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宋代租佃经济的发展
宋朝的产权制度与农村经济

宋朝的产权制度与农村经济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也是一个非常繁荣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农村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也因此,宋朝的产权制度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宋朝的产权制度。
宋朝时期,土地承包制度得到了广泛的推行。
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而实行的。
土地承包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赋税制度的改革,它减轻了农民的赋税负担,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还为农村的资本积累创造了非常良好的条件。
在宋朝的土地承包制度下,土地的所有权是归于国家的。
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被承包给农民的。
这样一来,农民就可以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进行种植、经营、自由买卖等行为,而且能够保证自己的收益和土地的安全。
同时,土地承包制度还保证了地主的权益,因为地主在这个制度下也能够享受一部分土地所带来的利益。
在宋朝的产权制度下,土地承包制度反映出了农民经济利益的保护,而且还为农民和地主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保障。
另外,宋朝还通过实行均田制和高利贷制度来推动农业生产和贸易发展。
均田制度是把土地按照人口均分,这样一来,不仅能够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还能够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高利贷制度则是鼓励商业贷款,吸引资本流入经济市场,加速了商品流通和交易的发展。
总的来说,宋朝的产权制度和农村经济政策是非常先进的,也是为后来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宋代的土地承包制度和均田制度是中国土地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不仅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还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同时,宋朝的高利贷制度也为商业贷款奠定了基础,为经济交流和交易提供了便利。
总之,宋朝的产权制度对于中国历史和经济的发展是非常值得研究和探究的。
无论是土地承包制度还是均田制度,都为后来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启示和借鉴。
而且,宋朝的高利贷制度也为商业贷款和金融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动力。
从历史上看,宋朝的产权制度和农村经济政策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优秀经验。
宋朝的经济制度分析

宋朝的经济制度分析宋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经济文化和商业繁荣的巅峰时期。
宋朝经济繁荣的成就,归功于宋朝制定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和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宋朝的经济制度。
一、税收制度宋朝采用的税收制度,是一个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组成的系统。
中央政府的主要税收收入来自“均输法”,这是一种按照土地面积和耕地数量征收的税收制度。
地方政府则使用“保田法”和“租佃制”来征税。
保田法是一种按照土地的耕作面积来征税的制度,租佃制是指地主将土地租给农民耕种,而农民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
宋朝的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中小型商业发展。
由于税收主要来自土地,这迫使富人将他们的财富投资于商业和制造业,从而采取了促进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此外,税收也使得政府有资金投入经济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物流和商品交易宋朝通过改善物流、加强商业交易与推广货币等方式,促进商品和货物的流通和交易。
为了解决货物运输的难题,宋朝政府投资大量资金建设了灯塔、修筑了河道、修建了运河和咸亨路等交通设施。
为了使商业交易更加便利,政府专门设立了专门负责管理商业的官员以及专门的商业市场。
此外,宋朝政府还制定了一项重要政策,允许商人私自运输商品,并且通过发行金钞和草票等货币,使得商业交易更加方便和高效。
三、招商引资和开放政策宋朝为了推进工业和农业的发展,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吸引外国投资。
例如,宋朝的海外贸易得到了积极的推动,进口和出口贸易的壁垒得到了大幅度缩减。
此外,在工业和农业领域,政府通过减免税收、提供优厚的土地和资金支持的方式,吸引了更多商人和投资者的出现。
四、政府对制造业和商业的支持为了推进制造业和商业的繁荣,宋朝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政府鼓励工匠、商人充分利用技术和知识,提高生产力和商品品质。
