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推进绿色建筑的探索与创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体系,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引导陕西省绿色建筑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

…2009?109号),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实施陕西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工作。

(二)组织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加强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发展三星级绿色建筑,提升陕西省绿色建筑建设层次和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指导小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标准定额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等人员为组员,在厅建筑节能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相关工作。

(二)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节能墙改办)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受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评审,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档案和评审工作档案,接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关工作的咨询事宜。

(三)西北综合勘查设计院、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单位作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依托单位,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中的相关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和检测等工作。

(四)成立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有关院校、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

报项目进行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

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原则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对象

1、住宅建筑;

2、办公建筑;

3、商场建筑;

4、旅馆建筑;

5、教育、卫生、文化类建筑;

6、其他建筑类型建筑。

以上建筑可按单体或建筑群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或“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主体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可由建筑物的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申报,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与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申报,可由设计单位提出,也可由设计单位与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商)联合申报。

(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的基本条件

1、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2、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程序

(一)申请

1、申请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可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

2、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主体资格及设计图审查情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审查。

3、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资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评审

1、省节能墙改办对申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项目审批文件(土地使用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书)。

(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工程用材料、产品、设备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业技术评审。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

明(规划设计部分、运行使用部分)》(建科…2008?113号)、《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形成评审报告,提出绿色建筑星级建议。

3、申报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补充完善申报资料,经分管厅长审批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公示

1、申报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报分管厅领导审签后,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

2、对申报项目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

3、对有异议的项目,根据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四)审核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项目评审情况及异议处理核实情况进行审核。

2、将拟颁发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证书。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并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有效期限:“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为一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为三年)

六、监督检查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组织相关专家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设计标识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标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促标识持有单位严格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使用,不得利用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转让、伪造或冒用标识。

2、建筑物的技术指标与申请评价标识的要求有多项(三项以上)不符的,以不真实的申请材料通过评价获得标识的,撤消其标识。

1.2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书(DBJT 15-83-2017)

项目编号: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书 (DBJ/T 15-83-2017)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参与单位 申报时间

说明 1、申报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文档。 2、“基本材料清单”中的文件同样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并与申报书一起提交。 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为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在申报单位概况一栏里需分别介绍。所有申报单位都应在封面、申报单位意见和骑缝处等三个地方盖章。 4、“项目名称”应与审批文件批复的名称对应,并加入地域前缀。 5、“申报建筑面积”指实际参加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面积,应小于或等于项目审批文件批复的建设规模。 6、“关键评价指标”需填写完整,不应留空。 7、申报书中涉及数字指标的,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8、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需在“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栏加意见后盖章。通过广东省绿建委申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无需在该栏盖章。 9、本申报书是形式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请如实填写,如有虚假,

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筑类型□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综合体□其他 2、用地面积 : m2 建筑总面积 : m2 申报建筑面积 : m2 3、项目进度安排项目立项时间:年月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年月日(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 4、申报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等级□一星 B □一星 A □二星 B □二星 A □三星 注:一星A对应于国标★,二星A对应 于国标★★,三星对应于国标★★★。 5、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是□否(选项打√) 6、是否拖欠工资或工程款□是□否(选项打√) 7、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住 宅建筑) □是□否(选项打√)8、建设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联系人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9、设计单位分工 联系人电话手机10、咨询单位(其他单 位较多,可增加表格, 序号顺延) 分工 联系人电话手机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更好地保证施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的费用来源,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对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法人登记注册在陕的国有、国有控股及民营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劳务企业、专业作业小微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全省行业统筹管理,统一定额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返还拨付。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业劳保费用(以下简称“劳保费用”),是指在建筑工程费用组成中列项的,用于施工企业为从业人员(含农民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和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用、 - 1 -

