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名词解释(自己整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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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犯罪学概述1、1879年法国学者保罗.托皮纳尔首次提出犯罪学,1885 年意大利加罗法络出版了世界上第一部—犯罪学广义的犯罪学是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2、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学研究对象的三个方面: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

4、犯罪现象是指再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犯罪对策包括打击犯罪、控制犯罪和预防犯罪。

5、犯罪学的作用:认识犯罪;为制定完善刑事法律提供依据;为预防犯罪的时间提供理论依据;为培育犯罪预防的社会基础提供帮助。

6、犯罪学的学科性质:犯罪学是以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学科为基础,并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揭示犯罪现象及其原因,探索防控犯罪对策的一门综合行的社会科学。

7、犯罪学研究的具体方法:现场调查法、社会调查法和统计研究法。

8、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步骤:确定选题阶段、制定研究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对质料的处理、分析总结阶段、提出研究成果。

第二章犯罪学的发展历史1、贝卡利亚---,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犯罪学》,(罪刑相适应、及时性、必然性),边芯---学说核心是功利主义理论,英国,<道德与立法原则>、《刑罚原则》;关于古典学派犯罪学思想的总结:主张自由意志决定行为,强调犯罪的刑罚预防,任务其他手段也可以对减少犯罪发生作用。

2、龙勃罗梭---意大利,实证派犯罪学创始人,《犯罪人论》;菲利---意大利,犯罪三原因论(人类学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社会因素),《犯罪社会学》,犯罪饱和法则:犯罪的发生率受一定的法则支配。

3、现代犯罪学的研究概况:犯罪社会学居于主导地位;犯罪综合原因论成为犯罪原因理论的主流;广义犯罪学的观点成为犯罪学研究就的主流;犯罪学早期研究思路在衰落之后又有所复兴;犯罪被害人的研究扩展了犯罪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犯罪学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日益密切。

犯罪学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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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考试重点犯罪学考试重点一、名词解释1、犯罪饱和法则每一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

每个国家始终都存在一定数量一定种类的犯罪,犯罪始终处于与其原因相适应的饱和状态。

但是,又是某个国家的犯罪也可能出现超饱和状态,不过最终还是会恢复到饱和状态。

2、标签理论人的行为并不取决于事物的内在性质,而是取决于社会解释方式,即它们被称作什么以及由其名称所引起的含义。

任何行为本身都不是有罪的,而是社会把某些行为确定为犯罪行为,并给他们贴上犯罪的标签。

贴标签是违法犯罪的催化剂。

3、斯德哥尔摩模式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彼此产生欣赏、喜爱情感并结成融洽、友好关系;被害人对当局和法律抱持怀疑与敌视态度。

4、犯罪场主体与客体相交融、客观与主观想结合、存在于潜在犯罪人体验中的特定环境和条件(背景)。

5、犯罪黑数一定时空中实际已经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纳入警方记载的犯罪数量。

6、犯罪亚文化犯罪亚群体在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并予以信奉和遵守的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及其现象的综合体。

7、被害人贬值犯罪人在预备、实施犯罪或犯罪后,为了防止产生或消除自己的犯罪感,有意无意地贬损被害人的存在价值,否定被害人的固有人格的一种心理纹饰活动。

8、自然犯罪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与政治的道德情绪的行为。

9、被害人盲点症被害人处于某种迫切的需要和急切的欲望,以致注意力狭窄、判断力减弱甚至轻度丧失理智,对自己所处的危险或面临的风险视而不见的一种状态。

10、二次被害被害人在遭受犯罪行为被害(原先的被害)后,在随之而来的调查与诉讼过程中,因不得不接受警方的询问、出庭作证或者进行控诉、辩论等活动,而再次遭受物质的损失、人格侮辱与名誉损害,以及精神刺激。

这些因犯罪被害而来并具备被害性的损失、损害和痛苦,通称二次被害。

11、刑事政策国家用来对付犯罪的专门手段,其目的和作用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事后回顾(政法、报复和矫正)来实现对犯罪的特殊威慑和一般威慑。

犯罪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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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是一种多变的社会现象。