政府还设立了专门机构,提供一些流动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帮助,帮助制造业和商业发展。
结论总的来说,宋朝的经济繁荣是由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
宋代官田契约租佃制及地租选择的经济学意义

中的行政权力 , 在官 田上任意行事 ( 当然 主要 是为 了经 济收益 )用不着 与佃户订立约束双方 的契约 。官 田上 , 的租佃契多是“ 二地 主” 与耕 种者之 间订立 的。
宋代在唐末五代 基础 之上 进一步 推广 租佃经 营 , 发展契约租佃 制度。“ 自汉唐 讫宋元 始终 未见官 府与
不 同选择 颇 具 经 济 学意 义。
[ 关键词] 宋代 ; 系官 田产 ; 契约租佃 ; 地租选择 ; 经济学 [ 基金项 目]0 9年度 河北省社会科 学基金 项 目《 宋土地法 变迁的经济 学意义》 HB 9 F 0 0 ;0 8年度 河北师 范大 20 唐 ( 0 B X 1 ) 20 学科研基金 项 目《 宋土地法制 变迁的经济 学意义》 w2 O Q 5 唐 ( OS O ) [ 作者简介 ] 姜 密(9 O ) , 17 ~ 女 河北省 昌黎县人 , 河北师 大法政 学院副教授 , 主要从 事 中国古代法制史、 经济 史研 究。 [ 中图分类号 ] 2 [ K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3— 0 1 2 1 ) 2— 0 5— 5 [ 10 7 7 (0 0 0 0 6 0 收稿 日期] 09—1 20 0—1 2
手段强迫农 民交 租 , 而无需 乎借 契书 以为凭 证。佃 农 方面也 不可能要 求封建政 府订立 契约 , 或者靠 租佃契 约来约束封建政府。 …至于如今查 到的有关唐代官 田 ” 的租佃契 , 否是政府 与佃 户签 订 的呢?我 们 的看法 是 是, 政府不仅利用 自身所拥 有 的产权 , 而且 可 以利用手
[ 吴县] 吴 乡第五保等 字号 田叁拾 贰亩 , 全 管
纳糙米壹拾 陆硕 , 邢诚佃 。淳 熙八年 , 邢诚 又佃末 围裹田拾亩 , 管纳糙米八硕。
北宋初年规定租佃

北宋初年规定租佃北宋初年,朝廷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租佃的规定,以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
这些规定主要有租佃的分类和规模、租佃权益、租佃地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
根据规定,租佃分为饥主租佃和亲佃两种形式。
饥主租佃是指农民因为饥荒或其他原因而没有土地耕种,只能向富有的地主租借土地。
亲佃则是指地主将土地承租给与自己关系较为亲近的农民。
这样的分类规定有利于农民和地主之间的公平互动,避免了地主随意把持土地的情况。
对于租佃产生的问题,制度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在租佃权益方面,规定了租佃期限和租金收取等事项。
租佃期限通常为三年至五年,并且双方可以协商延长期限。
租金收取由双方自行商议,一般以农产品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特别是对于饥主租佃而言,租金和租佃期限都需要特别关注,以避免过度剥削农民。
在租佃地的使用和管理方面,规定了佃户对土地的权益和义务。
佃户有权耕种和利用土地,但也需要按照约定的规定进行耕种和管理,不得滥用土地资源。
同时,为了保护佃户的利益,规定了地主不得随意变更租赁土地的使用方式。
这些规定一方面防止了地主不顾农民权益,另一方面也规范了农民对土地的管理行为。
这些规定对北宋初年的农村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维护作用。
首先,租佃规范了农民和地主之间的权益关系,避免了农民过度受地主剥削的情况。
其次,租佃规定了土地使用和管理的方式,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了土地的生态环境。
最后,租佃规定了土地租金的支付方式,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然而,这些规定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规定的租佃期限相对较短,不利于农民的长期经营和投资。
其次,地主对土地的掌控力仍然较大,容易导致地主随意变更土地使用方式,蚕食佃户的权益。
最后,对于饥主租佃而言,规定的租金和期限仍存在过度剥削农民的情况。
综上所述,北宋初年的租佃规定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旨在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
然而,这些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和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浅析宋代租佃经济的发展

浅析宋代租佃经济的发展By 修西问中国经济史学期论文修西问浅析宋代租佃经济的发展【摘要】宋朝确立了土地私有产权制度,租佃经营成为重要的土地经营形式。
宋朝租佃市场可被视作完全竞争市场,地租率由市场决定,对租佃双方都是有利的;在不同的地租形态即分成租佃制和定额租佃制的情况下,租佃经济同样富有效率;不同的租佃契约在风险分摊和交易成本方面存在差异,而在宋朝广大佃农家庭经济条件差,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弱的社会条件下,采取以分成租佃制为主、两种土地租佃制度相辅相成,是适应宋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效率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宋代租佃经济分成租佃制定额租佃制风险承担交易成本中国经济史学期论文修西问一、引言在我国的发展史上,唐宋之际被称为“变革期”。
