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2024版】华中师范大学转专业考核科目表1

专业性 质
教育学院 师范
教育学院 师范
教育学院 非师范
专业名称
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
教育学
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
12级学 生人数
计划 接收 人数
专业考试课程
教育概论
33
2 教育学
大学英语
综合面试
教育概论
62
3
教育学 大学英语
综合面试
教育概论
62
3 教育学
大学英语
综合面试
《一元微积分》(李书刚 ,科学出版社) 同类教材 《信息管理学基础》(娄策群主编,科学出版社) 《一元微积分》(李书刚 ,科学出版社) 同类教材 《电子商务概论》(王伟军主编,华中师大出版社) 《社会学概论新修》(郑杭生,人大) 同类教材 同类教材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周三多 ,复旦大学)
笔试 面试 面试 笔试 面试 面试 笔试 面试 笔试 笔试 面试 笔试 笔试 面试 笔试 笔试 面试 笔试 笔试 面试 笔试 笔试 面试 笔试 笔试 面试 笔试 笔试
《高等数学》多学时(同济大学 ,高教出版社) 同类教材
《高等数学》多学时(同济大学 ,高教出版社) 同类教材
《高等数学》多学时(同济大学 ,高教出版社) 同类教材
《高等数学》多学时(同济大学 ,高教出版社,第六版) 同类教材
《高等数学》多学时(同济大学 ,高教出版社,第六版) 同类教材
《一元微积分》(李书刚 ,科学出版社) 同类教材 《普通化学》(自选同名教材) 《一元微积分》(李书刚 ,科学出版社) 同类教材 《普通化学》(自选同名教材) 《一元微积分》(李书刚 ,科学出版社) 同类教材 《植物学》(刘胜祥,科学出版社) 《普通动物学》(刘凌云,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元微积分》(李书刚 ,科学出版社) 同类教材 《植物学》(刘胜祥,科学出版社) 《普通动物学》(刘凌云,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元微积分》(李书刚 ,科学出版社)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导师)申请审批表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根据相关规定,普通类专业不允许转入艺术类、体育类和英语专业。
2.免费师范生办理转专业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及教学课程安排表。
3.此表一式四份,研究生院管理办、培养办、院(系、所),研究生本人各一份。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免费师范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联系电话
原所在院系、专业及代码、导师名称
拟转入院系、专业及代码、导师名称
申请原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原所在院系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拟转入院系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研 究
生 院
审 核
意 见
管 理
办公室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正文:----------------------------------------------------------------------------------------------------------------------------------------------------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1960年2月20日)为了从多方面保证完成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材的计划和提高教育质量,高等学校对于有关学生的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应该妥善处理。
高等学校须经常注意教育学生热爱专业、热爱学校,如无特殊困难,一般不要转专业、转学;对于学生的不合理的要求,不要迁就,应该耐心地向他们进行解释、教育。
但是在处理个别学生的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时,也要在完成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材的计划、提高教育质量的条件下,适当地照顾学生的合理要求,以解决他们学习、生活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现就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转专业、转学一、高等学校的个别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转入本校其它专业继续学习,不宜转入本校其它专业但尚能在其它高等学校适当的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转学到其它学校。
(1)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或原校各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它专业或其它高等学校适当的专业继续学习的,(2)学校认为不适合在现在的专业学习,而以转入原校别的专业或其它学校别的专业学习,更能发挥学生所长的;(3)本人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必须调换学习地区,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学生转专业、转学由学校审查批准。
对于一般强调志趣不合等原因要求韩专业、转学的,不应该同意。
对于因照顾爱人关系(不论已婚或未婚)要求转学的,也不应该同意。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选课管理规定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选课制是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核心,科学完善的选课制度是达成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课原则第一条学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应参加选课,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接收学生上课。
学生没有按规定参加选课环节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成绩与学分。
第二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生选课的依据。
学生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个人的实际情况,通过选课系统选择下学期修读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
学生必须认真对待选课,并对自己的选课行为负责。
第三条选课指导是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新生入学时,各学院要向学生公布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类课程学分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学习规划和学期选课计划。
各学院应在《新生研讨课》中对学生选课进行指导,并指定相关教师或辅导员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第四条学生选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条件,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
为保证学习质量,建议学生春、秋学期选课量为每学期16—32学分,但最高不得超过32学分。
夏季短学期(第三学期)不作具体要求。
第五条允许学生在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发生较大修改的情况下跨年级选修课程。
如人才培养方案发生较大修改,学生选修了其它年级版本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无法与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转换的课程学分,只计入通选课学分。
第六条课程编号是识别课程的唯一依据,具有不同课程编号的课程视为不同课程。
第七条对于有选修限制的课程,满足选修限制条件的学生方可选修。
第八条选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共同配合完成。
二、选课程序第九条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按学校安排的课表上课,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新生选课环节,第一学期末开始通过正常选课环节选修后续学期课程。
第十条每学期结束前应完成下学期的选课工作,因特殊情况,经教学管理部门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选课工作可以在假期内完成。
