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和三旧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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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拆迁补偿标准

广东省拆迁补偿标准

广东省拆迁补偿标准广东省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进行城市更新、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时,政府对拆迁对象进行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置政策。

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

一、补偿范围。

广东省拆迁补偿标准的范围包括被拆迁户的房屋、土地、园林、水利设施、道路、桥梁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以及拆迁户的生产生活设施、果树、菜地等。

二、补偿标准。

1. 房屋补偿标准。

对于被拆迁户的房屋,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情况,政府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一般来说,房屋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段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

2. 土地补偿标准。

对于被拆迁户的土地,政府将按照土地的类型、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标准一般是按照每亩土地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

3. 生活补偿标准。

除了对房屋和土地进行补偿外,政府还将对被拆迁户的生活设施、果树、菜地等进行一定的补偿。

生活补偿标准一般是根据被拆迁户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的。

三、安置政策。

除了经济补偿外,政府还将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

安置政策包括提供新的住房、就业机会、教育资源等,以保障被拆迁户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

四、补偿程序。

拆迁补偿的程序一般包括评估、协商、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款发放等环节。

在整个程序中,政府将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补偿监督。

为了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拆迁补偿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六、结语。

广东省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

政府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保障。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方案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方案

XX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为了加快XX房屋征收项目拆迁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就XX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征收范围本项目东至XX,西至XX,北至XX,南至XXX,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合XXX亩)。

二、征收依据本次房屋征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征收主体及实施单位征收主体:XXX征收实施单位:XXXX四、实施时间房屋征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意见征求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限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二)征收补偿签约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开始宣传动员,筹集征收补偿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发布征收决定并公告,选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公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发放各类补偿(补助)、奖励等费用,组织开展搬迁、拆除工作。

(三)司法程序阶段:20XX年XX月XX日开始,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广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补偿决定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实施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相关部门或被征收人提起的诉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作出裁决。

城中村征收补偿方案

城中村征收补偿方案

城中村征收补偿方案一、征收范围和对象本次城中村征收范围为具体范围,征收对象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以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二、补偿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被征收人一视同仁,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补偿。

2、合理补偿原则: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能够满足其合理的生活和居住需求。

3、透明公开原则:征收补偿的政策、标准、程序等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评估机构由征收部门通过法定程序选定,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还将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2、房屋产权调换提供安置房源,被征收人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选择相应面积的安置房。

安置房的位置、户型、面积等信息应提前公示,供被征收人了解和选择。

四、房屋评估1、评估机构的选定通过公开招标或抽签等方式,从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中选定。

2、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多种评估方法,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评估价值。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1、搬迁补助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搬迁距离等因素,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助,用于支付搬家费用。

2、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六、奖励政策为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设置以下奖励:1、按时签约奖励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给予一定比例的货币奖励。

2、按时搬迁奖励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货币奖励。

七、社会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按照相关政策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养老、医疗等后顾之忧。

八、争议解决1、协商解决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若协商不成,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三旧改造安置补偿标准

深圳三旧改造安置补偿标准

深圳三旧改造安置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

2.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深圳市土地管理规定》执行。

二、建筑物补偿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估办法制定。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2.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建筑物年代久远,且有证据证明在房屋被征收前有生产经营记录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获得适当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四、临时安置补助1.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计算方式为: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经认定为合法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单位面积补助标准×月数。

2.单位面积补助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每月15元;商业每平方米每月25元;办公每平方米每月20元;工业每平方米每月12元。

3.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五、搬迁补助1.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给予搬迁补助费。

计算方式为:搬迁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合法或经认定为合法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单位面积补助标准×户数。

2.单位面积补助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50元;商业每平方米80元;办公每平方米60元;工业每平方米40元。

3.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六、社会保障费用补偿1.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用。

2.社会保障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七、其他相关补偿1.对被征收房屋中家居、家电等财产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执行。

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为加强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一、地价补偿:城市房屋拆迁,不再安排土地重建,根据不同地域,适当补偿地价。

(一)市区管辖范围内的旧宅基地,分以下四类:一类:拆迁房屋在市区24米以上道路两旁,红线退后范围外20米内的,补回地价1000元/M 2 。

二类:拆迁房屋在市区12—24米道路两旁,红线退后范围外20米内的,补回地价700元/M 2 。

三类:拆迁房屋在内街街面两旁12米内的,补回地价500元/M 2 。

四类:其他(非一、二、三类及在巷内的土地)补回地价300元/M 2 。

上述四类地价补偿标准,可结合土地所处区域和临街状况作适当调整。

(二)1985年1月1日后批准安排新地建房的,按原地价加上银行同期(该地已用年限)定期存款利息给予补偿。

二、拆迁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经营的房屋,以及行政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房屋,根据其质量、规模分三类补偿(包括建筑基础在内)。

