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酒店薪酬管理制度
酒店薪资管理系统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薪资管理,提高员工薪酬福利水平,保障酒店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酒店薪资管理系统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员工薪酬福利与岗位、绩效、市场相匹配。
第二章薪资结构第四条酒店薪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及酒店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从事岗位的劳动强度、责任大小、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及部门绩效进行考核,与绩效结果挂钩。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项目奖等,根据员工贡献及酒店经营状况发放。
第九条津贴:包括岗位津贴、夜班津贴、高温津贴、通讯津贴等,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环境确定。
第十条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及酒店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资调整第十一条酒店每年根据国家政策、市场行情和酒店经营状况,对薪资结构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岗位、职级变动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时,其薪资待遇应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员工绩效考核达到优秀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时,其薪资待遇应予以适当提高。
第四章薪资发放第十四条酒店实行月薪制,薪资发放日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第十五条酒店薪资以人民币计发,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六条酒店对员工薪资发放实行实名制,确保每位员工按时足额领取薪资。
第五章薪资保密第十七条酒店对员工薪资实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员工薪资信息。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向非酒店内部人员透露薪资信息,违反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酒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资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薪资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条员工对薪资有疑问或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酒店薪酬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酒店薪酬管理规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第二条薪酬体系酒店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年终奖金等部分。
第三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基本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四条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酒店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60%。
第五条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
绩效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10%。
第六条津贴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给予一定的津贴,包括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
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10%。
第七条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是根据酒店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给予员工一定的奖金。
年终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10%。
第八条薪酬调整酒店薪酬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定期对薪酬进行调整。
第九条薪酬核算与发放酒店薪酬核算与发放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酒店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薪酬管理的监督与评估酒店薪酬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公正性、有效性原则。
酒店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薪酬管理的合规、公正和有效。
第十一条附则本规定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酒店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酒店薪酬管理规定制度范本旨在为酒店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待遇,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酒店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酒店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实现员工与酒店的共同成长。
酒店工资薪酬管理制度(通用6篇)

酒店工资薪酬管理制度(通用6篇)酒店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篇1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建立由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福利组成的动态激励的工资分配体系。
通过建立新的工资分配体系,增强酒店的凝聚力,提高员工以酒店为家、以酒店为荣的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工资杠杆的激励功能,特制定如下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绩效挂钩,兼顾平等”的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起员工个人劳动报酬与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及企业效益相联系的动态激励分配机制。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业绩至上、效益至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以岗位责任制和实际工作业绩为基础进行量化评估,将个人劳动报酬与工作业绩评估挂钩。
二、本酒店员工工资总体水平在区域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第三条工资含义: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按国家法定货币,以各种形式支付给予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工资结构酒店依每个员工的学识、经验、技能、潜力及其从事岗位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确定个人的工资标准。
从部门负责人至员工,共设置为8个层级(详见工资等级序列表),以体现不同岗位在管理要求、技术要求、能力要求、劳动强度等方面的差异性。
酒店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终双薪、超标提成奖、员工福利(社保、节假日利是、津贴)等构成。
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领班级(含)以下人员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一、基本工资1、参照当地酒店行业员工工资水平、职务高低、岗位工作复杂性、工作条件、劳动政策等确定。
