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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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提供学生更多选择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充分发挥其个性优势,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务发〔2023〕2号),现将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秘书:二、转专业计划1月6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3月2日至3月6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月7日学院审核并公示转专业报名名单。

3月10日转专业报名名单报送至教务部学籍科。

3月11日学校公示审核合格学生名单。

3月11日至3月17日进行转专业考核安排、学生准考证打印。

3月18日至3月19日组织转专业笔试、面试考核。

3月20日至22日院内公示拟录取名单。

3月23日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部学籍科。

3月24日至26日教务部公示转专业录取名单。

3月27日前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并提交转专业编班情况一览表。

三、考核方案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第一轮为笔试,第二轮为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笔试和面试过程闭环管理。

具体如下:(一)考试命题。

由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转专业笔试与面试的考试命题,教学院长审核,院教务办密封保存。

(二)考试组织。

学院教务办组织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工作。

(三)阅卷、评分及成绩登录。

1、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转专业考核的评阅和记分工作,组成3-5名专业教师进行笔试阅卷和面试评分;2、笔试成绩按照各阅卷老师的评分结果折算均分;3、通过笔试考试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转专业秘书负责面试考生编号、组织考生静候在候考室,叫号进入面试考场。

评委根据面试结果,在考生相应的编号处记分;4、笔试和面试成绩由学院转专业秘书负责录入转专业系统,转专业考核评分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采取闭环管理,由转专业秘书负责保密,不得向评委等人员泄露。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高校)学生(含研究生、成人)转学、转专业工作,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的意见》(藏教学〔2015〕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区高校实际,现补充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转学、转专业制度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和《意见》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在符合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制度,确保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生因病转学、转专业的须提供拟转出、转入两校指定的学校所在地医院检查证明。

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须提供父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或父母所在地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出具的医疗证明,农村籍的须提供乡村两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转学、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申请转学、转专业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关于公布周哲云等11名学生转专业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周哲云等11名学生转专业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周哲雲等11名学生转专业结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漓院政教学〔2017〕98号)的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二级学院审核同意,转入二级学院考核同意,教学科研处审核属实,全校公示后,学校同意周哲雲等11名学生转专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教学科研处办理有关手续,并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否则作自动放弃转专业处理;转入二级学院在学生报到后,应当做好学生的课程修读的选课指导工作。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9年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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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9年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 2 -。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各高校:近年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切实加强学生转专业管理,总的情况良好,但个别高校仍然存在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高校转专业的管理,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促进规范办学,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考核,并告知全体学生,阳光操作。

二、转专业必须在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学期后,方可按苏教学〔2010〕20号文件要求办理。

高校不得在录取后、取得正式学籍前为学生调整专业。

三、严禁高校利用转专业直接或变相收取除国家和省规定学费以外的任何收费或捐赠。

四、从2014年起,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切实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五、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按照学生录取专业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加强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学籍异动、学籍信息修改、学籍记载等管理工作。

六、新生入学后未满一学期,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规定考核、审核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且须由省教育厅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审核确认通过。

转专业申请通知

转专业申请通知

转专业申请通知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我是岸上大学(假设这是一个学校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
业大二的学生XXX。

我写此信是想请求转专业,转入您学院软件工程
专业。

首先,我要感谢在过去一年多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给我提供良好的学
习环境和严谨的教育体系。

正是在这里,我打下了坚实的计算机基础,特别是在编程语言方面,我取得了不少的成绩。

但是,在大二上半学期的学习生活中,我逐渐发现自己对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专业并不是很感兴趣。

虽然我在学习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
但是学习任务的繁重,过于理论化的教育方式让我对未来的就业前景
和职业发展感到迷茫。

因此,我经过认真考虑和深思熟虑,认为转入您学院软件工程专业
更加符合我的职业发展规划和个人兴趣爱好。

软件工程是一门更加注
重实践和实际应用的专业,能够更好地锻炼我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并且在当前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大背景下,软件专业的前景也更加
广阔和稳定。

同时,我也已经充分考虑了专业转换带来的种种影响,包括学业方
面的适应性和时间安排等问题。

我已经与软件工程专业的老师和同学
进行了多次交流,并且自学了一定的软件开发技能,我相信可以顺利
完成专业转换,不影响我的学业和未来职业发展。

最后,我希望能够得到您和学院的支持和批准,让我能够顺利转入软件工程专业,一旦获得批准,我会尽快做好转专业的相关手续,并且尽快适应并进入专业学习状态。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岸上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二学生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和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学校决定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的目的
1. 满足学生的个人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为学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3.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转专业的时间和流程
1. 转专业时间:每年的6月份为转专业的时间,学生可在此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

2. 转专业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院将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5)经过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新学院进行面试。

(6)新学院综合考虑学生的面试成绩、成绩单、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最终确定学生是否能够转专业。

(7)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学生的转专业结果通知学生和原学院。

1. 学生的专业课成绩排名必须在所在班级前30%。

2. 在校期间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

3. 学生需得到原学院的同意,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

4. 转专业后,学生在新专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方面,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和能力。

祝愿各位同学在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学校招生办公室
20XX年6月XX日。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院、系、部、室(中心),各直属机构:为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特制定了《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海南医学院二○○九年十月十日主题词:本科转专业规定印发通知发送:学校领导,院务委员。

海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10月10日印发(共印60份)附件海南医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使我校培养的人才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海南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可自由申请,各专业择优录取。

第二条按普通高考招生分类,文史类和理工类学生不能跨招生类别转专业。

第三条各专业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数的10%~15%,具体按当年公布计划执行。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第二章转专业的条件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1)新生入学满一个学期;(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身体健康;(3)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按申请者综合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已修课程在两个专业之间必修课程相差不到三门或主要课程相差不到两门。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2)应作休学、退学等学籍处理者;(3)曾转专业者;(4)有其他不适宜转专业情况者。

第三章转专业的组织管理第七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向教务部申请免修;所缺必修课程必须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修合格方可毕业。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模板】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模板】

沈工教学发〔2018〕20号关于印发《**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学院2018年3月21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4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

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转专业。

1.主干课排名在专业前70%且初考全部课程均及格的学生。

2.所学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科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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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1〕11号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勤奋学习的环境,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校内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0修订)(浙理工教[2010]32号)精神,经各学院申报,确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现将本学期2010、2011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人数、要求及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招生类别不同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5)新办专业(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制药)在未通过教育厅新专业检查前不得转入和转出。

2.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测试及面试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未安排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专业以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比为序择优录取,安排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专业按学生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学生获得专利、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可优先录取。

3.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和要求(见附表)。

二、转专业的程序:
1.学生12月2日起可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活动报名----转专业申请),填好所需信息(如图中所示)后打印申请表一份,填写申请
理由并签名,于2011年12月16日(周五)前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未交申请表者报名无效)
2.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审核),于2011年12月23日(周五)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各专业的考核安排在第17、18周,具体时间于16周通知)后,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并对同意转入的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审核)。

4. 教务处对上报学生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2011年2月1日起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主管校长批准,并于下学期第一周正式公布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 转专业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7. 转专业学生在开学两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充分学习《浙江理工大学校内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1.2010级学生转专业接收人数、要求及录取原则
2.2011级学生转专业接收人数、要求及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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