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鞍政办发[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鞍政办发[201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鞍山市融入沈阳经济区工作,加强对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我市沈阳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布局以及其他重要事项,推进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世伟市长常务副组长:刘桂香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德显副市级领导干部徐刚毅副市级领导干部、市建委主任张天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成员:徐英棣市政府副秘书长解永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庞泽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马晓平市编委办主任杨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邹玉颖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沈阳经济区鞍山办公室主任王卫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李季市教育局局长张生灿市科技局局长徐启滨市公安局副局长边长青市监察局局长胡继民市民政局局长韩义市财政局局长姜平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孙慧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伟市环保局局长单增仁市建委副主任柳辉市城建局局长胡谷会市房产局局长曹海峰市规划局局长韩宇市综合执法局局长杜兴保市交通局局长闻然市农委主任崔明刚市水利局局长张为国市服务业委主任杜鸣青市外经贸局局长刘耀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赵丹市卫生局局长黄凯市体育局局长朱德义市统计局局长张敬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马培钢市旅游局局长吕金秋市国资委主任刘丹华市金融办主任张居生市物价局局长姜洪潮市中小企业局局长赵富林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张刚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靳洪利市协作办主任徐德明市开发办主任王丹群市鞍钢办主任陈毅菲市林业局局长XXX斌市农垦局局长曲振东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仲伟海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局长李树凡铁东区区长李田铁西区区长孙巨先立山区区长汪洪溟千山区区长项世伟海城市市长陈兵台安县县长邓延发岫岩县县长郑继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贾清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马长青近海物流港区管委会主任吴庆丰职教城管委会主任刘为东市工商局局长周传国市国税务局局长郑成安市地税务局局长姜全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汪长堃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局长王显涛鞍山海关关长林木松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方允明鞍山银行董事长徐波鞍山供电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邹玉颖同志兼任。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23•【字号】鞍政办发〔2017〕111号•【施行日期】2017.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鞍政办发〔2017〕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3日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9号),设立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挂鞍山市政府研究室、鞍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鞍山市营商环境监督办公室牌子,正局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组织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四)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请示、报告市政府的工作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机关的来文、来电及领导的批示。
(六)负责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及信息反馈,负责市政府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关工作联络。
(七)负责收集、处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的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鞍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鞍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鞍政办发[2014]5号【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2.14【实施日期】2014.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鞍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鞍政办发[20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全市服务业工作组织协调,集全市之力,实现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进行调整充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吴忠琼市长任组长,赵红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办公室成员包括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汤岗子新城管委会等部门主要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导、协调、督导、解决全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和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定期对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工作进展及考核结果;加强调度,全面推进、督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建立分析和报告制度,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分析本区域、本行业服务业运行情况,并综合汇总形成报告,上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市服务业经济运行分析会,研究运行特点、发展趋势、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解决工业企业存在问题工作领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解决工业企业存在问
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鞍政办发[2013]18号
【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12
【实施日期】2013.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解决工业企业存在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解决工业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解决工业企业存在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业企业运行及工业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忠琼代市长
副组长:张世超副市长
成员:王广彦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卫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2016年项目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2016年项目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6•【字号】鞍政办发〔2016〕21号•【施行日期】2016.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2016年项目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6〕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2016年项目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6日鞍山市2016年项目年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年的工作要求,凝神聚力抓项目,千方百计保投资,确保完成我市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精神,落实全省项目年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发展重大机遇,始终聚焦“四个着力”,按照实施四个驱动、培育六个新增长点的总体要求,积极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项目可持续、良性发展,坚定转型升级,突出改革创新,以项目建设培育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创业、扩大就业,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二、总体目标2016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为1662亿元,同比增长6%;计划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426个,其中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00个;5000万元以上签约项目300个。
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按季度分解,一季度计划完成投资23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二季度计划完成投资75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5%;三季度计划完成投资133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0%;四季度计划完成投资166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政府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政府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30•【字号】鞍政办发[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7.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政府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鞍政办发[2014]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推动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构建科学的政府投融资决策和管理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政府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政府性项目投融资工作进行统一决策、组织和调控;调控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的总体规模,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统筹配置全市土地资源、财政资金、特许经营权等各类政府性资产和资源;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调控;协调建设用地指标投放;研究决定我市投融资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吴忠琼市长副组长:李德平常务副市长赵余富副市长成员:张忠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王泓宇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韩宇市建委主任顾洪新市国资委主任韩义市财政局局长商大顺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投公司董事长项晓云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姜全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曹海峰市规划局局长刘依椿市审计局局长刘丹华市金融办主任聂芳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金峰(兼),办公室副主任:商大顺(兼)、项晓云(兼)。
投融资方面的日常工作具体由鞍山市投融资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30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鞍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鞍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4•【字号】鞍政办发[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鞍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鞍政办发[20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全市服务业工作组织协调,集全市之力,实现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进行调整充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吴忠琼市长任组长,赵红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办公室成员包括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汤岗子新城管委会等部门主要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导、协调、督导、解决全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和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定期对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工作进展及考核结果;加强调度,全面推进、督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建立分析和报告制度,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分析本区域、本行业服务业运行情况,并综合汇总形成报告,上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市服务业经济运行分析会,研究运行特点、发展趋势、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9•【字号】鞍政办发〔2015〕41号•【施行日期】2015.04.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意见》(辽委发〔2011〕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9号)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以下简称“五大系统”)建设。
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规划组织、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全市“五大系统”建设,督促“五大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五大系统”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德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赵余富副市长杨君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边长青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成员:杨振业市编委办主任马长青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韩义市财政局局长马晓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敬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德惠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周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李玉岭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君(兼),副主任:李玉岭(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五大系统”建设牵头抓总等工作。
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理“五大系统”建设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制定“五大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五大系统”建设工作;4.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五大系统”建设监督考核工作;5.负责办理领导小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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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五大系统”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鞍政办发[2015]41号
【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9
【实施日期】2015.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5〕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意见》(辽委发〔2011〕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9号)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以下简称“五大系统”)建设。
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规划组织、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全市“五大系统”建设,督促
“五大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五大系统”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德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余富副市长
杨君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边长青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杨振业市编委办主任
马长青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义市财政局局长
马晓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敬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德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