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
4《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国际组织

5)可持续利用。 要求在国家决策中要考虑到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制订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方法。
6)生物安全。
要求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术改变的活生物体(转基因生物) 在使用和释放时可能产生的危险,包括对环境、生物多样性和人 类健康产生的影响。转基因生物安全在《公约》谈判之初就引进 广泛重视,并达成了一项《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其具体 侧重点为凭借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 可持续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改性活生物体的越境转移问题是 各国对改性活生物体的生物安全进行管理的国际法律依据。)
第44讲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国际组织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内容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组织形式三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实施机制四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相关组织五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内容11生物多样性公约cbd22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33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原则44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条款11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比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大会上签署
为实现“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对其进行有 效的评估、报告、审议《公约》和战略计划的 实施情况而设。
2)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不限 名额特设工作组;
名古屋议定书产生以后,该工作组结束 了使命。
《名古屋议定书》所规定的遗传资源非 常广泛,涉及了从病毒到真菌、植物 和动物的广泛领域,其核心是如何分 享遗传资源带来的惠益,尤其是那些 千百年来保护和管理某种遗传资源的 社区和国家如何分享利益的问题。
7)研究和培训。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各种生物种类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和人类福祉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为此,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来保护生物多样性。
一、国际法律和政策1.《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CBD)《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之一。
它于1992年签署,在全球196个国家得到批准和实施。
该公约的目标是保护、维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可持续利用和公正分享生物资源的好处。
为实现这些目标,公约制定了以下政策:(1)制定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
(2)积极开展研究和监测,加强信息共享。
(3)采取措施减少生物多样性威胁。
(4)合理利用生物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2.《拉姆萨尔公约》(Ramsar Convention)《拉姆萨尔公约》于1971年签署,迄今已有170个缔约方。
该公约旨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及其内部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福祉。
公约的主要政策包括:(1)保护国内湿地和相关生物多样性。
(2)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利用。
(3)加强湿地研究和监控,并共享相关信息。
(4)提高公众对湿地生态系统的认识。
3.《华盛顿公约》(CITES)《华盛顿公约》是一项旨在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国际协议,于1973年签署,目前全球共有183个缔约方。
该公约规定了国际贸易野生动植物的标准,禁止或限制贸易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产品。
公约的主要政策包括:(1)监控国际贸易野生动植物的数量和出口,防止非法贸易。
(2)制定贸易规则,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
(3)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有效打击非法交易。
二、国家法律和政策1. 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和政策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律于2016年1月1日实施,规定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安全屏障,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社会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法律框架。
它旨在遏制生物多样性的快速减少,保护地球上珍贵的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石,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履行公约所承诺的责任。
背景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所有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其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关系。
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确保食物供应、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破坏,生物多样性正面临严重的威胁,许多物种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受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目的与原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的在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强调了生物多样性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的价值,倡导尊重生物多样性、公平分配利益、谨慎利用生物资源以及合作共享权益的原则。
公约还强调了传统知识和实践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重要性,呼吁各国尊重和保护当地社区和居民的传统知识。
执行机制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设立缔约方大会、设立常设秘书处、制定行动计划和战略计划等方式,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各项措施。
各缔约方应积极履行公约义务,通过合作共享信息、技术和资源,共同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向前发展。
实施进展与挑战生物多样性公约自1992年生效以来,各缔约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生物多样性的流失速度依然较快,各国在履行公约义务方面存在差异,传统知识和实践的保护仍面临挑战,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亟需加强。
结论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法律基础,各国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履行公约所承诺的责任,促进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是对人类责任的承担,也是对未来世代的尊重和保护。