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统筹机构工作经费等规定在劳保费用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劳保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纳入省级劳保费用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遵循应收尽收、以收定支、返还为主、调剂为辅的原则,确保收支平衡,抵御市场风险。 第五条县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统筹机构”)负责实施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各级统筹机构工作经费在劳保费用中列支,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及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和全省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工作实际,由省统筹机构编制全省工作经费预算,经省财政厅核定后下达执行,年终进行决算。 第二章收缴 第七条劳保费用应当在工程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中单独列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第八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缴纳劳保费用。 第九条劳保费用的收缴标准,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 2 -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 行业统筹管理办法 为了深化建筑业改革,解决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正确反映和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能在市场中平等竞争,更好地保证建筑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确保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稳定,结合建筑业劳保费用从建设项目投资中收取和建筑产品微利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筑行业实行劳保费用统筹管理(以下简称行业统筹)是根据建筑业实际,按建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设单位提取劳保基金的一种统筹办法。实行这个办法后,各类建筑安装企业仍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各地的社会保险统筹。 第二条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行业统筹的范围包括: 1.全省登记注册的国有建筑安装企业和建筑企业中国有工业企业、运输企业、供应企业。 2.全省登记注册的省、地、县各级集体所有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3.其他预算内国有专业施工企业(暂不包括已参加其他行行业统筹的企业)。 第三条劳保费用统筹项目 1.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的工资,

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发放的生活补贴; 2.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和副食品价格补贴; 3.退职职工的退职生活费,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 4.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5.离、退休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 6.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 7.《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死亡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因公致残人员退休后的护理费和死亡后供养亲属的抚恤费; 8.规定在劳保基金列支的其他费用。 劳保费用统筹项目的标准及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的审批,严格按国家和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离、退休和退职人员的劳保费用,统筹机构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条劳保统筹费用支付形式 1.国有建筑安装企业,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支付。 2.集体所有制企业按地方政府有关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养老的规定办法,建立劳保制度。未建立劳动保险制度的,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按各个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应收取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推进绿色建筑的探索与创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体系,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引导陕西省绿色建筑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

…2009?109号),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实施陕西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工作。 (二)组织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加强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发展三星级绿色建筑,提升陕西省绿色建筑建设层次和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指导小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标准定额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等人员为组员,在厅建筑节能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相关工作。 (二)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节能墙改办)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受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评审,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档案和评审工作档案,接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关工作的咨询事宜。 (三)西北综合勘查设计院、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单位作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依托单位,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中的相关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和检测等工作。 (四)成立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有关院校、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估报告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模板)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参与单位名称: 自评星级: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制 二〇一五年五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得分”的填写方式:对于控制项,满足要求的项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填写该条的实际得分。 3.“不参评”的填写方式:对于控制项,不参评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若整个条文不参评或部分款项不参评,则在“不参评”栏中填写实际不参评的分值。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4.“折算后得分”=100×∑每条的实际得分/(100?∑不参评分)。 5.“实际提交材料”中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路径。 6.本报告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自评总述 (2) 三、项目效果图 (2) 四、自评内容 (3) 4节地与室外环境 (4) 5节能与能源利用 (43)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84) 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08) 8室内环境质量 (134) 11提高与创新 (171)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建设单位: 4、项目建筑类型及数量: 建筑类型:□住宅、□办公、□酒店、□商场、□学校、□其它 数量:栋 5、建筑面积: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6、建筑层数: 地上层数:(层),地下层数:(层) 7、项目描述: 简要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500字以内)

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在本省行业内组织开展《陕西省绿色施工工程》和《陕西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工程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执行评价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绿色施工导则》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进行。 第二章申报程序及条件 第四条绿色施工工程申报程序:分为创建公示、申报评审和评价审定三个阶段。 1、创建公示。是指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承包企业自愿申报填写《陕西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表》(附表1),经工程所在地区建筑业协会(部门)同意推荐,报省建协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审查,通过审查后由省建协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将批准项目公示。绿色施工工程的申报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行联合承包的工程,并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的,联合承包单位可以联合申报。 2、申报评审。是指经省建协批准公示的申报项目竣工后,由总承包企业填写《陕西省绿色施工工程应用评审申请表》(附表2),所在地区建协(部门)依据日常监管和评价情况向省建协提出推荐意见,由省建协组织专家评价。

