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施工技术方案分级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中铁二局施工技术方案分级管理办法1司工…2005‟100号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施工技术方案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各单位:现将公司《施工技术方案分级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铁二局施工技术方案分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编制和审批施工技术方案,确保工程项目实施按既定技术方案有序进行,根据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方案是指导和组织施工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按本办法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报经上级或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技术方案管理体系第三条公司直管项目按公司→公司指挥部(经理部)→子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四级管理体制;公司托管项目和子公司自管项目按公司→子公司→子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分公司监管的体制。
第四条公司各级施工技术方案管理部门为:公司施工技术方案管理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公司指挥部(经理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部门为下设的工程部(工程科);分公司施工技术方案监管部门为下设的工程部(工程科);子公司施工技术方案管理部门为下设的工程部(工程科);子公司项目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部门为下设的工程部(技术室)。
第五条公司、公司指挥部(经理部)、子公司、分公司总工程师,子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作为相应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总负责人,对施工技术方案负责。
第六条施工技术方案管理业务,由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归口管理、分级对施工技术方案负责人负责,上级施工技术部门对下级施工技术部门的工作实施检查、监督,下级施工技术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施工技术部门指导。
第七条公司技术管理体系主要人员基本要求。
为确保各级技术方案的顺利执行,对各级技术方案的执行者的主要技术人员经历、职称应具备如下条件:1.特级项目技术管理体系主要人员基本要求①由公司副总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或从事本专业任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者担任项目总工程师;②项目部配备高级工程师三名以上;③由高级工程师担任工程部长,各专业工程师齐全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④上述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工程管理部提出建议名单,经公司总工程师认可后由公司批准后实施。
中国铁建中铁局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科技开发管理办法.doc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科技开发管理办法1科技开发管理办法1目的为发展科学技术,加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四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加强科技开发管理,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强化对新技术的吸收和开发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科技开发项目的申请、管理及科技成果评审工作,其具体实施办法分为:科技开发管理、科技开发统筹资金管理、科技开发合同管理、科技成果评审、科技进步奖励、专利管理、工法管理。
3职责3.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全公司的科技开发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对关键技术进行攻关,组织建立本公司级科技立项,组织向集团公司编制上报科技开发立项、成果上报工作,组织对全公司的科技成果、论文、工法和技术总结进行评审。
3.2项目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科技开发工作;技术室(或技术部门)负责本单位科技开发工作的具体实施,科技开发立项工程必须设立组织机构;负责该项目的分析、研讨和具体实施工作,最终形成完整的科技成果资料。
各级技术部门和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工程情况,积极推广“四新”技术的应用。
4工作程序4.1科技开发管理4.1.1科技开发项目分类科技开发项目分为A、B、C三类。
A类项目要求技术难度大,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具有行业先进以上水平,在行业范围内推广应用,对工程建设有较大作用,预期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类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技术上有创新,具有集团公司内以上先进水平,可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推广应用,对工程建设有一定的作用,并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C类项目属有限公司具有先进水平,第一次施工或改善已有施工工艺的项目。
4.1.2科技开发立项的申请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难点,提出科技开发课题,公司工程管理部与工程项目技术部门一起对具有科技开发价值的项目提出申请,填写《科技开发项目立项申请表》,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说明项目的攻关内容、攻关组成员、关键技术和设备、经费预算、进度计划及预期的目标和经济效益情况等,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审核决定立项等级,审核预算,列入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签定立项合同。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财务风险防范及预警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财务风险防范及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制定财务政策,防范及控制企业财务风险,确保国有法人资本保值增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风险是指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实际财务状况与财务目标发生负面偏离的可能性,表现为财务指标恶化,内部管理失控及存在重大或有负债。
本办法所称财务政策是指用于调节各项财务活动和协调内部财务关系的阶段性指导性规范。
一般包括筹资政策、投资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等。
本办法所称财务风险防范是指为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财务损失,而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手段。
本办法所称的财务风险预警是指当企业出现财务风险时,由财务风险预警的管理部门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及被预警单位经理层通报预警情况,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现状,控制财务风险.第三条本办法使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公司财务会计部为财务风险防范及预警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各单位的财务会计部为分支管理部门.第五条各单位的财务风险防范工作由第一管理者负责,总会计师(财务科长)负责财务政策的制定及财务风险防范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财务风险的防范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财务风险防范要与其他发展战略相结合,企业的规模扩张与财务控制制度建设应保持同步发展,要加强对本单位债务、资产投资回收、现金回流和资产增值等方面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担保和信用证开证额度管理,减少或有负债.财务风险防范要与实施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相结合,应着眼于未来现金流量情况,通过预算管理对投资总额、负债水平、资产状况进行控制,并对未来重大项目的融投资及大笔债务的还本付息等做出统筹安排.第七条各单位应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其变化趋势及规律,并制定多种应变措施,适时调整财务政策和改变管理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此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中铁计划管理实施方案