我们应该珍惜地球上的每一个生物,在人类和自然之间建立和谐共生的关系,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球生命多样性的国际承诺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球生命多样性的国际承诺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国际社会制定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通过全球合作加强生态系统管理和保护物种的多样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背景、目标以及国际社会的努力,以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背景生物多样性公约,即《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在1992年的里约地球峰会上通过的一项国际法律文件。
该公约的通过是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警示,旨在减缓和逆转这种趋势。
公约由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构成,分别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和公众意识、参与和受惠的公平分配。
它被广泛认可为全球最重要的环境保护协定之一。
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公平分享。
具体而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包括:1. 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建立和管理保护区、保护和恢复栖息地,防止物种灭绝,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独特性和可持续性。
2.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鼓励利用生物资源的可持续方式,确保物种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保护和促进传统知识和实践的保留和传承。
3. 公平分享:促进公平分享物种资源的权益,特别是对开发中国家的支持,确保他们在利用生物资源和进行研究时获得合理和公正的利益。
三、国际社会的努力自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以来,国际社会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例子:1. 建立自然保护区:各国根据公约的要求建立了大量的自然保护区,用于保护和维护关键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
这些保护区不仅提供了栖息地,还为繁衍和保护物种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条件。
2. 倡导可持续利用:国际社会呼吁采取可持续利用的方式来开发和利用生物资源。
通过更加谨慎和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可以降低对生物多样性的压力,并确保资源的长期可持续性。
《生物多样性公约》

2010年10月,为期两周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会议在日本中部城市名古屋举行。会议通过了规定遗传资源利益分配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名古屋议定书》,同时提出2010年至2020年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数值目标。
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指的是地球上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和生存环境。它包含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随着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比如森林砍伐、植被破坏、滥捕乱猎等,目前世界上的生物物种正在以每天几十种的速度消失。这是地球资源的巨大损失,因为物种一旦消失,就永不再生。消失的物种不仅会使人类失去一种自然资源,还会通过食物链引起其他物种的消失。如今,人类都在呼吁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为之付诸行动。
简单地说,生物多样性表现的是千千万万的生物种类。在地球上热带雨林中生活着全世界半数以上的物种(约500万种),因此,那里的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
生物多样性具有很高的价值,它不仅可以为工业提供原料,如胶、油脂、芳香油、纤维等,还可以为人类提供各种特殊的基因,如耐寒抗病基因,使培育动植物新品种成为可能。许多野生动植物还是珍贵的药材,为治疗疑难病症提供了可能。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社会为保护地球上生命有机体及其遗传基因和生态系统的多样化,避免或尽量减轻人类活动使生物物种迅速减少的威胁而订立的全球性国际公约。
该《公约》于1992年5月23日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向各国开放签字,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
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由序言、41条正文和2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安排,并为今世与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
《公约》的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公平合理地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
《公约》的原则是:各国有按照其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亦负有责任,确保在其管辖和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致对其他国家的环境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造成损害。
《公约》还对其管辖范围,缔约国之间的合作,保护和持久使用方面的一般措施,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
持久使用,保护和合理使用的鼓励措施,研究和培训,公众教育和认识的提高,影响评估和不利影响的尽量减少,遗传资源的取得途径,技术的取得和转让,信息的交流,技术和科学合作,生物技术的处理及其惠益分配,资金和财务机制的设立,缔约国会议和秘书处的设立及其职责,科学和技术及工艺学习事务附属机构及其职责,争端的解决等,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生物多样性公约

《昆明宣言》是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主要成果。
《宣言》承诺,确保制定、通过和实施一个有效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扭转当前生物多样 性丧失,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进而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 景。
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被列入“2021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 2022年2月14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中国召开,入选2021年度十大科普事件。
2020年7月28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原定于2020年10月15 日至28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约秘书处各项准备工作均总体延迟,大会今年无法如期举行。 中方与公约秘书处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协商新会期,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21年5月17日至30日在云南昆明举办, 同期举行《生物安全议定书》《遗传资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截至2004年2月,该公约的签字国有188个。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 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
诞生
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关于人类环境的大会决定建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各国政府签署了若干 地区性和国际协议以处理如保护湿地、管理国际濒危物种贸易等议题,这些协议与管制有毒化学品污染的有关协 议一起减慢了破坏环境的趋势,尽管这种趋势并未被彻底扭转,例如,关于捕猎、挖掘和倒卖某些动物和植物的 国际禁令和限制已经减少了滥猎、滥挖和偷猎行为。