它是犯罪学的最基本范畴之一。

犯罪动力:即推动犯罪发生的内趋力、外诱力及与它们相对应的内控力和外控力等的差力关系的称谓。

犯罪人: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危害程度达到了刑事法律规定的事实标准的一切人。

犯罪被害人: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犯罪被害现象:是指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犯罪被害人、被害事件所表现出的与犯罪发生有关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犯罪预测:是指利用预测学的原理和技术,根据历史和现实犯罪的形势及影响因素,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状况、原因、条件、结构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科学的测定。

犯罪对策:包括打击犯罪、控制犯罪和预防犯罪,是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有效地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及其体系。

犯罪动力:即推动犯罪发生的内趋力、外诱力及与它们相对应的内控力和外控力等的差力关系的称谓。

犯罪后果: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客观事物的变化,一般是指其造成的具有危害性的结果。

犯罪动机:是指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起因,是个人所具有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决意和根据。

犯罪条件:是指有利于犯罪产生和发展的因素,是犯罪的第二位原因,对犯罪的发生不是必然的而是必要的。

犯罪动态:是指犯罪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情况,一般是指犯罪数量、犯罪率、犯罪结构等方面的变化。

犯罪行为:既包括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和一切严重不良的行为。

犯罪诱因:是指引发、影响和刺激犯罪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因素,是客观外在的现象。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发生的各种食物或现象。

对其可具体理解为在特定的时空环境里,凡是能够引起和影响犯罪发生的与抑制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互相作用,前者形成的合力与后者的合力之差的现象和过程。

犯罪的社会原因:是社会中那些决定、促使、引起犯罪产生的社会因素的总和,是指犯罪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引起犯罪的各种具体社会现象。

犯罪学的名词解释

犯罪学的名词解释

犯罪学的名词解释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以及犯罪预防和控制方法的学科。

它借助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犯罪进行全面且系统的分析和解释。

本文将简要解释一些犯罪学中的重要名词。

1. 犯罪:犯罪是指个人或团体违背法律规定,并且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的行为。

犯罪行为可以包括暴力犯罪(如谋杀、抢劫)、财产犯罪(如盗窃、欺诈)、毒品犯罪、性犯罪等。

了解不同类型的犯罪有助于我们深入研究其背后的社会、心理和经济动因。

2. 犯罪率:犯罪率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地区内发生的犯罪数量与总人口或特定群体之间的比例关系。

犯罪率的高低可以反映社会治安的情况,是判断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犯罪率的监测和研究,我们可以评估犯罪控制政策的有效性,并对犯罪趋势进行预测。

3.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动机以及制约因素等。

通过分析犯罪者的个体差异和心理过程,犯罪心理学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某些人更容易犯罪,从而为预防和治理犯罪提供科学依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心理学并不能将全部的犯罪行为归因于个人因素,社会环境和结构因素同样重要。

4. 犯罪预防:犯罪预防是犯罪学的核心任务之一。

它包括了针对犯罪的全面预防措施,旨在减少或消除犯罪的发生和危害。

犯罪预防可以从多个层面入手,如社会层面、个体层面和环境层面。

社会层面的犯罪预防注重改善社会权益分配、提供平等机会和改善教育系统;个体层面的犯罪预防强调提高个体心理健康、增强道德意识;环境层面的犯罪预防侧重于改善城市设计、提高监控技术等。

综合各种手段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犯罪预防是保持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必要措施。

5. 犯罪控制:犯罪控制是指通过相关机构和法律手段,对犯罪活动进行干预和制约。

犯罪控制可以分为刑事控制和非刑事控制两种形式。

刑事控制是指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和惩处,通过刑法的威慑和制裁来遏制犯罪活动。

非刑事控制则是通过社会机构和组织,如教育、就业和康复等,对潜在罪犯进行干预和帮助,减少犯罪的发生。

犯罪学名词解释自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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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名词解释引言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及其原因、预防和控制的学科。

它通过对犯罪现象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试图揭示犯罪的本质、特征和规律,并提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方法和措施。

在犯罪学的研究中,有许多重要的名词需要进行解释,本文将对其中的一些名词进行解释和整理。

社会学社会学是犯罪学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它研究人类群体在社会环境中的互动和行为规律。