2、总监级(含正副职)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80%,经理级(正、副职)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占85%,主管级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90%,领班级(含)以下人员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100%。
二、绩效工资1、总监级的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的20%,经理级的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的20%,主管级的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的10%。
某酒店薪资制度草案

XX酒店薪资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酒店业和我市其它企业标准,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
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酒店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按照酒店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酒店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工资,包括每月定期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外语津贴、学历津贴、夜班津贴),不包含奖金与各项福利待遇事项。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四条酒店追求工资系统简明化和科学化,定薪原则以工作分析说明、工作规范、工作评价、薪资市场调查等为主要衡定因素,建立对内具有激励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的薪资制度。
第五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酒店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原则。
第六条员工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竞争及同级酒店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本地相关酒店的调整标准而调整。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四章工资第一节工资结构第八条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第二节基本工资第九条员工从事工作的基础保障收入(见表18-1)。
第十条不低于本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本地政府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
第三节工资递增第十一条在酒店经营任务完成的基础上,根据部门经营业绩达成情况与员工考评状况,由董事会与酒店管理层决定是否递增工资。
第十二条从员工进入最佳西方武汉五月花大酒店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作满二年,从第三年起可按工资额5%增加工资,工资每两年调整一次。
第十三条工资递增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第四节津贴第十三条津贴包括外语津贴、学历津贴与夜班津贴。
第十四条外语津贴一、外语津贴包括英语津贴与日语津贴。
二、英语津贴指员工通过酒店组织的英语专业考试,按考试成绩享受初级与中级英语津贴。
酒店一季度举办一次酒店专业英语考试,初级英语津贴30元/月,中级英语津贴50元/月。
三、日语津贴指员工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国家日语资格证书,按证书级别享受日语津贴。
酒店机构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机构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酒店员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酒店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包括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酒店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和可持续性原则,确保员工薪酬与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和能力相匹配。
第四条酒店应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包括薪酬结构、薪酬水平、薪酬发放、薪酬调整等环节,确保薪酬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薪酬结构与水平第五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等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岗位、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酒店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的不固定工资报酬。
第八条奖金是根据员工个人或团队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特殊业绩或贡献给予的奖励。
第九条津贴是根据员工特殊工作条件或特殊工作需要给予的额外补偿,包括岗位津贴、技能津贴等。
第十条福利包括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以及酒店提供的其他福利,如住宿、餐饮、交通补贴等。
第三章薪酬核算与发放第十一条酒店应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酒店应建立科学的薪酬核算体系,确保薪酬核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酒店应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薪酬政策,监督薪酬管理的实施。
第四章薪酬调整与评估第十四条酒店应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状况、酒店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业绩相匹配。
第十五条酒店应建立薪酬评估机制,定期对薪酬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薪酬管理的有效性。
第五章违反薪酬管理制度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酒店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酒店薪酬管理制度5篇

酒店薪酬管理制度5篇酒店薪酬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工资系列适用范围管理层系列1.总经理2.副总经理职能管理系列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项目管理系列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生产系列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营销系列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四、工资计算方法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固定工资=工资总额x40%绩效工资=工资总额x60%x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
酒店内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员工薪酬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酒店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正式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二、薪酬结构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学历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强度、风险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考勤情况、团队协作等因素确定,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高温补贴等,用于改善员工生活条件。