中铁计划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中国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中铁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计划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中铁计划管理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
中铁计划管理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计划管理体系,提高计划编制、执行和监控的能力,确保铁路建设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组织架构。
为了实现计划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中铁公司将完善计划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2. 强化信息化建设。
中铁公司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计划管理的信息平台,实现计划编制、执行和监控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3. 加强人才培养。
中铁公司将加大对计划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确保计划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4. 健全管理制度。
中铁公司将建立健全计划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计划编制制度、执行监控制度、应急预案等,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5. 强化监督检查。
中铁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计划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中铁计划管理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中铁公司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加大投入。
中铁公司将增加对计划管理工作的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确保计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宣传。
中铁公司将加强对计划管理实施方案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全员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推动的良好氛围。
3. 加强协调。
中铁公司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计划管理工作的协同进行。
五、总结。
中铁计划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将为中铁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中铁公司将全力以赴,确保中铁计划管理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为中国铁路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管理办法(全文)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管理办法1 总则1。
1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是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环节.各单位经上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逐级交底后方能组织实施。
为规范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1。
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旨在严密、科学、有序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的各项安排和要求。
1。
2。
1 施工指挥人员,必须落实确定的组织指挥机构组织,落实施工队伍和设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工程成本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1。
2.2 各业务部门,按职责范围和管理办法按时、优质完成自身的业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供领导决策。
1.2.3 生产工人,按作业指导书要求精心操作,规范施工。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施工进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环境保护.1.3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自批准之日起七天内办理完毕。
作业指导书交底工作,自批准之日起三天内办理完毕。
年度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须在上年度的十二月二十五日以前办理完毕。
1.4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完成后,须将交底工作情况以质量记录形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
5 因各种原因对施工组织设计作重大调整或修改后,亦须按本办法组织交底工作。
1.6 本办法以新建铁路建设为代表,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可参照执行.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的组织形式和分工2。
1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按公司、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下同)、子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下同)、项目队逐级进行,或委托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主持.2.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由单位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的领导直接对下属单位交底。
2。
3 公司直管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按下述程序办理:2.3.1 重点项目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工程部组织对所辖的公司指挥部、子公司指挥部交底。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六月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和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内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公司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股东价值,同时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部信息进行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公正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公平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二)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三)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四)保密性原则。
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五)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采取便捷、有效的沟通方式,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三)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合同风险保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以及合作协议等合同。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罚、资料保管等行为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专项管理和综合归口管理为主的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二)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三)有效监控合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四)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不得损害单位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合同管理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依法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领导、合同订立部门和执行部门均应严肃对待,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无故不履行合同。
