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表(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评分说明:1、案卷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的满分为100分,其最终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合计扣分=案卷分数。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执行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评分说明: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的满分为100分,其最终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合计扣分=案卷分数。
【免费下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评查内容及标准分类序号评查内容评分方法扣分1主体合法。
包括:(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合法,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是具有行政处罚权限、具备法定资格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并在法律文书中,使用符合规定的印章;(2)行政相对人认定准确,即行政相对人必须是能够依法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并参与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3)法律文书中,对行政相对人使用的名称应前后一致。
查行政处罚案卷。
(1)、(2)中一项不合法的为不合格卷,(3)项不规范的扣2分。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包括:(1)法律文书所述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处理的法律事件或者行为;(2)卷内证据应当合法、有效;(3)卷内证据足以证明法律事件或者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
查行政处罚案卷。
(1)-(3)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卷。
基本标准3适用法律正确。
包括:(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2)予以处理的法律事实必须由作为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所调整;(3)在法律文书中,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查行政处罚案案卷。
(1)、(2)中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卷,(3)项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立案1案件来源。
应注明案件来源是现场检查、检验中发现或者举报、交办、移送的等。
查立案审批表。
未注明案件来源的扣2分。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个人姓名、地址等。
查立案审批表。
当事人基本情况漏写、书写错误的扣2分。
3案情简介。
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应写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
查立案审批表。
无案情简介、案情简介不规范的扣2分。
4有承办人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查立案审批表。
无承办人的意见、签名及日期的扣2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7.05•【字号】桂安监管执法〔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安监管执法〔2018〕8号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广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联系电话:0771—5659087)。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5日广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一、评查依据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二、评查标准案卷评查标准分为合法性标准和规范性标准。
1.合法性标准是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
2.规范性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
三、评分办法1.合法性标准不设具体分数。
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标准内容的,该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2.规范性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
根据文书种类等确定评查类别,并逐项记分。
规范性标准得分=100×参与评查类别得分之和/参与评查类别标准分之和。
3.案卷评查结束后,按照“案卷评查单”内容要求逐项填写评查结果。
第二章合法性标准第三章规范性标准三、行政强制案卷说明:1.存在违反评查项目所述规范的,应当在“评查记录”栏内具体列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法制监发[2010]1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发布日期】2010.11.18【实施日期】2010.1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标准》的通知(桂法制监发[2010]1号)各市法制办公室、区直各部门法制机构: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5号),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执法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办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2.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标准》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合法授权或者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主要术语、基本标准、一般标准和附则四部分。
1.处罚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被处罚主体:是指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该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负责人;行政机关所属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和受委托组织的负责人,也可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但应在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程序或者执法委托书中明确规定。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3
本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查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不规范的扣5分。
审
查
与
决
定18分
1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应当当场做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2
涉他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查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和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未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的扣5分。未在法定期限内组织听证的扣5分。
查行政许可初步审查意见或审批表。下级行政机关未按法定期限审查完毕的扣5分。
2
行政许可文书的送达。行政机关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查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未按期限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扣4分。
3
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其他条件的适用。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3
听证的实施。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
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查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未按规定指定听证主持人的扣5分。
查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未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的扣4分。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许可事项。承办机构。
2
11
承办机构的处理意见及理由、日期。
4
12
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日期。
4
许可(不予许可)决定(30分)
13
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人基本情况。
4
14
审查办理情况、许可依据(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依据)。
8
15
许可(不予许可的内容)。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告知复议、诉讼的途径(告知具体的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期限。
8
6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印章、日期。送达回证。
8
现场勘验文书(20分)
7
现场勘验的起止时间、地点。勘验事项与许可申请事项相关,且记录详实。
4
8
勘验人、记录人基本信息。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和现场负责人的确认记录。
8
9
明确的勘验事项和勘验结果。勘验人、记录人的签名、日期。
8
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10分)
10
16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印章、日期。送达回证。
8
案卷(10分)
17
一案一号。
2
18
统一规范的封面。卷内材料按顺序编码。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装订整齐。
4
19
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手写文字使用钢笔、签字笔或者毛笔,字迹端正、清晰。
4
小计得分
—
—
—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评查类别
序号
评查项目
标准
分值
得分
评查记录
申请材料(10分)
1
行政许可申请记载(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2Biblioteka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
案卷评查打分表

案卷评查打分表————————————————————————————————作者:————————————————————————————————日期:案卷评查打分表县区序号项目标准分值实际得分备注1 (一)立案阶段(共5分) 52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0.5 3(2)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0.54 (3)有案情记载 15 (4)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 16 (5)有处罚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 17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358 1、勘验检查笔录(共5分,每小项1分) 59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 110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 111 (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112 (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 113(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114 2、询问笔录(共6分) 615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0.516 (2)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0.517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0.518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 1.519 (5)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1(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顶格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1 20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1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捺手印、盖章或签名 122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共9分,每小项1分)923 (1)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 124 (2)调查取证事由正; 125 (3)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 126 (4)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 1(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1 27数量等)28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1(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1 29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30 (8)有处罚机关的印章和日期 131 (9)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
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
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
分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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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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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
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
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