这变革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比如说政治文化方面,当然经济方面的变革也尤其显著。
这些变革导致了宋代社会的发展面貌、样态和汉唐时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一个社会的变化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其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作为一个农业经济为主导的封建社会,最根本的变化也来自于农业。
而在宋代,最根本的变化就是契约租佃经济取代了中古田制经济和中古农奴制经济,成为当时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最主要形态。
租佃经济是众国封建地主经济制度的基本经济关系,也是经济史研究的重点。
宋代是一个文化、经济都相对发达的朝代,其农业水平也得到了高度发展,其租佃关系也十分发达。
由此可见,为了研究宋代发展水平究竟如何,探讨宋代租佃经济的效率问题十分有必要。
唐代中叶以后,随着均田制的崩溃,自耕农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受到严重削弱,拥有大量土地的所有者相应增加;与此同时,私人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对于某一土地的占有权和支配权的自由和灵活程度也逐渐提高。
正因为如此,土地租赁制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宋朝官僚地主普遍三世而后衰微,土地兼并日趋激烈,土地所有权转移频繁,又因为农民的贫困,促使宋代在地权集中的同时,土地的经营采取零星分散的方式。
朱熹在福建漳州推行经界法时,针对民间的各色田土指出:“散漫参错,尤难捡计”1。
中国古代租佃关系发展历程

高三艺术班复习补充材料 2015—41中国古代租佃关系发展历程产生: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其形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制和私有制。
商周时期的土地国有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向土地私有制过渡,并且延续了2000多年。
这期间,土地兼并和反兼并的斗争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斗争之一。
政府的抑制兼并及农民反抗兼并的斗争,最终导致农民对依附关系的减弱,及租佃关系的产生。
历程:在租佃制下,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
地主与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佃农与地主之间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
战国时期租佃制产生,汉代比较普遍,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地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
影响:在租佃关系下,佃农对地主和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租佃农民通过抗租和减租斗争,争取长久租佃土地的权利,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有利于农业的稳步发展。
同时,农民的生产自主权也大为提高,他们不仅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在支配产品方面也获得了适当的发言权,甚至能和市场发生联系,这样就促进了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民间租佃契约的分类及构成要件春杨租佃关系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中反映农业生产关系本质的最基本的关系,租佃契约因而也成为重要的民间契约之一。
租佃契约是出租人将田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佃关系终止时返还田产的协议。
租佃关系成立后出租人利用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通过租佃获得利益,并不转移其田产所有权。
中国古代租佃契约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孕育和发展过程。
主要包括一般租佃和永佃两种类型。
租佃契约的发展概况在中国古代民间租佃契约的发展过程中,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
“佃”字在秦汉时作“耕”解, 如“民虽不佃作而足于枣粟矣!”以后逐渐由耕作之义转为在他人土地上耕种的意思。
“佃,治田也。
”秦汉时期称租佃为“假”、“田”。
中国古代租佃关系发展历程
高三艺术班复习补充材料 2015—41中国古代租佃关系发展历程产生: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其形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制和私有制。
商周时期的土地国有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向土地私有制过渡,并且延续了2000多年。
这期间,土地兼并和反兼并的斗争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斗争之一。
政府的抑制兼并及农民反抗兼并的斗争,最终导致农民对依附关系的减弱,及租佃关系的产生。
历程:在租佃制下,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
