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 对包装胶袋 打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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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关于包装的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德国关于包装的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德国关于包装的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德国作为世界上经济强国之一,对于包装的要求备受关注。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德国在包装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要求和环保标准。

这些要求旨在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并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德国关于包装的要求,并对其他国家提供一些启示。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2.1 文章结构):本文将以德国关于包装的要求为主题,探讨德国在包装方面的法律和环保要求。

文章将分为两个主要部分:2.1 德国对包装的法律要求:在本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德国政府对包装所设立的法律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对包装材料的限制,对标签和包装说明的规定,以及包装标准和认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些法规的制定背景和它们对德国包装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2.2 德国对包装的环保要求: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着重探讨德国政府对包装的环保要求。

德国一直以来都是环保意识很高的国家,在包装领域也不例外。

我们将介绍德国对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的政策和措施,包括废弃物分类、回收站建设、循环经济等方面的要求。

我们还将讨论德国政府为促进包装环保所采取的经济激励措施和相关的环保组织。

在每个主要部分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德国政府的要求和实施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和案例。

同时,我们还将分析这些要求对德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并探讨其他国家可以从德国的经验中获得的启示。

通过对德国关于包装的要求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本文旨在加深我们对德国包装行业和环保政策的理解,并为其他国家在制定和完善自身的包装要求时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结尾部分,我们将对德国关于包装的要求进行总结,并对其他国家应如何借鉴这些要求提出建议。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德国关于包装的要求,包括法律要求和环保要求。

通过深入了解德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措施和环保政策,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德国对包装的管理方式,以及从中汲取对其他国家的启示。

出口欧盟商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

出口欧盟商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

出口欧盟商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2)2 基本要求2.1 全部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和容器的铅、镉、汞、六价铬等重金属总含量应不大于100ppm(O.1mg/g)。

详见第二章和附录1 和附录2。

2.2 全部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和容器限制采用含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甲醇等有害物质,无特殊需要,不使用偶氮等有毒副作用的颜料。

详见第二章。

2.3 用于食品和医学产品的包装容器和标签应符合欧盟相关指令的要求,并通过检测、认证和注册程序。

详见第二章。

2.4 儿童玩具包装应带有通过认证的CE 标志,包装和标签应符合相关指令的规定。

详见第二章。

2.5 包装5g 或5mL,至10kg 或10L 的产品,内装物的重量或体积应与包装标明的定量一致,其误差应控制在可接收的水平。

详见第二章和附录4。

2.6 纸包装容器优先采用氧化法制造的漂白浆,限制使用氯化法制造的漂白浆。

详见第二章。

2.7 食品、医学产品、化妆品和儿童玩具塑料包装容器尽可能不使用聚氯乙烯。

可降解塑料应标明降解条件、时间;并证明最终分解成二氧化碳、生物量(可统计的)和水,对其余成份的要求详见EN13432 附录A。

2.8 玻璃包装容器应按使用范围(食品、医药、化工等)控制可溶性碱性氧化物及砷的溶出量。

2.9 金属包装容器的内壁或内壁镀膜、涂层在保质期内不应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

2.10 木质包装容器不应有树皮和直径3mm 以上的虫眼,并依照国家质检总局69 号令处理。

详见附录19。

3 技术要求3.1 总则包装应具备保障环境与生命安全的安全性;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的经济性;满足包装基本功能和消费者需求的适用性以及废弃物可处理与再利用性。

在设计、生产、使用、流通和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的全过程中,采用的技术、工艺与方法应符合上述要求。

3.2 运输包装3.2.1 在对外贸易合同书中的包装条款,应包括依据的标准、使用的材料、采用的方式等内容,根据商品特性和运输方式,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欧洲包装指令(EU Packaging Directive)是一项针对欧洲成员国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管理的法规。

该指令的主要目标是促使欧洲国家在包装设计、制造和回收方面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推动资源的有效利用。

欧洲包装指令于1994年发布,并于1995年开始正式生效。

该指令经过多次修订和更新,最新的版本是在2018年发布的,即EU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Directive (2018/852/EU)。

根据该指令,包装的定义包括任何物质或产品,被用于保护和包裹货物,以便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提供适当的保护。

指令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包装材料,如纸、塑料、金属和玻璃等。

欧洲包装指令的主要要求包括包装材料的最小化、可回收性和再利用性、环境友好性以及对有害物质的限制。

首先,指令要求包装制造商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以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废物的产生。

制造商应当通过优化设计和采用轻量化的材料来实现包装的最小化。

此外,指令要求包装材料应当尽可能地可回收,并鼓励欧洲成员国建立回收基础设施和收集网络,以确保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

对于不能回收的包装材料,指令鼓励其进行能源回收,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需求。

其次,欧洲包装指令要求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环境友好标准。

制造商应当遵循环境友好原则,在包装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采用可再生材料或可降解材料。

