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价管理职责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制度医院物价管理职责制度主要是针对医院内的物品、服务等方面的价格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实现物价管理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它是医院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医疗服务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医院物价管理职责划分1、物价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院物价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物价管理政策、规定、办法,指导监督实施情况。
2、价格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医疗、药品、服务等价格审查和审核,制定与审核价格政策,规定与计划,按照协调制度推行相关政策。
3、医疗物资管理科,负责医疗物资的采购、销售、库存等工作,制定物资价格政策、监督物资采购和销售,定期审核物资库存,制定相关的物资供应政策、采购及销售制度。
4、药品管理科,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销售、库存等工作,指导药品价格的定价、检查、审批,制定药品价格调整办法和计划,负责药品价格的审核和公示。
二、医院物价管理的职责1、制定物价管理政策、规定、办法,标准、价格调整方案,指导医院物价管理。
2、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对医疗服务、药品销售等价格进行审查、审核以及决定价格调整。
3、定期审核医疗服务、药品销售的收费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并制定价格调整计划。
4、指导和监督全院各部门物资和药品价格的采购及销售工作,建立健全物资价格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5、负责在医疗服务、药品销售等领域的价格管理与政策制定方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报告,协调解决重大价格下调对医疗机构带来的财务风险等问题,做好上级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6、对医疗服务、药品销售等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7、按照医疗服务、药品销售等领域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布价格信息,并对价格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公示,做到价格的公开透明。
三、医院物价管理职责制度的意义1、有效控制医疗价格上涨的趋势,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强化医院物资供应的管理,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监督,防止私自新增物资价格,保障医疗物资市场的公平竞争。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物价员职责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提供的诊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行为,包括特需医疗服务。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价格管理工作负责,院长对全院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
一、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卫生材料价格政策,接到上级调价通知后,及时按文件要求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卫生材料价格。
2、进行医药价格调整时必须有调整记录,调价结果报物价办公室。
3、药品、医用材料调价由药剂科、医学装备科按国家物价规定,由专人负责调整。
4、诊疗服务项目调价根据物价相关文件规定,由专人负责调整。
5、加强对调价流程管理,明确调价与审核人员的责任、权限。
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是指符合卫生行政部门临床应用准入条件的,和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开展服务,尚末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
各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程序申报。
1、新增医疗项目由市卫生局批准立项。
2、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临时价格由县、市物价部门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报告;(2)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批准文件;(3)成本测算资料。
按规定分别填报《山东省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表》、《山东省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收费备案表》;(4)涉及仪器、器械、试剂和一次性医用耗材的应提供进货票据。
国内产品提供出厂价格,进口产品提供海关报关单。
医疗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医疗项目的提供合作合同书等相关资料;(5)外省(市、自治区)或毗邻地区相关价格资料;(6)其他有关资料。
3、未经国家列入项目规范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医院应停止执行。
4、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严禁擅自增设新项目、分解项目收费、不按规定备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人民医院物价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物价管理工作。
三、物价管理制度1.价格公开制度(1)我院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收费标准。
(2)在医院显著位置设立价格公示栏,公布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3)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2.价格审批制度(1)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由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审批。
(2)价格调整时,应提前公示,并听取患者、医务人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3.价格自律制度(1)我院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4.价格监督检查制度(1)物价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政策的落实。
(2)设立价格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医务人员及社会各界的价格举报。
(3)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价格执行与监督1.价格执行(1)我院医疗服务价格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2)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主动向患者说明收费标准,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2.价格监督(1)物价管理委员会对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政策的落实。
(2)设立价格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医务人员及社会各界的价格举报。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人民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最新医院物价办职责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

最新医院物价办职责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医院物价办是医院内部的一个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医院内部的物价工作。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涉及以下内容:1.物价政策制定与调整:医院物价办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医院内部的物价管理政策。
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和医疗资源的供求关系,定期进行物价调整,确保物价的合理性和适中性。
2.价格监督与检查:医院物价办需要定期对医院内部的各项医疗收费进行监督和检查。
通过对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医用耗材的价格以及药品的定价等进行检查,确保医院内部的物价符合相关规定。
3.价格控制和成本管理:医院物价办需要对医院内部的各项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医院内部的物价不过高,保证医院的盈利能力。
同时,要根据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医疗收费标准,确保医患双方的利益平衡。
