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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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电网发展规划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电网发展规划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电网发展规划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6•【字号】鞍政办发[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2.2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电网发展规划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鞍政办发〔2008〕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科学规划与建设鞍山电网是保障我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鞍山地区电网规划是我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确保电网规划修编及电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电网发展规划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鞍山地区“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编制、电网规划滚动修编、电网建设及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德平副市长副组长:徐刚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潘宇辉鞍山供电公司总经理、市农电局局长成员:杨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卫国市经委主任杨君市规划局局长廉长清市城建局局长申成凯市环保局局长张剑钢市开发办主任赵纯凯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曹洪良鞍山达道湾工业经济管委会副主任徐政忠汤岗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管委会副主任赵忠太千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王雪松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王潜海城市市长陈守义台安县县长邓延发岫岩县县长周忠武铁东区区长张立有铁西区区长项世伟立山区区长梁冰千山区区长孙书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冯贵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葛维春鞍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鞍山供电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鞍山地区电网发展规划》编制、电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徐刚毅(兼),副主任:杨君(兼)、葛维春(兼),成员:高真科、周立栋、姜全芳、毕群德、祝家林、李言谙。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10•【字号】鞍政办发〔2016〕89号•【施行日期】2016.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6〕89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为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0日鞍山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快改善我市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百姓生活质量。

经研究论证,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造,为确保完成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我市老旧小区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政府为主导,以各城区、各开发区为实施主体,以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合力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

二、工作目标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城区内使用年限超过20年,供电、供水、供暖、燃气等配套设施老化或无燃气设施的,小区内道路、道板、绿化等设施破损率超过50%的,小区住宅楼屋面防水、室外排水、外墙等共用设施、设备已不能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的,且一定时期内不会拆迁的约600万平方米的老旧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改造。

到2019年,彻底解决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存在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

实现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绿化美观、安全整洁的宜居目标。

三、整治改造内容(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推进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推进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推进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04
•【字号】鞍政办发[2008]60号
•【施行日期】2008.07.0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推进城市住宅区物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推进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叶冬柏副市长
副组长:徐刚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胡谷会市房产局局长
成员:杨春安市建委副主任
于长立市人防办副主任
何方市开发办副主任
李荣刚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刚市规划局副局长
曹海峰市城建局副局长
王自霞市房产局副局长
付贵杭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孟力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王安伟市物价局副局长
武秋丹铁东区副区长
杜炳魁铁西区副区长
杨学忱立山区副区长
王永贵千山区区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胡谷会(兼),办公室副主任:王自霞(兼)。

各城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八年七月四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化解股份制试点企业“小股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化解股份制试点企业“小股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化解股份制试点企业“小股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2.04
•【字号】鞍政办发〔2015〕10号
•【施行日期】2015.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化解股份制试点企业“小
股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5〕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化解股份制试点企业“小股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德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顾洪新市国资委主任
刘丹华市金融办主任
成员:王力锋市信访局副局长方秀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邓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边成林市服务业委纪检组长
孙长琦市国资委副主任
丁威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毓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太宗市财政局副局长
方景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阚殿平市金融办副主任
武鹏市人防办纪检组长
于玲市工商局副局长
原世刚市接待办副主任
崔学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雒荣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大江铁东区副区长
杜炳魁铁西区副区长
朱奎海立山区副区长
李舒千山区副区长
袁世权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葛新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晓明鞍山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刘丹华(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4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中央商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中央商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中央商务区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03
•【字号】鞍政办发[2013]23号
•【施行日期】2013.05.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中央商务区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3]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中央商务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市中央商务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余富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国辉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树凡铁东区区长
成员:韩宇市建委主任
郭志强市服务业委主任
石崧市民政局局长
王伟市环保局局长
柳辉市城建局局长
曹海峰市规划局局长
周志辉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耀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丹市卫生局局长
祝家林市人防办主任
范晓冰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张刚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杨慧远市爱卫办副主任
陈大江铁东区副区长
宋士刚市工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铁东区政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树凡(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3日。

国务院关于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

国务院关于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

国务院关于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国函[2017]111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7.07.28【实施日期】2017.07.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11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鞍山是我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辽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鞍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鞍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9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突出东北地域特色和乡愁,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8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92.64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

鞍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鞍政办发[2012]16号

鞍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鞍政办发[2012]16号

鞍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正文:
---------------------------------------------------------------------------------------------------------------------------------------------------- 鞍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鞍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组长:刘桂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天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边长青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马晓平市编委办主任
成员:赵博市编委办副主任
张大军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郭春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任雅芹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化成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广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玉京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侯斌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丁元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郎照军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办公室主任:赵博(兼)。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结束——。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鞍政办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鞍政办发[201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汤岗新城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王阳市长副组长:孙春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恩彪副市长杨德显副市级干部成员:张天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书鹏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明汉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郑继中市台办主任马培钢市信访局副局长杨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卫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徐刚毅市建委主任、市开发办主任张为国市服务业委主任徐启滨市公安局副局长边长青市监察局局长韩义市财政局局长孙慧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君市规划局局长杜兴保市城建局局长胡谷会市房产局局长张铁峰市交通局局长韩宇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张刚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王伟市环保局局长田征忠市旅游局局长陈毅菲市林业局局长崔明钢市水利局局长贾清瑞市外经贸局局长王新建市卫生局局长杜俊双市审计局局长靳洪利市协作办主任王丹群市鞍钢办主任何方市开发办分党组书记、副主任马长青近海物流港区管委会(汤岗子农高区管委会)主任杨涛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冰中共千山区委书记汪洪溟千山区区长姜平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姜全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木松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汤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汤岗新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二、汤岗新城建设指挥部主要职能、组织机构、工作要求[HT](一)主要职能汤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在市汤岗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汤岗新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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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李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海峰市规划局局长
成员:周立栋市委政研室主任
杨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卫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韩宇市建委主任
闻然市农委主任
郭志强市服务业委主任
(鞍政办发[201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鉴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忠琼代市长
副组长:张世超副市长
唐复平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鞍政办发[2013]20号
【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4
【实施日期】2013.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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