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 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 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 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自然珍宝的国际承诺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自然珍宝的国际承诺引言:自然界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石,然而,人类的活动却对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1992年成立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被广泛视为全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里程碑性文件。
本文将探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性、成就与挑战,并呼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行动。
正文:1.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性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基础,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健康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保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公约》提供了一个全球性的框架,鼓励各国采取措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仅涉及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还包括保护栖息地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公约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网络、保护濒危物种和保护自然栖息地等措施,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区网络的建立是公约的重要成就之一。
各国根据公约的要求,设立了许多自然保护区,从小规模的自然保护区到大型的国家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地,涵盖了各种生态系统和物种。
这些保护区为珍稀濒危物种提供了安全的栖息地,并促进了物种的恢复和繁衍。
1.2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公约》鼓励各国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促进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有助于经济发展,还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公约推动了生物技术研发、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分享以及促进生态农业等措施,使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取得了平衡。
生物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在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抗病性和增加适应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约鼓励各国在推动生物技术发展的同时,确保其安全和道德使用,以避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
1.3 公平与公正:《生物多样性公约》强调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公约鼓励各国在生物资源利用中尊重传统知识、保护地方社区的权益,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以确保公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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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M 2011/172011年2月MA368/Ch.CI .引 言1. 《国际植保公约》认识到与拥有共同利益的国际和区域组织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性。
与区域和国际组织开展良好合作可以产生协同增效作用,避免出现重叠或相互矛盾的做法。
另外,此类合作还可以提高区域和国际组织对《国际植保公约》宗旨和目标的认识,并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国际植保公约》。
2. 以下是关于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在目标6方面工作的报告。
目标6为: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国际植保公约》并与相关区域和国际组织合作。
本报告涉及秘书处或植检委代表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开展的工作。
提高对《国际植保公约》与伙伴组织间联系的认识3. 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与植检委观察员组织在2010年开展合作,正式确定了其在国际植物检疫门户网站(https://www.ippc.int/index.php?id=international_organizations )中的联系信息及概要信息。
通过门户网站的伙伴简介及相关新闻稿,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强调了《国际植保公约》与其伙伴间的联系。
CPM 2011/17 24.令人鼓舞的是,越来越多的伙伴组织在植检委会议期间举办会外活动并展示海报。
目前已采取若干步骤,确保这些组织能定期了解《国际植保公约》相关活动及事件。
II.与政府间组织的合作《生物和毒素武器公约》5.秘书处参加了一次探讨《生物和毒素武器公约》框架内能力建设问题的会议。
在监督、监测、报告以及诊断领域确保国家植物检疫能力方面,各方拥有共同目标。
讨论强调必须协调能力建设并加强现有(植物检疫)系统,并且需要进行可持续的能力发展。
目前许多工作正通过双边计划予以执行,但在协调和信息交流领域仍需开展大量工作。
6.各方大力支持该计划以及参与《生物和毒素武器公约》能力发展计划的各国家部委之间的合作。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概述7.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之间的合作依照经双方秘书处商定并得到2004年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第六届会议注意的《合作备忘录》进行。
这种合作由各领导机构的相关决定授权开展。
秘书处继续与《生物多样性公约》进行联络。
8.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推荐Howard先生在植检委第五届会议期间的科学会议上发言,他介绍了水生植物对于生物多样性的威胁以及《国际植保公约》的作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两名成员参与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国际咨询小组,其中一名具有外来入侵物种方面的背景,另一名则具有生物安全方面的背景。
9.正如在议程议题8.2下的报告中所概述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希望与《国际植保公约》继续合作,该报告还提出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国际植保公约》之间的联合工作计划。
《生物多样性公约》领导机构会议10.《生物多样性公约》在2010年10月11-15日举行了作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0年10月18-29日举行了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
两次会议均在日本名古屋举行,会议详情参见生物多样性公约网站上的两份会议报告(www.cbd.int/doc/meetings/bs/mop-05/official/mop-05-17-en.doc和http://www.cbd.int/ doc/meetings/cop/cop-10/official/cop-10-27-en.doc)。
CPM 2011/17 311.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出席了若干天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并参加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与各机构领导间的一次会议。
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取得的可能影响植物检疫界的主要成果包括:通过了《获取与惠益分享名古屋议定书》,批准了《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并决定设立外来入侵物种专家工作组,这些外来入侵物种是作为宠物、水族馆和陆地动物饲养馆物种、活饵和活食引进的。