4.价格信息收集与分析:医院物价办需要收集和分析与医疗物价相关的信息,包括价格市场的走势、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等。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可以及时调整医院内部的物价策略,保持医院的竞争力。
5.价格宣传与解释:医院物价办需要将医院内部的物价政策和信息进行宣传和解释,确保患者和社会公众对医院内部物价的了解和认可。
同时,对一些涉及到物价的疑问和投诉进行回应和解决,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更好地落实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医院物价办需要加强与各个科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物价管理机制。
同时,医院要加强对物价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只有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物价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维护医生与患者的权益,保证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5篇)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一、院长、分管领导、院领导班子职责:1、院长、分管领导、院领导班子对医院的医疗收费行为负总责。
2、分管院领导对医院的医疗收费行为负主要责任。
3、传达上级部门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及物价通知、要求。
二、价格管理领导组职责:1、负责全院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2、负责医院医疗收费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3、负责医疗收费价格的政策指导工作。
对科室上报的有关物价政策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反馈报批科室。
4、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对科室医疗收费中的情况汇报并形成决议,并由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5、决定对违反医疗收费的科室或人员的处理。
6、每次召开的收费领导小组会议须作详细记录。
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1、财务科(物价管理):⑴、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上传下达上级部门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
⑵、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安排全院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⑶、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收费监督管理和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⑷、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及结果应有记录)。
针对抽查情况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并向科室提出指导性意见。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求科室限期整改,追踪整改情况并有记录。
⑸、根据院内各种价格执行情况组织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被查科室限期整改,追踪整改情况并有记录。
⑹、对科室上报的有关收费方面的问题能明确答复的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上报科室明确处理意见。
⑺、不能明确的问题按月上报物价领导小组进行讨论或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咨询,讨论或咨询结果应在一周内反馈科室。
⑻、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医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检查工作。
2、信息科:⑴、保证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化管理。
⑵、落实医院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示、查询,系统数字的传输及维护。
⑶、按上级部门要求传输医疗收费数据。
⑷、按上级要求设定我院“费用清单”统一格式。
医院物价办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物价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设立物价办公室,负责全院物价管理工作。
2. 物价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医院物价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负责全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调整、公示和监督;(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价格的管理;(5)负责医院收费项目的审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6)负责医院收费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报告;(7)负责医院价格争议的处理;(8)负责医院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1. 医疗服务价格应遵循市场规律,以成本为基础,兼顾社会效益和医院发展需要。
2. 医疗服务价格制定、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合理;(2)公开透明;(3)依法合规;(4)注重社会效益。
3. 医疗服务价格制定、调整程序:(1)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国家、省、市物价政策、医疗服务成本、市场行情等;(2)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公示医疗服务价格,接受社会监督;(4)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价格管理1. 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价格应遵循市场规律,以成本为基础,兼顾社会效益和医院发展需要。
2. 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价格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价格合理、合法;(3)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价格的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
五、收费管理1. 医院收费应遵循公平、合法、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医院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患者监督。
3. 医院收费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按照收费规定执行,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医院物价工作,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透明和公平,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收费、价格公示等环节。
第三条基本原则医院物价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患者权益,维护医院声誉。
第二章物价管理组织第四条组织架构医院应设立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医院物价工作。
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五条职责分工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物价工作政策、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督物价执行情况等。
办公室负责收集物价信息、编制价格方案、处理患者咨询等。
第三章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第六条定价依据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应根据医疗成本、市场需求、同行竞争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价格合理。
第七条定价程序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应遵循申报、审核、批准、公示的程序,确保价格制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章收费管理第八条收费原则医院收费应遵循“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存在虚假标价、价外加价等不正当收费行为。
第九条收费规范医院收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严禁超标准收费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第五章价格公示第十条公示要求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方便患者查询。