在犯罪学中,社会学主要用于分析犯罪行为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

社会学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内容:•社会结构:研究社会的组织结构、社会阶层、社会角色等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社会控制:研究社会对个体行为的规范和制约,以及社会控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社会化:研究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价值观、信仰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过程,探讨社会化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犯罪率犯罪率是指犯罪事件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发生频率。

犯罪率是衡量犯罪程度和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指标。

常见的犯罪率包括总犯罪率、暴力犯罪率、财产犯罪率等。

犯罪率的计算通常是以每年犯罪案件数目在总人口数或特定人口群体中的比例来衡量的。

犯罪率的高低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结构、教育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

犯罪类型犯罪类型指的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特征进行划分的分类。

常见的犯罪类型包括:1.暴力犯罪:指以暴力手段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如谋杀、伤害、性侵等;2.财产犯罪: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诈骗等;3.毒品犯罪:指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4.经济犯罪:指侵占、职务侵占、贪污受贿等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行为;5.环境犯罪:指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污染等的犯罪行为;6.网络犯罪:指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如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等。

不同的犯罪类型有不同的特点和研究方法,犯罪学致力于分析各种犯罪类型的成因和特征。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者心理过程、人格特征和心理变化的学科。

犯罪学名词解释

犯罪学名词解释

罪学:是指将犯罪现象和犯罪人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研究,探究犯罪发生的原因及规律的科学,其核心在于揭示揭示犯罪原因,又称犯罪原因学。

2广义犯罪学:是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4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5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6犯罪对策:包括打击犯罪、控制犯罪和预防犯罪,是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有效的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及其体系。

9方法论:是指指导科学研究的思想体系和研究的哲学基础,其中包括基本的理论假设、原则、研究逻辑和思路等。

10全面调查:又称普查,即对研究对象所包括的全部单位无一遗漏地加以调查。

11抽样调查:又称概率抽样,是依照一定方式和规则,从犯罪现象的总体中抽取犯罪现象的部分样本进行调查,并以其调查结果推论犯罪现象的整体状况。

12典型调查:又称重点调查,即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

13个案调查:是对特定的犯罪人、被害人的特征或者某一特定案件发生的全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和定性分析,据此推论其所代表的同类犯罪行为或犯罪现象。

14统计研究法:是指在科学的犯罪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具体的统计分析方法,对犯罪现象的数量关系及数量特征进行研究的方法。

22分类抽样:也叫分层抽样,即研究者根据某种标准首先将总体中的所有单位分成若干类,每类称为一层,然后在各类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样本。

23等距抽样:也叫系统抽样和机械抽样,是指在研究总体中,每隔相等若干单位,抽取一个样本的抽样方法。

24整群抽样:是以某种标准将总体分为若干群,将各群编码后,按随机原则,抽取这些群中某些群作为样本。

25非随机抽样:就是研究者根据主观判断和愿望,从总体中选取某些单位作为调查对象的抽样方法。

犯罪学知识点总结大全

犯罪学知识点总结大全

犯罪学知识点总结大全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学科,它探讨了引发犯罪行为的原因、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犯罪的社会影响等方面。

以下是犯罪学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

1.犯罪定义与分类:犯罪定义: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犯罪行为的性质与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心理状态等因素有关。

犯罪分类:-个体犯罪与群体犯罪:个体犯罪指个人单独进行的犯罪行为,群体犯罪指团体共同策划和实施的犯罪行为。

-普通犯罪与政治犯罪:普通犯罪包括盗窃、抢劫等一般性质的犯罪行为,政治犯罪是指与政治权力、政府机关的稳定运行有关的犯罪行为。

-蓝领犯罪与白领犯罪:蓝领犯罪主要指劳动者群体中的犯罪行为,白领犯罪则主要指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涉及的犯罪行为。

2.犯罪理论:-机会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犯罪机会的存在和诱因的作用而发生的。

-社会控制理论:该理论强调个体受到社会制约的程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社会控制越强,犯罪行为就越少。

-偏差行为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个体对社会规范的不适应和反抗而产生的。

3.犯罪心理学:-犯罪动机:犯罪心理学研究了犯罪行为的动机,包括金钱、权力、复仇、心理疾病等因素。

-犯罪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学还研究了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如缺乏责任感、冲动、同理心缺失等。

