊断为职业病得病人,防治法规定: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与定期检查;Ⅱ、职业病病人得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得规定执行;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得,其医疗与生活保障由造成职业病得用人单位承担。
③关于对职业病病人得安置与社会保障,防治法规定:Ⅰ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接触或终止与其订立得劳动合同;Ⅱ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得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Ⅲ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7、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就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得规定,依靠技术进步与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得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事故与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得安全与健康。
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我们常说劳动保护我个人理解就是指对特定工种存在得危险有害因素对员工配备具有相应防护功能得个人防护用品.12、危险、危害因素得分类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就是为了便于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危险、危害因素得分类方法有多种,我们简单介绍按导致事故、危害得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得方法与参照事故类别、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得方法。
(一)按导致事故与职业危害得直接原因进行分类根据GB/T13816—92《生产过程危险与危害因素非类与代码》得规定,将生产过程中得危险、危害因素分为六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闭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她缺陷)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与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她防护缺陷)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她电危害)4)噪音危害(机械性噪音、电磁性噪音、流体动力性噪音、其她噪音)5)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她振动)6)电磁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7)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她运动物危害)8)明火9)能造成灼伤得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她高温物质)10)能造成冻伤得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固体、其她低温物质)11)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12)作业环境不良(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度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湿高温、自然灾害、其她作业环境不良)13)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她信号缺陷)14)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她标志缺陷)15)其她物理性危险与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1)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她易燃易爆性)2)自燃性物质3)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她有毒物质)4)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她腐蚀性物质)5)其她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1)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她致病微生物)2)传染病媒介物3)致害动物4)致害植物5)其她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1)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她负荷超限)2)健康状况异常3)从事禁忌作业4)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她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她辨识功能缺陷)6)其她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1)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她指挥错误)2)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她操作失误)3)监护失误4)其她错误5)其她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6)其她危险、危害因素(二)对照事故类别与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1)参照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起因物、引起事故得先发得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氛围16类.1)物体打击,就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她外力得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得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就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得人体坠落与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与车辆停驶时发生得事故。
3)机械伤害,就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得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得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就是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得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与触电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7)灼烫,就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得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形物质引起得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与火灾引起得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