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

合集下载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协议书/合同/计划书示例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条:合同变更
1.1 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转让方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1.3 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合同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将其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受让方。

2.2 受让方同意接受转让方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3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第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甲方名称】
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法律行为,涉及到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调整。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变更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等方面的调整。

合同变更的程序如下:1. 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合同变更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合同变更协议生效后,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按照变更协议执行。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转让建筑工程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转让的形式包括:1. 债权转让:合同债权人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2. 债务转让:合同债务人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3. 概括转让:合同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的程序如下:1. 合同当事人就合同转让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2. 转让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合同转让协议生效后,原合同的权利义务按照转让协议执行。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终止建筑工程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法定原因消失,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1.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 合同解除。

3. 债务相互抵消。

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 债权人免除债务。

6.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某项合作或交易事项达成共识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转让或终止。

本文将就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对原有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行为。

变更可以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商一致,也可以是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

1. 变更方式合同的变更通常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即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对合同的变更意愿,并签字或盖章。

双方还可以通过口头协商达成一致,但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将变更的内容书面化。

2. 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后,新的约定将取代原有合同条款,成为当事人之间的新协议。

合同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变更无效。

3. 变更的范围合同的变更可以涉及合同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付款方式等内容。

双方在变更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变更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并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根据民法的规定,合同的转让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

1. 转让方式合同的转让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进行。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转让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以确保双方都确认转让的事实和效力。

2. 转让效力合同的转让一旦完成,合同权利和义务将由原合同当事人转让给第三方,原合同当事人将不再拥有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方成为合同的新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与原合同当事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3. 转让的限制合同的转让并不总是允许的,有些合同根据其性质或当事人意愿的规定禁止转让。

例如,个人婚姻关系、个人劳动合同等,可能在法律上禁止或限制转让。

此外,在某些特定行业中,合同的转让可能还需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

三、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彻底消除,当事人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精简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精简

多选司考2006卷三No.57
• 57.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 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 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D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4、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债权转让对第三人生效 可能存在时间差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 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 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 让人同意的除外。
“自由让与,通知生效”
二、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 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B C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9月24日生效
•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 元的义务
• C.乙公司于9月24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 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同义务的转让
一.概念 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第三人为承担债务而
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协议,故又称债务的 承担。 合同义务主体的变更。 分为: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
三、合同义务的转让
构成要件
债务有效存在
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第三人与债权人或者债 务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合 同
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 同
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合同
——债权人同意时对债权 人才生效。
四、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一.概念 所谓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债权债务

经济法6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经济法6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经济法6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当合同签订后,根据各方的协商一致,对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的一种行为。

在经济法6中,合同的变更是允许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

1. 合同的变更方式合同的变更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书面变更协议:各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签署一份变更协议,明确合同变更的条款和内容,并在合同文件上盖章或签字确认。

•口头变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的变更可以通过各方的口头协商达成一致,但为了避免后续纠纷,最好将口头协议转化为书面形式。

2. 合同变更的要求在合同变更过程中,需满足以下要求:•合法性:变更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各方在变更协议中必须达成一致,不能有任何强迫或欺诈行为;•明确条款:变更协议应明确指出要变更的合同条款,并注明新的条款内容。

3. 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变更的情况经济法6规定,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不得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变更须经特定程序或机构批准而没有获得批准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变更的;•根据合同的性质,变更违背合同目的或根据约定不得变更的。

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经济法6也规定了合同转让的相关规定。

1. 合同转让的方式合同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合同受让: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在书面形式上确认。

•债权转让:债权是指合同中的权利,合同当事人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务转让:债务是指合同中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2. 合同转让的要求在合同转让过程中,需满足以下要求:•合法性:转让行为不能违法违规;•协商一致:合同当事人在转让协议中必须达成一致;•转让通知:合同转让方应在转让后及时向原合同对方通知转让事宜。

3. 合同转让的限制经济法6规定,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一般不得转让:•合同明确约定不得转让的;•根据合同性质,不适宜转让的;•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规定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规定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规定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范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的内容可能需要进行变更或转让。

本文将探讨合同变更和转让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变更规定1. 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的变更应基于双方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改变合同的内容,必须经过双方的共同商定。

2. 书面形式:合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以确保变更的内容明确、可证明和便于执行。

口头约定的变更可能会引发争议和纠纷,因此最好将变更的细节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 变更事项明确:合同的变更应明确指出变更的事项,包括修改的条款、补充的内容、删除的条款等。

变更事项应该具体清晰,避免模糊和歧义的表述。

4. 合法合规: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共利益、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

如果变更事项违反法律法规,将被认定为无效。

5. 变更通知:合同的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确保对方了解变更内容并能够做出相应的调整。

