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公有产权与私有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简答题及答案

1、什么是资源配置及资源的配置方式?答:资源配置指由资源的稀缺性引发的三大问题,被称为资源的配置问题,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
资源的配置方式主要有两种:计划配置方式及市场配置方式。
计划配置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中占主体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他通过计划机制的作用过程实现资源的配置。
市场配置通过市场、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
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他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如何分配这三大基本问题。
2、比较计划配置方式与市场配置方式。
答计划配置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中占主体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它通过计划机制的作用过程实现资源的配置。
资源配置的决策者是中央计划机构,配置的手段是以行政指令形式层层下达的计划指标,产品稀缺程度的显示信号是计划平衡决算的差额或缺口。
为了保证资源的计划配置的实行,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供销、劳动工资、投资、物资、统计、商业、技改、福利、医疗等机构。
它的优点是可以集中资源发展国民经济急需项目,完成总体战略;有利于迅速实现国民经济的恢复,并在国民经济粗放经营阶段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在人民生活水平较低时,有利于解决群众温饱问题。
它的缺点是:1、信息问题,难以及时把握市场信息;2、动力问题;3、失衡问题,经济过程中失衡得不到及时调整;4、配置成本问题,暨成本较高,经济效益下降;5、条块分割和政企不分问题,降低效率。
市场配置是指通过市场、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
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
他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如何分配这三大基本问题。
市场配置方式有三大特征:(1)决策的分散化;(2)资源流动和生产结构及规模的市场化;(3)资源和产品的分配竞争化(资源所有者收入的多少由要素的供求决定)。
但也有其局限:3、简述价格机制及其作用。
价格机制是指价格变化同商品或资源的供求之间的有机联系。
价格机制有四大作用:第一,传递信息功能。
私有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私有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在现代社会中,私有产权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私有产权制度是指个人或企业对生产资料和财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通过法律和制度保护。
这一制度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包括鼓励创新、激发投资、提高效率和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
首先,私有产权制度鼓励创新。
在私有产权制度下,个人或企业拥有对其创新成果的独立所有权,这为创新提供了巨大的激励。
因为只有掌握了创新成果的所有权,个人或企业才能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这种经济利益不仅包括创新产生的直接收益,还包括其他企业为了获取该创新成果而提供的合作机会和专利授权费等。
因此,私有产权制度鼓励了个人和企业进行创新活动,并促进了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
其次,私有产权制度激发了投资行为。
由于私有产权制度保护个人和企业对财产的所有权,使得他们能够放心地进行投资活动。
在私有产权制度下,投资者将享受到所有投资的收益,并担负着相应的经济风险。
这种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激励了个人和企业进行更多的投资,提高了资本积累和生产能力。
通过不断的投资,私有产权制度为经济提供了持续的增长动力。
此外,私有产权制度能够提高经济效率。
在私有产权制度下,个人和企业对于其财产拥有决策权。
他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自主决定如何配置和使用自己的财产。
这种市场机制能够迅速响应供需变化,调动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并使市场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与之相比,公有制度下的集体所有制往往容易出现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的问题。
因此,私有产权制度能够提高经济的效率,使市场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此外,私有产权制度还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在私有产权制度下,个人和企业对于他们的财产享有法律和制度保护。
这种保护使得个人和企业愿意进行更多的投资和创新活动,从而刺激了经济增长。
私有产权制度还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稳定的运营环境,使他们能够长期经营,并享受到持续的经济利益。
这种稳定和可预期性有助于个人和企业做出合理的决策,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
浅谈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异同

浅谈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异同作者:杨程阮磊来源:《商情》2016年第32期【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使命、企业的组建、企业的经营和利润的分配进行比较分析,以求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改革提供思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异同分析根据现代产权理论,国有产权是公共产权或公有产权的一种制度安排。
国有产权是政府或公共部门公共选择的经济基础,也是进行资源配置与宏观调控的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是在国有产权的基础上建立的基于我国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企业制度,没有了国有企业就没有了公有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条件下,研究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异同,并从中获取国有企业的改进思路具有现实意义。