第九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重视、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各级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沟通情况、互相协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管辖范围第十条本办法管辖合同为:(一)买卖(购销)合同;(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三)承揽合同;(四)货物运输合同;(五)供水、电、气合同;(六)仓储合同;(七)财产租赁合同;(八)借款融资合同;(九)保险合同;(十)技术贸易合同;(十一)其他各类经济合同。
7《工程项目策划管理办法(试行)》股司工(2014)294号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文件股司工…2014‟294号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工程项目策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公司经研究,制定《工程项目策划管理办法(试行)》,现随文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股份公司2014年10月21日- 1 -工程项目策划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经股司工…2014‟294号文发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以下称项目)策划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建的所有项目都应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策划书,并按本办法规定上报、审批、实施和后评价。
第三条各级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项目策划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超前谋划、科学组织的项目管理理念。
在营销交底、施工调查等基础上进行项目策划工作。
第二章施工调查第四条施工调查前,应开展项目营销交底工作,由投标主责部门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主要内容是投标过程情况、不平衡报价实施情况、后期变更索赔方向、相关资源情况等,同时移交招投标文件。
第五条公司承建的所有项目在项目策划前都必须进行现场施工调查并编制施工调查报告。
公司负责组织公司自管项目(含代局指)、其他重大项目(特级施工方案)的施工调查。
- 2 -子公司、专业分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负责组织除了公司组织施工调查的项目之外的项目施工调查。
第六条施工调查的归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每次赴现场调查之前,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详细的施工调查方案。
第七条项目中标后由公司(子公司)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建单位及项目部人员参加,成立施工调查组,共同开展项目施工调查。
必要时可邀请建设、设计、地方政府等单位派员指导。
调查组原则上应分为四个小组开展调查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各单位施工调查工作安排,确定重大事项。
(二)工程技术组:主要负责本章八条款中第一到第三、第八、第十、第十二到十四等项的调查工作,并综合考虑各施工单位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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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战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战略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科学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的长期生存和持续稳定发展所作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总战略)、职能战略规划、业务板块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子公司和专业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瑞城公司、物资公司为业务板块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战略规划的组成第四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周期包括远景规划、5年长期发展战略规划、3年中期滚动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编制重点是5年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第五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由公司总战略、职能战略规划、业务板块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子公司、专业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组成。
第六条公司总战略是对全公司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的全面规划,是统领全局的纲领性文件。
第七条职能战略规划是公司总战略在管理及业务职能上的具体体现,包括经营开发战略规划、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财务战略规划、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等,是对总战略实施的支持和保证。
第八条业务板块发展规划是指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发展规划,是公司总战略在主营业务上的具体体现,是总战略的组成和细化,是实现总战略目标的主要途径,也是对总战略的支撑。
第九条专业规划是根据国家、母公司及企业自身管理需要对某一单项业务进行的规划(如节能减排专业规划)。
第十条业务发展规划是指从事工程施工的子公司、专业分公司对本单位业务发展制定的规划,是工程施工业务板块规划的组成、细化和支撑。
第三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公司战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层管理。
与公司战略相关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如需提交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审议决定的,在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还需提交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审议表决。
其中:公司总战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公司职能战略规划、业务板块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子公司和专业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企业发展部是公司战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战略管理的组织协调,具体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总战略,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职能战略、业务板块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子公司、专业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审核、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三)负责制定战略管理流程,组织研究和规范战略研究工作的方法及程序,并制定有关规定;(四)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课题研究与咨询;(五)负责总战略的评价,负责组织职能战略、业务板块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子公司、专业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评价。
(六)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战略管理工作交流、培训等。
(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有关战略管理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业务板块的管理单位参与公司总体战略的管理,并负责相关职能战略或业务板块规划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公司本部相关部门在职能战略管理中的职责是:(一)经营中心,负责经营开发战略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三)财务会计部,负责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四)科技部,负责科技发展规划、节能减排专业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第十五条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管理职权,相关部门(单位)在业务板块发展规划管理中的职责是:(一)工程部。
工程部作为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板块的主管部门,负责该板块业务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二)瑞城公司。
瑞城公司作为公司城市产业业务板块(房地产业务)的管理单位,负责该板块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
(三)物资公司、瑞隆公司。