一类:框架楼房450—480元/M 2 、砖混楼房400—430元/M 2 。

二类:一般砖木平房200—250元/M 2 。

三类:简易仓栅100—150元/M 2 。

屋内设施及装修按原造价和使用年限折旧给予补偿。

其设施搬迁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三、拆迁居民私有房屋及私营企业房屋的作价补偿。

(一)建筑面积作价补偿1200元/M 2 (含地价)。

(二)上盖:1、砖混(全装修)400元/M 2 。

2、砖混(半装修)350元/M 2 。

3、砖混(无装修)300元/M 2 。

属框架结构的,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加30元/ M 2 。

(三)围墙(其高度增加0.5米作基础计算):1、红砖:单圩40元/M 2 ,双圩60元/M 2 。

2、坭砖:25元/M 2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房屋拆迁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为了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而对市区或城镇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并重新安置。

在拆迁过程中,需要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下面是一个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详细介绍。

一、安置方式1.给予新住房:(1)根据被拆迁房屋原有的性质,按照相应的住房面积和品质,给予被拆迁人新的住房。

新住房的面积应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相当,并达到居住标准。

同时,新住房的地理位置应尽量保持与原房屋相近,便于被拆迁人生活和工作。

(2)对于无法在原地安置的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其意愿和实际情况,将其安置到其他城市或区域。

在安置地提供适宜的住房条件,并协助其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2.给予货币补偿:(1)对于未能提供新住房的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其原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货币补偿。

补偿金额应根据市场调研和评估结果确定,并及时支付给被拆迁人。

(2)对于已购买新住房的被拆迁人,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货币补偿,用于购买辅助设施或提高生活质量。

二、社会保障1.医疗保障:(1)对于享受医疗保险的被拆迁人,应确保其医疗保险的连续性,不因拆迁而受到影响。

(2)对于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被拆迁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医保体系,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

2.教育保障:(1)对于拆迁前已就读学校的学生,应给予优先录取和转学服务,以保证其教育权益。

(2)对于未就读学校的被拆迁人家庭,应提供就近入学的机会,并为其子女提供免费教育。

三、就业创业扶持1.就业安置:(1)对于原房屋拆迁后失去就业的被拆迁人,应提供就业岗位或创业机会,帮助其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2)对于因家庭变迁而影响就业的被拆迁人,应提供就业转岗和培训服务,协助其适应新的职业环境。

2.创业支持:(1)针对有创业意愿的被拆迁人,可以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以及贷款担保等支持措施,帮助其顺利开展创业活动。

(2)对于已创业的被拆迁人,可以给予税收减免和后续扶持,促进其创业项目的稳定发展。

胜利区片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胜利区片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1. 引言胜利区片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区域。

为了满足城市扩展的需要,胜利区片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被提出。

本文将详细介绍胜利区片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并解析其中的主要内容。

2. 背景胜利区片是城市的功能区之一,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

为了实现城市的长远发展规划,对胜利区片的房屋进行征收与补偿是必要的。

征收与补偿方案的目的是在保障城市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护居民的权益。

3. 征收范围与方式胜利区片的房屋征收范围主要包括胜利区片内的住宅、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

征收的方式分为合法征收和协议征收两种。

3.1 合法征收合法征收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胜利区片内房屋进行征收。

主要适用于违法建筑、危房以及影响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建筑。

合法征收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3.2 协议征收协议征收是指政府与胜利区片内房屋产权人协商达成征收协议的方式。

协议征收主要适用于正常利用的房屋,即产权人同意将房屋出让给政府以供城市发展使用。

协议征收的补偿标准需达到一定的市场价值,并经过双方协商确定。

4. 补偿方案胜利区片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需要兼顾城市规划和居民权益的平衡,以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

4.1 经济补偿对于征收的房屋,政府将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面积、使用年限和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计算。

4.2 安置补偿政府将提供新建的住宅或安置房给被征收的居民,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安置补偿会考虑被征收居民的家庭人口、居住面积等因素,并提供与原有房屋相当的住房。