一、企业建立的使命企业的使命是要阐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质与存在理由。
私有企业的使命一般包括企业的目的、宗旨和经营哲学。
地方组织企业按其存在理由区分为营利企业和非营利企业。
非营利企业的目的是提高社会福利、促进政治和社会变革。
而营利企业的目的则是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价值。
宗旨则是阐述企业长期的战略意向,具体内容主要说明企业目前和未来所要从事的经营业务范围。
经营哲学是企业为其经营活动方式所确立的价值观,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企业使命正由最初的行政调拨、配置社会资源慢慢变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去优化资源配置。
与私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公有制经济形式的体现,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
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承担了巨大的社会责任。
改革开放后,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开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以盈利为目的,逐步放弃了部分的社会责任,但仍具有弥补市场缺陷和实现宏观调控的使命。
二、企业的组建私有企业由股东和债权人出资组建。
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三个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是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引言新制度经济学是对主流经济学的新兴流派,其基本观点是经济行为者与制度之间互动的重要性。
产权理论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支柱之一,探讨了产权在现代经济制度中的作用和属性,认为产权变迁是经济制度变迁和经济效率提高的重要动因。
本文将介绍产权的定义、分类及其在现代经济制度中的作用。
产权的定义产权是指对经济物品或资源的控制权或支配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许可权等。
产权是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之一,它与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密切相关。
经济活动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都离不开产权的约束和规制。
产权的分类产权可以按照属权者、资源性质、产生方式、使用方式和应用对象等方面进行分类。
1.按属权者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公有产权•集体产权2.按资源性质分类:•自然资源产权•人力资源产权•知识产权•资本产权3.按产生方式分类:•创造性产权•转移性产权•附着性产权4.按使用方式分类:•产权的授权使用•产权的合作使用•产权的控制使用5.按应用对象分类:•生产要素产权•商品与服务产权•生态资源产权产权的作用产权是现代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产权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权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产权是市场交易的重要依据,不同的产权关系决定了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
私有产权所形成的产权关系使资源的使用者对自己的资源承担责任,同时对资源收益享有所有权。
在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制度下,资源的配置优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 产权在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是创新的重要保护机制,它刺激了人类的创造力和创新思维,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现代经济制度中,专利法、版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出现,鼓励了知识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了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3. 产权促进了财富的创造和积累产权关系的形成保护了企业的利益,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和投资,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了财富的创造和积累。
产权理论对经济发展的启示与影响

产权理论对经济发展的启示与影响产权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
在市场经济中,清晰明确的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产权理论是经济学家们对产权制度的分析与研究。
本文将探讨产权理论对经济发展的启示与影响。
首先,产权理论启示了在经济发展中,保护产权是至关重要的。
清晰的产权有助于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流动。
正是因为有产权的存在,人们才可以安心投资、创业和创新,因为他们可以享受到投资和创造价值的回报。
如果产权不受到保护,人们将无法获得实物或精神上的回报,失去了投资和创新的动力,使经济无法得到有效的推动。
其次,产权理论影响了各个经济领域。
在土地产权方面,土地产权的保护和转让是农村改革和城市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只有清晰的土地产权,农民才能够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在企业产权方面,产权制度的改革对于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提升效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拥有者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使得企业顺利进行产权转移和流转。
在知识产权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保障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基础。
清晰的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了科学家和创新者进行科技研究和创新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技术动力。