第十一条更新频率价格公示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与患者实际支付金额一致。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监督机制医院应建立物价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对物价工作进行自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十三条考核与奖惩医院应将物价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物价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物价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制度修订本制度如需修订,由物价管理委员会提出,提交医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制度解释本制度由物价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某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

某医院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医院的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是确保医院内各项医疗服务的价格合理、公开、透明,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物价管理职责:1.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医院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医疗服务的成本、质量、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2.监督价格执行情况:医院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价格执行的公正、公平、合法。
3.定期调整价格:医院应根据市场情况、成本变动、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定期评估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4.协调医患之间的价格纠纷:医院应建立医患协商机制,协调医患之间的价格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5.撤销不合理价格:医院应对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撤销,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合法。
二、物价管理制度:1.价格公示制度:医院应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各项医疗服务价格。
2.客观公正的价格评估制度:医院应建立客观公正的价格评估制度,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价格监测与调整制度:医院应建立价格监测与调整制度,定期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4.价格投诉处理制度:医院应建立价格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并给予合理解释和赔偿。
5.审计和监督制度:医院应建立审计和监督制度,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价格不公开、不透明的行为。
6.价格违规处罚制度:医院应建立价格违规处罚制度,对违反价格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服务等。
综上所述,医院的物价管理职责与制度是确保医院内各项医疗服务的价格合理、公开、透明,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医院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调整价格,协调医患之间的价格纠纷,撤销不合理价格等。
医院还应建立价格公示制度、价格评估制度、价格监测与调整制度、价格投诉处理制度、审计和监督制度以及价格违规处罚制度,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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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2、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图3、物价管理科工作制度4、物价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5、物价员岗位职责6、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7、医院医药价格管理机制8、医院价格管理制度9、价格公示制度10、费用清单制度11、医药收费复核制度12、医药收费复核监管措施13、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14、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15、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16、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制度17、价格投诉管理制度附:投诉处理程序18、物价管理奖惩制度19、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大卫规发[2022]194 号文件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卫生部医管司修订《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大连市友谊医制定、修订了物价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物价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特成立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能与职责(一)、物价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1、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医院物价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考评及奖惩标准。
3、对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进行医院新增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申报的审核。
5、组织物价员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进行物价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
6、每年召开物价管理委员会会议 1-2 次,讨论研究医院物价管理相关工作。
(二)、物价管理科主要职责1、在院领导和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医院物价管理工作。
2、对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进行管理,进行一次性耗材和医疗服务收费许可审核。
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
4、落实医药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5、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6、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
7、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8、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图物价管理科工作制度1、在院领导和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监督检查医院医疗收费价格的执行落实情况。
2、贯彻执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规定,宣传物价政策,催促医 务人员自觉遵守物价管理规定。
3、参预对医院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及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 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按照要求向上 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批复后认真组织实施。
4、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 格和医用耗材价格等执行情况。
5、检查指导各科室医疗收费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及时通报 检查结果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奖惩。
6、按照要求做好医疗价格公示和物价咨询及信访接待工作。
7、及时向全院各科室通报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定期组织全院物价人员 进行培训。
8、做好医药价格政策文件和上级部门、院相关通知的保存归档工作。
9、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市物价局、卫生局院物价管理委员 会物价管理科物价员器械 会计 财务科信息科物资管理中心 设备采购科药剂科兼职 物价员药品会计收款 结算物价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1、在院领导和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各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
2、指导物价员、物价审核员和兼职物价人员做好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
