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 ppp项目中使用者付费需要财政压力测试吗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某地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xxxxx人民政府xxx咨询有限公司二〇年月XXXXXX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XXXXXX是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
XXXXXX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高XXXXXXXXXXXX 的建设水平、建设速度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XXXXXXXXXXXX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水平,结合XXXXXXXXXXXX实际情况,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运作本项目,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为了响应国家部委、省委的发展战略,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以财政收支平衡为前提,保证政府具有履约能力,实现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的要求,通过责任识别、支出测算等,相关单位对XXXXXX工程PPP项目(本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的评估和论证工作。
具体如下:一、财政支出责任识别在本项目的整个项目经营期内,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主要可以分为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四类。
(一)股权投资支出股权投资支出责任指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的情况下,政府承担的股权投资责任。
本项目中,初步拟定项目资本金为37.0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3.70亿元。
(二)运营补贴支出运营补贴支出责任指在PPP项目运营期间,由政府承担的直接付费责任。
XXXXXX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90.77万平方米安置房及配套公建和地下建筑等,规划建设规模较大,投资额较高,项目建设周期长,政府需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三)风险承担支出风险承担支出责任指在PPP项目运营期间内,由于政府承担风险而带来的财政或有支出责任。
按照“风险由最适宜的一方来承担”的原则,合理分配政府和项目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
通常,法律、政策等方面的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项目运营、维护及财务等商业风险主要由项目公司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共担。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七个常见误区

PPP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七七个常见误区个常见误区 今天我阅读了一篇文章名为《PPP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的10个误区》,对其进行了一点梳理,总结如下: 误区之一误区之一::认为只有政府付费的PPP 项目才有必要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论证对于PPP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有些人的认知存在这样一种误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只有在政府掏钱的时候才需要进行,而并不是所有的PPP 项目都需要政府掏钱,例如使用者付费PPP 项目就不需要政府掏钱。
既然不需要财政掏钱,则不需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其中的错误在于,即使是使用者付费的PPP 项目,政府也要掏钱: 第一,该PPP 项目是否需要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答案如果是肯定的,那么,政府方出资项目公司的资金,就需要政府掏钱,需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但是有些情况下,例如有些PPP 项目设立项目公司时,政府方出资的主体不是政府,而是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用它的自有非财政性资金出资,不需要用到财政性资金。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是否就不需要做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接下来再看第二点。
第二,该PPP 项目在运营维护期是否需要政府补贴?答案如果是肯定的,即使在设立项目公司时,政府方的出资资金是由政府出资人代表的国有企业用其自有非财政性资金出资的,也需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但如果在PPP 项目的运营维护期,也不需要政府补贴,是否就不需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接下来再看第三点。
第三,该PPP 项目是否需要政府提供相关配套?答案如果是肯定的,比如政府对项目红线范围外的“三通”要负责投资建设到位,政府对该PPP 项目产品或产出的购买要提供相关配套等,这种情况下,必然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但是如果政府方不需要提供相关配套,是否就不需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接下来再看第四点。
第四,该PPP 项目,政府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在任何一个PPP 项目中,政府方不可能不承担风险而将所有的风险均转移给社会资本方承担,因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PPP项目是否都需要做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PPP项目是否都需要做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问:某公司有个PPP项目,回报机制拟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
请问: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的项目,需要做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吗?答:PPP项目按回报机制不同来划分,有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等不同模式。
关于各种不同回报机制下的PPP项目是否都必须做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目前尚有一定分歧。
主要观点及依据大致如下:(1)使用者项目无须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持这一观点的人士认为,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第九条“……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规定,只有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才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对于使用者付费的项目,无须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PPP项目均须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持这一观点的人士认为,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规定,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指识别、测算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
因此,PPP 项目只要可能存在财政支出责任的,均须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加合理,理由简述如下。
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除了要识别和测算当地财政部门是否能够承受某个特定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以外,还要开展行业或领域均衡性评估,防止某一行业或领域PPP项目过于集中现象发生。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财政支出责任,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内容,运营补贴只是财政支出责任中的其中一项内容。
在使用者付费模式下,虽然政府不需要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财政支出责任一般相对较小,但股权投资责任、风险承担责任和配套投入责任依然存在,这些支出责任理论上仍有可能导致当地财政支出责任过大而难以承受。