三、薪酬管理流程第九条薪酬测算:各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量等因素,制定岗位薪酬标准。
第十条薪酬审批: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薪酬标准,提出员工薪酬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通过的薪酬方案,负责员工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四、薪酬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薪酬监督: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四条薪酬评估:每年对薪酬制度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薪酬制度进行优化调整。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特殊规定第十七条对于特殊岗位、特殊技能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
第十八条酒店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可根据情况降低或取消其绩效工资。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酒店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修改,经酒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重新发布执行。
酒店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员工薪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酒店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接待、客房服务、餐饮服务、保安、工程维修等岗位。
第三条酒店薪资管理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员工收入与其工作表现、岗位贡献相匹配。
第二章薪资结构第四条酒店薪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补贴五部分。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酒店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担任的岗位,结合岗位性质、责任和劳动强度等因素,设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如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工作完成度等,按月或季度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项目完成奖等,根据员工年度或项目完成情况,按比例发放。
第九条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等,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
第三章薪资发放第十条酒店实行月薪制,每月底前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前,需完成相关手续,如考勤、请假等,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酒店为员工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服务,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薪资调整第十三条酒店每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薪酬水平、酒店经营状况等因素,对薪资标准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和调整。
第十四条员工薪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部分的调整。
第十五条员工薪资调整需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岗位贡献等因素进行。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酒店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如奖金、晋升、培训机会等。
第十八条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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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酒店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经酒店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2、本制度实行的准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支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本制度努力实现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赏的薪酬分配原则。
二、工资结构员工工资的具体结构如下:1、个人工资收入=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店龄津贴+浮动效益工资;2、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生活津贴(包括员工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技术津贴(仅限特殊工种)3、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依据担任的职务、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考核后确定;4、店龄津贴:依据员工服务年资(含试用期间)计算(以每年1月1日为限(即头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调整1 次,在酒店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店龄津贴。
店龄津贴起点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随工资发放,并逐年按此标准递增,店龄工资最高为300元,超出此数,酒店另外补贴)。
5、浮动效益工资:即奖金。
随酒店经营效益的高低,并结合管理质量的优劣而上下浮动,具体方案另拟。
6、每年6月30日前,依据岗位工资等级标准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7、上列计算结果若有小数点产生时,一律舍去不计。
三、岗位工资等级1、酒店为公正评价每位员工的资历能力和贡献,将全店职能部门所有岗位自上而下划分为10级30档。
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有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
2、全店等级工资情况见附表《温泉大酒店岗位工资等级表》。
四、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的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职务基础上试用三个月,享受该职务等级试用期工资待遇。
经考核合格,方可纳入相应职位的转正级别。
2、岗位变动:凡在酒店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应等级转正级别执行。
五、新进店员工等级的确定1、新招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招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职高、大专、本科)直接来本店实习,根据实习生级别确定生活补助标准。
按实习合同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实习期满,愿留店工作的,根据所在岗位确定等级,可直接进入岗位等级工资,若变动岗位,则按上述第四点变动岗位的工资规定。
3、社会招聘录用有熟练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根据所在岗位确定等级,进入试用期,经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之后,按现岗位等级转正。