关于发布《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 各地市建委(局)、计委(计经委)、劳动局(劳人局)、财政局、建设银行,省级各委、办、厅、局,有关单位:《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建筑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公室反映。 附刊: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五日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深化建筑业改革,解决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正确反映和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能在市场中平等竞争,更好地保证建筑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确保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稳定,结合建筑业劳保费用从建设项目投资中收取和建筑产品微利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筑行业实行劳保费用统筹管理(以下简称行业统筹)是根据建筑业的实际,按建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设单位提取劳保基金的一种统筹办法。实行这个办法后,各类建筑安装企业仍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各地的社会保险统筹。 第二条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行业统筹的范围包括: 1.全省登记注册的国有建筑安装企业和建筑企业中国有工业企业、运输企业、供应企业。 2.全省登记注册的省、地、县各级集体所有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3.其他预算内国有专业施工企业(暂不包括已参加其他行业统筹的企业)。 第三条劳保费用统筹项目 I.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的工资,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发放的生活补贴; 2.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和副食品价格补贴; 3.退职职工的退职生活费,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 4.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5.离、退休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 6.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 7.《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死亡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因公致残人员退休后的护理费和死亡后供养亲属的抚恤费; 8.规定在劳保基金列支的其他费用。 劳保费用统筹项目的标准及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的审批,严格按国家和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离、退休和退职人员的劳保费用,统筹机构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条劳保统筹费用支付形式 1.国有建筑安装企业,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支付。 2.集体所有制企业按地方政府有关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养老的规定办法,建立劳保制度。未建立劳动保险制度的,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按各个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应收取的劳保费用返回20%,做为企业集体劳保基金,包干使用。已建立劳保制度的,由行业统筹机构按统一规定支付劳保费用。 3.统筹范围内独立核算的工业、运输、供应企业,按规定的75%支付。 4.经省建设厅或西安市批准在我省承担施工任务的省外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已建立劳保制度的按其所承担工程项目收取的劳保统筹基金的50%、未建立劳保制度的按20%返还给企业。 行业统筹范围的企业,应按实际发生的劳动保险费用支出项目建立帐目,定期向企业归口管理的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填送报表,提出申请计划,行业统筹机构按本条规定予拨劳保费用,年终结算。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 申报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 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市** 中国**科学研究院**分院 参与单位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事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自评星级:★★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公共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参评的项在□中填写“○”,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标出。 3.“实际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 4. 本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5.若采用本报告参考样式,可进行编辑性修改,但不应自行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

目录 一、自评总述 (1) 二、自评总述 (1) 三、自评内容 (1)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8)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3)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9) 5.5 室内环境质量 (73) 5.6 运营管理 (90) 四、附录........................................................................................................................................... I 附录一节能计算报告要求............................................................................................................................... I 附录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要求.......................................................................................................... II 附录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I II 附录四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IV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参考样式) (公共建筑)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参与单位名称: 自评星级: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参评的项在□中填写“○”,规划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标出。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3.“实际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 4.本报告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5.若采用本报告参考样式,可进行编辑性修改,但不应自行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

目录 一、自评总述 (1) 二、自评内容 (2)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7)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2)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7) 5.5 室内环境质量 (71) 5.6 运营管理 (88) 三、附录........................................................................................................................................... I 附录一节能计算报告要求............................................................................................................................... I 附录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要求.......................................................................................................... II 附录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I II 附录四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IV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估报告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 申报项目名称:共和县舒裕华府综合小区一期 申报单位名称:青海旺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名称:青海聚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青海分院自评星级:一星级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制 二〇一七年八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得分”的填写方式:对于控制项,满足要求的项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填写该条的实际得分。 3.“不参评”的填写方式:对于控制项,不参评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若整个条文不参评或部分款项不参评,则在“不参评”栏中填写实际不参评的分值。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4.“折算后得分”=。 5.“实际提交材料”中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路径。 6.本报告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自评总述 (4) 三、项目效果图 (4) 四、自评内容 (6) 4节地与室外环境 (6) 5节能与能源利用 (54)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07) 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39) 8室内环境质量 (171) 11提高与创新 (216)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舒裕华府综合小区 2、项目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 3、项目建设单位:青海旺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建筑类型及数量: 建筑类型:?住宅、□办公、□酒店、?商场、□学校、□其它 数量:20栋 5、建筑面积: 项目用地面积:65349.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8327.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6217.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109.91(平方米) 6、建筑层数: 地上层数:1、2、6、11、17、18、19(层),地下层数:地下二层、地下一层(层) 7、项目描述: 简要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500字以内)