因此,即使在使用者付费模式下,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依然很有必要。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支出责任应综合考虑政府将提供的其他配套投 入总成本和社会资本方为此支付的费用。配套 投入支出责任中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资产 投入,应依法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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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
运营补贴支出责任的测算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 引》(财金〔2015〕21号):“对政府付费模 式的项目,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全部 直接付费责任。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社 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 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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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时间
实施方案是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 承受能力论证的基础。 若物有所值评价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不通过,需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 通过物有所值评价,是开展财政承受 能力论证的前提。 实施方案调整后,需要对物有所值评 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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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对象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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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
二、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
股权投资支出责任的测算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 证指引》(财金〔2015〕21号):“股权投 资支出应当依据项目资本金要求以及项目公 司股权结构合理确定。股权投资支出责任中 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资产投入,应依法 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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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成本及利润 484 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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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2018年第3期扫一扫看全文本文DOI :10.16675/14-1065/f.2018.03.090如何撰写PPP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王永安摘要:2000年以来,PPP 项目运营模式逐渐被各级政府所认知和应用,尤其是在基础性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方面被广泛应用。
本文主要阐述PPP 项目如何撰写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关键词:PPP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3-0127-02中国图书分类号:F283;F812文献标志码:A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辽宁沈阳110001)1PPP 项目以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简介PPP 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了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而形成的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以特许权经营协议作为基础,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顺利完成合同,最终让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2000年以后,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下,PPP 项目运营模式逐渐被各级政府所认知和应用。
在进行PPP 项目运营模式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需要由社会中介机构提供《PPP 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本文主要与各位中介同仁研究和讨论如何撰写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在撰写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前,应具备的资料有PPP 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等资料。
可研报告为该项目前期论证的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含财务预测等方面的内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是为论证该PPP 项目是否应该采取PPP 模式的依据,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方面。
在前两个报告及一个实施方案均采用PPP 模式可行的前提下,需要对当地财政部门关于该项目的支出能力进行评价,即所谓当地财政部门是否有能力承担该PPP 项目的财政支出。
PPP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正文)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人工湿地处理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委托单位: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单位:河南新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O一五年八月十日目录一、项目基础信息 (1)1.1 项目概况 (1)1.1.1项目位置 (1)1.1.2建设意义 (1)1.1.3建设进程 (1)1.1.4项目工程方案与建设规模 (1)1.1.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1.2项目产出说明 (2)1.2.1项目需求 (2)1.2.2项目作用 (2)1.2.3工艺选择 (3)1.2.4技术标准 (3)1.2.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3 项目运作模式 (5)1.3.1运作方式 (5)1.3.2回报机制 (5)1.3.3全生命周期成本 (6)1.3.4调价机制 (6)1.4 风险分配 (7)1.4.1项目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 (7)1.4.2风险分配原则 (9)1.4.3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10)二、物有所值定性分析 (11)2.1 政策依据 (11)2.2分析内容 (11)2.2.1增加公共供给 (11)2.2.2优化风险分配 (12)2.2.3提高效率 (12)2.2.4促进创新 (13)2.2.5政府PPP能力 (13)2.2.6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潜力 (14)2.2.7融资可行 (15)2.3分析方法 (15)2.4分析意见 (16)三、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16)3.1定量分析步骤 (16)3.2 PSC值计算 (16)3.2.1设定参照项目 (17)3.2.3计算初始PSC值 (19)3.2.4竞争性中立调整值 (20)3.2.6折现率 (21)3.3 PPPs值计算 (22)3.4 计算结果 (22)3.5 物有所值评价结论 (23)四、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3)本项目PPP的实施机构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5月24日作为安阳市PPP 项目正式对外发布推介; (24)4.1责任识别 (24)4.1.1股权投资支出 (24)4.1.2政府承担运营补贴支出 (24)4.1.3风险承担支出 (25)4.1.4配套投入支出 (26)4.2支出测算 (26)4.2.1股权投资支出 (26)4.2.2风险承担支出 (27)4.2.3测算结果 (27)4.3财政支出基数 (29)4.4补贴支出比例 (30)4.5行业和领域均衡性分析评估 (30)4.6论证结论 (31)附件一:项目运营成本测算分析表 (31)附件二:项目PSC值测算分析表 (31)附件三:项目PPPs值测算分析表 (31)附件四:项目财政支付能力测算表 (31)附件五:运营补贴支出测算分析表 (31)附件六:项目财务现金流量分析表 (31)附件七:项目经营利润测算分析表 (31)附件八:项目分析主要参数取值依据 (31)附件九:项目财务分析方案筛选说明 (31)附件十:项目运营成本测算分析说明 (31)附件十一: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意见表 (31)附件十二:项目咨询机构基本信息证照 (3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人工湿地处理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一、项目基础信息1.1 项目概况1.1.1项目位置位于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沿茶店坡沟河道两侧规划绿化用地向东至文白棉路,全长约6.5公里。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统筹城市规划、环保、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需求,满足公共服务供给和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政府部门开始尝试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
