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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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编号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申报人(中文)(英文或拼音)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填表日期年月日

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一、请按照填写要求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二、申报人指拟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单位即用人单位。

四、请用人单位确定一名从事申报工作的人员为联系人。

五、照片。近期小两寸免冠证件照。

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请按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日期具体到月份。

七、本人承诺。请申报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无法签字,可另附承诺书和签字。

八、身份证件。中国籍人士应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号码,并注明签发国家。

九、国内(外)住址栏。填写申报人在国内(外)的永久性居住地址,应写清城市、街道、小区、楼号、邮编。

十、国内(外)联系电话。包括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等。应注明国内(国际)长途区号。

十一、电子邮件。应填写申报人的有效电子邮箱。

十二、用人单位意见。请用人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理由及提供的支持条件,并请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行政公章。

十三、有关部门意见。请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重点学科由省教育厅填写,重点实验室由省科技厅填写。

十四、专家评审意见。由各平台牵头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后填写,请明确提出是否通过评审的意见。

十五、本申报书以纸质形式运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别装订,申报书一式15份并报送电子文本,附件材料1份。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最终学历证书、身份证件、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个人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等复印件。

姓名

中文性别

照片外文出生日期19年月日出生地省(区、市)县(市)国籍

最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中文英文

回国前工作单位

及职务中文英文

拟(现)任职单位

及职务(岗位)

教育经历

(从本科填写)

学位(加注英文)时间国家院校专业

职务(加注英文)时间国家单位(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

(兼职请明确)

代表性成果

1、对本人专长的描述:

2、请列出您认为本领域最有影响的10个人(名字和职务):

3、请列出您领导过的重要项目(限填5项,请列出项目级别、经费总额、参与人数、具体职位和任务)

代表性成果

4、主要成果(请列出10篇(本)代表性论著,包括名称、发表载体、日期、共同作者;或10项专利,包括名称、授权国家、保护期)。

工作设想(包括回国后的工作目标、主要方式、预期贡献及现有基础、团队等)

本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本人郑重承诺,自被批准纳入“百人计划”的半年内到岗工作,在湖北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且每年在省内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九个月。(请在您选择的□内打“√”)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其他个人信息(该页为非公开信息)

家庭主要

成员及重要

社会关系

(配偶、子女、

父母,配偶父

母、兄弟姐妹)

关系姓名年龄国籍工作单位及职务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国内住址

国内联系电话

国外住址

国外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备注

用人单位意见

1、推荐理由

2、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

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有关部门意见

1、以上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

2、部门推荐理由:

3、支持措施:

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意见

1、对专业能力的评价

2、综合评价:

专家组召集人签字:

年月日

牵头组织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意见

专项办(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编号

企业引进人才申报书

申报人(中文)(英文或拼音)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填表日期年月日

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一、请按照填写要求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二、申报人指拟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单位即用人单位。

四、请用人单位确定一名从事申报工作的人员为联系人。

五、照片。近期小两寸免冠证件照。

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请按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日期具体到月份。

七、本人承诺。请申报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无法签字,可另附承诺书和签字。

八、身份证件。中国籍人士应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号码,并注明签发国家。

九、国内(外)住址栏。填写申报人在国内(外)的永久性居住地址,应写清城市、街道、小区、楼号、邮编。

十、国内(外)联系电话。包括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等。应注明国内(国际)长途区号。

十一、电子邮件。应填写申报人的有效电子邮箱。

十二、用人单位意见。请用人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理由及提供的支持条件,并请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行政公章。

十三、有关部门意见。请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中央及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填写,地方企业及民营企业由所属市、州组织部门填写意见后报省委组织部;金融机构由省金融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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