地主与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佃农与地主之间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
战国时期租佃制产生,汉代比较普遍,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地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
影响:在租佃关系下,佃农对地主和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租佃农民通过抗租和减租斗争,争取长久租佃土地的权利,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有利于农业的稳步发展。
同时,农民的生产自主权也大为提高,他们不仅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在支配产品方面也获得了适当的发言权,甚至能和市场发生联系,这样就促进了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民间租佃契约的分类及构成要件春杨租佃关系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中反映农业生产关系本质的最基本的关系,租佃契约因而也成为重要的民间契约之一。
租佃契约是出租人将田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佃关系终止时返还田产的协议。
租佃关系成立后出租人利用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通过租佃获得利益,并不转移其田产所有权。
中国古代租佃契约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孕育和发展过程。
主要包括一般租佃和永佃两种类型。
租佃契约的发展概况在中国古代民间租佃契约的发展过程中,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
“佃”字在秦汉时作“耕”解, 如“民虽不佃作而足于枣粟矣!”以后逐渐由耕作之义转为在他人土地上耕种的意思。
“佃,治田也。
”秦汉时期称租佃为“假”、“田”。
中国古代租佃制度演变及其影响
中国古代租佃制度演变及其影响租佃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土地制度之一,从大约公元前1000年开始出现,一直延续至晚清时期。
这一制度的演变和影响,对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地位的变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租佃制度的起源与演变租佃制度起源于中国古代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和改变而演变。
最早期的租佃制度,是由地主和农民之间的个人协商所形成的一种土地耕作方式。
随着封建主义的确立,租佃关系逐渐被纳入特定的法律制度,一些地方开始出现官府推行的强制租佃制度,地主阶级和官府开始规定租佃的价格、期限和押金等条件,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民的掌控。
到了南北朝时期,军阀割据、社会动荡使得租佃制度出现了一定的变化。
由于战乱和人口迁徙,一些地方的土地出现闲置或者无主状态,许多农民通过流民等途径获取土地,各地租佃的价格和期限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
唐宋时期,规范租佃制度的法律逐渐完善,封建土地制度的发展给予了地主进一步强化对农民的掌控的权力,而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削弱则加深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
明清时期,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加剧了租佃制度的变革。
明代政府推行废丁入籍政策,使得地主缺乏佃农,开始改变佃农政策。
清代清朝开辟八旗土地,也给租佃制度带来了新的变革。
对佃农权益的保护也有所加强,但农民和地主的阶级矛盾也加剧了。
2. 租佃制度的影响租佃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土地制度,它的影响深刻而复杂。
首先,租佃制度推动了中国农业的发展。
租佃制度下,土地的所有权和权力分属于地主和佃农,地主可以提供土地和种子,而佃农则负责耕种和管理土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繁荣和发展。
农民为了获取更多的收入,也不断推动多种经营和生产方式的改进,例如广泛使用肥料、果树和作物轮种等方式。
其次,租佃制度加剧了社会的阶级矛盾。
租佃制度的本质是一种剥削制度,地主通过掌控土地资源和佃农来获得更多利益,这就存在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土地租佃的价格、期限等问题也成为地主和佃农之间的不断纷争的焦点问题。
宋朝经济发展浅议
06
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启示
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1 2 3
促进农业发展
宋朝时期,由于生产工具的革新和水利工程的修 建,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为当时的社会 提供了充足的粮食。
推动手工业进步
宋朝时期,手工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纺 织业和制瓷业。这些行业的发展为当时的社会提 供了丰富的物质财富。
促进商业繁荣
制瓷业
宋朝时期的制瓷业十分发达。景德镇成为制 瓷中心,生产出的瓷器质地细腻、色彩鲜艳 ,被誉为“景德窑”。南宋时期,龙泉窑等 地方窑口也相继兴起,为中国的陶瓷文化留 下了浓厚的一笔。