3、严格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动态监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实施情况。
4、参预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得收费许可审核。
5、负责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物价工作的的检查指导,定期抽查,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6、组织兼职物价人员进行价格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等指导和培训。
7、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和医药价格的信访投诉。
8、监督管理医院物价公示、一日清单、费用审核等工作落实情况。
9、落实、配合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
专职物价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各项收费规定,对全院的物价收费系统进行维护。
2、做好一次性耗材票据审核、复印存档和收费系统价格维护工作。
3、负责药品调价单的审核、复印存档,通知药品会计及时调价并做好监督复核工作。
4、负责医疗新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备案。
参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院前的收费许可审核。
5、做好各部门各科室一日清单、费用查询等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待群众对有关收费问题的信访投诉。
6、参预医院各科室各部门物价收费情况的审核工作,进行各科室一次性医用耗材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统计。
7、负责医药价格政策文件、相关资料的下发和存档保管工作。
8、落实、配合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
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1、在物价管理科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岗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2、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本科室的收费,并做好自查登记。
3、对本科室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4、协助物价管理部门处理本科室的医药价格咨询与投诉。
5、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沟通。
6、主动学习医药价格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7、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医药价格检查。
8、有工作调动时及时做好物价工作和相关资料的交接,及时上报物价管理科登记备案。
医院医药价格管理机制1、医院设立物价管理科,对全院的物价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建立从院价格管理委员会、物价管理部门、专职物价员、收费结算、会计及各临床科室兼职物价员的逐级负责制。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府的定价,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后,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按规定收取。
各科室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巧立名目分解、重复收费、增设收费项目。
3、各项新增的收费项目由科室及时上报物价管理科,再上报物价部门核定批准后,才干按核定标准执行。
各科室应及时与专职物价员联系,并配合物价员向物价部门进行申报。
4、医院要对各科室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由物价管理科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病历、各类检查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重问题要按照奖惩制度处理,并将检查、处理结果备案。
5、对医院的常用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在门诊大厅和相关科室公示,并通过电子触摸屏和显示屏进行公示,加大收费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6、积极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和患者的监督,公示监督电话。
随时接受各项收费投诉,虚心按受患者的意见,并如实记录,认真处理。
按时完成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工作,主动与物价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物价工作政策、信息为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性依据。
7、对医院的药品价格进行认真的管理,作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上级物价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通知应由专职物价员及时通知药品会计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并进行物价收费系统价格维护。
8、各项收费事宜必须由专职收费人员执行,并开具真实合法的凭据,严禁私自收取现金,严禁科室设立帐外账、小金库。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
医院各科室各部门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科室、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价格公示及监督举报电话。
3、院物价管理人员和兼职物价员做好医药收费的复核工作。
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出院患者病历记录与费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4、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公开住院患者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为患者提供“日费用清单“并负责解释。
5、对医院的常用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在门诊大厅和相关科室公示,并通过电子触摸屏和显示屏进行公示,加大收费透明度。
6、各科室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
7、加强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
各科室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物价管理部门报送拟收费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可自行收费;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8、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不得收费。
9、医院价格收费硬件系统由信息科负责维护,收费系统的价格维护(新增或者调价) 只授权给物价管理科专职物价员,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确保收费价格的准确性。
10、物价管理部门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11、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管理科要向院领导提出建议赋予表扬。
价格公示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并告知患者费用查询方式。
2、在门诊、住院部等显着位置设置电子屏、电子触摸屏,以供患者查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3、病房在护士站显着位置公示科室主要收费项目,并接待患者的住院费用查询和相关物价咨询。
4、物价管理科物价员负责(信息科配合)对公示内容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好价格咨询和解释工作。
5、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6、对所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费明细清单。
8、定期听取社会监督员和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费用清单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为方便患者对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实行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
2、住院患者由病房护士提供每日费用清单,并签字确认后保存;门(急)诊费用清单由收款处提供。
3、主动向门(急)诊和住院患者提供每(次)日费用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4、患者出院时,病房对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下网手续。
结账前由结算处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患者核实后再办理费用结帐手续。
5 、费用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由院物价管理科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