华中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鄂价费规〔2011〕67号)精神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以下简称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以下简称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非免费师范专业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学费适用本办法。
本科学制为四年。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根据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注册费之和不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的原则,学生学分制学费计算办法为:学分制学费总额=每学年注册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应修课程总学分数每学年注册费标准=(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总学分数)÷学制。
实践教学环节学费计入注册费中收取。
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所选课程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不分专业,规定各专业学分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此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可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学生毕业时应交学分制学费结算公式为:学生毕业时应交学分制学费总额=每学年注册费×在校实际学习年限+所选课程总学分×100-减免学分学费总和第三章缴费规定第六条学分制学费实行“每学年初交注册费,每次选课结束后缴纳学分学费,每学年及时结算”制度。
第七条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初缴清本学年注册费后,方能注册。
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采取奖、贷、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和选课手续。
第八条学生每学年的学分制学费结算公式为:学生每学年学分制学费结算=本学年注册费+(本学年所选课程总学分-本学年一次免费重修的必修课学分)×100 第九条学生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时允许免费重修一次,再次重修需按照标准缴纳费用。
第十条免修课程,不缴纳学分学费。
第十一条按合作协议培养的学生在外校学习期间,注册费由学校收取,学分学费按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125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系、2017级各班级:为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1、自主选择原则。
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2、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
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宏观控制的流程进行。
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通知精神为依据,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3、考核原则。
考核的形式为笔试、系部谈话相结合。
笔试由院教学办组织,笔试重点考核学生拟转入专业涉及的基本知识;系部谈话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已修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情况等。
二、申请资格1.全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不含已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对所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三、转入转出要求1.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分别在艺术相关专业内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学生不可转入。
2.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专业(招生代码为1857)学生不得转出转入。
四、日程安排五、学籍管理事宜1、申请转专业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通识课期末成绩不合格门次超过(含)3门者、笔试成绩居相应笔试科目后1/5者、转入专业与原专业间专业类别差异较大者(如法学、英语、文秘、护理等专业转出转入者,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科专业者),原则上需从转入专业一年级开始学习。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
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安排的与转入专业无关的实践性教学课程,拟定转出的学生可申请不参加,但要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如综合测评、组织发展等。
3、凡经正式发文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回原专业,必须在转入专业学习,由院教学办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院将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不同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概述。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和要求可能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政策和规定进行确认。
1. 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一般情况下,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为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部分学校可能规定一定的学籍年限,例如一年以上或两年以上方可转专业。
2. 转专业的申请方式和时间大多数学校会在每学年的特定时间开放转专业申请,一般为秋季学期的开学前或者春季学期的期末。
具体的申请方式可能包括在线申请或者纸质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 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学校对于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普遍要求:-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学分要求。
- 部分学校可能对特定专业的转入设置了一定的门槛要求,例如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者通过一定的考试。
- 学生需要通过申请评审,可能包括面试、考试、审查材料等环节。
- 部分学校可能对转入专业的名额有一定限制,例如每个专业每年限定转入的人数。
4. 转专业的申请材料一般来说,转专业的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转专业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专业和申请专业的具体信息、转专业的原因等。
- 学业成绩单,包括已修读的课程和取得的成绩。
- 学分清单,列明已获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情况。
- 推荐信,一般需要至少一封教师或导师的推荐信。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个人陈述、作品集等。
5. 转专业的评审和通知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对转专业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申请的材料和面试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评审一般由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专门的转专业委员会负责。
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是否被录取转入目标专业。
6. 转专业后的学籍情况学生成功转入目标专业后,学校会重新处理学生的学籍情况,例如重新核定学分和学年级。
转入专业后,学生需要按照目标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学习,并满足相应的毕业要求。