矿产业和制盐业
矿产业
宋朝时期的矿产业得到了大力发展。铁、铜 、铅、锌等金属矿产的开采和冶炼业得到了 发展,为手工业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同时 ,煤炭的开采也得到了大力发展,为能源供 应提供了保障。
经济危机频发
由于土地兼并、通货膨胀等原因,经济危机频发,商业 凋敝,手工业者破产,失业率上升,社会矛盾加剧。
技术和思想的落后
技术水平较低
宋朝时期,技术水平相较于前代有所落后,科技创新 不足,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重农抑商思想的影响
宋朝时期,重农抑商思想仍然存在,商业发展受到一 定的限制,商业文化尚未充分发展。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宋朝时期的商业也得 到了繁荣。商业的繁荣为当时的社会提供了更多 的就业机会和财富。
对后世的影响和启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1
重视技术创新
0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宋朝时期,生产工具的革新和水利工 程的修建为当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技 术支持。这启示我们,在当今社会, 技术创新仍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 力。
贸易繁荣
中考历史总复习考点梳理《宋代经济的发展》
中考历史总复习考点梳理《宋代经济的发展》一、引言中考历史复习中,《宋代经济的发展》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点。
宋代,作为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朝代,其经济的发展不仅为当时的社会繁荣奠定了基础,而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针对初中生的学习特点,本文将从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海外贸易等多个方面,详细、具体、深入地分析宋代经济的发展情况,以期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这一考点。
二、农业经济的发展农田水利的兴修宋代政府重视农业生产,大力兴修水利设施,以提高农田灌溉效率。
例如,在江南地区,政府修建了众多塘坝、堤堰等水利设施,有效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
这些水利设施的兴修,不仅提高了农田的灌溉面积和产量,也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宋代农业经济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农作物的种植与推广宋代时期,农作物的种植与推广也取得了显著成就。
政府鼓励农民种植高产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并引进了一些新的农作物品种,如棉花、甘蔗等。
这些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不仅丰富了人们的饮食生活,也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多样化发展。
耕作技术的提高宋代农业耕作技术也有了显著提高。
农民们采用轮作、深耕细作等先进的耕作方法,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同时,他们还发明了许多新的农具,如犁、耙等,这些农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三、手工业的发展官营手工业与私营手工业的发展宋代手工业的发展表现为官营手工业与私营手工业并存的局面。
官营手工业以制作官府用品为主,如瓷器、丝绸等,其产品质量高、工艺精湛,代表了当时手工业的最高水平。
而私营手工业则更加灵活多样,涵盖了纺织、陶瓷、造船等多个领域,为宋代经济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手工业技术的创新宋代手工业技术的创新也是其发展的重要特点。
例如,在纺织业中,人们发明了新的织布机和纺织技术,使得纺织品的质量和产量都有了显著提高。
在陶瓷业中,宋代瓷器以其造型优美、釉色温润而著称于世,其中尤以青花瓷、汝窑瓷等为代表。
这些技术的创新不仅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宋代租佃经济的发展By 修西问中国经济史学期论文修西问浅析宋代租佃经济的发展【摘要】宋朝确立了土地私有产权制度,租佃经营成为重要的土地经营形式。
宋朝租佃市场可被视作完全竞争市场,地租率由市场决定,对租佃双方都是有利的;在不同的地租形态即分成租佃制和定额租佃制的情况下,租佃经济同样富有效率;不同的租佃契约在风险分摊和交易成本方面存在差异,而在宋朝广大佃农家庭经济条件差,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弱的社会条件下,采取以分成租佃制为主、两种土地租佃制度相辅相成,是适应宋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效率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宋代租佃经济分成租佃制定额租佃制风险承担交易成本中国经济史学期论文修西问一、引言在我国的发展史上,唐宋之际被称为“变革期”。
这变革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比如说政治文化方面,当然经济方面的变革也尤其显著。