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管理过程检查记录用表

附录4: 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管理过程检查记录用表 目录 1、附表H-001绿色施工交底记录表 (3) 2、附表H-002工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4) 3、附表H-003绿色施工培训计划表 (5) 4、附表H-004培训记录 (6) 5、附表H-005 卫生间清洁检查标准 (7) 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环境保护检查标准 (7) 6、附表H-006 卫生间清洁检查记录表 (8) 7、附表H-007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表 (10) 8、附表H-008 施工层扬尘检查记录表 (12) 9、附表H-009现场道路扬尘检查记录表 (13) 10、附表H-010办公及生活区垃圾记录表 (14) 11、附表H-011生活垃圾清运记录表 (15) 12、附表H-012 建筑垃圾清运记录 (16) 13、附表H-013 污水排放检查记录表 (17) 14、附表H-014 沉淀池、隔离池、化粪池清理记录表 (18) 15、附表C-001 限额领料单 (19) 16、附表C-002对讲机发放回收记录表 (20) 17、附表C-003机械保养记录表 (21) 18、附表 C-004塔吊保养记录表 (22) 19、附表C-005施工电梯保养记录表 (23) 20、附表C-006危险品材料进出场记录台帐 (24) 21、附表C-007材料进出场记录台帐 (25) 22、附表C-008砂浆管理记录表 (26)

23、附表C-009砖、砌体管理记录表 (27) 24、附表C-010 塑料管理记录表 (28) 25、附表C-011 包装材料管理记录表 (29) 26、附表 C-012 装修材料管理记录表 (30) 27、附表C-013钢材用料处理记录表 (31) 28、附表C-014方木模板回收利用记录表 (32) 29、附表C-015混凝土余料使用记录表 (33) 30、附表C-016废料出售记录表 (34) 31、附表D-001回填土记录表 (35) 32、附表D-002项目部土地使用变更表 (36) 33、附表N-001办公区用电记录表 (37) 34、附表N-002生活区用电记录表 (38) 35、附表N-003塔吊耗能记录 (39) 36、附表N-004钢筋棚耗能记录 (40) 37、附表N-005施工电梯耗能记录 (41) 38、附表N-006单体耗电记录 (42) 39、附表N-07用电记录汇总表 (43) 40、附表S-001项目部临时用水消耗记录 (44) 41、附表S-002雨水回收记录表 (45) 42、附表S-003雨水使用记录表 (46) 43、附表S-004地下水使用记录表 (47)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及流程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应由业主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取得施工许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1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声明 2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书 3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住宅建筑) 4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住宅建筑) 5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 6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公共建筑) 7设计图纸内容确认声明 注: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另附光盘电子版一份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流程 1、申报单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绿色建筑评价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绿评办)提出,绿评办确认申报项目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并采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答复申报单位。 绿评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南配楼509室(邮编:100831) 电子邮箱:zhujianbu888@https://www.360docs.net/doc/1c2995718.html, 2、为提高绿色建筑申报质量,提供申报单位一次改进设计的机会,绿评办组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 对申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咨询和培训。 3、“申报材料”把电子版发至绿评办邮箱。在形式审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阶段各有一次补充申报材料的机会。 4、“形式审查”是指对申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电子版文件夹的名称和分类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和可显示性等的审查。 5、“专业评价”是指绿标评办的专业人员根据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核实申报单位自评结果。 6、专业评价组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提出需申报单位补充或说明的材料清单以及专业评价过程中存在的疑义,绿评办汇总后向申报单位提交补充材料清单。 7、“专家评审”是指“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对申报材料和专业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8、对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还需由绿标办工作人员、相关专业专家各1名组成的核查组赴申报项目现场逐项核查达标落实情况,一般需5个工作日。 9、在查阅评审资料、询问专业评价组和申报单位代表的基础上,评审专家逐项填写《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专家评审报告》,明确申报单位需进一步补充或说明的材料。 10、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或标志、以及备案。