另外,产权理论告诉我们,权力与所有权的分离是保护产权的关键。
正是通过权力与所有权的分离,才能够实现有关权力的公正与合理的运行。
如果所有权与权力高度集中在一起,就很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不公平的产权交易。
因此,建立独立、公正、透明的法律体系和政府机构是保护产权的重要手段。
此外,产权理论还揭示了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的比较。
私有产权有助于经济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创新。
在私有产权制度下,资源的流动和配置更加自由、灵活,并受到市场价格的引导。
相比之下,公有产权制度往往存在着激励不足、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通过比较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的利弊,可以看出私有产权更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完整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简答题及答案

1、什么是资源配置及资源的配置方式? 答:资源配置指由资源的稀缺性引发的三大问题,被称为资源的配置问题,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
资源的配置方式主要有两种:计划配置方式及市场配置方式。
计划配置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中占主体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他通过计划机制的作用过程实现资源的配置。
市场配置通过市场、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
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他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如何分配这三大基本问题。
2、比较计划配置方式与市场配置方式。
答计划配置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中占主体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它通过计划机制的作用过程实现资源的配置。
资源配置的决策者是中央计划机构,配置的手段是以行政指令形式层层下达的计划指标,产品稀缺程度的显示信号是计划平衡决算的差额或缺口。
为了保证资源的计划配置的实行,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供销、劳动工资、投资、物资、统计、商业、技改、福利、医疗等机构。
它的优点是①可以集中资源发展国民经济急需项目,完成总体战略;②有利于迅速实现国民经济的恢复,并在国民经济粗放经营阶段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③在人民生活水平较低时,有利于解决群众温饱问题。
它的缺点是:1、信息问题,难以及时把握市场信息;2、动力问题;3、失衡问题,经济过程中失衡得不到及时调整;4、配置成本问题,暨成本较高,经济效益下降;5、条块分割和政企不分问题,降低效率。
市场配置是指通过市场、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
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
他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如何分配这三大基本问题。
市场配置方式有三大特征:(1)决策的分散化;(2)资源流动和生产结构及规模的市场化;(3)资源和产品的分配竞争化(资源所有者收入的多少由要素的供求决定)。
但也有其局限:3、简述价格机制及其作用。
价格机制是指价格变化同商品或资源的供求之间的有机联系。
价格机制有四大作用:第一,传递信息功能。
经济秩序名词解释-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经济秩序名词解释-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经济秩序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之间的一种有序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律。
在一个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系统中,经济秩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决定着资源的分配、生产的效率和社会的稳定。
经济秩序不仅体现了经济活动的规范和制度,还反映了社会的价值观念和发展方向。
本文将对经济秩序的概念、作用与重要性、分类和特征进行深入解析,希望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的经济秩序问题。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将介绍本文的组织结构和主要内容安排。
文章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将对经济秩序进行简要概述,并说明文章的目的和意义。
正文部分将进一步解释经济秩序的概念以及其在经济中的作用和重要性,还将对经济秩序进行分类和特征的分析。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本文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展望未来经济秩序的发展趋势,并得出结论。
结语部分将强调经济秩序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鼓励读者继续关注和研究经济秩序领域的相关问题。
文章1.3 目的部分的内容是为了说明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首先,我们将介绍经济秩序的概念,探讨其作用与重要性,以及分类和特征。
其次,通过总结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展望未来经济秩序的发展趋势,我们希望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了解和思考。
最后,通过本文的研究和探讨,我们希望能够引起公众对经济秩序的关注,促进经济秩序的优化和发展,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2.正文2.1 经济秩序概念解释经济秩序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中的经济活动按照一定规律和秩序展开,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和实现经济增长。
这种秩序可以通过法律、政策、制度等手段来构建和维持。
经济秩序的重要特征包括组织性、连续性和自发性。
组织性指的是经济活动在一定的框架下进行,有一定的规则和制度约束。
连续性指的是经济活动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因为外部干扰而剧烈波动。