4、社会招聘录用无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按实习生待遇执行。
六、调薪(一)酒店原则上根据经营业绩的成长,每年6月份进行员工调薪。
1、以本年度该员工考核结果为依据;2、以各岗位级别工资标准为依据。
(二)下列情况不在调薪范围:1、以每年6月30日为限,一年之内因升职或变动岗位而调薪不满一年者;2、当年新入职员工,正式服务年限不满一年者;3、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的;4、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5、因缺勤停职达1个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实际天数累计,旷工按10倍天数累计)6、本年度内受书面通报惩戒以上处分者。
七、工资的计算与支付(一)等级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15日(若遇节假日顺延)。
(二)每月工资以30天计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三)下列各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1、个人所得调节税;2、社保有关费用;3、超标水电费用等;4、违纪罚款及赔偿费用;5、该月应偿还酒店代垫款项;6、其他应从工资中扣除的费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资扣罚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五)1、凡每月发生的人事薪资变动,属于晋升工资的范围,均从总经理批准之日算起。
2、凡每月发生的人事薪资变动,属于正常到时转正的,则从转正期满之日算起。
八、工资审批权限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及调整,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3、以上人员变动,须有总经理签发的任命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人事变动表》才能生效。
九、浮动的效益工资(一)与效益工资有关的考核指标:1、月份营业收入指标数2、月份成本率3、月份费用率4、月份利润率或利润总数5、月份其他指标(或个别特殊部门的单独指标)特别说明:上述考核指标,将视酒店管理成熟程度,适时推进。
(二)与效益工资有关的被考核人员的范围:1、部门副经理以上级人员2、部门主管以上级人员3、部门领班以上级人员4、全体员工特别说明:从上到下,逐层推行,直至细化,覆盖全店。
(三)考核方案(试行)1、本方案亦称“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2、详见:《温泉大酒店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温泉大酒店岗位工资等级表(一)一般说明:1、以上各岗位的“副职人员”,均按上表退一档。
2、以上各级见习人员,均按该岗位初级人员退一档。
3、行李生:同礼宾员、门僮。
4、迎宾员:同咨客、领位。
5、服务员包括:楼层、餐厅、桑拿、娱乐、康乐等岗位服务员。
6、新产生的特殊工种岗位:各类专业技师、美容美发师、修脚搓背师、音响师等,适才适岗而定。
(二)重要说明:1、本表作为温泉大酒店长期基本建设重要文件之一,注意严守机密,不能外泄。
2、本表为长远需要考虑,而设立的如:副总、总助、总监等职务等职位,不等于现在就要套满的职位。
3、某些特殊岗位,是董事会特批的工资,不受本表范围的约束。
4、凡遇现工资表与原工资表的等级工资不合时,暂按:低升、高不降的原则(即:原工资低于现工资的,可以自然升入现工资;原工资高于现工资的,暂不降低,保留至下次调整为止),留待年度的薪资调整或经过业务考核后调整。
5、对不同部门人员的升薪,或遇特殊异议时,酒店总经理有最后解析权。
温泉大酒店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总说明:为深化企业改革,并遵循董事会提出的:“外部树形象,内部求效益”的治店大纲,激励全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董事会下达的月度、季度、年度的经营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自2004年4月1日始,酒店的薪金体系,执行全员与酒店经营效益相挂钩的方案,本方案包括三大部分:浮动效益工资部分、月度超产奖金部分、年终双薪奖励部分。
第一部分:浮动效益工资部分一、由酒店总经理一次性下达各营业部门的月度、季度、年度的经营指标数,并由酒店总经理和各营业部门的第一责任人签定“经营指标确认书”。
二、月度以每月1日——每月30日(31日),为月份考核的结算时间,并以此发放月度浮动效益工资和超产奖金;年度的每年的1月1日——每年的12日31日为年度的考核的结算时间,并以此为计算根据发放年度的双薪,作为年度的总奖金。
三、全店的考核分为“三大板块”,即一线经营部门,特殊经营部门和后勤部门,具体明确如下:第一板块:一线经营部门:前厅部:含部门经理、总台、总机、商务中心、礼宾部、文员客房部:含部门经理、客房中心、楼层服务员、楼层卫生员、洗衣房、PA部、花工、文员餐饮部:含部门经理、各餐厅经理、主管、领班及全体服务员、迎宾员、文员含厨师长、全体厨房的生产及工作人员含会议部服务人员康娱部:含部门经理(现暂缺),文员(仓管员)。
以现在康娱部具体情况,康娱部内部再分成“三个小板块”,分别进行考核。
(1)第一小板块:清吧里酒店一方(甲方)的所有服务人员(2)第二小板块:夜总会里KTV和演艺吧的主管、领班、领位以及所有服务人员(3)第三小板块:桑拿中心(包括美容美发)里的主管、领班以及全体服务人员(4)康娱部:康娱部经理、文员(仓管员)等,可按上述三个板块的平均奖计算。
※承包与协作部分:游戏厅、棋牌室、名仕商场、员工楼小卖部等,按不同协议内容,人员与收入均归酒店。
第二板块:特殊经营部门市场营销部:(含市场营销部经理、销售代表、文员、美工)第三板块:后勤部门(1)总经理办公室: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秘书、大堂副理、行政司机(2)财务部:含部门经理、会计部、成本部、运作部(所有收银员)、电脑部、信贷部、仓储部、文员(3)人力资源部:含部门经理、人事主管、培训主管、文员、员工食堂、员工宿舍(4)工程部:含部门经理、运行部、维修部、文员(仓管员)(5)质检部:含部门经理、质检员(6)保安部:含部门经理、保安中心、消防中心、全体保安人员、文员(若保安部由寿光市保安公司接管,则只含部门经理一人,其余人员统统不计内)(7)采购部:含采购部经理、采购员、内勤文员※若今后工作需要产生总经理助理、总监等职务,则根据其工作责任范围,另行计算归属。
四、各营业部门的“经营指标确认书”签认后,必须送一份交至财务部备考,财务部将根据每个营业部门的当月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计算每一个营业部门的浮动效益工资和超产奖金,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五、浮动效益工资仅和全店各个部门的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的人员)的管理人员挂钩;超产奖金:则和全店各个部门的全体员工全部挂钩。
六、浮动效益工资的计算方法1、全店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当月营业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即当月浮动效益工资,普通员工的工资不参与浮动。
2、全店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计算方式为:每人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的80%为基本工资,其余20%为各种津贴。
津贴部分(即20%),则不参与浮动。
比如:(1)某领班,每月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750元,则其中80%=600元为基本工资数,每月参与浮动,其余20%为各类津贴,不参与浮动。
比如:(2)某部门经理,每月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1600元,则其中80%= 1440元为基本工资数,每月参与浮动,其余20%为各类津贴,不参与浮动。
其余类推。
3、第一板块的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的浮动效益工资计算方式:※每人的基本工资和当月的部门营业指标实际完成的比例浮动。
比如:餐饮部当月的营业指标为90万元,而当月本部门实际完成营业额为100万元,而某餐饮部经理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2500元,则基本工资为2000元,那么他的当月浮动效益工资则为:2000元×(100万元÷90万元)=2000元×1.11%(小数点后取两位四舍五入)=2220元若当月只完成85万元,那么他的当月基本工资则为:2000元×(85万元÷90万元)=2000元×0.94%(小数点后取两位四舍五入)=1880元其余类推。
※若有数个不同营业班组共同组成的营业部门,为了拉开班组之间的距离,该部门也可以实行不同的指标考核数,按不同班组实际完成的收入比例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