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及审批全过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

目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工程审批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项目建议书的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项目开工报告的批准核准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备案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核准项目转报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1、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3)现状地形图(标明选址位置示意);(4)相关的土地权属协议复印件;(5)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须经发改委立项的);(6)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交警等部门);(7)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土地招投标中标通知书;(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3、工作流程(1)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接收。
材料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
(2)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3)初审.全面审查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核查建设项目选址及相邻地区的详细规划情况。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
(4)业务会审批.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职能科室核查并报局业务会审定。
(5)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部门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部门一、引言工程项目建设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经过一系列的筹备和实施工作,最终完成一个特定的工程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项目建设的一般程序以及相关的审批部门。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 前期准备阶段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等。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 立项阶段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的立项审批。
立项审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确定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审批部门通常为国家发改委、经信委或地方政府的发展改革部门。
3. 设计阶段项目立项后,需要进行详细的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是对项目进行整体布局和规划,施工图设计则是对具体的施工细节进行设计。
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提交给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4. 施工准备阶段在设计阶段完成后,需要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招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核等。
招标是指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施工过程进行规划和安排,施工图审核是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确认。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施工单位和施工方案,以及进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5.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阶段,包括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施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验收部门通常为建设、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
验收合格后,工程项目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三、工程项目审批部门1.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是国家最高层面的经济发展和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进行审批。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1.准备阶段:在开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土地、规划、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前期审批意见;-建筑工程计划书;-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项目设计文件。
2.申报阶段:申请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到青岛市建设工程许可审批指定窗口进行申报。
窗口受理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告知申请人进行补充。
3.审查阶段:审查阶段由青岛市建设工程许可审批部门进行。
审查主要包括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核对,审查工程地点、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土地利用等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等。
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可能会对申请人提出一些问题,申请人需要及时解答。
4.核准阶段:审查通过后,审批部门会发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查意见》和相关文件。
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并将整改文件提交给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对整改文件进行核准,如整改合格,则进入下一阶段。
5.颁发阶段:核准通过后,审批部门会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领取许可证后,可以开始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
6.备案阶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后,施工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有关文件备案至青岛市建设工程管理系统。
备案完成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结束。
总结: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包括准备阶段、申报阶段、审查阶段、核准阶段、颁发阶段和备案阶段。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审批部门进行核查和审查,通过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行备案。
这个流程严格控制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规范进行。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一、引言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是指建设单位通过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获得使用土地进行建筑工程的合法手续。
这一过程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的相关内容。
二、用地申请程序在进行建筑工程前,建设单位首先需要进行用地申请。
用地申请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资料准备:建设单位需准备相关的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明、土地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明等。
2. 申请提交:建设单位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并填写相应的用地申请表格。
3. 监测评估:土地管理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监测评估,评估内容涵盖用地的环境影响、区域规划一致性等。
4. 审批决定: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土地管理部门将做出是否批准用地的决定,并发放用地批准文件。
三、用地审批程序用地审批程序是指在用地申请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以确保用地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用地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设计审查:建设单位将建筑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施工安全等方面。
2. 环境审查:建设单位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以确保建筑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合理控制。
3. 规划审查:建设单位的用地规划需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要求,需要提交相关的城市规划许可证明,并经规划部门审查。
4. 审批决定:根据设计审查、环境审查和规划审查的结果,相关部门将做出是否批准建筑工程用地的决定,并发放相关批准文件。
四、用地批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至关重要。
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1. 法律合规:通过严格执行用地批准程序,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合法性,避免违法建设的出现,保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项目可行性:用地批准手续能够对建筑工程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规模、设计方案等,提前排除不可行项目,降低工程风险。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第一步:前期准备在准备进行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前,首先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规划。
这包括确定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相关要素。
同时,还需对工程性质和规模进行层级划分,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报建手续。
此外,还需了解当地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和政策,了解报建手续需要的相关要求。
第二步:报建资料准备第三步:报建申请在准备完报建资料后,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人员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将报建资料提交给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并填写相应的报建申请表格。
报建申请表格中通常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信息。
同时,还需附上报建资料的核准副本和其他相关证件。
第四步:审批一般情况下,报建申请提交后,主管部门将会进行预审。
预审后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进入正式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的具体流程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性质而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准三个阶段。
初审时,主管部门将对报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项目现场核查。
如果初审合格,将继续进行复审,进行外部环境和合规性审查。
最后,核准阶段是最后的审批环节,主管部门将对工程设计、环保、用地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准,并对报建手续进行最终决定。
第五步:取得批复经过审批合格后,建设单位将会收到建设工程报批的批复文件。
批复文件是依据报建资料的审核结果而发放给建设单位的文书,批复文件中一般包括了工程建设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规划批准文件等。
建设单位需妥善保管批复文件,作为工程开展以及后续验收和交接的重要凭证。
总结: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报建资料准备、报建申请、审批和取得批复五个步骤。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人员合理规划、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逐步进行审批。
只有获得批复文件,才能正式开展建筑工程的实施和施工。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1.预可研阶段:2.项目审批阶段:完成预可研阶段后,建设单位需要提出项目审批申请。
根据建设项目的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和规划要求,将项目审批申请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
审批申请材料通常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3.准备报建材料阶段:在项目审批阶段获得批复后,建设单位需要根据批复内容准备报建材料。
报建材料通常包括建设项目及工程量清单、建设总规模、项目各专业设计图纸、项目建筑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划分等。
4.报建申请材料递交和预受理阶段: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递交报建申请材料,并等待相关主管部门的预受理。
预受理意味着提交的材料基本完整,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审核流程。
如材料填写不完整或有错误,将会要求进行补正。
5.报建申请材料审核阶段:在此阶段,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提交的报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等。
会对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技术指标、建筑设计等进行评估审查。
6.审批及签证阶段:在报建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相关主管部门将发布审批文件,即审批证书。