自发性指的是经济主体在遵循规则的基础上自由行动,不受外部强制。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明确公共财产的范围,追溯财产权不可侵犯条款的变迁,区分财产权与公共财产权的内涵,是理解这一条款的几个角度。
通过对公私财产法律保护条款与制度的对比,明确公共财产的权利主体,促进公共财产保护制度的法律化与程序化,实现财产权的真正不可侵犯。
标签: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公共财产权我国《宪法》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条款规定于宪法的总纲之中,这是一个概括性的、总纲式的规定,从一般意义上体现宪法对公共财产保护的态度。
宪法对公有制经济和公共财产的保护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体现了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能够在宪法上给予公私财产平等的保护,健全公私财产保障的制度,明确权利主体,淡化公私观念,在整体上更加有利于我国公私财产的保护。
一、公共财产的概念和范围我国现行《宪法》第12条使用了“公共财产”这一表述,但实践中“公共财产”“公有财产”“国有财产”经常被不加区分地混用,导致人们对公共财产的概念难以形成清晰的认知。
同私有财产权注重私人权益的保护相比,公共财产强调的是财产用途上的“公共”属性,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
公有财产更强调所有权上的“公有”;国有财产则强调公共财产中由全民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基于我国宪法条文的规定,以及实践中“公共财产”“公有财产”“国有财产”的侧重点不同,这里统一使用“公共财产”这一概念。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刑法》等法律都对公共财产的范围和保护有所规定。
其中《刑法》第91条规定我国公共财产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其他类公共财产。
从刑法条文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共财产的界定标准是以归属标准为主,用途标准为辅。
归属标准是以财产的所有权主体的特殊身份作为判断依据,公共财产中的“公”有两个含义:一是指与私人相对的公共团体,二是指公共利益。
由于公共财产的范围广泛,有的时候会出现归属不明的情况,这就需要考虑财产的用途。
私有产权与公有产权的优劣比较
私有产权与公有产权的优劣比较作者:康月玮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08期摘要:新制度经济学在交易费用理论的基础上,运用产权理论论述了私有产权在资源配置效率上相较于公有产权的绝对优势,显示出对私有产权的制度偏好。
然而,这一结论依赖于许多预设的前提,并不能作为评判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的绝对标准。
本文从不同市场环境出发,分析了在不同市场条件下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各自的优劣及适用性。
关键词:私有产权;公有产权;市场环境;效率;公平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99-01一、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根据产权主体及主体作用范围的不同,产权可以分为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两大类。
私有产权是指产权主体或是一个自然人或是有限的自然人的集合,其拥有对经济物品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排他性权利,即产权主体决定所有权权利行使的决策并由其自身承担后果。
与之相对应的是公有产权,公有产权的权利归属于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即共同体的每一成员都有权分享同样的权利,但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分割公有财产并据为己有。
共同体作为整体排除共同体外的其他人员对共同体内的任何成员行使权利的干扰。
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性质上的不同导致它们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各有优劣。
私有产权的优劣私有产权的本质特征在于排他性。
排他性是指产权主体权利的行使具有垄断性,任何其他个体无法干预产权所有者资源如何使用、收益如何享受等方面的决策,也无法分享其权利行使带来的收益,从而产权主体能够有效阻止其他个体进入其所拥有的特定财产权利领域,保护产权主体自身财产权利,使其得到行使权利的所有收益。
因此,在私有产权存在的情况下,成本和收益最大程度上集中于产权主体,外部性大大降低,从而在考虑到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产权主体能做出使现期价值最大化的资源安排决策,进而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私有产权的存在使资源流向效率最高的使用者,促进了整个社会产出的增长,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利益的实现。
什么是私有财产?
什么是私有财产?一、私有财产的概念私有财产是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创造、积累、拥有、使用的财物,是个体对财物的所有权、支配权和支配使用权。
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代表了一种社会和制度的属性。
这种财产制度是以契约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利益,反对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
私有财产的产生,标志着人类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转变。
二、私有财产的历史进程私有财产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人类社会最早的一种财产制度是共产制,即物质财产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和使用,不存在私人所有权和支配权。
后来,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家长制度和部落制度,以及一些早期的财产所有制形式,如个人所有制、氏族所有制等。
到了现代社会,私有财产已经成为了当前世界各国经济体制的基础。
三、私有财产的作用1. 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只有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才能鼓励个人和企业的创新和经营活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全社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2. 维护社会稳定:私有财产的存在和保护,增强人们的安全感和生活保障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3. 提高个人自由的权利保障:私有财产的存在,可以保障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利益,避免国家或社会对个人财产的过度干预。
