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减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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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03•【文号】发改规划〔2020〕532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532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确定并报告国务院,现将《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3日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现提出以下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圆满收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全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全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篇规划背景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城镇化蕴含的巨大机遇,准确研判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

第一章重大意义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顺应发展规律,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城镇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工业革命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史表明,一国要成功实现现代化,在工业化发展的同时,必须注重城镇化发展。

当今中国,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彼此相辅相成。

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重要基础,是发展的根基;信息化具有后发优势,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城镇化是载体和平台,承载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空间,带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

——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

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第四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土地、水资源、大气环流特征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

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第九章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东部地区城市群主要分布在优化开发区域,面临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加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制约,必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空间结构优化、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质量提升。

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要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继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科学定位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由特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

依托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地理格局建设区域生态网络。

东部地区其他城市群,要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面提高开放水平,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统筹区域、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深化城市间分工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一体化发展。

第十章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中西部城镇体系比较健全、城镇经济比较发达、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开发区域,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吸纳东部返乡和就近转移的农民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和人口集聚,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在优化全国城镇化战略格局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2•【字号】成府函〔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成府函〔2015〕53号新都区政府:你区《关于审批〈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请示》(新都府〔2014〕4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新都区是成都经济区成德绵发展轴上重要的节点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卫星城,重要的商贸集聚区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2030年为远景展望。

四、规划区为新都区全域范围,在成都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行为,应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规划形成一个卫星城,一个小城市,五个特色镇,三个一般镇的城镇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毗河、青白江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五、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9平方公里(不含成都中心城区)以内,城区范围西至规划35米道路、货运大道,东至成绵高速路、新都区区界,北至香城大道、新都区区界,南至环城生态区北边界、新都区区界。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与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城区之外的各级城镇规划规模应在镇总体规划中具体论证确定。

六、坚持“四态合一”的规划建设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化的城市形态、高端化的城市业态、特色化的城市文态、优美化的城市生态融合发展。

七、按照“独立成市”要求,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结合成绵乐高铁站点与城市轨道交通枢纽,依托翠微湖,形成功能复合的城市中心。

四川省城镇体系

四川省城镇体系

一、城镇化现状1. 社会经济发展现状2004年四川省实现GDP65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7%。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94.2亿元,增长5.9% ;第二产业增加值2690亿元,增长17.7%;第三产业增加值2471.8亿元,增长10.9%。

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5%、57.9%和32.6%。

2. 现状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和结构特点总人口变化情况:2000年全省总人口为860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在1995 年为9.87%。

,2000年为5.0%。

全省人口出生率继续回落,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3%。

以下。

城镇人口:2000年四川非农业人口比重为18.61%,城镇聚居人口比重为26.44%。

3. 城镇体系现状特征及问题城镇空间布局特征受自然条件和现状城镇发育程度影响,除西部山区以外,城镇化水平东西差距较大。

位处中西部地区的成都平原地区由于自然、经济社会条十较好,城镇发展速度快于盆中丘陵地区和盆周山区。

盆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33%,但集聚了全省约92%的城镇,其中成都平原平均每万平方公里有38.5个县镇、1.8个城市,是全国五大城镇密集区之一。

城镇空间分布形态以成都为中心,并受重庆影响,沿宝成、成昆、成渝、成达铁路和相应国道、省道以及长江呈放射、串珠状分布,初步形成江油-成都-乐山,成都-内江-泸州两个城镇带和成都、川南两个城镇密集区。

城镇发展特征城镇个体发展速度与其规模成正相关,并受产业结构和地域条件影响较大,但近年来中等城市发展快于建制镇、小城市和特大城市。

城镇规模、等级序列不完整。

全省1822个城镇中,有特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12个、小城市19个、县城126个、其他建制镇1664个,明显缺乏50-100 万人的大城市,城市首位度达4.4。

小城镇数量多,但规模小,实力弱,质量差。

建制镇发展快,中等城市数量偏少。

2000年全省有建制城镇1822个,其中设市城市32个,建制镇1790个,平均每270万人、1.52万平方公里有一座城市,平均每4.81万人、271平方公里有一个建制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新型城镇化简介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

