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榨菜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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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榨菜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导则

三峡库区榨菜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导则

三峡库区榨菜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编制单位:重庆大学重庆涪陵榨菜(集团)有限公司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与定义 (3)4 水量和水质 (5)5 总体要求 (6)6 榨菜清洁生产技术 (8)7 工艺单元 (9)8 工艺组合 (17)9 设备与材料 (20)10 检测与控制 (23)11 主要辅助工程 (24)12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25)13 运行与维护 (26)14导则条文说明271总则1.1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有效控制三峡库区榨菜废水污染,促进三峡库区榨菜特色支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达到控制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使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榨菜生产工艺为腌制工艺的水污染控制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1.3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设施选址应符合食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或企业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应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的关系。

应以集中治理为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治理工艺应做到技术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安全可靠、运行稳定。

1.4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的技术路线:首先应按质分流、清洁生产;可采用物化、生物预处理,大幅消减污染负荷;其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厂或城镇污水厂协同处理,达标排放或再生回用。

1.5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主要控制污染物为:COD、NH3-N、TP和SS,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厂或城镇污水厂协同处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三级标准;废水处理后直接排向环境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一级标准;榨菜废水经预处理后宜与城镇污水协同处理,其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B标准。

1.6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除执行本导则外,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

1.7 本导则规定了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中的技术要求。

国家泡菜废水标准

国家泡菜废水标准

国家泡菜废水标准
国家泡菜废水标准是指对泡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排放和处理的标准。

具体标准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环保政策以及泡菜生产的特点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国家泡菜废水标准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1. 排放标准:规定了泡菜废水的排放浓度限值,如 pH 值、化学需氧量(COD)、总悬浮物(TSS)、总氮(TN)、总磷(TP)等,并要求泡菜生产企业在排放前对废水进行必要的处理,以达到排放要求。

2. 处理工艺要求:规定了泡菜废水的处理工艺和技术要求,如采用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或其它适当的处理方法,并要求采取相应的废水处理设备和措施。

3. 环境影响评估:有些地区可能要求泡菜生产企业在生产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 监测和报告要求:要求泡菜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废水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监测泡菜废水的排放情况,并向相关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废水排放数据和报告。

三峡库区区域合作的战略思考

三峡库区区域合作的战略思考

三峡库区区域合作的战略思考《1 前言》1 前言随着 2009 年三峡大坝主体工程的全面竣工以及三峡电力机组的顺利投产,涉及高达 124.55 万人总体搬迁任务的完成,标志着我国三峡建设已基本完成。

2008 年 1 月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把三峡库区建成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维护长江健康生命”,这说明移民安稳致富、库区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已逐渐成为三峡库区后续工作的主题,是“后三峡时代”需要长期关注的重点和核心问题。

推进库区清洁发展是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

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

我国提出到2020 年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 2005 年降低40 %~45 % 的减排目标,揭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低碳发展的决心和成效。

三峡库区如何低碳发展是目前急需思考的重大战略问题。

《2 三峡库区低碳发展的机遇与挑战》2 三峡库区低碳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三峡工程论证及可行性研究结论的阶段性评估项目综合报告》指出,“三峡工程在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一些争议,有些争议迄今仍值得密切关注”。

目前急需关注三峡库区的移民安稳致富、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协同发展问题。

《2.1 三峡库区人地、就业和生态矛盾对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了挑战》2.1 三峡库区人地、就业和生态矛盾对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了挑战随着 124.55 万人搬迁任务的完成,实现了三峡库区“移得出”的基本目标。

但离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目前主要表现如下:一是产业空虚问题,导致库区迁建企业的下岗职工、关闭企业和进城安置移民就业困难。

三峡库区受自然、地理因素导致招商引资困难,制约了工业的发展,使库区自身解决就业环境差。

同时,受全国就业环境以及移民生活条件和习惯的影响,不少移民回流反乡,使得移民再就业、社会保障问题突显;二是自然生态条件不利于农业发展。

MBR工艺处理典型榨菜废水的工程案例

MBR工艺处理典型榨菜废水的工程案例

MBR工艺处理典型榨菜废水的工程案例于玉彬;林兴;贾云【摘要】四川省内某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榨菜食品加工制作,产生了大量含盐、难降解有机物和悬浮物等特点的废水.目前该榨菜废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万m3/d,根据水质特点,采用以\"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MBR膜系统\"为主体的三级处理工艺进行废水处理.经过长时间的调试、运行,结果表明,废水经处理后可以稳定达到GB 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且系统运行稳定,耐冲击负荷强,处理效果好.对系统的工程概况、工艺流程及设计参数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总结了工艺的技术特点.【期刊名称】《环境科技》【年(卷),期】2019(032)001【总页数】4页(P40-43)【关键词】榨菜废水;A2/O;MBR【作者】于玉彬;林兴;贾云【作者单位】苏州苏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215000;苏州苏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215000;苏州苏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215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70 引言膜生物反应器(MBR)是膜分离技术和传统活性污泥法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废水处理技术。