7.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例如双专业、辅修专业等,转专业的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

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来源:冯圣兵的日志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精神。
现就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校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免费师范生招生录取体系1.加强免费师范生招生专项调研。
组织人员走访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各省急缺的师范专业目录,参考历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各省录用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费师范生分省来源计划和分专业计划。
2.建设免费师范生优质生源基地。
在全国重点中学建设100个左右的“免费师范生优质生源基地”。
通过举办“专家名师进校园”、“优秀中学生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与基地的合作。
3.探索科学的免费师范生招生选拔新举措。
研究中学生选择报考免费师范专业的特点与影响因素。
组建招生考试专家组,建立题库和专家库,设计合理的考试方案。
增加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名额,引入“名师推荐”、“职业倾向测验”、“师范技能测试”等方式。
应用科学技术,提高免费师范生招生的现代化、信息化程度。
4.进一步加大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宣传力度。
在主流媒体投放学校免费师范生招生的广告与宣传片,将我校特色的精品校园文化活动推广到“免费师范生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派出多批次的招生宣传人员前往中学宣传学校免费师范生政策,增强招生宣传的实效性。
二、建立和完善免费师范生转专业、退出及进入机制1.免费师范生转专业。
免费师范生入学后可报名申请转入其它免费师范专业,操作程序按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免费师范生退出。
免费师范生入学后,个人认为及经所在院系考核鉴定其不适合读免费师范专业的,可申请转入非免费师范专业学习。
操作要求如下:(1)免费师范生转入非免费师范生专业学习须在入学当年12月初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报名参加入学当年年底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2年学生
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打通培养后分流选择专业及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师行教字〔2004〕19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华师行字〔2012〕130号)),学校决定启动本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学生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2011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和2012级学生。
2.专业选择范围
(1)2011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只能在非师范类专业中选择报考专业。
2011级报考学生经考核批准转专业后,学籍编入2012级。
(2)2012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免费师范专业学习,所选专业原则上为所在学院的免费师范专业,并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签署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学校退还其已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发相应的生活补贴。
(目前已获知,海南、天津、山东确定不接受增加免费师
范生)
(3)201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其他师范专业学习,也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更改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
(4)201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退出,申请转入非师范专业学习,也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撤销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并按相应的标准向学校补交学费和住宿费,退还生活补贴。
(5)自主招生小语种保送生的学生仅限于日语、俄语、法语、韩国语几个专业之间互转。
3.免费师范生转入、退出规定
免费师范生退出、进入及转专业等有关情况,可参见相关文件精神(华师行字〔2012〕230号)。
师范专业学生若在校学习年限超过四年,则超过年限期间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二、报名工作
1.网上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登陆:/zyybm/index.asp报名,并到学院交报名费50元确认报名。
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可以填报两个拟转入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专业可参见《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
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
学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2日。
3.资格初审
各学院汇总报名学生名单(可以从网上导出),对申请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的学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尤其要和招生、就业等部门协商,严格审核免费师范专业学生资格)。
请各学院于2011年11月23日上午将上述材料及报名费一起送交教务处202办公室。
4.资格复审
教务处汇总各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协同学校招办和学生就业处,根据学生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将于2011年12月6日将通过审核结果公布在教务处网站。
5.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学生于2011年12月6日到本院系领取准考证,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核。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信息卡或学生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考试及录取工作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见《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见附件)。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8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大学英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若考试科目含面试,则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占50%。
4.录取工作
划定单科成绩合格线。
在单科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参照学生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学校于2010年12月14日左右公布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录取学生最终获得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签署或解除协议,方可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5.学费交纳或退还
录取学生的学费等费用,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办理。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
欲转专业的学生请及时报名申请,作好考试准备。
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