新型城镇化简介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

着力点三:实施“城市群”战略
十八大之前,对于城镇化建设,十六大提出了 “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七大的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 小城镇协调发展”。业内人士普遍的说法是,十 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是在未来城镇化发展 方向上释放出了“转型”的“新信号”。未来中 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将遵从“公平共享”、“集 约高效”、“可持续”三个原则,按照“以大城 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 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 展”的要求,推动城镇化发展由速度扩张向质量 提升“转型”。
警惕城镇化变身造城运动
新一轮城镇化正在扑面而来,在现有体制改 革(特别是政府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财税制 度改革等)没有得到应有推进的情况下,新一轮城 镇化有可能陷入如下误区,需要提前予以警示。 1、将城镇化作为增加GDP的抓手,结果可能 GDP上去了,但民生下去了。 2、将城镇化作为大搞“造城运动”的手段,结果 可能新城涌现了,但农村衰落了。 3、将城镇化作为建设“形象工程”的手段,结果 可能形象起来了,但民心下去了。 4、将城镇化作为发展房地产的手段,结果可能房 价起来了,但内需下去了。
蔡继明认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落后,原因是 大量人口还滞留在农村。城镇化对我国经济社会 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 加快实现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蔡继明特别提到 天府新区的巨大作用:天府新区规划有利于推动 成都聚集千万城镇户籍人口。“我说的城市户籍 人口,没有户籍也行,但是一定要真正享受城市 居民的待遇。”蔡继明认定,“在变成千万(城 镇)人口的城市里边,成都恐怕是最有条件的。”
新型城镇化 以成都经验为案例
四川加快建设“四大城市群”促跨越发 展
城市群是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是新 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四川省九届四次全 会提出,要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打造成 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 和川东北城市群“四大城市群”,加快建 立以成都特大城市为核心,区域大城市为 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 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其中,最重要 的是发展川南城市群(宜宾等)、川东北 (达州、南充)城市群,同时应把乐山、 雅安、广元发展成大城市,构成“一带 (成德绵乐)、两群(川南、川东北)、 三点(广元、雅安、攀西)”城市格局。

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减缩版)

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减缩版)

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减缩版)“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格局示意图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结合四川实际,编制《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本规划是引领四川省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略)第二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推进,坚持质量与速度并重,以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工作部署为切入点,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问题导向为出发点,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走符合四川实际的“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动“两个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优化布局,集约高效。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功能定位,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三)四化同步,城乡一体。

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强化产业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四)生态文明,传承文化。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五)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内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7•【字号】内府发〔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府发〔2014〕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4〕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

一、认真做好投资审批相关工作。

对下放审批权限到我市的投资项目,不得自行设定前置条件或提高审批机关层级。

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的,可在项目核准之前办理审批事项,不再作为核准前置要件。

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限时办结,切实提高核准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新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确保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我市金融、铁路、能源、电信等行业,发展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参与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等领域建设。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要推动企业通过场外市场、私募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直接债务融资,推动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

四、扎实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

积极开展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和农村金融互助社试点工作,探索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五、主要工作责任分工(一)探索农村信用社改革新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有序发展社区金融、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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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减缩版)“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格局示意图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结合四川实际,编制《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本规划是引领四川省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略)第二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推进,坚持质量与速度并重,以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工作部署为切入点,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问题导向为出发点,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走符合四川实际的“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动“两个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优化布局,集约高效。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功能定位,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三)四化同步,城乡一体。

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强化产业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四)生态文明,传承文化。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五)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三、发展目标适应经济新常态,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

到2020年,我省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目标是:(一)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改造约470万人居住的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

(二)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

优化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城镇布局,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基本形成结构更加完善、定位更加清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加协调的“一轴三带、四群一区”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三)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城镇发展模式和用地布局结构更加合理。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更加协调。

开展以县为单位的多规合一规划,全域空间实现有序利用。

小城镇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新村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五)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人口、土地、财政、投融资、社会保障和行政区划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

第三章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严格控制成都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明确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标准;全面放开其他城镇的落户限制,清理并废除不利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限制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普遍开放,完善和落实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力争到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均能接受义务教育。

三、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动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管理和免疫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到2020年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90%以上。

四、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责任,全面落实统一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

五、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的政策扶持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完善城乡一体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全部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按规定平等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第四章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主体功能区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格局。

一、加快发展四大城市群(一)率先发展成都平原城市群突出绵阳—成都—乐山城镇发展带,强化成都—遂宁城镇发展带、成都—资阳城镇发展带及三台—中江—淮口—简阳—成都新机场—仁寿城镇发展带,构建一体化城市群空间形态。