《生物多样性公约》–外来入侵物种12.《生物多样性公约》设立了外来入侵物种问题机构间联络小组,该小组于2010年6月17-18日在巴黎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总部举行会议,协商在以下方面开展进一步合作和行动:(i)扩大《国际植保公约》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负责管理的管制物种覆盖范围;(ii)提供可能的方法和手段,以应对由外来入侵物种引起的、与世界贸易组织《卫生和植物检疫协议》下的国际贸易相关的风险;(iii)由于水产养殖而导致的物种入侵,由粮农组织渔业委员会负责处理;(iv)处理船舶压载水中的入侵物种问题和国际海事组织向《生物多样性公约》成员国提供支助的相关问题;以及(v)寻求其他手段以处理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列物种的国际贸易相关的入侵物种问题。
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出席了此次会议。
13.此次会议有两项主要成果,其中一项是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同意制订一份关于在水生环境中应用《国际植保公约》标准的讨论文件,这一问题被列议程议题15.2。
另外,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可以审查他们制定病害清单的标准,并考虑如何编写一份文件,研究是否有可能扩大其解决潜在入侵动物问题的职权范围,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在此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粮农组织可以考虑提醒渔业委员会注意后一项问题,以供各成员国审议并提出指导意见。
14.外来入侵物种问题机构间联络小组第二次会议将于2011年2月由世贸组织主持召开。
15.《生物多样性公约》已成立一个特设技术专家组,该专家组将于2011年2月举行会议,以应对引入宠物、水族馆和陆地动物饲养馆物种、活饵和活食等外来物种所带来的风险。
《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16.秘书处继续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就生物安全相关问题进行联络。
通过关于风险评估的不限成员名额在线专家论坛和一系列区域实时在线会议(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已派一位代表参与)收集了各种意见,供生物多样性公约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特设技术专家组审议。
此项工作的一个成果为《改性活生物体风险评估指南》,该指南包括关于根据议定书附件三进行风险评估的必要步骤“路线图”,以及关于CPM 2011/17 4改性活生物体的具体类型和特性(即堆叠基因或特性,具有非生物胁迫耐受性的作物,以及蚊子)的指导说明。
该指南已递交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于2010年11月在日本召开)。
在实施风险评估决策的能力建设方面,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与若干国际组织进行协调,制定了一份培训手册。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国际咨询小组积极参与了培训手册的审查工作,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正通过培训课程将该培训手册用于能力建设方面。
17.议程议题8可能还将提供更多信息。
国际标准化组织:分子生物标记水平分析法小组委员会18.国际标准化组织:分子生物标记水平分析法小组委员会关于食品的草案ISO/CD 13484 –《使用分子生物学分析检测和鉴定植物和衍生产品中破坏性生物的一般要求》在最后一次诊断规程技术小组会议期间引起了诊断规程技术小组和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的注意。
该草案还涉及植物病原体问题,并注意到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植保公约》在该问题上存在重叠。
各方认为需要与相关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小组委员会进行互动,以确保各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日后了解相关信息并能够对此类草案发表意见。
因此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已向上述小组委员会申请观察员身份,并已获得小组委员会成员的批准。
将酌情报告上述草案的进展情况。
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联合司19.果蝇非疫区和系统方法技术小组会议再次由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联合司主持,于2010年10月在维也纳召开。
联合司还为该次会议的组织提供了行政支助,并资助了请求援助的小组成员参与会议,包括秘书处一名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此外,联合司的一名成员继续在果蝇非疫区和系统方法技术小组提供服务。
该成员帮助协调了《国际植保公约》和粮农组织/原子能机构的计划。
20.议程议题8可能还将提供更多信息。
臭氧秘书处21.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继续与臭氧秘书处进行联络,但由于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资源减少,互动也随之减少。
臭氧秘书处已同意按照植物检疫术语表(准备当作《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5号出版物的一个附件)审议新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术语》标准草案。
22.议程议题8可能还将提供更多信息。
CPM 2011/17 5标准和贸易发展基金23.秘书处2010年参加了数次标准和贸易发展基金会议,包括一次政策会议和三次工作组会议,并按要求提供了投入,尤其是在项目发展和批准领域。
24.秘书处还是两个标准和贸易发展基金项目的执行机构。
25.议程议题8和12将提供更多信息。
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26.秘书处继续与世贸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秘书处密切合作,并参加了世贸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委员会的所有正式和非正式会议。
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提醒并鼓励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积极参与即将召开的会议,因为《国际植保公约》被认为是该会议职权下的一项环境协议。
秘书处也直接或通过推荐合适顾问的方式参与了世贸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的研讨会。
《国际植保公约》的代表出席了在日内瓦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高级课程及二次区域研讨会,其中一次在秘鲁召开,另一次在斯里兰卡召开。
27.秘书处还同支持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世贸组织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要求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更新一份摘要文件,列出《多边环境协定》的范围和主要业务程序,《国际植保公约》在该协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世贸组织注意到在贸易与环境委员会过去的工作中,《国际植保公约》参与不足,并希望将来能提高该公约的参与度,尤其是在与环境保护和入侵水生植物物种相关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领域。
28.议程议题8将提供更多信息。
III.与区域植物保护组织的合作区域植物保护组织间的技术磋商会29.第二十二届区域植物保护组织间的技术磋商会由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和葡萄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在葡萄牙亚速尔群岛召开。
此次会议除解决其他问题外,还就植物卫生的未来和《国际植保公约》举行了一次自由讨论,以促进制定新的《国际植保公约》十年战略。
技术磋商自由讨论会议的结果已提交至战略规划及技术援助非正式工作组和主席团,以此作为对制定《国际植保公约》新战略投入。
30.议程议题7将提供更多信息。
审查《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草案的区域研讨会31.各区域植物保护组织的一个普遍做法是,与粮农组织区域和分区域官员开展紧密协作,协助秘书处举行区域研讨会以审查《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草案。
亚洲及太平洋植物保护委员会、欧洲和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得到非洲国家参与卫生6CPM 2011/17和植物检疫标准制定组织/非洲联盟支持的非洲植物卫生理事会以及太平洋植物保护组织都协助本区域组织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