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一条目的为了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各项工作效率,保障组织体系的高效运行,持续不断的提高和改进全体员工的工作业绩,全面贯彻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及战略计划,特制定本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公司领导班子以下全体员(公司领导班子由集团组织考核)。
第三条考核周期按月度进行考核,年度总考核。
第四条考核对象一、公司各部门正职二、公司各权属公司管理团队(矿长、生产经理、安环经理、销售经理、办公室主任)。
三、公司各部门员工(主管、专员)四、公司各权属公司员工(除第二项以外员工)第五条考核层级一、公司领导班子考核公司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二、公司企管部牵头,组织对各权属公司管理团队进行考核,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三、公司各部门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核;四、各权属公司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管理团队对各权属公司内部员工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内容一、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计划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主,根据工作内容的完成度、完成的时效性、创新改革能力,由公司领导班子针对其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员工考评表中打分。
二、考核以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主,对员工的态度、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任务绩效:在完成工作目标与任务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个人或部门的工作业绩,对任务绩效的考核是通过衡量工作实际结果与设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之间的一致程度来实现。
2.周边绩效:同相关部门的业务协作精神,以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间的顺利推进。
在实际工作中的部门内团结协作情况及工作任务执行效率。
3.工作态度,对待工作的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4.工作能力,是指被考核人能够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创新能力、执行力、学习能力等。
三、年终个人绩效考核等次系数;四、综合部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员工对个人绩效考核处理结果仍执异议,可向公司分管领导申诉。
第七条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规定:一、考核结果运用于年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薪级晋升、年终奖金的发放:1.公司按照考核结果每年度评出优秀员工1-2名。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
(二)强化成本控制,提高投入产出比;
(三)鼓励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应关注企业的以下方面:
(一)经营战略和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第六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应关注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情况,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根据经营绩效考核结果,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
第六十二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应促进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六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通过考核结果,指导企业合理规划未来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三)作为企业制定经营战略和规划的基础;
(四)作为企业申请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反馈机制,及时向各部门和员工传达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通过经营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运作;
(三)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规程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规程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绩效和整体表现。
考核标准1. 绩效考核应以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和业绩为基础。
2.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够客观反映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绩效。
3. 考核标准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评分体系。
考核内容1. 员工工作业绩:根据员工在本职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任务量进行考核。
2. 素质能力发展: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研究能力的提升情况。
3. 团队合作能力:评估员工在团队合作中的角色和贡献。
4. 创新能力:评价员工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理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公司贡献:考核员工对公司整体发展的贡献和服务态度。
考核流程1. 设定考核周期:确定绩效考核的时间范围,并在考核开始前通知员工。
2. 目标设定:与员工一起设定本周期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
3. 工作记录:及时记录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完成的任务。
4. 绩效评估:依据考核标准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
5. 反馈和奖惩:向员工提供绩效评估结果和相应的奖惩措施。
6. 反馈和改进:根据员工的反馈和评估结果,及时进行绩效考核流程的改进。
责任分工1. HR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绩效考核规程。
2. 部门主管:负责与员工一起设定目标和绩效指标,以及记录员工的工作情况。
3. 员工:负责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完成工作目标,并提供关于绩效考核流程改进的建议。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1. 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晋升、奖励和薪酬调整。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业发展的参考依据。
3.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决策和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
其他事项1. 绩效考核应保证公正、客观和透明。
2. 绩效考核结果应及时告知员工,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反馈机制。
以上为《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规程》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国有企业建立一套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和整体表现。
根据具体情况,国有企业可以根据本规程灵活调整和完善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办法

XX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和完善考评体系,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审计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简明实用,注重实绩,指标量化,分级考核0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高层、中层干部。
第二章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第五条考核指标包括:效益、财务、安全、节能减排、综治消防以及党建、廉政建设等指标。
第六条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上年情况于年初确定各层级具体考核指标项目、标准及分值。
第七条高层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1、基本考核指标项目为:客货换算周转量、经营总收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利润、集团可支配收入、职工收入以及节能减排、安全、综合治理等。
2、奖励标准:在所测算二级单位考核应奖励标准平均数的3倍以内确定最高奖励标准。
其计算公式为:第八条职能部门按二级单位考核应奖励标准的平均数确定为正职奖励标准。
第九条二级单位最高奖励标准控制在集团职工年平均工资的L5倍以内。
1、确定奖励基数。
根据当年集团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整体效益情况,由绩效领导小组确定奖励基数。
2、测算奖励标准。
各单位奖励标准的测算分别以当年上交经营指标、经营项目(范围)、营运车辆数、发班次、经营总收入、委托资产等指标数据作为依据,制作"二级单位绩效奖励测算表",并据此分别进行测算,得出各单位正职应奖励标准。
若奖励标准低于奖励基数50%的,按奖励基数的50%确定为正职应奖励标准。
3、根据当年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其基本考核指标项目有:资产保值增值、非生产性费用控制、职工工资、交纳税金和社会保险费、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综治消防以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
第三章考核兑现第十条考核对象为高、中层管理班子。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国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对于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绩效考核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可以帮助国企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绩效水平,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本文旨在探讨一套适合国企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一、考核目的国企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在于:1、明确工作目标和期望,使员工清楚了解自身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战略目标服务。