尤其是对于塑料包装,指令要求其中的塑料材料必须具有一定的可降解性和可生物降解性。

另外,欧洲包装指令通过限制特定有害物质的使用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指令规定包装材料不得使用含有铅、镉、汞、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的材料。

这样的限制旨在减少有害物质对于土壤、水和空气的污染,以及在包装材料回收过程中对工人和消费者的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各个欧洲成员国对欧洲包装指令的执行,该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制定相应的国内法规,并建立适当的监督和执行机构。

此外,指令规定各成员国应当定期向欧洲委员会报告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达到指定的目标。

欧洲包装法

欧洲包装法

欧洲包装法
欧洲包装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60年,那时欧洲共同市场(也称欧盟)正在成型,有必要探讨如何规范包装,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1968年,在欧洲经济共同市场出台了最初的欧洲包装法(Directive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以规范包装和包装垃圾的管理,并减少可回收物料的浪费。

欧洲包装法要求包装按最低原则使用,原料、半成品和最终产品必须妥善包装,规定了包装重量和体积的最低要求,以限制浪费物料的使用。

与此同时,欧洲也实施了一系列环境绩效准则,使得包装的使用更加环保。

在欧洲包装法正式实施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也出台了,以提高包装使用效率,减少物料浪费,建立了多种可回收介质的回收系统,和环保认证规定等。

这些补救措施包括:建立回收基金,促进可回收物料的回收和再利用;规定包装的环保性,要求材料寿命长,减少环境污染;规定物料的标注,提倡消费者关注该包装的环保性;印刷可回收的横幅,提醒消费者注意项目的环保问题等。

正是由于欧洲包装法的出台,削减了环境污染和物料浪费,推动了循环经济和可持续消费,使得欧洲在节约包装物料、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欧洲包装法的影响也逐渐传播到了全球不同地区。

现在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包装法规都受到了欧洲包装法的一定程度的影响,并逐步探索包装实践的核心原则:尽可能减少包装物料的使用,采用可回收物料,节约 Energy,促进可持续消费。

欧盟包装袋安全要求

欧盟包装袋安全要求

欧盟包装袋安全要求1. 引言欧盟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预防环境污染,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

其中之一就是针对食品包装袋的安全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欧盟针对食品包装袋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欧盟关于包装袋的立法欧盟在制定有关包装袋的立法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首先是环境保护,其次是食品安全。

欧盟的立法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2.1 包装材料凡是要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都必须符合欧盟相关法规的要求。

包装材料中不能含有致癌物、致敏物、有机重金属、重金属和塑化剂等不利于人体健康和环境污染的成分。

2.2 包装印刷所有食品包装袋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印刷材料。

印刷墨水的成分必须清晰明确,以免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2.3 包装空气含量标准制定包装空气含量标准是为了在保护食物的质量和保鲜效果之间找到平衡点。

欧盟规定,包装材料所含的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含量必须符合欧洲食品包装标准(EN1186-2)。

2.4 包装袋标志和标签在欧盟的食品包装袋标志和标签上,必须清晰印刷包装袋的用途、材质以及包装日期等重要信息。

此外,欧盟在制定标志和标签方面,还考虑了可回收和环保的问题。

因此,欧盟的包装袋标志和标签必须清晰明确。

3. 欧盟针对食品包装袋的要求对于食品包装袋,欧盟还有以下要求:3.1 纸质包装袋针对用于包装面包和面点等食品的纸质包装袋,欧盟的要求主要集中在材料的质量和印刷质量方面。

在材料的选择上,必须使用纯天然无害的纸张,不能有糊(即淀粉)的成分。

在印刷质量方面,欧盟要求纸质包装袋不能印刷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成分。

3.2 塑料包装袋欧盟的塑料包装袋标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分别为食品接触材料和环境标准。

对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塑料制品,欧盟的要求是不能成为食品中的出口和迁移来源。

3.3 环保包装袋欧盟全面采用以减少包装材料使用为原则的绿色包装策略。

环保包装袋,袋身必须注明可回收标志、环保标志、可生物降解产品标志等。

4. 总结欧盟对食品包装袋的安全要求十分严格和细致,从包装材料、印刷、空气含量、标志和标签等多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和规定。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欧洲包装指令要求

欧洲的包装指令是指欧洲联盟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相关法规。

其中主要的法规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1994年通过的94/62/EC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后来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以下是欧洲包装指令的主要要求:
1.最小化包装:指令鼓励减少包装的使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包装材料,以减少资源消耗
和环境影响。

2.包装材料回收与再利用: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包装废弃物的系统,确保
包装材料的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3.包装材料的标识和信息提供:指令规定包装上应提供适当的标识和信息,包括包装材料
的成分、处理方法和环境信息等,以帮助消费者正确处理包装废弃物。