4.3 尊重居民意愿在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政府将尊重居民的意愿和选择,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众参与的透明和公正。

5. 执行与监督胜利区片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执行与监督是保证方案实施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5.1 执行机构政府将成立专门的执行机构负责胜利区片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

该机构将负责征收程序的执行、补偿和安置方案的落实等工作。

广州三旧改造补偿标准

广州三旧改造补偿标准广州市政府自2015年开始实施三旧改造工程,旨在改善老旧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在三旧改造过程中,对于受到拆迁影响的居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偿标准,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以下将详细介绍广州三旧改造补偿标准。

首先,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

对于自有住房被征收的居民,根据房屋面积、房屋所在位置、房屋建筑年限等因素,政府将按照市场价值给予合理的补偿。

同时,对于租赁住房被征收的居民,政府也将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和市场租金情况进行合理补偿,确保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

其次,对于临时搬迁的补偿标准。

在三旧改造过程中,部分居民需要进行临时搬迁,政府将提供合理的搬迁补助和过渡性安置,确保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同时,政府也将加强对临时搬迁居民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再次,对于商业经营者的补偿标准。

在三旧改造过程中,部分商业经营者需要关闭或搬迁经营场所,政府将按照经营场所的市场价值和经营年限给予合理的补偿。

同时,政府也将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资源支持,帮助商业经营者进行转型升级,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的改善补偿标准。

在三旧改造过程中,政府将加大对老旧城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的改善力度,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政府也将根据改善效果和居民需求,适时调整相关补偿标准,确保改善效果得到充分体现。

综上所述,广州三旧改造补偿标准是政府为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确保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同时,政府也将加强对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居民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补偿。

希望广大居民和商业经营者能够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推动三旧改造工程取得更大成效。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城中村逐渐成为城市中的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和城市规划不完善,城中村存在着建筑老旧、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

然而,拆迁工作必须涉及到补偿安置问题,因此,如何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提出一种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首先,对于城中村的居民,应该实行免费的住房安置。

为了能够保证城中村居民的生活不受到太大的影响,政府可以选择在附近的地区建设新的居住小区,并向拆迁户提供面积相当、设施完善的新住房。

新住房的类型可以根据拆迁户的居住情况进行布置,包括公寓式住房、联排别墅等。

同时,政府还可以对新住房进行装修和家具配置,以保证拆迁户有一个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

除了住房安置,城中村拆迁补偿还应该包括失地补偿。

在拆迁的过程中,很多城中村居民可能会失去他们原有的生产经营场所,因此应该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补偿。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一定的资金或经营场所来满足他们的生产经营需求,确保他们在拆迁后能够继续从事原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他们的经济利益。

此外,对于城中村拆迁中的公共设施,政府应该提供相应的补偿。

城中村中通常存在着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设施,这些设施的拆迁会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政府应该在拆迁后及时提供相应的公共设施,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城中村公共设施的投资力度,通过改善公共设施的硬件设施和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最后,城中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该保证居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在进行拆迁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该进行公开透明的补偿程序,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补偿方案的公平合理。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居民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实务及涉税分析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实务及涉税分析一、搬迁补偿安置概况及流程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进行系统、全面改造日益成为常态,越来越多房企通过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形式取得存量的开发用地,涉及对原有居民、企业此类原产权人的搬迁、补偿、安置活动应运而生。

由于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一般需拆除原产权人的房屋,势必给原产权人即被搬迁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合法权益,搬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人给予补偿。

补偿对象按找被拆除房屋所有人不同,税务上又可具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关于搬迁补偿安置的流程,一般分为前期摸底工作——初步核查被拆迁房屋及相关权利主体——项目拆迁计划的制定、完善与审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测绘——拆迁谈判——正式拆迁协议的签订与备案——被拆迁房屋的回收、拆除与产权证注销——拆迁补偿款项的申请与支付——回迁房建设——回迁房选房、交房结算、办证这样十个步骤二、搬迁补偿安置方式按补偿安置具体形式,搬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三种类型。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参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搬迁人及被搬迁人协商确定;(二)产权调换,由搬迁人提供自建房屋或外购房屋用于置换,并与被搬迁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置换产权房屋价值的差价;产权调换具体又可分为本项目安置与异地安置(异地购买物业安置)两者形式。

(三)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搬迁人按照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数量,以其中一部分面积以搬迁人的自建房屋形式补偿被搬迁房屋的所有人,其余面积按照作价折合货币支付给被搬迁房屋所有人。