2、激励员工积极工作,通过合理的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发现员工的优点和不足,为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依据,帮助员工提升自身能力,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4、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如薪酬调整、晋升、岗位调配等,确保企业内部的公平公正。
二、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考核标准应统一、明确,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平待遇。
考核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的监督和申诉。
2、客观准确原则考核依据应基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成果,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猜测。
考核数据应准确可靠,能够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情况。
3、量化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应尽量量化,便于衡量和比较。
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应采用定性描述的方式,但要明确评价标准和等级。
4、及时性原则考核应定期进行,及时反馈考核结果,让员工能够及时了解自身的工作表现,以便调整工作方法和策略。
5、激励性原则考核结果应与奖惩机制挂钩,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鞭策,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考核主体为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考核主体应包括上级领导、同事、下属以及自我评价。
上级领导对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能力有较为直接的了解;同事能够从协作配合的角度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下属可以对上级的领导能力和管理风格进行反馈;自我评价有助于员工自我反思和自我提升。
四、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工作业绩是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方案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方案背景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中重要的一部分,近年来国有企业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
企业绩效考核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部分,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必要手段。
目的本文旨在分析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现状,并提出一份科学、可行的绩效考核方案,以帮助国有企业更好地管理和落实。
现状分析目前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考核,即企业内部对自身业务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另一种是外部考核,即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内部考核的优点是考核方法和流程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各自企业的特点进行调整。
但是,内部考核存在着评估标准不够客观、难以解决部门之间利益冲突等问题。
而外部考核则相对客观公正,但是考核方法和流程比较繁琐,往往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和报表,甚至需要进行审核等繁琐工作,给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方案设计基于以上现状分析,本文提出了以下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的目标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
绩效考核过程中,要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目标作为考核的标准,使考核的结果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内部和外部。
内部考核评价企业的整体表现,比如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占有率、财务状况、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外部考核主要是监管方面对企业的评价,包括合规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标准制定评估标准是绩效考核的重要步骤,正确、精细的标准才能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可靠。
1.内部考核标准内部考核标准应该针对企业的业务特点进行制定,标准应该量化、科学,能够体现企业长短处和发展潜力,避免考核结果偏离企业实际情况。
例如,如果考核一家小型制造企业,就可以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成本管理、销售业绩、员工福利等方面进行评估。
2.外部考核标准外部考核标准应该符合监管要求,同时也符合企业自身的安全规范和环保标准。
例如,对于煤矿企业,可以考核矿井安全、矿工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表现。
国有企业投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障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实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坚持战略目标导向原则。
以落实责任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分解落实,不断增强公司执行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二)坚持关键指标考核原则。
以目标管理为重点,依据部室、直属公司重点工作和岗位职责,突出对影响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绩效指标和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为目的,切实做到考核标准科学合理、考核方法先进、考核程序严格,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四)坚持能力提升改进原则。
以绩效反馈、能力提升为根本,通过员工绩效考核,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帮助员工提升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绩效考核包括组织考核和员工考核两部分。
其中:组织考核包括公司总部部室考核和直属公司考核;员工考核包括公司总部中层正职及以下员工、全资直属公司员工和公司派驻参(控)股公司相关员工。
第四条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公司总部部室负责人、直属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绩效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一般在每年度结束后第1个月内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考核第六条公司总部部室考核部室考核包括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和自身建设考核,分值权重各占20%、60%、20%。
部室考核得分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得分义20%+工作业绩考核得分X60%+自身建设考核得分义20%(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依据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业绩考核1.考核内容包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核、部室年度亮点工作考核和协同融合发展考核。
国有企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合理地考核公司员工的业绩,加强对员工的指导、监督、激励与约束,确保公司年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员工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包括高管层领导、中层干部、基层领导、班组长和一般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员工绩效考核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并组织实施,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员工绩效考核办公室主任: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公司领导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长成员:经营计划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企业文化部、技术安全部、党委工作部、纪监审法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职责1.负责制定与修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2.负责组织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各项考核资料及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3.负责仲裁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申诉;4.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提交厂务会审定。
第三章考核第五条各级(类)员工的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班组长及以下员工只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员工月度考核的时间为次月6日以前,基层领导以上人员的半年考核时间定为7月中旬,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时间定为次年的1月中旬。
第七条高管层领导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所辖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的平均值,中层干部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本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基层领导及以下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按照制定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条高管层领导的半年和年度绩效考核一、总经理、党委书记的绩效考核由上级公司按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的绩效考核上级公司占80%,公司考核占20% ;其余高管层领导的绩效考核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半年考核结果占40%,年终考核结果占60%。
三、高管层领导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的项目及权重四、高管层领导绩效考核流程图第六条第九条中层干部的半年或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