4.犯罪预防与刑罚执行:-犯罪预防:犯罪学研究了预防犯罪的方法和策略,包括提高社会福利、增加就业机会、改善教育环境等。

-刑罚执行:犯罪学讨论了刑罚的目的和方式,包括惩罚、改造、威慑等。

总之,犯罪学是一门涉及众多学科和领域的综合性学科,它涉及犯罪定义、分类、犯罪理论、犯罪心理学、犯罪预防和刑罚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研究犯罪学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犯罪行为的原因和背后的动机,为制定科学的犯罪预防和刑罚执行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犯罪学 名词解释

犯罪学  名词解释

犯罪学名词解释1.犯罪学的学科性质:.犯罪学主要是以社会学和法学为基础,并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揭示犯罪现象及其原因,探索犯罪预防对策的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国家政权、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主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犯罪社会学派:是指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犯罪原因、探计犯罪对策的犯罪学派4.1社会解组论:认为社会是依赖人们彼此交流和影响来达到社会控制的,一旦缺乏交流和影响,就会出现社会规范内在化机制无效,由此导致社会解组,引起犯罪的发生。

4.2犯罪区域分布:是指不同区域的犯罪分布情况,包括具体分布和类型分布。

5.龙勃罗梭:是意大利著名精神病学者、法医学者和犯罪学家,长期以犯人为对象进行解剖学和人类学研究,于1876年发表《犯罪人论》。

他是犯罪人类学派的创始人。

被视为犯罪学的鼻祖。

他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论及刑罚目的在于防卫的预防观。

6.贝卡利亚:是18世纪意大利著名的法学家,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和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通过其著名的代表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对后世的犯罪和刑罚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犯罪研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7.李斯特:是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犯罪学家,他对影响犯罪的社会因素的研究成果丰富,对其后的犯罪学理论有着重要的影响。

8.塞林:是美国社会学家,他于1939年提出了文化冲突论。

塞林认为,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存在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的各种文化,上层阶级以刑法形式把阶级的文化规范,道德准则规定下来,要求全社会服从。

不能适应统治阶级文化及其行为模式的人,就会陷入犯罪。

9.文化:是指人类劳动、智慧和感情创造的产品的总和,是通过人类彼此协作,满足个人所属的社会特定环境、时间和空间里人类的需要,用于解决生活问题的公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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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现象:是指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犯罪被害人、被害事件所表现出的与犯罪发生有关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指由犯罪行为所导致的被害人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损失。

被害人的精神创伤:是指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被害人的精神障碍以及社会功能障碍。

犯罪数量:是指一定时间和地点的犯罪总和。

犯罪率:是指一定时空内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

明数:即官方统计数,是指实际发生并被纳入统计的犯罪数量。

犯罪率:是指一定时空内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刑事政策学:是一门以打击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研究现行的刑罚及有关制度,探讨如何改善和运用刑罚及有关制度的科学犯罪研究方法论:是指对犯罪研究的思想指导原则和根本看法。

它对具体研究犯罪起指导作用。

定性研究:是指对于事物的质的方面的研究。

定量研究:是指对事物的量的方面的研究方法论:是指指导科学研究的思想体系和研究的哲学基础,其中包括基本的理论假设、原贝V、研究逻辑和思路等研究方法:是指基于一定的价值判断和目的追求而采用的发现真实和求证真实的手段和方式.加洛法洛: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龙勃罗梭的学生,实证派犯罪学的代表人物之一,1885年发表代表作《犯罪学》,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及与之相适应的犯罪预防观。

•・实证研究: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

探索性研究:对所研究的现象或问题进行初步了解,获得初步印象和感性认识,为今后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础和方向描述性研究:通过科学方法发现并叙述研究对象的总体特征和具体情况。

