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的计算题共9页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
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
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
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
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
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
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
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
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2.限额抵免方法: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国际税收是指跨国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税收问题,它涉及到跨国公司的利润分配、税收规避、双重征税协定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供学习参考。
习题一:某跨国公司在A国和B国均有业务,2023年在A国的收入为1000万美元,B国的收入为500万美元。
A国的公司税率为30%,B国的公司税率为20%。
该公司在A国的支出为600万美元,B国的支出为300万美元。
计算该公司在A国和B国的应纳税额。
答案:在A国:应纳税额 = (1000万 - 600万) * 30% = 120万美元在B国:应纳税额 = (500万 - 300万) * 20% = 40万美元习题二:假设某跨国公司在C国设立了一家子公司,子公司在D国有业务。
C国与D国之间存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子公司在D国的收入为200万美元,D国的公司税率为25%。
根据协定,C国对子公司从D国获得的利润征收10%的税收。
计算子公司在D国应缴纳的税额以及C国的额外税额。
答案:在D国:应纳税额 = 200万 * 25% = 50万美元C国额外税额 = (200万 - 50万) * 10% = 15万美元习题三:一家跨国公司在E国和F国均有业务,E国和F国之间没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该公司在E国的收入为800万美元,F国的收入为600万美元。
E国的公司税率为35%,F国的公司税率为30%。
该公司在E国的支出为400万美元,F国的支出为300万美元。
如果公司选择在F国缴纳税款,计算该公司在F国的应纳税额。
答案:在F国:应纳税额 = (600万 - 300万) * 30% = 90万美元习题四:某跨国公司在G国和H国均有业务,G国和H国之间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该公司在G国的收入为1200万美元,H国的收入为800万美元。
G国的公司税率为40%,H国的公司税率为35%。
该公司在G国的支出为600万美元,H国的支出为400万美元。
根据协定,G国对该公司在H国获得的利润征收15%的税收。
国际税收计算

在某一纳税年度内,甲国总公司来自国内所得1000万元,来自其设在乙国的分公司所得500万元,甲国所得税率为35%,1计算甲国抵免税额500*35%=175(万元)2确定甲国政府允许抵免的已缴乙国的税额抵免限额175万元已缴乙国税额200万元(500万元*40%)允许抵免的税额为175万元3计算甲国在税收饶让条件下应对总公司征收的所得税额(1000+500)*40%-175=425万元某公司2002年在中国境内机构经营取得应税所得额300万元,税率为33%;其在A国的分公司当年取得应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为150万元1、计算A国所得税税款的抵免限额A国税款抵免限额=境内和A国所得应纳税总额*(来源于A国的所得/境内和A国的所得总额)=(300+150+50)*33%*[(150+50)/(300+150+50)]=66万元2、计算B国所得税税款的抵免限额B国税款抵免限额=境内和A国所得应纳税总额*(来源于B国的所得/境内和B国的所得总额)=(300+100)*33%*[100/(300+100)]=33万元3、计算该公司在A国已纳税额。
已纳A国税款=150*40%+50*15%=60+7.5=67.5万元4、计算该公司在B国已纳税额。
已纳B国税款=(30+50+20)*20%=20万元5、计算该公司当年境内、境外所得总额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
全部所得应纳税款=(300+200+100)*33%=198万元6、计算该公司当年实际应向我国缴纳的税款实际应纳税款=198-66-20=112万元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9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21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70万元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21)=91万元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36.4万元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请按分国限额法计算A公司应纳的居住国税额。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
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
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
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
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
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
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
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
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2.限额抵免方法: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国际税收计算题

例
25
26
27
28
计算题1
• 某跨国公司于2002年度共获利1200万元,其中 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部分分别为800万元和400 万元,总公司所在国的企业所得税率tr为累进 税率,年所得在500万以下20%,500——1000 万为30%,1000万以上为40%,分公司所在国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tn为30%,总公司所在国允 许纳税人以抵免法(包括合并累进抵免和不合 并累进抵免两种)、免税法(包括全额免税法 和累进免税法两种)两种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 方法中作出自由选择,试分析该企业将选择哪 种方法?为什么?
•T y y y y r=( r+ n1 + n2 + n3) t× r-(Tpn1 +Tpn2 +Tpn3)
• 综合限额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自不同非 居住国的所得汇总相加, 按居住国税率计算 出一个统一 的抵免限额,纳税人缴纳的全部 境外税收可在该限额内抵免.