由于膜的截留作用,反应器中的生物完全被截留在反应器中,实现了水力停留时间和污泥龄的完全分离,同时使反应器内保持较高的MLSS,对污染物的去除率高,出水SS 和浊度很低,细菌和微生物则完全被去除,出水水质较好[1-2]。

并且膜代替了传统的二沉池设备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因此MBR 已被广泛应用于实际污水处理工程中[3-4]。

榨菜废水是一种含高浓度氨氮、盐度和难降解有机物、成分非常复杂的废水。

其中高盐度会抑制微生物活性,造成污泥沉降性变差,而导致生化法在对其进行高效处理时难度较大,因此该类废水的高效处理目前环境工程领域的难点之一[5-6]。

MBR 工艺由于其具有强制截留微生物以及不受污泥沉降性的限制而为生物法高效处理含盐废水提供了可行路线。

卫生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峡水库卫生清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峡水库卫生清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峡水库卫生清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6.24•【文号】卫疾控发[2005]261号•【施行日期】2005.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卫生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峡水库卫生清理规范》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261号)湖北省卫生厅、重庆市卫生局、湖北省三峡工程移民局、重庆市移民局:为进一步规范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工作,防止清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结合以往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工作实际,2005年1-5月,卫生部与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专家对2002年两部门联合颁布的《长江三峡水库库底清理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规范》。

现将此规范印发你们,请据此组织编制实施计划,并切实做好水库卫生清理工作。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技术规范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3.1 库底卫生清理3.2 传染病疫源地3.3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3.4 医院垃圾3.5 无害化处理4 卫生清理原则5 卫生清理对象5.1 一般污染源5.2 传染性污染源5.3 鼠类与鼩鼱类6 卫生清理技术要求6.1 一般污染源6.2 传染性污染源6.3 鼠类与鼩鼱类的毒杀7 实施与验收要求7.1 实施要求7.2 验收要求前言为保护长江三峡水库水质与库区环境,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规范库区库底卫生清理工作,防止清理过程的二次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在总结长江三峡水库库底二期卫生清理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技术规范》(试行)进行修订,提出本规范。

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发展战略

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发展战略

三峡库区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战略思路摘要: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面临严峻的生态、经济问题,农业必须走高效生态经济发展道路。

本文论述了库区生态经济区高效生态农业应遵循的原则、重点发展的方向及建设库区高效生态农业的建议。

关键词:生态农业;三峡库区;原则;发展方向1、生态农业及其特征1.1 生态农业生态农业一词是美国土壤学家W·阿尔伯卫奇于1970年提出的,并得到许多国家响应。

生态农业是指人们根据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遵循生态与经济规律,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应用系统工程方法,因地制宜规划,组织进行经营的一种新型的农业体系,通过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和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2 生态农业的特征资源利用的永续性。

生态农业是建立在可更新资源的基础上的、与当地农业环境资源组合相适应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既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发展农业生产,又能保证增殖自然资源,使资源得到永续利用。

多业结合的高效性。

生态农业是一业为主,多业结合,全面发展的广义农业。

农林牧渔加工各业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以实现系统整体的多功能、高效率。

资源的优化配置性。

生态农业是利用共生共养的原理,合理配置农业植物、动物、微生物,实行立体种植、混合喂养、结构合理的立体农业,使有限的空间、水、光、热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以达到较高的光能利用率和生物能转化率。

以防为主的无公害性。

生态农业是“无废物”、无污染的农业。

循环利用废物,使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增加产品产出,开展以防为主的综合防治,控制杂草和病虫害,以农家肥、绿肥等有机肥为主,合理施用化肥,既要增产、提高经济效益,又要提高生态效益。

生产的集约性。

生态农业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特别是生物技术的集约化农业。

协调客观性。

生态农业是以内部调控为主、外部调控为辅的人工生态系统,重视自我调节作用,采用人工调节与自然调节相结合的措施,维持系统的稳定性。

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26号《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1年7月29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7月29日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重庆库区及流域(以下简称库区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质量,实现水资源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的水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水环境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二)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三)督促、检查水污染防治工作;(四)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并定期发布水环境状况信息;(五)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市环境监察机构实施。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水利、国土资源、市政、卫生、农业、渔业、建设、工商、海事等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安全、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场镇污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the design of waste water treatment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DL/T 5046—95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东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关于发布《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等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电技[1995]701号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电规院:《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等两顶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