思辩研究:是人们用自觉进行辩证思维的逻辑手段犯罪测量:是指为把握犯罪现状•结构和变化趋势而采取的借助专门的方法和手段对犯罪现象量化调查和分析的方法。

犯罪统计:是一种定期地•有计划地收集•比较•汇编关于犯罪数字材料的活动。

官方统计:是以机构的名义进行对某些需要知道的数据的统计文献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研究设计:是指为了科学收集资料和研究问题而确定研究思路•制定研究计划的过程横向研究:也叫横断研究,是对相匹配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同一时间内就有关变量进行分析比较研究纵向研究:也叫追踪研究,是指在一段相对长的时间内对同一个或同一批被试进行重复的研究。

调查研究:人们深入现场进行考察,以探求客观事物的真相、性质和发展规律的活动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刑法学:研究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制度的学科犯罪社会学:研究社会因素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

主要研究犯罪现象及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分析犯罪的社会因素,探索治理犯罪的对策。

自然犯罪:一般指违背人类的正常伦理道德观念的犯罪法定犯罪:国家基于某种目的,为增益社会生活,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某种行为为犯罪社会防为论:社会为了自我保护,防止犯罪人威胁大众,制定刑法来对犯罪行为处罚行为中心论:由于人们都有同等的意志自由,人们主客观条件是完全平等一致的,因而判处刑罚必须以客观表现出来的犯罪行为作为标准报应刑论:认为刑罚的本质在于对犯罪的报应,表明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这种危害的反动和否定犯罪行为在社会学中的表述:违反社会规范并损害社会秩序,应当受到规范处罚的行为犯罪行为在刑法学中的表述: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刑法处罚性的行为犯罪学中犯罪的概念:做出违反法律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暴力犯罪行为:对被害人使用武力或使用武力威胁的犯罪行为财产犯罪行为:以非法占有•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性犯罪行为:一种与性有关的犯罪行为经济犯罪: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破坏经济运行秩序的犯罪行为毒品犯罪行为:违反毒品法律法规及破坏国家禁毒活动,危害公民健康,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无被害人犯罪:以行为各方自愿同意或积极参与为特征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犯罪: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身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犯罪人::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危害程度到达了刑事法律规定的事实标准的一切人。

初犯: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人偶犯:不经常实施犯罪行为,尚未形成犯罪恶习,因偶尔的因素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惯犯:故意地•多次地实施同种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一个人犯了多个同种罪行个人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单个自然人犯罪团伙:两人以上(含2人)临时纠集起来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人形式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黑社会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

复仇刑罚罪人:指在报复性动机驱使下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人贪利性犯罪人:是指在非法获取物质利益的动机下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人淫欲型犯罪人:为了获取某种性满足而实施行为的犯罪人游戏型犯罪人:为了追求刺激并感到快感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人预谋犯罪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时情绪状态相对稳定的犯罪人激情犯罪人:受强烈的突发的情绪控制下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人常态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状态正常,能够理性辨别行为性质及后果的犯罪人病态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处于异常的状态的犯罪人犯罪条件:是犯罪人实施犯罪所借助的因素,可分为事实条件和理由条件两种。

社区环境: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们共同生活的区域职业环境:人们从事某种职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场所犯罪状况:一定时空范围内犯罪的发生量及其比率•类型•以及犯罪人的构成状况犯罪特点:犯罪现象所表现出来的犯罪与犯罪人的特殊性或共性犯罪规律: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犯罪变化发展的一般趋势或必然趋势。

犯罪被害人:广义: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承受者或潜在承受者狭义:指的是刑事被害人无责性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或道义责任的被害人既然被害人:指已经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或者承担了侵害后果的人。

潜在被害人:又称为“状态性被害人”,是指尚未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但已具备被害因素和条件,处于被害临界状态的人。

机会性被害人:又称“偶发性被害人”,是指不具备被害因素和条件,纯粹是由于偶然性的不幸事件而遭致被害的人。

直接被害人: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承受者。

间接被害人:是指没有遭到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但因为与直接被害人有某种利害关系而使其利益遭受损害的被害人。

轻浮型被害人:是指因为言语举动不严肃而遭致或可能遭致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疏忽型被害人:指受到犯罪行为损害或可能遭受损害的原因是由于自身粗心大意而导致被害的人。

轻信型被害人:是指由于生理缺陷或受生活经验、知识水平所限,容易相信他人而遭致或可能遭致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暴躁型被害人:是指遇事急噪、不善于控制感情、往往采取激烈的方式处理问题与人际关系的被害。