这些变革导致了宋代社会的发展面貌、样态和汉唐时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一个社会的变化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其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作为一个农业经济为主导的封建社会,最根本的变化也来自于农业。
而在宋代,最根本的变化就是契约租佃经济取代了中古田制经济和中古农奴制经济,成为当时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最主要形态。
租佃经济是众国封建地主经济制度的基本经济关系,也是经济史研究的重点。
宋代是一个文化、经济都相对发达的朝代,其农业水平也得到了高度发展,其租佃关系也十分发达。
由此可见,为了研究宋代发展水平究竟如何,探讨宋代租佃经济的效率问题十分有必要。
唐代中叶以后,随着均田制的崩溃,自耕农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受到严重削弱,拥有大量土地的所有者相应增加;与此同时,私人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对于某一土地的占有权和支配权的自由和灵活程度也逐渐提高。
正因为如此,土地租赁制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宋朝官僚地主普遍三世而后衰微,土地兼并日趋激烈,土地所有权转移频繁,又因为农民的贫困,促使宋代在地权集中的同时,土地的经营采取零星分散的方式。
朱熹在福建漳州推行经界法时,针对民间的各色田土指出:“散漫参错,尤难捡计”1。
这种地权集中和土地分割成零星片段的经营方式,是宋代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也是宋代土地租佃关系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两宋统治的三百多年间,社会经济和文化得到了极大地发展。
虽然在边远山区以及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还停留在了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阶段,但是在较为广泛的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都超过了以前的任何历史时期,单位面积的产量稳步提高,一般都稳定在两石上下(这是唐代的最高产量),在农业最发达的太湖流域产量高达六七石;桑、麻、甘蔗棉花等经济作物的面积扩大了,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卷入市场。
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松弛,这些因素对于发展封建租佃制都是极为有利的。
在宋代租佃经济中,一般历史学者认为,土地租佃最为普遍的形式是分成地租,定额地租只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
从古典经济学开始,传统的理论都认为分成地租是没有效率的。
关于分成租佃制的生产性质,亚当斯密写道:“不过,在分成租佃制的条件下,土地仍然得不到改良。
地主可以不花一点成本而分享土地产出的一半,这样,留给佃农自己分享的自然不多。
在这一部分所能节省的更是有限。
对佃农来说,他绝不会愿意用这样有限的节余来改良土地。
教会的什一税,不过抽去了产出的十分之一,已是土地改良的极大障碍。
因此,抽出产出的一半,一定会不利于土地的改良。
”2因为佃农每增加一个单位的产出,都有一部分会被抽出作为地主的分成,这样佃农就缺乏改良土地单位产出率、进行生产资料再投资的动力。
他们常常把分成地租中被地主获得的那部分收益比作一种税额,将分成租佃制和固定税收相比照,认为分成租佃制造成了整个租佃经济缺乏效率,导致了佃农的粗放耕作。
而定额租佃制就没有这个问题,因为每年只要按照制定的契约上交地主固定的租金,租地的每一单位增加的产量都是属于佃农的,因此这样的租佃制对佃农1朱熹,朱文公集,条奏经界状,卷192亚当斯密,《国富论》,第367页有着足够的激励,鼓励佃农精耕细作扩大生产。
葛金芳认为,在分成制底下,只要地主能够监督佃农投入更多的人工和劳动,地主就能够拿到更多的地租,因此分成租制对地主存在一个正向的激励;但是相应的由于地主需要投入一定的监督成本,因此租地的规模和距离受到限制,一般只在租地规模较小且客户和主户相距较近的情况下才适宜。
而定额制则可以不用受到距离的限制,只要约定租金定额就可达成契约。
而且定额制比较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因为增产的粮食全归农民所有。
3综上所述,在大多数经济学家和史学家眼中,分成租佃制常常和落后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相互联系,存在着被定额租佃制逐渐取代的必然趋势。
并且部分学者认为,宋代的租佃经济虽然普遍,但是效率低下,因为宋代大部分土地都是采用分成租佃制。
而正是因为租佃经济的效率低下,才导致了宋代农业经济和商品经济没能得到长足的发展,从而导致资本主义萌芽没有能在宋代就出现,甚至影响了整个古代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
4但是这样的观点未免有些单薄而偏颇。
制度经济学告诉大家,没有一个制度是在任何一个环境下都是最优的,只存在最适合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地点的最优的制度。
而宋代的租佃经济相当发达,却选择了分成租佃制作为主要的地租形态,这应该不是偶然的。
就像张五常认为,把分成地租比作固定税收是完全不可取的,因为分成地租的租金比例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均衡值。
也就是说,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前提假设下,分成租佃制和定额租佃制同样有效率。
5当然,这种说法是否适用于宋代的土地租佃市场仍值得进一步考证。
但显然的是,从经济效率来抨击宋代的分成租佃制是不可取的。
和简单的市场均衡相比,宋代的土地租佃市场要复杂的多。