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以降低政府财政支出和债务压力。
然而,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是影响PPP项目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
PPP项目介绍PPP项目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资金模式。
PPP项目包括政府将某项社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等)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社会资本,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
PPP项目中,资本方向社会提供资金和主导各个阶段的策划和实施,而政府方则通过监管和保障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等。
在PPP项目中,政府方向资本方提供一定的收益保障,以保证资本方获得预期收益。
PPP项目的投融资、盈利、风险、责权等方面均不同于传统的政府投资和企业建设运营的模式。
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PPP项目是投资高、风险大的重大项目,需要通过PPP模式合作吸引社会资本。
政府在PPP项目中负责提供政策支持、保障服务等一系列配套服务,社会资本为PPP项目提供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等支持,两者共同承担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等一系列风险。
对于政府而言,它需要负责对PPP项目进行风险承担和融资,而财政承受能力则成为PPP项目成功或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财政承受能力是指政府在PPP项目中承担的各种财政风险的能力。
在PPP项目开发的各个阶段中,如果政府方无法承受相应的财政风险,则PPP项目就无法推进,甚至会面临项目中途停工的情况。
因此,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将直接决定PPP项目可持续的发展程度和成功率。
影响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的因素项目规模PPP项目的规模决定了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
大规模的PPP项目需要大量的财政承受能力,政府在PPP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为该项目提供长时间的财政支持,包括项目资金拨付,项目的运营维护等。
浅议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浅议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发布以来,PPP项目的“识别”阶段新增两个必经程序,即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只有通过这两个程序的PPP项目,方可启动实施方案的编制。
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常被称为“财政双评”,是PPP项目中较为重要的政府内部程序,也是PPP项目投资人和融资机构比较看重的合规要件。
笔者结合近两年参与PPP项目财政双评的评审经验,以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下称“财承”)的相关规定,对财承环节的若干问题进行简单探讨。
一、财承的编制依据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下称“21号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指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因此,财承环节所识别和测算的,是PPP项目中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
二、与财承相关的若干问题1、财承论证的政府支出责任范围财承报告中,应对政府支出责任进行全面论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
在部分PPP项目财承报告中,对于运营补贴、股权投资两部分内容的测算较为详细,有明确的金额(股权投资)和测算公式(运营补贴),但风险承担部分的测算往往语焉不详,笔者曾经见过某项目的风险承担支出预测结果为0,理由是该项目为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不需要承担项目的经营风险。
根据21号文,“风险承担支出责任是指项目实施方案中政府承担风险带来的财政或有支出责任。
通常由政府承担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最低需求风险以及因政府方原因导致项目合同终止等突发情况,会产生财政或有支出责任”。
由于PPP项目中的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均需承担一定的风险(具体内容应在《实施方案》的风险分担机制中予以明确),特别是考虑到绝大部分PPP项目的公共属性,即使是纯粹的使用者付费项目,也应当考虑政府方可能承担的一般补偿、临时接管及提前终止补偿等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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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中使用者付费需要财政压力测试吗xx-06-17PPP政策解读PPP政策解读PPP项目在全国各地陆续发布,关注PPP项目、想要投资PPP项目的人也越来越多。
在您参与项目运作之前,不妨先深入了解下PPP项目的有关知识,避免盲目投入或错误选择。
PPP项目合同体系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
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 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
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在PPP 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传导关系”。
一、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的,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1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
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二、股东协议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
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三、履约合同(一)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存在,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
2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
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
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约束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二)运营服务合同。
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
个案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取得政府的同意。
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三)原料供应合同。
有些PPP项目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例如燃煤电厂项目中的煤炭。
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3原料供应合同,并且约定一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
在原料供应合同中,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