怯懦型被害人:是指由于胆小怕事、性格软弱而遭致或可能遭致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贪婪型被害人:是指贪图钱财或贪得无厌地压榨他人的被害人。

纵欲型被害人:是指由于沉迷于不正常的性关系而遭致犯罪侵害或可能遭致侵害的人。

孤独型被害人:是指具有孤僻、自命清高、喜欢独处的性格特征的被害人。

抑郁型被害人:是指具有抑郁倾向,甚至患有抑郁症的被害人。

挫折型被害人:是指正在经历或经历过重大失败、打击,尚未从失败和打击的痛苦以及压力中摆脱出来而遭受犯罪行为损害或可能遭受损害的人。

流动型被害人:指没有固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居无定所的被害人。

一次性被害人:指只遭受过一次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

重复性被害人:是指受到一次犯罪侵害后,又遭受了同样或相似的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多次被害人:指受到第一次犯罪侵害后,又遭受了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状态性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时由于自身具备被害性的被害者被害后果:被害人由于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和引发的反应被害人精神损害: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精神利益损失共同被害:承受同一危害结果、直接因此而受害、二人以上的被害群体。

创伤后应激性障碍:是指对创伤等严重应激因素的一种异常的精神反应。

再次被害:广义: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所受的一切损害以及受到其他社会组织等的不公正待遇狭义: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所受的一切损害堕落型的角色转换:被害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自甘堕落为犯罪人的转换防卫过当型的角色转换:被害人采取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结果时,被害人与犯罪人发生的角色装换。

双重角色型的转换: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行为人同时具备犯罪人•被害人双重角色最终的角色取决于犯罪结果的转换形式暴力循环型:暴力行为在代际之间的循环被害性:指在犯罪过程中与犯罪发生有关的各种条件中属于被害人的各种条件的总括生活方式暴露理论:一个人之所以被害,是由于其生活方式具有某些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个体经常处于被害的危险情景日常活动理论:实施掠夺性犯罪的潜在犯罪人同质群理论:犯罪人与被害人非常相似,他们在很多方面具有同质性。

个人被害因素理论:某些人或团体具有被害倾向,具有许多导致被害的因素被害人化理论:个体、法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继而被害后果不断恶化的过程古典犯罪学理论:又称刑事古典学派,产生与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中后期,其核心思想反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新兴资产阶级刑法思想和刑事政策相对自由意志论:人的自由意志并非并非绝对相同,意志自由在某些情况下会受限制刑罚个别化论:是指在制刑、量刑和行刑的过程中,国家根据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在报应观念所允许的对已然之罪适用的相当刑法区间内,设定、宣告和执行相应的刑罚的一项原则。

刑罚威慑论:刑罚对犯罪人的威慑作用隔离与特殊威吓主义:探讨采取何种方法预防犯罪,建立统一量刑制度,再犯加重刑期犯罪心理学理论:研究犯罪心理学科的理论精神分析理论:对精神活动分析的理论堵塞性预防:通过针对形成犯罪的心理和实施犯罪的途径,将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的一种预防犯罪方法。

人防:是指直接由人力对易发案地段、场所,部位和易受侵害目标所进行的巡逻和守护。

被害预防:为避免各种被害性原因和条件的产生、存在,防止、减少潜在被害人初次受害或既然被害人的再度被害,而在一定时空内由各方采取综合性措施、方法、手段,从而形成的对被害人保护和被害人自身保护相结合的有机过程。

重点预防:对主要的或重要部分进行预防一般预防:是指防止尚未犯罪的人走上犯罪道路情境预防:在于通过环境设计和管理遏制潜在犯罪人的犯罪之决断来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惩戒性预防:对犯罪分子或犯罪迹象的人采取或其他惩戒性措施的预防保护性预防:针对青少年采取的犯罪预防控制性预防:对有不良行为和处于犯罪边缘、具有犯罪危险性的社会成员采取的管束性措施罪犯:亦称犯人,是指因犯罪而服刑役的人。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罪犯矫正:纠正或改变罪犯的不良行为习惯和心理缺陷罪犯改造:罪犯通过适当的措施与活动改变行为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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