关于实操中“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方式的优劣势及本项目安置与异地安置(异地购买物业安置)的差异性与优劣势分析在广州、惠州等城市的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践过程中,具体搬迁补偿安置模式,亦分为自行改造模式和政府主体实施改造(部分地区称为“政府收储模式”)两种形式政府主体改造,即指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确定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的搬迁补偿,具体由政府土地收储部门受国土部门的委托将搬迁安置的土地先行收回进行重新规划,妥善处理好地块内土地收购和房屋搬迁补偿事项,在通过招标、拍卖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开企业再通过“招、拍、挂”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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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和三旧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胜和“三旧”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强对“三旧”改造中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确保“三旧”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胜和社区的实际,制定本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货币补偿
以下货币补偿标准适用于不要求物业置换的拆迁户。

(一)空置宅基地补偿
私人空置宅基地(含庭院地)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3500元。

(二)房产补偿(现金)
1、主体建筑(含外墙装修、基础、地价、室外门窗)补偿。

(1)、层数为一层平房或一层平房上只建有一梯房的房屋补偿标准(包土地)4500元/㎡。

(2)、二层(含二层)以上的框架、砖混结构房补偿标准3000元/㎡。

2、附属建筑物是指建筑高度2.2米以上(含2.2米)的砖混、砖瓦结构的房屋,补偿标准为层高不低于3米的作标准建筑面积计,层高 2.2米以上3米以下的作标准建筑面积9折计算(按3000元/㎡)。

夹层只补120元/㎡建筑成本费,装修不给予
3、地上简易建筑:砖墙星铁房补偿标准180元/㎡,彩瓦房补偿标准280元/㎡,石棉瓦房补偿标准156元/㎡,彩瓦棚补偿标准150元/㎡,星铁棚补偿标准50元/㎡,猪舍补偿标准30-80元/㎡,及补偿地价每平方米3500元。

装修不给予补偿。

4、屋顶建筑:砖墙星铁房补偿标准180元/㎡,彩瓦房补偿标准280元/㎡,石棉瓦房补偿标准156元/㎡,彩瓦棚补偿标准150元/㎡,星铁棚补偿标准50元/㎡。

装修不给予补偿。

(三)在宅基地上只完成基础建设的补偿
1、砖、石基础(含地梁)、桩基础230元/㎡。

2、简易基础120元/㎡。

3、附属建筑基础200元/㎡。

(四)装修补偿
根据主体房屋的装修程度和档次,装修补偿采取评估定级的方式进行,共分5个等级(含水电安装),分别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

由查丈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遵照以下标准予以评定,并须得到业主签字认可。

如不同意以上补偿条款的可按照原有室内装修(东府办[1998]81号文《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条款补偿(只针对已丈量过的房屋)。

超过本标准的高级豪华型装修房屋,业主可向拆迁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共同选择合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不在评级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费用及室外装修不给予补偿。

(五)一次性搬家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主体建筑面积100㎡以下的10000元/幢;100-300㎡的0元/幢(含100㎡);300㎡以上的30000元/幢(含300㎡)。

(六)厂区房屋(包括厂房、宿舍、办公楼、食堂等)补偿
在宅基地上建的厂区一律按厂区房屋标准补偿。

1、厂区内空地补偿:凡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的,按800元/㎡补偿;无法提供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的,经社区居委会确认后,可按500元/㎡补偿。

