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1]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中药房基本标准

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
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五、设备(器具)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标准

附1:中医科建设基本标准按标准建设一级中医科,设立不少于3个二级中医专科诊室,配齐常用诊疗设备。
根据需要设置中医诊室、针灸室、推拿室、理疗室、康复室、养生保健室等中医科二级临床科室。
布局、设施、风格等符合国家社区中医药相关规定。
有特色专科的可设中医病房。
相关中医科室必须设置标牌,配齐常用中医药诊疗设备,张贴中医挂图或中医药相关宣传图片,建好中医药业务台帐。
附2:中药房建设基本标准1、中药房与中药库房分设,标志醒目。
药品排列整齐,室内干净整洁,地面硬化,房屋通风、干燥、避光,并具备防尘、防潮、防虫鼠、防火、防盗等“五防”措施,室温保持在25-30度之间,相对湿度小于等于70%。
(1分)2、中药房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配有中药饮片柜(药斗)、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小型粉碎机、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消毒锅、标准筛、空调、温湿度表等,适应工作需要。
(1.5分)3、中药饮片达到250种以上,中成药达到60种以上,且药品质量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1分)4、中药库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配有药架、药桶、空调、温湿度表等,能满足工作需要。
药品堆放距地面20公分以上。
(1.5分)5、中药煎药室面积大于8平方米,配有药架,操作台、中药煎药及包装设备、药桶、冷藏柜等设备,为群众提供中药代煎服务。
有中药代煎服务记录。
(1.5分)6、中药调剂人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中药人员。
中药煎药人员经过系统培训,按要求提供煎药服务。
(1.5分)7、中药房、药库、煎药室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可行,煎药室操作流程合理。
人员职责明确。
相应制度、流程、职责张贴上墙。
(1分)8、中药房各项台帐健全,标识与位置准确无误,无差错、无串斗现象发生。
(1分)注:本建设标准总分10分,中药房达标分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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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是医院内重要的药品配送中心,为医院临床各科提供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等药品,保障医院中医药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此,医院中药房的管理和运作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医院中药房的建设和运作,制定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以保障中药品质安全,提高中药使用效果。
一、中药房的建设要求。
1. 中药房的位置应当符合医疗设施的规划布局,远离垃圾堆放点、污水排放口等不良环境。
2. 中药房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排水设施,保持空气清新、明亮干燥,防止中药品质受潮发霉。
3. 中药房应当设置专门的中药存储柜、中药饮片柜和中药成品药柜,保证各类中药品种的存储分开,避免混淆和污染。
二、中药品质安全管理要求。
1. 中药房应当制定中药品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中药的采购、验收、存储、配送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责任人。
2. 中药房应当定期对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等进行质量检验,保证中药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典标准。
3. 中药房应当建立中药品质安全档案,记录中药品种、来源、质量检验记录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三、中药配送管理要求。
1. 中药房应当制定中药配送管理制度,明确各科室对中药的需求申请、中药配送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2. 中药房应当配备专业的中药配送人员,严格按照医嘱和用药要求,准确、及时地将中药送到各科室。
3. 中药房应当建立中药配送记录,记录中药的配送情况和使用情况,及时掌握中药的使用情况,为中药品质安全提供数据支持。
四、中药房的安全管理要求。
1. 中药房应当加强中药品种的保护,防止中药被盗、被损坏或者被污染。
2. 中药房应当加强火灾、水灾、盗窃等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中药房内药品和人员的安全。
3. 中药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药房的安全运作。
五、中药房的人员管理要求。
1. 中药房应当配备专业的中药管理员和中药配送人员,具备相关的中药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中药存储、配送设施。
2. 中药房应当定期对中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中药人员的中药管理和操作水平。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房屋
• (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 应。
•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 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 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 (二)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 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药戥、电
子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 冷藏柜、新风除尘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 配)、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
设备(器具)
• (三)中成药调剂设备(器具) 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贵重药品柜、冷藏柜。
• (四)中药煎煮设备(器具) 煎药用具(煎药机或煎药锅)、包装机(与煎药机 相匹配)、饮片浸泡用具、冷藏柜、储物柜。
民族医医院中药房(民族药房)参照 本《基本标准》执行。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介休市卫计局中医股 介休市中医医院
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 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 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 务。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 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 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部门设置
• (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 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 购组。
• (五)临方炮制设备(器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 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小型煅炉烘干机、消
毒锅、标准筛。
规章制度
• (一)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 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 各项规章制度。
• (二)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 制定或认可的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 范,并成册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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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
(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
(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
(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
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五、设备(器具)
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一)中药储存设备(器具)
药架、除湿机、通风设备、冷藏柜或冷库。
(二)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
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药戥、电子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冷藏柜、新风除尘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
(三)中成药调剂设备(器具)
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贵重药品柜、冷藏柜。
(四)中药煎煮设备(器具)
煎药用具(煎药机或煎药锅)、包装机(与煎药机相匹配)、饮片浸泡用具、冷藏柜、储物柜。
(五)临方炮制设备(器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
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小型煅炉烘干机、消毒锅、标准筛。
六、规章制度
(一)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民族医医院中药房(民族药房)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