4. 带动经济发展:私有财产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财产积累和经营活动成为市场的主体,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私有财产的挑战在现代社会,私有财产制度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
比如说,一些国家和政治团体可能会滥用权力干预私有财产,导致财产权被侵犯,甚至被剥夺。
此外,不平等财富分配、环境保护、公共资源利用等问题也会对私有财产制度产生影响。
五、私有财产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壮大,私有财产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未来,私有财产需要更好地与环境、社会、人权和公共利益等因素相协调,在保障个人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此外,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发展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合作,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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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荣兆梓(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既不是截然分开、毫无联系的两个封闭体系,也不是绝对对立、经纬分明的两个独立板块,二者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复杂联系,并且存在着一个相当宽阔的中间地带。
由于对此缺少清醒认识,面对市场经济中高度多样化的产权安排,一些人否认公、私产权的本质区别,将二者混为一谈;另一些人则因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式而经常地陷入困惑与迷茫之中。
本文讨论了现代市场经济中公、私产权从量变到质变的连续谱系,希望能够为克服上述认识误区有所帮助。
关键词:公有产权 私有产权 区别 联系中图分类号:F01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0)05—0033—05一从人对物的占有关系的形式规定看,公有与私有的基本区别是占有主体人数上“一”与“多”的区别:一人为私,多人为公。
但多字是一个模糊概念,两个人三个人算不算多,究竟多少人算是公产主体的最低标准?事实上现代社会的家庭人数大多在三至五人,法律承认家庭成员对财产的共同共有。
但没有一个经济学家会把使用家庭“共有财产”的家庭经营解释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
看来问题并不仅仅在于人数。
公有制是超出家庭范围的劳动者共有制,雇工经营的合伙制、非公司职工私人持股的公司制无论产权主体人数多少,都不能算作公有制,而三五户、七八户农民组成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具有公有制的性质。
但也很明显,这种形式的公有制与更大范围的公有制,如一国范围的全民所有制,仍然有区别。
我们把这种区别称为公有产权外排他性的差别①,公有产权主体范围越大,产权的外排他性越小,产权制度“私”的性质也就越小。
这里存在着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然而,我们更关注公有制经济内部劳动者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即劳动平等关系。
这种关系由于公有产权内排他性的制约,而表现出实现程度的差异。
公有产权具有对内的排他性,即公共财产权对其公产组织成员个人财产权的排斥,不得损公肥私,不得化公为私。
由于公产代理制的存在,这种公有产权的内排他性必然转化为公产代理人与全体公产成员之间的双向监督关系,转化为二者间权、责、利的矛盾与冲突。
随着公产组织人数与范围的扩大,协调这类矛盾的“代理成本”不断提高,这意味着代理人行为与委托人权益的冲突不可避免地扩大,表现为公产组织内部劳动平等关系的弱化,我们把这称作公有产权内排他性的增强②。
因此,公有制实现形式只能在公有产权的两种排他性的对立中寻求平衡,劳动平等关系的实现永远只有相对意义。
一个完全实现了劳动者分工平等、分配平等与决策平等的理想的公有制经济只存在于理论家的头脑中。
二私有产权的实现其实也有一个程度问题,传统意义上的那种绝对的、独占的、充分的私有产权,在现代经济中也不存在。
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针对当时已经出现的由大资本所有者控制的股份公司说过:股份公司是大资本对并非自己所有的社会资本的支配,因而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消极扬弃”③。
面对当代资本主义经济中大量存在的经理式企业,人们有更充分的理由认为,公司法人制度是对私有制的“扬弃”。
一方面,公司剩余控制权由投资者向经营者转移,现在支配社会资本的公司经理阶层只拥有少量的公司股份,甚至不拥有公司股份,他们是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专家,而不是拥有大量投资资金的资本家。
但他们却比资本所有者享有更多的公司剩余控制权,进而也享有更多的剩余索取权。
另一方面,公司股东的构成已经发生变化,在股权高度分散化的大企业中,工薪阶层成为股东的主体,主要为工薪阶层服务的养老基金成为大股东,职工持股计划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公司出资者的资本家成分逐步淡化。
这一变化趋势被一些人称作“人民资本主义”。
但我们以为,这种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框架内发生的变化,只是表明资本所有权与资本家分离的可能性,却不能充分地将这一可能转化为现实性,财产占有的不平等以及私人大资本对社会资本的相对优势仍然清晰可辨。
这种可能性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现代市场经济对私有制实现程度的限制,还应当从更宏观的视野上考察。
现代民事立法对私有财产绝对的独占的充分的权利有越来越多的制约。
如城市土地使用中城市规划的制约,开发时限的制约(不得长期闲置);项目建设中对环境污染的限制,对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等等。
近来公司理论中讨论较多的公司立法新动向———“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决策问题———也可以看作是私有财产权受到制约的例子。
有人把它视为“对私有制逻辑的否定”,虽然言过其实,但还算言之有据。
经济学用外部性理论讨论这类问题,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财产私①②③马克思1资本论:第3卷[M]1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514961同上。
荣兆梓1论公有产权的内在矛盾[J]1经济研究,1996, (9)1有者之间的平等交易使外部性内部化。