15
16
17
18
19
20
21
间接抵免法的含义p75
•
间接抵免法是指适用于被同一经济渊源所联
系的不同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之间的抵免方法 。可享受间接抵免的公司必须是其下层公司的积
22
间接抵免的计算
• 一层间接抵免 • 计算应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在非居住国取得
的所得 ynr,求出CL
• 计算母公司收到的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所承担的 外国公司所得税额 Tnr
• 对子公司在非居住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和母 公司直接负担的预提所得税应分别进行间接抵 免和直接抵免
23
间接抵免的计算:p76
7
8
合并累进抵免与不合并累进抵免
• 假设某合营电器厂的中国总机构所得为人民币 10000000元,假定中国政府规定的税率为,年所 得不超过人民币500万是20%,超过500万至1000万 是30%,超过人民币1000万以上是40%,它的瑞士 分支机构所得折合人民币5000000元,瑞士政府规定
国际税收计算题汇集

四、计算题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的居民公司A在甲国取得税前所得300万元,其设在乙国的分公司B在乙国取得税前所得240万元,在乙国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
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5%,乙国公司所得税率为40%,假设甲国允许税收饶让,试计算A公司应纳甲国的公司所得税额。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40*40%=96万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40*35%=84万实际抵免限额=min(96,84)=84万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应纳税额=(300+240)*35%=189万A公司应纳甲国公司所得税额=189-84=105万2.某纳税年度,甲国的居民公司A,某年取得全球税前所得200万美元,同年还收到其乙国子公司B 被扣缴了预提税后的股息28万美元。
B公司当年税前所得为100万美元,已按乙国30%的税率缴纳乙国公司所得税30万美元,并按20%税率代扣代缴了A公司股息预提税7万美元。
甲国实行抵免法,公司所得税率为40%。
试计算A公司应纳甲国公司所得税额。
A公司承担的B公司所得税=30*[28/100*(1-30%)]=12万美元A公司来自B公司所得=28/(1-30%)=40万美元抵免限额=40*40%=16万美元允许抵免的税额=min(7+12,16)=16万美元A公司向甲国缴税=(200+40)*40%-16=80万美元3.甲国某居民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甲国的所得为70万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
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乙国公司所得税率为40%。
试用全额抵免法和限额抵免法分别计算该公司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全额抵免法:甲国公司在乙国缴税=30×40%=12(万元)甲国公司在甲国缴税=100×30%-12=18(万元)该公司共负担税额=12+18=30(万元)限额抵免法:甲国公司在乙国缴税=30×40%=12(万元)抵免限额=30×30%=9(万元)允许抵免的已缴外国税额=min(12,9)=9(万元)甲国公司在甲国缴税=100×30%-9=21(万元)该公司共负担税额=12+21=33(万元)4.甲国某公司A公司发明了一种新型药物,并获得了它的专利权,该药物的生产成本为50元/支。
国际税收习题附答案版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C )。
A.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B.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C.各国政府处理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2. 约束对跨国纳税人来自非居住国的投资所得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规范时,其标准是( C)A.实际支付地标准B.劳务提供地标准C.权利使用地标准D.比例分配标准3.跨国纳税人从事跨国经营和劳务,可能发生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的是( A )。
A.关联公司之间 B.跨国公司与无关联公司之间C.无关联公司之间 D.跨国自然人4. 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A.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的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的形成C.直接投资的增多D.国际法的复杂程度5.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的居住期限是( C )。
A.90天B.183天C.365天D.5年6.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 )A.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7.多数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财权利益,在税收管辖权方面( C )A.只实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B.只实行居民(公民)管辖权C.同时实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管辖权 D.只实行地域管辖权.8. 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9.免税方法的指导原则是( C )。
.A.放弃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B.承认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C.避免双重征税D.对跨国所得的分享10.下列国家中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是( C )。
(完整word版)国际税收计算题答案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甲国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来自于乙国的所得免税。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70×40%=28(万美元)甲国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9)×40%=36.4(万元)甲国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40%-9=31(万元)2.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28+7)/(1-30%)=50(万美元)母公司间接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额=30×(28+7)/70=15(万美元)母公司承担的境外税额=15+7=22(万美元)抵免限额=50×40%=20(万美元),小于22万美元,因而实际可抵免税额为20万美元。
A公司应纳甲国所得税=(200+50)×40%-20=80(万美元)3.⑴利息所得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美元),大于已纳税额2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20万美元。
财产租赁所得的抵免限额=200×30%=60(万美元),小于已纳税额8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6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20—60=160(万美元)⑵综合抵免限额=300×30%=90(万美元)在乙国的已纳税额=20+80=10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9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90=150(万美元)4.⑴乙国税法规定应征预提所得税=500×30%=150(万英镑)乙国按限制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10%=50(万英镑)二者之间的差额100万英镑在甲国视同已征税额予以抵免。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50+100=150(万英镑)⑵乙国按固定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20%=100(万英镑)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为100万英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扣除法举例: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