审批证书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需要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签署并盖章。
7.后续报建程序:在审批及签证阶段结束后,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向规划、环保、施工图审等部门进行后续的报建。
8.开工前的备案手续:在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备案手续,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措施的策划。
9.施工阶段:在完成前述步骤后,施工单位可以正式开始建设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标准质量、工期、安全等要求完成。
10.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通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备案。
以上是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的主要流程和步骤,具体的操作和时间节点可能因地区和项目而有所不同。
需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办理,并不断与相关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和协商。
建设工程施工审批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审批手续一般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证申请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审批手续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首先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研究和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规划,确定项目的建设目标、内容、规模、地点、投资、回报等因素。
项目可行性研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项目可行性研究要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机构会对项目进行审核评估,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是否具有可行性。
只有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批,项目才能进入后续的审批环节。
二、规划许可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接下来要进行规划许可的审批。
规划许可是指对工程项目的用地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批,确定项目的用地范围、用途、布局等规划要求。
规划许可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前提条件,必须经过规划许可的审批,才能进入后续的施工设计环节。
规划许可的审批要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机构会对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只有通过规划许可的审批,项目才能继续向后推进。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经过规划许可的审批后,接下来要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施工图设计是工程项目的施工蓝图,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内容。
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提交到相关设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机构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只有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审批,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开始施工工作。
四、施工许可证申请最后一步是进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工程开始施工前必须取得的许可证,必须依法申请并获得审批才能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施工许可证的获得是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环节。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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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用地办事程序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 (3) 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 (5)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6) 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 、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 (3) 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4)村民建住宅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80平方米的标准的规2.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程序如下:(1)申请人应向所在村提出用地预申请;(2)村委会根据村民的申请,按照上报审批确认后的村民宅基地固化名单,把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内张榜公布1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统计好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并将名单上报镇 (3)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 (4) 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5)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并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 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一)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1) 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资料;(2)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3) 建设项目申请选址报告;(4) 环境影响报告书;(5) 选址位置图及其用地范围图。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 (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 (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3)征求意见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
(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并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科审批。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 (三)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资料:⑴、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委托书;⑵、地块用地手续;⑶、地块位置图。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⑴、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⑵、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地块所在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⑶、属"一书一证"范围的由镇规划建设办核发。
⑷、属"一书三证"范围经镇规划建设办核准后,附上提交资料,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核发,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办事程序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的程序。
(1)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 (2)建筑方案审定:需要建筑方案审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
(3)规划报建审批: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报建资料,并签署初步意见后,连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2.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私人住宅报建A类:新建住宅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意见)4、①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国有用地)②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复印件;(集体用地)5、位置图;(1:500-1:1000实测图)6、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7、施工报建手续8、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 B类:旧房改建、扩建、重建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意见盖章)4、原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5、位置图(提供1:500-1:1000实测图)6、四邻协议书(四邻签名、村(居)委会加意见)7、房屋拆旧重建、改建、扩建核实宗地平面四邻关系图8、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9、施工报建手续10、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 C类:拆迁安置住宅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意见)4、原房屋位置图5、现安置用地位置图6、拆迁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及拆迁批文复印件7、拆迁协议书复印件8、被折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9、买地发票复印件10、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11、施工报建手续12、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 (2)公建、厂房、商品房报建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建的)3、建房申请书(街道办或村委会加具意见)4、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5、基建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未建)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建)7、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厂房提供)8、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9、小区规划图或规划批复10、位置图(1:10000-1:25000)11、产品工艺流程(厂房提供)12、征地图(集体用地时须提供)13、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14、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各向立面、剖面、基础及大样、总平面图、四至图、各项经15、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 注:1、以上资料属市审范围提供两份(建筑图未建的提供三份、已建的提供两份);属镇审范围资料提供一份(建筑图未建提供两份、已建提供一份)2、凡已建的,须提供测量宗地平面图,报建与验收一起补办报建手续。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的程序(1)提交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持有关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申请规划管理验收 (2)进行现场验收由镇规划建设办组织人员根据测量宗地平面图,到现场按规划管理验收,填写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并签署验收意见后,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3)核发验收合格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由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发给建设单位及个人。
(4)申办《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应提交的资料: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原件);②建设工程有关规划改动时的有关批件;③测量宗地平面图;④ 基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除外);⑤原盖有规划报建审图章的建筑图。
: 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1.项目申办人到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书,加具计生、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到镇环保办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项目申办人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直接将有关资料交镇环保办终审,对超出镇环保办审批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终审,具体依照顺说明:属镇城区范围内敏感经营行业(如:饮食业;摩托车、汽车维修清洗业;水泥、钢材批发零售业;气味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等)。
必须签订协议书到规划建设部门确认后3.经环保办审批建设项目由镇环境监测分站负责进行环境本底调查,具体收费标准招待顺工商物价[94]159号《关于调整环保监测收费标准的复函》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一、说明1、以下行政性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勘察设计文件需盖勘察、设计单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勘察完成后提前送审勘察报告,未经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不得用作二、工程勘察报告送审需提交资料1、工程勘察报告一式两份及岩芯照片光盘一份;2、工程勘察合同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