其编号、名称如下:T 5045—95,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T 5046—95,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以上标准自1996年5月1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工业部电力计划设计总院,并抄送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 总则为在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建设中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大体国策,避免水体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50~600MW新建、扩建或改建发电厂的废水治理设计。

机组容量小于50MW的发电厂的废水治理设计,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废水治理设计必需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坚持防治污染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减少废水排放量,做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彼此统一。

废水治理设计应采用成熟的新技术。

各类废水的治理办法应符合本工程环境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经治理后的各类废水水质应知足GB8978—88《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建厂所在地域的有关污水排放标准。

废水治理系统的设计规模应按发电厂计划容量和分期建设情形肯定。

废水治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水务管理一般规定发电厂水务管理设计应在保证发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原水用量,提高回收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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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榨菜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编制单位: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与定义 (3)4 水量和水质 (5)5 总体要求 (6)6 榨菜清洁生产技术 (8)7 工艺单元 (9)8 工艺组合 (17)9 设备与材料 (20)10 检测与控制 (23)11 主要辅助工程 (24)12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25)13 运行与维护 (26)14导则条文说明271总则1.1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有效控制三峡库区榨菜废水污染,促进三峡库区榨菜特色支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达到控制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使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榨菜生产工艺为腌制工艺的水污染控制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1.3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设施选址应符合食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或企业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应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的关系。

应以集中治理为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治理工艺应做到技术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安全可靠、运行稳定。

1.4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的技术路线:首先应按质分流、清洁生产;可采用物化、生物预处理,大幅消减污染负荷;其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厂或城镇污水厂协同处理,达标排放或再生回用。

1.5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主要控制污染物为:COD、NH3-N、TP和SS,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厂或城镇污水厂协同处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三级标准;废水处理后直接排向环境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一级标准;榨菜废水经预处理后宜与城镇污水协同处理,其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B标准。

1.6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除执行本导则外,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

1.7 本导则规定了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中的技术要求。

适用于榨菜废水处理厂(站)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导则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 19837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GB/T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CJ 302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 308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T 43 水处理用滤料CJJ 6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 60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ECS 97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CECS 162 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环发[2000]38号《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77号3术语与定义GB 50014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榨菜综合废水榨菜加工生产过程产生的盐度为2~3%(NaCl计),具有高盐、高磷、高氮、高有机物浓度的废水。

3.2榨菜腌制废水榨菜腌制过程产生的盐度为2%~15%(NaCl计),具有超高盐、高磷、高氮、高有机物浓度的废水。

3.3耐盐微生物能够耐受一定的盐度(2~3%,NaCl计),但在无盐环境中生长最佳的一类微生物。

3.4嗜盐微生物生长需要一定的盐度(大于5%,NaCl 计),且在一定盐浓度的环境中生长最佳的一类微生物。

3.5电化学直接氧化法是利用电化学阳极的高电势直接氧化降解废水中的污染物的方法。

3.6电化学间接氧化法是利用电化学溶液中介体氧化产生强氧化剂氧化污染物的方法。

3.7复合式厌氧反应器反应器分为中心区和外环区两部分,反应区设置组合填料,通过分格、折流、分级使不同种群的厌氧微生物能在其最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处理废水。

3.8 ASBBR序批式厌氧反应器(ASBBR)是控制厌氧条件并集成生物膜技术,按时间顺序进行进水-反应-沉淀-排水等工序周期运行的反应器。

3.9 SBBR序批式生物膜反应器(SBBR)是控制好氧条件并集成技术,按时间顺序进行进水-曝气反应-沉淀-排水等工序周期运行的反应器。

3.10压力式生物膜反应器将压力溶氧原理与生物膜处理技术相结合的一种反应器,提高氧转移速率和好氧生物处理效能。

3.11复合膜生物反应器将生物膜法与活性污泥法结合,并与膜分离联用的反应器而构成的复合生物反应器。

3.12曝气微电解/电化学氧化组合工艺微电解法把非氨氮形式的氮转变成铵态氮,电化学氧化阴极产生H2O2与微电解法产生的Fe2+组成Fenton试剂,形成的组合工艺。