陕西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陕西省建设厅杨冠军厅长一行赴沈考察

陕西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陕西省建设厅杨冠军厅长一行赴沈考察 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陕西省建筑产业化发展,将重点推进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上的示范建设,加快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以建设绿色生态节能建筑为目标,以推动住宅建筑工业化为重点,以培育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和住宅产业化基地为抓手,依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近日,为了陕西省建筑现代化行业能够更好的发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在辽宁省建设厅副厅长白光的陪同下,莅临作为国内首批专注于住宅产业化技术研发团队的沈阳卫德研究院参观考察,沈阳卫德研究院院长郑勇亲自接待并表示热烈欢迎。 卫德研究院院长郑勇接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 在卫德公司总部,院长郑勇为来访领导讲解了标准PC工厂沙盘模型,通过等比例厂区规划沙盘展示了标准化工厂的构造,详细分析了多种预制构件连接件在实院项目中的应用,并通过三维视频的形式向各位领导展示了BIM技术拆分设计以及预制构件生产安装的全过程,从最早期的厂房规划建设,到最终产品的生产、安装一一展示,卫德研究院特别向到访领导展示自主研发的数字化PC工厂系统,PC构件数字化工厂是建筑工业化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的产物,该系统将企业资源(ERP)与建筑信息模型(BIM)相结合,集成设计、计划、生产、物流、施工、管理等各环节,共享信息和资源,实现虚拟、制造并行工程,保障生产,降低库存,提高效率,支撑企业决策。

各领导参观沙盘模型 了解各构件连接件 技术总监讲解BIM技术

陕西省建设厅厅长对我司的技术研发与科技创新有着浓厚的兴趣,对于推动住宅工业化发展给予高度的评价与肯定。面对国内产业化建筑行业的迅猛增长,杨厅长一行对我司优越的技术实力给予高度评价与肯定。希望借此为契机,我司能与陕西省建筑产业领域构建平台,促进共同发展。 市场部宣2015年4月24日

陕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最新版)

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最新版) 2013-08-08 一、资质审批受理 (一)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及劳务分包序列资质,报各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并做出许可。各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省住建厅备案,同时附《各市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表》(见附件1)及备案表电子文档。 (二)企业申请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铁路、民航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由企业报注册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统一报省住建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体育场内政务大厅三层西),由省住建厅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关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程序的通知》送省级有关部门审核,省级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省住建厅,由省住建厅做出许可决定。 (三)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由省住建厅审批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其中二级企业申请增项或升级,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2日内审核《统计登记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由企业报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统一报省住建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企业上报时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及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住建厅做出许可决定。 (四)由住建部实施许可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和钢结构、桥梁、隧道、核工程、爆破与拆除、海洋石油等6个涉及多部门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资质,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2日内审核《统计登记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后,由企业自行报省住建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后受理,由省住建厅提出初审意见报住建部审批。 (五)中央驻陕企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厅局下属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自行报省住建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其中二级企业申请增项或升级,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2日内审核《统计登记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后,由企业自行报省住建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后受理。 (六)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揽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覆盖范围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范评价标识的使用,维护评价标识的信誉和权威性,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挂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仅有证书。 第三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的使用应当遵循本规定。 第四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用于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及其单位;未获得评价标识的,不得使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绿标办)负责统一制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并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并监督使用;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由受委托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并监督使用。 第七条 绿色建筑的标志(挂牌)应挂置在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的适宜位置,并妥善维护。 第八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证书不得复制,不得用于不实的宣传报道。如发生此类现象应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收回标识,撤销资格。 第九条