通知可以通过邮件、传真、快递等方式发送,双方应保留好相关的通信记录。

二、合同转让规定1. 双方同意:合同的转让必须经过原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

转让方不能擅自将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行为。

2. 转让通知:转让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的转让事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转让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保留好通知的记录。

3. 转让的效力:合同的转让应具有法律效力,即转让方的权益和责任应当转移到受让方身上。

受让方应承担与转让合同相关的权益和责任。

4. 第三方权益:合同的转让可能会涉及第三方的权益,转让方应确保转让不会影响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转让方未经第三方同意就擅自转让合同,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5. 法律限制:某些合同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允许转让或者只能在特定条件下转让。

转让方应仔细研究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转让的合法性。

三、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注意事项1. 法律咨询:在进行合同变更和转让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避免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而引发纠纷。

032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

032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一节合同的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可能表现为标的数量和质量的变更,也可能表现为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的变更,还可能表现为价款或酬金的变更等。

二、法律规定(比较简单)54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544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二节债的转移概述债的转移的概念债的转移指不变更债的内容,而将债由原主体移转于他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

亦即债的主体的变更。

可分债权转让(让与、转移)、债务承担(转移)和债的概括移转(债的概括承受)。

第三节债权转让一、债权转让的概念债权转让,亦称债权转移、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的全部或部分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法律事实。

转让合同一经成立,受让人即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变为债权人。

债权的转让并不是一定要订立合同才可发生,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等,都可产生债权的转让。

二、债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以不存在、已消灭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绝大多数债权是能够被转让的,但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债权或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不作为债权以及属于从权利的债权;3、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546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注意:不通知债务人,仅仅是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对债务人无效意味着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后其债务即归于消灭。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在现实⽣活中很多事情都是需要签订合同才有效的,如借贷款、房屋买卖、抵押担保等等。

有些合同签订之后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下⾯由店铺⼩编为各位读者进⾏分析解答。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什么是合同转让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

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变动。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合同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发⽣改变。

合同转让根据其转让的内容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和债权债务⼀并转让三种。

三、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所谓合同变更有⼴义与狭义之分。

⼴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

前者是指当事⼈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

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性,仅改换债权⼈或债务⼈的现象。

不论是改换债权⼈,还是改换债务⼈,都发⽣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或者债务⼈,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合同主体发⽣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变化。

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从⽽使新债权⼈代替原债权⼈;⼆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代替原债务⼈负担债务。

这两种情况,债权⼈和债务⼈都发⽣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四、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效⼒,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负担的情况下,⾮经保证⼈或物上担保⼈同意,保证不⽣效⼒,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
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在习惯上又称为合同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合同的债权人;或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合同的债务人;或新的当事人承受债权,同时又承受债务。

上述三种情况,种是债权转让;第二种是债务转移(债务承担);第三是概括承受。

合同的转让,体现了债权债务关系是动态的财产关系这一特性。

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他只是代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代债权人接受义务的履行。

合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担。

合同转让时,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合同转让,虽然在合同内容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出现了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故合同转让的效力在于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即成立了新的合同,原合同应归于消灭,由新的债务人履行合同,或者由新的债权人享受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法理,债权的转让一般不必经债务人同意。

因为只要不增加债务人的负
担,仅是改变债权人,一般不会增加债务人的负担。

而债务的转让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与能否满足债权有密切关系。

我国现行立法对《民法通则》第91条的规定已经有所突破。

如根据《担保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80条、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是依法转让、是通知转让,并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而债务人转让债务须得到债权人的许可。

二、合同转让的要件
1.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无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不为法律所承认,因此它们的转让也不为法律所承认。

2.须符合法定的程序
《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3.须有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协议。

也就是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就单独就债权、债务转让或者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必须有合意。

(三)关于是否允许利用转让合同牟利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转让不得牟利。

这一规定的背景,是计划经济体制。

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适度的投机,允许以商业目的转让合同,对加快商品的流通速度,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也就是说,牟利未必都有负面作
用。

当事人订立合同,要有一定的成本。

转让合同时,除了收回成本以外,牟取适当的利益,符合交易的规则,也不会危害合同当事人、受让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通则》之后的《担保法》(1995年6 月30 日颁布)已经允许债权作为交易的标的,如规定债权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

《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合同转让是否可以牟利的问题,但从其精神实质上看,是允许债权、债务作为交易标的的,既然如此,当然应当允许利用转让合同牟利。

允许合同的有偿转让,是符合《合同法》鼓励、促进交易的价值目标的。

三、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

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

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

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
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

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从我国合同法的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看,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

合同标的的变更是否属于合同变更,理论界有不同看法(关键在于变更协议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为基础)。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

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四、合同变更的要件
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
关系的内容。

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

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

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

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

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

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遵守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