供给方不仅有大地主阶级提供的私田,更有朝廷官方负责开垦出租的官田;需求方的佃农经济情况根据地域的差异又各不相同。
因此,本文试图从宋代租佃经济的市场结构、、不同地租形态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租佃契约的风险承担等几个方面对宋代租佃经济的真实情况进行初步的分析探究,用来验证已有的不同论断。
二、宋代租佃经济的市场结构探究在租佃制下,土地所有者和承租者之间的收益分配决定了租佃经济的效率。
土地所有者和承租者双方都是追求经济利益的理性的个体,都在追求土地利益最大化。
但是经济总收益是如何在土地所有者和承租者,即地主和佃户之间分配的,决定了租佃经济是否是有效率的。
也就是说,要判断租佃经济的效率,首先必须看地租价格是如何决定的。
假设宋代的土地租佃市场是垄断市场结构,即收益分配是由垄断方单方面决定,结果就是垄断者确定一个垄断价格,获得高于平均利润之外的垄断利润。
显然,根据一般的经济学分析,一个价格高于边际成本的垄断市场是存在效率损失的,那么一个地租高于土地边际产出的垄断市场也一定是存在效率损失的。
假定市场中存在一个势力很大的地主,或者这一垄断者的角色由一个高度集权的政府承担,垄断方单方面决定地租价格,而佃农只能无条件接受,否则,就可能种不3葛金芳,宋代经济史讲演录,第186页4叶淏尹,宋明两朝租佃经济效率对比,小经济学家,第24期5张五常,佃农理论到任何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佃农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佃农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继而种地的努力程度不够、也不愿意进行生产投资扩大再生产,影响劳动生产率。
从而垄断方会进一步抬高地租价格,整个土地租佃市场陷入恶性循环,租佃经济存在严重的效率抑制。
而如果宋代的土地租佃市场是竞争市场结构,收益分配将取决于市场竞争所达到的均衡点的土地租佃数量和租金价格。
竞争市场中的土地供给者不是一个而是无数个,整个市场土地所有者和承租者都是自由进出的,保障了供给方和需求方的利益最大化,也就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由于土地租金价格是外生的,并且市场需求充足,所以他有动力投资扩大土地规模来扩大供给来增加收益;而对于佃农而言,他也愿意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扩大生产,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甚至自己投入更多的生产资料,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可见,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租佃经济是有效率的。
综上所述,要探究宋代租佃经济是否有效率,首先要确定宋代的土地租佃市场是垄断性的还是竞争性的。
形成竞争性市场的充要条件是足够多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即土地租佃市场必须有足够的土地所有者和足够的承租佃农。
在唐宋两代户籍一般都有两种类型,主户和客户。
主户即是在当地有财产,例如土地、住宅的,此类人口多为土地所有者即租佃关系中的供给方。
而客户则是指那些没有财产,只能靠租佃为生的农民。
先看宋代地主阶层所占比例。
在宋代的记载中,三等以上的主户一般是占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张方平在《乐全集》中曾对宋代不同户等人数比例关系有这样的记载:“至于五等版笈,万户之邑,大约三等以上户不满千,……四等一下户不啻九千。
”6叶适也曾对温州近城30里的官民户占田数进行过统计,占田400亩以上的有49户,占田150-400亩左右的有268户,占田30-150亩的有1636户。
7宋代一户家庭人口大约在五到六人,再加上青壮劳动力的限制,所能耕种的农田是有限的。
可以推测,占田150亩以上的家庭大多数还是得把土地出租。
经估算,这部分人口占总有土地人口总量的16%左右。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推测,宋代地主总户数大约可以占全国总户数的10%-15%。
这可以看出宋代自均田制的瓦解,地主阶级的大地主所有制已经开始占据主导地位,这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分布形式正是租佃制经济取代中古田制成为封建生产方式的主导形态的重要前提之一。
另外再看租佃市场的需求方。
如上所述,宋代的客户是依靠别人土地生活的群体,是构成佃农阶层的主要人群。
宋代的人口构成中,客户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据加藤繁先生考证,天禧五年(1021年)主户有6 470 995户,客户有3 708 994户,客户占总户数的36.4%,元丰三年(1080年),天下总四京十八路主户有10 109 542户,客户有4 743 144户,客户占总户数的比例为31.9%。
8从上述数据中可以推测,宋代客户大约占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
除此之外,宋朝的人口增长相当地快,建隆元年(960 年) 全国户口有577 万户,到仁宗天圣七年(1029 年) 总户数已经达1 016万户,到徽宗大观四年(1110 年) 上升到2 088万户,南宋户口总数也一直保持在1 100 —1 200万户左右9。
如果按照上面测算的比例,宋代全国地主约有110 —300 万户,佃农约有300 —600 万户,如此众多的地主和佃农6张方平:《乐全集》卷26,《论率钱募役事》7叶适:《水心别集》卷16《买田数》,永嘉丛书本8加藤繁:《宋代的主客户统计》,见《中国经济史考证》,商务印书馆1963 年版,第279 —280 页9《中国人口通史》,第504 、560 页中国经济史学期论文修西问数量,足以构成一个竞争性的土地租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