物资公司和瑞隆公司作为公司物流业务板块的经营单位,分别负责物流板块中各自业务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四)设计院。
设计院作为设计咨询业务板块的管理单位,负责该板块业务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若公司对战略业务板块进行调整时,战略管理职责做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根据业务分工,各从事工程施工子公司(含铁达公司)、专业分公司在发展战略规划管理中的职责是:根据业务定位和战略分工,负责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第四章战略规划制定第十七条战略规划制定的主要原则:(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效益优先、回报股东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原则。
(三)突出主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原则。
(四)业务板块发展规划的方向、目标与总战略保持一致的原则。
第十八条公司总战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现状、企业内外部发展环境分析、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企业发展规划目标、规划实施要点、保障措施6部分。
(一)企业现状。
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业务构成、其他等方面内容的介绍。
(二)企业内外部发展环境分析1.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分析。
包括宏观环境分析、产业发展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3个方面。
宏观环境分析主要是分析与企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环境及其对企业的影响;产业发展分析主要是分析产业发展现状、竞争环境以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企业主要产品的国内市场容量,企业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竞争对手分析主要是分析国际和国内对标企业的现状、发展模式、主要经济指标等。
2.企业内部环境分析。
采用分析工具与方法,分析企业的发展条件和能力,确定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劣势,明确企业的业务范围及核心业务。
包括:(1)企业基本发展条件分析。
包括分析企业机制、地域、人力、财力、设备、技术、营销、组织管理等经营资源现状,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水平,以及与国际国内先进企业的差距。
(2)核心能力分析。
包括对企业专有技术、生产成本、资源获得能力、营销网络、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和其他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
(3)存在的主要问题。
包括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主要问题或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三)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
包括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愿景、发展模式和指导思想描述。
(四)企业发展规划目标。
包括企业远景规划目标、5年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目标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业务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调整目标、人力资源目标,技术进步指标和投融资计划等。
(五)规划实施要点。
按业务板块分别提出规划实施的关键点及量化的指标。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从宣传学习、组织领导、战略支撑、重点工作、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等大的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力求清晰明了。
第十九条职能战略的主要内容。
包括职能业务现状、存在问题、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实施计划8部分。
第二十条业务板块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
包括业务板块现状、存在问题、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业务(产品)重点、主要措施、实施计划。
专业规划结合专业业务的具体要求拟订规划内容。
第二十一条在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发展战略规划与环境不相适应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定修订或重新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第二十二条战略规划制定的程序。
按战略管理职能及职责分工,各职能战略、业务板块规划、专业规划编制单位(部门)初稿形成后交企发部,企发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咨询、论证,形成草案后提交公司审议决定。
从事工程施工业务的各子公司(含铁达公司)制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在经本单位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五章战略规划实施和评价第二十三条因5年发展战略规划周期较长,为确保发展战略规划总目标实现,公司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作为发展战略规划的年度目标,同时要做好3年一次滚动规划的编制,适时调整规划目标,确保发展战略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公司经营、工程、成本、财会、科技、人力等职能部门将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目标分解下达到各业务板块、各运营单位组织实施,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第二十五条公司定期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周期为每年一轮总结性评价,3年和战略期末进行全面评价。
第二十六条各职能战略、业务板块主管单位(部门)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上期)所负责的职能战略规划、业务板块发展规划评价报告报送公司企发部。
第二十七条各从事工程施工子公司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上期)业务发展规划评价报告报公司企发部。
第二十八条企发部于每年2月10日前将上年度(上期)公司总战略评价报告向公司报告。
第二十九条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未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包括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国内政策变化的影响、市场变化的影响,应及时组织专题战略研究,提出应对措施,经董事会审议决策后组织实施,并可以作为战略调整的依据。
第三十条总战略评价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总体估价。
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在定性的方法对本期(年)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估价。
(二)战略规划实施情况。
包括:1.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2.战略规划实施的主要特点。
(三)板块发展状况。
包括:1.发展状况。
包括经营、生产、技术(科技)、安全质量、企业(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等情况。
2.存在问题。
3.发展方向和建议。
(四)战略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存在的问题。
2.战略实施体会。
3.建议。
第三十一条职能战略规划评价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规划总体执行情况。
(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三)规划实施情况总结。
(四)存在的问题。
(五)未来发展趋势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第三十二条业务板块发展规划评价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板块发展总体评价。
(二)板块目标和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板块发展详细情况描述(采取定性、定量等方法描述)。
其中:1.工程施工板块。
包括产品结构(按铁路、公路、轨道交通、市政等行业划分)、分布区域、施工管理(计划、技术、质量、安全、物资、设备、劳务分包、工期、合同、索赔、风险控制、目标成本管理、信誉评价等)、资源占用情况。
2.城市产业板块。
分为土地整理和房地产开发两部分描述。
(1)土地整理。
一是项目前期情况(以可研报告为准);二是项目实施情况;三是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归纳板块发展过程中的得失和主客观因素)。
(2)房地产开发。
一是土地资源、项目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二是项目前期情况(以可研报告为准);三是项目开发情况;四是资源占用情况;五是项目积累情况;六是取得的成绩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