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 70万元●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二、免税法举例: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
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
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累进免税法:●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找出其适用税率是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求得该公司应缴居住国税额。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三、例4.4:甲国居民公司A来源于各国的各国公司所得税所得(万元)税率甲国(本国) 100 30%乙国 60 35%丙国 40 28%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和分国限额抵免条件下,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X)。
解:⑴综合限额抵免条件下:①A已纳国外所得税=60×35%+40×28%=32.2(万元)②甲国对A的综合抵免限额=(100+60+40)×30%×=(60+40)×30%=30(万元)③比较国外税和抵免限额,按较低者30万元抵免。
④X=(100+60+40)×30%-30=30(万元)⑵分国限额抵免条件下:①A已纳乙国所得税额=60×35%=21(万元)甲国对A的乙国抵免限额=(100+60+40)×30%×=60×30%=18(万元)② A已纳丙国所得税额=40×28%=11.2(万元)甲国对A的丙国抵免限额=(100+60+40)×30%×=40×30%=12(万元)③分别比较已缴纳的各个外国所得税额及各自抵免限额,按较低者抵免。
④X=(100+60+40)×30%-18-11.2=30.8(万元)四、存在亏损情况●设甲国A公司为母公司,乙国B公司为、丙国C公司为孙其子公司,其在某一纳税年度的基本情况如下表(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综合抵免限额〔525×(100-50)/1050〕 25万元●实际抵免额 25万元●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525—25) 500万(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允许乙国实际抵免额 50万元●允许丙国实际抵免额 40万元●抵免后A公司应纳居住国税额(600-50-40) 510万元(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
●乙国抵免限额(550×100/1100) 50万元●由于C公司在丙国的经营亏损,所以不存在抵免问题。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525-50) 475万元五、直接抵免法举例●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获得总所得10000万元。
其中,来自本国所得8000万元,来自乙国(来源国)分公司所得2000万元。
现计算该公司在采用抵免法时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1)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为30%,两国税率相等时,甲国政府允许该公司用已纳全部乙国所得税冲抵甲国总公司的应纳税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 3000万元●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30%) 600万元●实际抵免额 600万元●总公司得到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3000-600) 2400万元2)当甲国税率为30%、乙国税率为20%时,该总公司仅能按实纳外国税款进行抵免,在实行税收抵免后,还要就乙国所得按照两国税率差额,向甲国补交其税收差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 3000万元●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20%) 400万元●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000×30%) 600万元●实际抵免额400万元●总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税额(3000-400)2600万元3)当甲国税率为30%、乙国税率为40%时,该居民公司在乙国已纳税额在甲国得不到全部抵免,其可以用于抵免的数额仅为其乙国所得按照甲国税率计算的税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3000万元●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40%) 800万元●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000×30%) 600万元●实际抵免额600万元●总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税额(3000-600)2400万元●该居民公司缴纳的税收总额(800十2400)3200万元六、间接抵免法举例●甲国母公司A拥有设在乙国子公司B的50%的股份。
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100万元,B公司在同一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200万元,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按股权比例向母公司支付毛股息,并缴纳预提所得税;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预提税税率为10%。
现计算甲国A公司的间接抵免额及向甲国应缴税额。
B公司缴纳乙国公司所得税(200×30%) 60万元B公司纳公司所得税后所得(200-60) 140万元B公司付A公司毛股息(140×50%) 70万元乙国征收预提所得税(70×10%) 7万元A公司承担的B公司所得税(200×30%×70/140) 30万元A公司来自B公司所得(70十30) 100万元抵免限额[(100十100)×40%×100/(100+100)] 40万元因为A公司间接和直接缴纳乙国税额为37万元(30十7),小于抵免限额40万元,所以实际抵免额取两者中较小数额。
实际抵免额 37万元A公司抵免前应向甲国纳税[(100十100)×40%] 80万元A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纳税(80-37) 43万元七、多层间接抵免法举例●设甲国A公司为母公司,乙国B公司为子公司,丙国C公司为孙公司。
A公司和B公司各拥有下一层附属公司股票的50%,其在某一纳税年度的基本情况如下表要求计算:(1)A公司,B公司各自可使用的间接抵免税额;(2)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
(征收股息预提税,忽略不计)。
●分析与解答●C公司向丙国纳税:C公司纳公司所得税(100×20%) 20万元C公司税后所得(100-20) 80万元C公司付给B公司股息(80×50%) 40万元●B公司向乙国纳税: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20×40/80) 10万元B公司全部应税所得(200十10十40) 250万元B公司抵免前应纳乙国所得税(250×30%) 75万元B公司税后所得(250-75) 175万元B公司付给A公司股息(175×50%) 87.5万元B公司的抵免限额[(40十10)×30%] 15万元因为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1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15万元,所以B公司的实际抵免额为10万元。
B公司实际抵免额 10万元B公司抵免后应纳乙国所得税(250×30%-10) 65万元●A公司向甲国纳税:A公司所获股息承担的B公司和C公司税额[(65+10)×87.5/175]37.5万元A公司全部应税所得(200十87.5十37.5) 325万元A公司抵免限额[(87.5十37.5)×40% 50万元因为37.5万元小于抵免限额50万元,所以A公司实际抵免额37.5万元A公司抵免后应纳甲国所得税(325×40%-37.5) 92.5万元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1、生气,就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原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2、未必钱多乐便多,财多累己招烦恼。
清贫乐道真自在,无牵无挂乐逍遥。
3、处事不必求功,无过便是功。
为人不必感德,无怨便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