2、厂区房屋主体建筑补偿:
(1)凡持合法证件的厂房首层建筑面积作价补偿1300元/㎡(含地价、基础及外墙装修)。

二层以上(含二层),框架结构建筑按650元/㎡补偿,砖混结构建筑按600元/㎡补偿。

(2)钢结构厂房按350元/㎡补偿,并按占地面积补回地价。

(3)厂房超高部分建筑面积的补偿,按首层高4米、二层以上高3.5米为标准层,每超高1米,按上述标准加20%补偿。

3、厂区房屋装修补偿:
(1)厂区内宿舍、办公楼、食堂等装修,参照民宅装修补偿。

(2)厂区内厂房装修补偿,根据装修程度和档次,采取评估定级的方式进行,共分3个等级(含水电安装),分别为300元/㎡,400元/㎡,500元/㎡。

由查丈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遵照以下标准予以评定,并须得到业主签字认可。

(七)下列青苗不予补偿
1、政府征地预公告下达之日后栽种的林木、青苗;
2、天然野生杂木;
3、盆栽的花草、树木;
4、栽种于花槽内的花草、杂树等。

(八)龙眼、荔枝按征地果树规格补偿。

1、龙眼、荔枝按树冠最大径计:
不足1米:按20元/棵; 1.1米以下按100元/米;
1.1米-3.9米按150元/米; 4.0米以上按200元/米。

2、杂果:挂果:40元/棵;未挂果:20元/棵:苗:5元/棵
3、木(自伐):成材:10元/棵;不成材:3-5元/棵。

4、其它:竹:30元/丛;蕉:30元/丛;木瓜:30元/
棵。

二、物业置换
以下物业置换标准适用于不要求货币补偿的拆迁户。

(一)物业置换的基本原则;按被拆迁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1比例置换拆迁安置住房或者写字楼等物业(注明:物业置换房算建筑面积,非套内面积),具体明细如下:
1、空置旧宅基地及庭院内空地、天井、宅基地上建的简易建筑可按照土地面积1:1置换同等面积的安置房。

2、层数为一层平房或一层平房上只建有一梯房的房屋(含梯房面积)按照拆迁主体建筑面积1:1.5比例置换安置房。

3、层数为一层以上的房屋按照拆迁主体建筑面积1:1比例置换安置房。

4、附属建筑物是指建筑高度2.2米以上(含2.2米)的砖混、砖瓦结构的房屋按照拆迁主体建筑面积1:1比例置换安置房。

(注:附属建筑物能够返租、装修可补偿,但搬家补助费不予补偿。


5、2.2米以下的砖混、砖瓦结构建筑物只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0元(含装修费)的标准予以补偿,不予产权置换,用地面积实行1:1产权置换。

6、要求物业置换的拆迁房屋可补偿装修费及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如上)。

7、安置房应有多种户型,按拆迁建筑面积就近安置房户型的建筑面积置换的原则置换,当拆迁户置换后剩余的拆迁建筑面积和安置房户型的建筑面积有差额时实行多退少补;即剩余拆迁面积大于或等于安置房户型面积50%时,拆迁户能够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差额部分的置换房;剩余拆迁面积少于安置房户型面积50%时,由拆迁方以3500元/㎡标准补偿这部分剩余面积。

拆迁户可将多余部分的置换面积进行互相收购,至收购足够置换面积后置换安置房。

(二)返租形式
1、为了解决拆迁户房屋被拆除后断租的问题,用返租形式取代现时的临时安置费,返租金额住宅每月8元/㎡计算(返租只按房屋置换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简易建筑及临时建筑不纳入返租范围),厂房每月5元/㎡计算。

过渡期内临时安置费的支付以自交出房屋拆除之日起,至拆迁安置房交付使用之日止,返租时间为24个月(即安置物业的建设期)每月结算一次。

(如要求一次性返租24个月的,按总返租费8折计算。


2、如建设期满后未能交付安置物业的按新租金付,住宅12元/㎡、厂房8元/㎡,支付到交付安置物业为止。

3、规划地块内所有拆迁户都完成签订征收合同,而且收到拆迁方应支付的补偿款后一个月内,拆迁户把征收物业交付拆迁方
处理。

三、补偿款的付款方式
(一)全部货币补偿。

拆迁户只要货币补偿,不要置换房的,一次性付清全部的拆迁补偿款及搬家补助费。

(二)全部物业置换。

一次性付清拆迁房装修款及搬家补助费。

(三)部分货币补偿与部分物业置换相结合。

货币补偿部分一性付清补偿款,物业置换部分一性付清拆迁房装修款及搬家补助费。

四、捆绑式拆迁补偿方式
单元规划图,以每个规划小地块为拆迁单元,进行捆绑式拆迁补偿,当这个地块内的所有拆迁户同意拆迁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才能统一发放这个地块内所有拆迁户的补偿款,否则,只要有一户拒绝拆迁,这个地块内其它的拆迁户即使已经签订补偿协议也不支付补偿款。

五、安置房的回购或转让
安置房可根据社区的规定进行回购、拆迁户自行转让。

(一)拆迁单位回购:由拆迁单位回购的按建筑面积3500元/㎡的价格回收安置房。

(二)拆迁户自行转让:拆迁户自行对外转让的,按转让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交付300元/㎡的转让手续费。

六、办证及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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