3.13曝气微电解/Fenton氧化组合工艺利用微电解产生的Fe2+和投加的H2O2。

在酸性条件下构成Fenton试剂,进一步氧化分解废水中难降解物质,高效去除废水中的COD和磷酸盐的组合工艺。

3.14预处理后榨菜废水与城镇污水协同处理工艺榨菜废水经过预处理单元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与城镇污水合并处理的工艺。

4水量和水质4.1一般规定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前期,应对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论证。

4.2水量4.2.1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水量应按实际污水产生量确定;若无资料时,可按每生产1吨榨菜产生5~10m3榨菜废水估算。

4.2.2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的污水量应按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发展规划确定。

4.2.3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进水管应以设计最大流量进行设计,各处理构筑物及厂内连接各处理构筑物的管渠,应满足设计最大流量的要求。

4.3水质4.3.1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进水水质,应根据实测数据、或参照类似企业水质的资料确定或参考表4.1。

表4.1 榨菜综合废水水质盐度(NaCl计)COD cr(mg/L)BOD5(mg/L)SS(mg/L)TN(mg/L)TP(mg/L)2%~3% 4000±200 2000±200 600±150 150±50 25±55总体要求5.1一般规定5.1.1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1.2应依据当地总体规划、水环境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以及排水专项规划的要求,做到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并优先安排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

5.1.3应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升级改造的可能。

5.1.4应遵循清洁生产、综合治理、再生利用、节能降耗、总量控制的原则。

5.1.5应由具有国家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的要求。

5.1.6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宜根据水质、水量、气候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积极慎重地选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5.1.7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和流域的重要性,水体接纳污染物的容量,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污染物排放控制程度,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榨菜废水应满足CJ 3082的规定。

5.1.8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GB 18918、GB 50014及当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5.1.9 在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及其它污染物的治理与排放,应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避免二次污染。

5.2建设规模5.2.1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应按照远期规划确定最终规模,以现状水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近期规模。

5.3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5.3.1一般规定5.3.1.1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的选址可根据企业规划,并参照GB 50014 的有关规定执行。

5.3.1.2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总体布置时,应考虑远近期结合,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应符合GB 50014的规定。

5.3.2总平面布置5.3.2.1 宜将管理区和生活区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上风侧,处理构筑物尽可能按流程顺序布置,保证运行安全、管理方便。

5.3.2.2 处理构筑物的间距应以节约用地、连接管线短为原则,满足各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和各种管道埋设、养护维修管理的要求。

5.3.2.3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中应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有完善的雨水排水系统。

5.3.3高程布置5.3.3.1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应考虑防洪排涝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洪排涝措施。

5.3.3.2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污染物处理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重力流,必要时,设置相应的提升设备。

场地的竖向布置应考虑土方平衡,并考虑有利排水。

5.3.3.3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出水水位,应高于受纳水体的常水位或满足接入城市下水道系统的高程要求。

5.3.4 管线布置5.3.4.1 榨菜废水污染治理工程中各种管渠应综合布设,布设紧凑,避免相互干扰;应尽可能平行布置。

应便于检查和维修,并保证一定的施工间距。

管道复杂时宜设置管廊和符合GB 50014和GB 50016的规定。

5.3.4.2 连接各处理构筑物管渠的布置应保证各处理构筑物或单元能独立运行;若构筑物分期施工,则应满足分期施工的要求。

5.3.4.3 连接各处理构筑物间输水、输泥和输气管线的布置应遵循管渠简捷、畅通、便于管理的原则。

6榨菜清洁生产技术6.1 清洁生产的原则清洁生产的原则为:清污分流、回收资源、削减污染负荷,达到控污减排、节能增效的目的。

6.2清洁生产方式与途径6.2.1 榨菜生产工艺改革流程可参考图6.1。

图6.1 清洁生产后榨菜生产工艺流程及废水的来源6.2.2 回收第二次腌制液于制酱油工艺。

回收榨菜腌制过程中第二次产生的腌制液,用于榨菜酱油的制作,采用的工艺分为榨菜酱油熬制和榨菜酱油灌装工艺:①榨菜酱油熬制工艺为:榨菜腌制液—沉淀—过滤—真空浓缩(加香料)—冷却—熬制—过滤—检验—榨菜凋味汁(原油)。

②榨菜酱油灌装工艺为:榨菜酱油(原汁)—检测—调配—过滤—均质—灭菌—冷却—定量灌装(空瓶清洗)—封盖—感观检验—贴标—喷码—装箱打包—检验入库。

6.2.3 根据榨菜生产工艺过程中用水和废水产生的重点环节,将将第三次腌制液回用于第二次腌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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