但事实上,由于交易成本与信用成本的存在,有许多使用和处置私人财产的行为对社会利益的损害,是不能依靠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平等交易有效解决的。
国家立法与政府管制对此负有越来越重要的责任。
私人财产权的行使受到限制,并且越往后这类限制就越频繁。
这与生产社会化、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有关,与知识财富在社会财富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有关,是任何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无法阻挡的。
市场经济中私有者行为对社会利益的最大威胁在于财产占有的两极分化。
市场竞争具有“马太效应”,它使贫者更贫,富者更富。
社会财富日益严重的不公平分配有一系列消极后果,即使单纯从社会经济的长期效率角度看,也是一个文明社会所无法承受的。
一方面,贫穷人口的劳动力再生产条件恶化,社会劳动力的总体素质无法提高,社会经济将逐步丧失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贫富差距的扩大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尖锐化,成为社会不安定的根源,对经济增长带来不利影响,这种不安定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秩序将会崩溃,社会进化过程将会中断,由此造成的效率损失更加无法估量。
因此,成熟的现代社会必须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公平问题与社会经济的长期效率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现代社会通过财产再分配来解决公平问题,国家一方面征收高额累进的所得税与遗产税,另一方面实行全民受惠的深度福利政策。
北欧诸国在这条路上走得最远,但其他发达国家也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类似政策。
这类财产再分配政策也是对私有产权实现程度的一种制约,以至于有人把它称作“民主社会主义”。
尽管本文作者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与此不同,但我们仍然认为,这类政策措施具有积极意义。
它限制了私有制的负面作用,为社会生产力在资本主义环境中的继续发展提供了起码空间。
三由于现代经济中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自身固有的相对性,二者间的界线不再像传统理论所认为的那样明确、清晰。
在这两种相互对立的产权制度之间存在着一个相当宽阔的中间地带,存在着一系列或多或少兼有二者特征的过渡性产权形式。
在公司制法律框架中产生的混合经济是最显见的中间形态。
一个公司法人财产事实上包含了许多股东的财产,这些股东财产可以是私有的,也可以是公有的。
自然人股东的财产自然是私有的,法人股东的财产则可以是国有的、本企业或其他企业职工集体所有的(如劳动集体基金)、社区法人所有的、各种财团基金或共同基金所有的,以及其他公司法人所有的。
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明显属于公有制的范畴,另一部分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混合经济不仅可以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大规模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其发展潜力甚至更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我国竞争性经济领域的大企业绝大部分将采取混合经济的形式。
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相应领域不同的只是,我们的混合经济从整体看公有股权的比重可能相对大些,公有资本的份额可能相对高些。
即使是完全自然人股东组成的公司,也可能出现公有制到私有制的中间形态。
一种由全体公司员工持股,并且股权份额相对平等的公司股权结构,与公有制劳动平等的本质要求高度近似,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这样一种产权结构的长期稳定(如规定“资本报酬适度”,规定股东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那么,这样的公司制与职工合作制就没有实质性区别。
我国改革实践中大量涌现的股份合作制就包含了这样的性质。
如果这一判断基本合理,那么我们可以说,公司制与合作制之间存在着由量变到质变的通道,进而,在自然人持股的公司形式的私有制与职工合作社形式的公有制之间,也同样存在着量变到质变的通道。
实践中,处于两者间的中间形态是经常可以观察到的。
一部分集体企业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也可能出现向私有制过渡的中间形态,这主要是通过产权主体成员与企业劳动者身份分离的过程实现的。
无论是职工集体所有制企业还是社区居民合作制企业,经营过程中都有可能雇工,一开始是小部分临时工,以后是很大一部分与企业签订较长时间合同的工人,企业劳动者中非产权成员的比重逐步提高,甚至可能超过作为产权成员的劳动者。
极端情况下,一部分社区居民合作制企业可能全部雇佣社区外工人,企业产权成员与企业劳动者完全分离。
从企业制度基本的产权关系———资本与劳动的关系看,这类企业与自然人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很少差别,公有制所要求的劳动平等关系已经十分微弱,企业公有与私有的性质差异已经相当模糊。
甚至在合伙制这种古老的企业形式中,中间形态的产权安排也是可能的。
一个主要使用家庭劳动力的小规模合伙,由于不同家庭出资额大体平等,劳动者之间在财产权利上的差异不大,劳动平等可以是调节“企业”内部关系的主要原则,因此说它具有若干公有制性质。
我们在乡镇联户企业的初期发展中经常可以观察到类似现象。
当然,合伙经营要发展,最终必须突破家庭劳动的限制,除非改制为职工合作制企业,否则大规模合伙只有依靠雇工劳动为主,企业内部的劳动平等关系是不可能持久的。
一部分高科技、知识型企业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也有类似特征。
开始的时候,一小群拥有企业核心资源的知识型劳动者集合到一起开创事业,企业使用的其他辅助劳力很少,内部关系主要按劳动贡献调节。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这类企业大多以集体所有制的形式注册(市场经济国家则大多采用合伙制或公司制)。
一旦创业成功,其他类型劳动者人数迅速膨胀,核心集团与企业其他职工之间的差异日益突出,企业内部的经济关系就由劳动平等为主转化为业主与雇员间关系为主,集体所有制的框架不再适应调节这种关系的需要,通过股份制或者合伙制的“改制”界定企业产权就成为必然趋势。
①四从概念上说,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制度安排,是产权制度中完全对立的两极。
现代公有产权存在着人对物的占有形式及人与人的本质关系的双重规定,可以把这看作区分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的理论标准,从人对物的占有关系看,公有产权是由多人同等享有的同一财产权,这里包括三重含义:(1)产权主体不是一个人,而是由多人组成;(2)产权客体的统一和不可分;(3)公有成员间财产权利的等同和无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