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质量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四)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
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
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
以政府付费的供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
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该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该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
四、融资合同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可能包括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4{ppp项目中使用者付费需要财政压力测试吗}.政府与贷款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
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
在项目贷款合同中一般包括以下条款: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
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贷款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具体体现。
五、保险合同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进行投保。
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险、针对设计或其它专业服务的专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人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等。
六、其他合同在PPP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例如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
PPP项目付费机制5篇二:《(5)PPP付费机制》PPP项目的付费机制约定了PPP项目中的风险分配和收益回报。
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各方的合作预期和承受能力,结合项目所涉的行业、运作方式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合理的付费机制。
在PPP项目中,常见的付费机制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政府付费(Government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在政府付费机制下,政府可以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
政府付费是公用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中较为常用的付费机制,在一些公共交通项目中也会采用这种机制。
二是使用者付费(UserCharges),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高速公路、桥梁、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以及供水、供热等公用设施项目通常可以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
三是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GapFunding,简称VGF),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在政府付费机制与使用者付费机制之外的一种折衷选择。
在我国实践中,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土地划拨、投资入股、投资补助、优惠贷款、贷款贴息、放弃分红权、授予项目相关开发收益权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财政部PPP中心)篇三:《PPP项目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确认、计量与披露的探讨》PPP项目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确认、计量与披露的探讨摘要: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中,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进行投融资(英文简称PPP)。
PPP模式由原来的政府购买资产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的购买行为如何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特别是PPP项目投融资如何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核算与披露显得异常重要。
而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综合财务报告不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仅反映项目的投资和支出,这种缺陷不利于以上问题的解决,而新政策下的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的变革则弥补了以上缺陷,本文对此详细探讨。
关键词:PPP项目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决算报告一直以来,政府部门都是执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
决算报告制度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这种隐藏债务的方式,不能有效防范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
在此制度下,各地政府通过BT、BOT方式进行的基础设施投资,形成了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
为避免地方政府过度负债,强化预算的刚性作用,xx年我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xx]45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及新《预算法》都要求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以便准确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原政策以BT和BOT方式出现的PPP项目,体现着政府购买资产的属性,性质上属于地方政府委托代建,是地方政府民间融资的一种方式,因而,以BT和BOT形式形成的资产作为政府的固定资产,但由于没有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资产负债表,因而债务无法在报表中体现。
新政策下,PPP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这种资产和债务如何体现?PPP作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领域投融资的模式,如何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进行核算与披露?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框架体系xx年12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xx]63号),方案作了四方面的要求:(1)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2)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3)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4)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等提供信息支撑。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目的是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从而形成政府会计特色:“双基础+双核算+双报告”的体系,通过双报告体系,既衔接政府预算功能,又承接政府绩效评价功能,将预算、执行、资源应用、政府绩效统一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资源利用效率和执政能力。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框架体系如下页图1所示。
{ppp项目中使用者付费需要财政压力测试吗}.建设等的一种融资模式,也是一种创新制度安排,更是一种管理创新机制。
这种模式的运用是将市场机制引入到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提供中,不仅可以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还可以帮助政府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政府的资源配置效率。
新政策下的PPP项目是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改变了过去政府购买资产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倒逼资产质量的提升,以降低公共基础设施的全生命周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