严格控制成都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推动成都提质升位、转型发展。

把成都平原城市群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核心增长极、内陆开放高地、最具竞争力的城市群。

(二)大力发展川南城市群推进内自泸宜聚合发展的川南大都市圈建设,加快沿长江城镇发展带、内泸—贵州城镇发展带和内宜—云南城镇发展带建设,构建多中心城市群空间形态。

提升四个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把川南城市群建设成为辐射滇黔、向东向南开放的一体化发展地区和成渝经济区发展的新兴增长极。

(三)着力培育川东北城市群强化南达城镇发展带、广巴达城镇发展带和沿嘉陵江城镇发展带建设,构建开放型网络状城市群空间形态。

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城镇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引导差异化发展。

把川东北城市群建设成为川渝合作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全省发展的新兴增长极。

(四)积极培育攀西城市群强化安宁河谷—攀枝花城镇发展带和金沙江沿江城镇发展带,构建点轴状城市群空间形态。

提高攀枝花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突出西昌城市特色。

把攀西城市群建设成为以战略资源开发为特色的新兴增长极、四川南向开放的桥头堡。

二、合理引导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城镇发展以康定和马尔康为中心,依托县城和重点镇,构建点状的城镇化发展格局,走一条具有高原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把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中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藏高原东缘三江流域生态屏障和四川面向西藏、青海、甘肃等西部地区的交往纽带和桥梁。

三、有序推进新区建设(一)高水平建设四川天府新区落实国家建设四川天府新区发展战略,将其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和现代公共服务功能,构建“一带两翼、一城六区”的新型空间发展形态。

(二)科学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按照新区建设和旧城功能疏解相结合的要求,以区域中心城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县城的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步伐,有序拓展发展空间。

合理确定新区建设规模,强化新区产业支撑,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推动产业和人口同步聚集,建设宜居宜商宜业新城。

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一)推动成都转型发展支持成都率先发展,疏解非省会城市主导功能,强化全省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和西部科技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等功能,加快推进城市空间、产业、生态、管理和城乡形态转型升级,促进成都由单中心向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的转变,把成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大都市和国家级区域中心城市。

(二)大力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强化区域中心城市的交通枢纽功能、商贸物流功能和金融中心功能,壮大城市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对城市群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着重提高南充、泸州和绵阳等城市的发展质量,加快发展自贡、攀枝花、达州、内江、宜宾和遂宁等城市,重点培育乐山、德阳、西昌、巴中、广元、资阳、眉山、广安和雅安等城市。

(三)做强做优县城坚持把宜居放在首位,围绕加快发展四大城市群,尽快培育发展一批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县城,充分发挥其对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成都平原城市群的县城要注重提升发展质量,成都周边县城,要加强与中心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川南城市群的县城要注重壮大规模,川东北城市群的县城要注重分工协作,攀西城市群和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的县城要注重提升服务能力。

(四)加快发展小城镇抓好“百镇建设行动”300个试点小城镇,特别是发挥21个省级重点镇建设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小城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小城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要节点作用。

围绕四大城市群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中心城市周边的小城镇,要强化与中心城市的协调配合,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镇,有条件的可以发展成为小城市;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

五、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一)构建省域综合交通网络积极推动进出川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加强成都对外辐射能力,强化四大城市群之间交通联系,构建连接东西、纵贯南北、通江达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建设成都—川东北—京津冀、成都—川东北—长三角、成渝、成都—川南—珠三角、成都—攀西—东盟、川藏南、川藏北和成都—兰西格等8条综合运输大通道,以及重庆—川南—东盟、陕西—川东北—重庆和兰渝等3条长江黄金水道上重要港口的集疏运通道,紧密联系四大城市群和承担四大城市群对外运输功能。

(二)强化城市群内部交通联系以推动同城化、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建设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公路为基础,有效衔接城市群内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运输网络。

提高城际铁路网络覆盖面,逐步实现区域中心城市间的通勤化、公交化联系;扩大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实现高速公路覆盖15万以上人口城市;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2020年力争实现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重达到70%。

(三)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按照一体化运输的要求,依托铁路、机场、港口、公路及客货运站场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成都主枢纽、市(州)城市次枢纽和重要交通节点城市组成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

重点加快成都新机场和泸州—宜宾—乐山和广安—南充—广元港口群建设,着力打造成都、四川天府新区、南充、达州、广元、攀枝花等一批铁路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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