4.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指令要求各成员国确保包装废弃物的妥善处理,包括废弃物的分类、
回收、处理和处置等环节,以减少对环境和健康的负面影响。

5.生产者责任:指令强调生产者在包装设计、制造和销售过程中应承担责任,包括减少包
装废弃物的生成、促进回收和循环利用等方面。

这些要求旨在推动可持续包装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减少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不同成员国根据指令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立法和措施来确保指令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欧洲出口包装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欧洲出口包装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欧洲出口包装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欧洲出口包装标准的背景介绍、重要性以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等内容。

欧洲出口包装标准是指欧洲国家对出口产品包装的规定和标准。

这些标准是为了确保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安全运输和顺利通关而设立的。

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国际贸易成为各国之间经济合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带来了包装运输安全和效率的问题。

因此,制定并遵守出口包装标准对于企业和国家的出口贸易具有重要的意义。

欧洲出口包装标准包括对包装材料、包装设计、尺寸和重量、标识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标准要求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能够保护货物免受污染、损坏和变形。

同时,包装设计需要考虑到货物特性和运输方式,确保在长途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欧洲出口包装标准还规定了包装的尺寸和重量限制,以确保符合运输工具的要求和限制。

标识方面的要求包括货物名称、生产商信息、重量、体积等必要信息,以便在运输、仓储、通关等环节中能够迅速识别和处理。

遵守欧洲出口包装标准对于企业来说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合理的出口包装可以降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丢失风险,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符合标准的包装还能够提高货物的运输效率,减少卸货、装卸和装配的时间和成本。

其次,遵守包装标准是企业进入欧洲市场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企业获得资质认可和出口许可的必备条件。

最后,符合欧洲出口包装标准也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欧洲出口包装标准对于出口贸易具有重要的意义。

遵守标准可以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运输效率和企业形象,进而推动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因此,企业在进行出口贸易时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欧洲出口包装标准,以确保出口产品的顺利通关和市场竞争力的实现。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本文的章节划分和每个章节的主要内容。

在本文中,文章结构如下:1. 引言- 1.1 概述:介绍文章的主题,即欧洲出口包装标准。

欧洲包装标准(EN packing standards)

欧洲包装标准(EN packing standards)

平板架和包装用木材的质量分级
Quality classification of timber used in pallets and packaging
工业包装用锯材 允许偏差和最佳 尺寸
Sawn timber used in industrial packaging - Permitted deviations and preferential sizes
EN 13193-2000 包装 包装和环境 术语
Packaging - Packaging and the environment - Terminology
EN 13027-2001
包装 轻薄金属包装 根据标称毛带 盖容积确定的顶部开口圆罐
Packaging - Light-gauge metal packaging - Open-top round cans defined by their nominal gross-lidded capacity

for the airtightness of closures
纸、纸板包装和易处置卫生品用粘 合剂 潜在胶粘层的阻塞的测定
Adhesives for paper and board, packaging and disposable sanitary products Determination of blocking behaviour of potentially adhesive layers

and requirements for pegboard display
包装 轻薄金属包装 标称填充容积 最大可达 40000 毫升的圆、柱形和 锥形通用金属容器
Packaging - Light gauge metal packaging - Nominal filling volumes for round, cylindrical and tapered general use metal containers up to 4000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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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国际上(欧盟)对胶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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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避免对婴儿和儿童造成窒息危险的安全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特制定本胶袋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用于产品包装的塑料胶袋。

三、胶袋规格规范
3.1 胶袋规格统一表示:L ×W;
3.2 其中L表示为开口方向;
3.3 下面为图示:
四胶袋常规打孔规则:
各规格打孔规则:(客户特殊要求除外)
a)、L>10cm且W>20cm,胶袋都必须按下述要求打孔;
b)、当10<L(开口)<25cm且20<W<40cm,打2个孔;
c)、当25<L(开口)<50cm且30<W<50cm,打4个孔;当25<L(开口)<50cm且W≤30cm,打2个孔;
d)、当W>50 cm(L>38cm),打6个孔。

4.1 孔的直径大小为6~8 mm,为通孔。

4.2 孔到边的距离为4 cm到8cm(L1=4~8cm),视胶袋的具体规格而定;
4.3 当打孔为4个或以上时,垂直方向孔距L2=16~24 cm;
4.5 封口处与L边距离为0.8~1.2 cm;
4.6 打孔需对称美观,应保证孔的直径相同,且水平和垂直方向齐平;
4.7 打孔位置应避开胶袋文字,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4.8 以上为胶袋常规打孔要求(客人无特殊要求)。

五、胶袋常规印警告语、材料标志和回收标志
5.1 当L≥17cm时,胶袋需加印警告语(常规为六国语言);
编制/日期:粟永中2018.08.07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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