撤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资格的建筑及其单位,自取消之日起,停止使用证书和标志(挂牌),并由绿标办或有关机构收回。 第十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标识信息如发生变更,持有者须于10日内向绿标办或有关机构报告,说明情况,由绿标办或有关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绿标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 申报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 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市** 中国**科学研究院**分院 参与单位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事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自 评 星 级 : ★ ★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制二〇一一年四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公共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参评的项在□中填写“○”,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标出。 3.“实际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 4. 本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5.若采用本报告参考样式,可进行编辑性修改,但不应自行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

目录 一、自评总述 (1) 二、自评总述 (1) 三、自评内容 (1)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29) 5.3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7 5.4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8 5.5 ............................................................. 室内环境质量 106 5.6 ..................................................................... 运营管理 133 四、附录........................................................................................................................................... I 附录一节能计算报告要求............................................ I 附录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要求..................... IV 附录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V 附录四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VII

《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地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联络组),各相关企业:现将《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推行绿色施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完善绿色施工标准规范及评价体系;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提高绿色施工管理水平;广泛开展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把我省绿色施工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层次。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 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在省内组织开展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 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工程。 3、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4、应是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参与单位名称: 建筑类型: 自评星级:自评分数: 自评依据:《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

填写讲明(必读)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由申报单位填写。 2、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应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3、各类指标汇总表中,操纵项的填写方式:在“达标/得分”列内填写,达标填写“√”;不参评填写“—”。 得分项的填写方式:在“达标/得分”列内填写实际得分;在“不参评分”列内填写不参评分;其它空白格填写“0”。4、条文中,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缘故,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5、“实际提交材料”文本框中填写实际提交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证明材料路径宜详细,定位到所需证明材料。 6、本报告样式在不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前提下,可依照项目申报需要进行编辑性修改。 7、换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自评总分按四舍五入简化为一个自然数。 8、本报告中涉及数字指标的,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目录 一、自评总述 (1) 二、项目效果图(需标示申报范围) (1) 三、自评内容 (2)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2) 4.1 操纵项 (3) 4.2评分项 (10) Ⅰ土地利用 (10) Ⅱ室外环境 (16) Ⅲ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21) Ⅳ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28)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34) 5.1 操纵项 (36) 5.2 评分项 (44) Ⅰ建筑与围护结构 (44) Ⅱ供暖、通风、与空调 (52) Ⅲ照明与电气 (58) Ⅳ能量综合利用 (64)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1)

陕西建筑企业排名目录,陕西建筑企业排名100强.doc

陕西建筑企业排名目录,2018年陕西建筑企 业排名100强 陕西建筑企业排名目录,2018年陕西建筑企业排名100强 西安国泰装饰建材研究所 主营产品:涂料,钻石涂料,装饰建材,建筑涂料,绿色涂料,环保涂料 地址:中国陕西西安市西安户县 西安华为塑料管业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PE塑钢缠绕管,HDPE双壁波纹管,钢带增强PE 螺旋波纹管 地址:户县开发区 西安华元机械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系列混凝土切块成型机,系列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张拉机,楼板切割机 地址: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户县沣京工业园 西安百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物业管理 地址:户县人民路春蕾十字向东三百米家福花园楼下 西安广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户县石井镇仝夏加油站西 西安宏鑫橡胶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橡胶空气弹簧,气动膜片,橡胶气囊,橡胶气胎,橡胶弹簧,橡胶减震器 地址:中国陕西户县西安市户县娄敬路356号 户县渭丰坳河建筑装修工程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户县渭丰乡坳三村 西安石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户县石井镇石东村 户县顺达石料厂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户县涝峪纸房村 户县重阳建筑施工队 地址:户县甘亭镇长虹小区5号楼502室 西安百美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室内装修设计 地址:户县人民路春雷十字向东三百米家福花园楼下 黎耀辉(个体经营) 主营产品:瓷砖;管材 地址:中国陕西西安市户县草堂镇 户县新领域汽车服务部 主营产品:汽车贴膜 地址:户县渼陂路与车站北路交叉十字西南角 西安盛美装饰材料厂 主营产品:内墙普通腻子粉,内墙耐水腻子粉,外墙耐水腻子粉,外墙抗裂腻子粉 地址:中国陕西西安市户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