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科膳食工作制度
医院伙食规章制度模板范文

医院伙食规章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营养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院伙食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伙食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及住院部门。
第三条医院伙食管理应遵循"安全、营养、合理、卫生、适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伙食管理由医院院长负总责,由医院后勤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第五条医院伙食管理涉及到生产、配送、储存、加工、餐饮管理等各个方面。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伙食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伙食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医院伙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
第八条医院伙食管理应当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
第二章伙食生产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伙食生产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十条医院伙食生产应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流程。
第十一条医院伙食生产应有专业的厨师团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防止传染病传播。
第十二条医院伙食原料采购应当选择正规渠道,保证质量安全,防止使用过期、变质食材。
第十三条医院伙食生产应当保持厨房环境的卫生和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细菌感染。
第十四条医院伙食生产中应当控制食品加工中的油炸、煎炒,减少食品的油脂和热量含量。
第十五条医院伙食生产中应合理控制盐、糖添加量,保证食品的营养均衡。
第十六条医院伙食生产中应保证菜品的新鲜度、口感和色香味俱佳。
第十七条医院伙食生产中应合理分配膳食烹制时间,控制出餐速度,保持食品的温度合适。
第十八条医院伙食生产中应建立记录制度,每日记录生产原料采购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真实可追溯。
第十九条医院伙食生产中应加强食品留样和检验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伙食配送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伙食配送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规范操作。
第二十一条医院伙食配送应有专业的运输队伍,车辆应符合食品运输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医院伙食配送应按时按量将各科室所需食品送达指定地点,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医院食堂膳食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食堂膳食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医护人员及患者的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食堂的膳食服务管理,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食堂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食堂膳食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食品安全第一,确保广大医护人员及患者的饮食安全;2. 优质服务,提高患者及员工满意度;3. 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4. 节约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章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熟悉食堂操作流程、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食堂应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食品质量。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按需采购,避免浪费。
第十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相关证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食品入库时,应严格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食品加工、储存、供应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储存、供应流程,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加工工具、设备定期消毒。
第十四条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食品与杂物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食堂应按照规定时间供应饭菜,确保饭菜新鲜、可口。
第五章食堂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七条食堂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八条食堂应设置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防止害虫孳生。
第十九条食堂应设立废弃物处理设施,定期清理垃圾。
第六章食品安全监测第二十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监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吃饭医院工作制度

吃饭医院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管理1.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安全。
4.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调料的储存管理,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5.食堂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食堂环境整洁,确保用餐环境卫生。
6.食堂应按照营养、健康、可口的原则,合理搭配菜品,满足不同人群的饮食需求。
7.食堂应加强饭菜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菜品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及员工的饮食问题。
8.食堂应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确保食堂设施正常运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用餐管理1.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食堂用餐秩序,文明用餐,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2.医院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得在食堂内吸烟、饮酒,不得将食物带出食堂。
3.患者及家属应在指定区域用餐,遵守食堂用餐规定,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4.食堂应设置患者专用餐区,确保患者饮食安全。
5.医院应加强对食堂的监管,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医院应建立健全食堂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患者及员工的投诉,保障患者及员工的饮食权益。
四、值班制度1.医院应设立食堂管理值班室,安排专人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2.值班人员应负责协调食堂与患者、员工之间的关系,处理食堂突发事件。
3.值班人员应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确保食堂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
4.值班人员应定期收集患者及员工的饮食意见,及时反馈给食堂,促进食堂改进服务。
五、考核与奖惩1.医院应定期对食堂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
医院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医院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篇一」1、学校后勤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每二年参加一次卫生知识培训,领榷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上岗须穿着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洗手。
3、食堂生、熟食加工有各自区域。
加工蔬菜要反复漂洗,废弃烫菜水,避免蔬菜污染引起的农药中毒。
4、公开餐具配备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隔夜未使用的餐具要重新消毒。
5、保持厨房清洁卫生,无异味无积水,无死角,垃圾桶加盖。
6、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站报告,同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
7、每天须将三餐各种食品留校24小时以备查用,并定期送区防疫站检验。
8、总务主任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不定期进行食堂工作检查。
并做好记录,督促好食堂的伙食做到卫生、价廉、味美,使师生满意。
医院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篇二」1、所有部门物资需要报损处理,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
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并作报损处理。
2、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报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3、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后勤物资仓库回收待处理。
4、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5、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6、处理变卖后的收入按财务制度管理。
医院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篇三」1、食堂工作人员要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办好学校食堂,改善师生伙食,增进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一证一书(健康证和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书)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每期初签一份责任书。
医院后勤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后勤工作人员,包括总务科、保卫科、膳食科、设备科、物业科等。
第三条后勤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务宗旨: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 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3. 规范化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4. 安全原则:确保医院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后勤管理工作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下设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1. 总务科:负责医院物资采购、保管、发放、维修等工作。
2. 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安全、门卫管理等工作。
3. 膳食科:负责医院食堂管理、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等工作。
4. 设备科:负责医院设备采购、安装、维修、保养等工作。
5. 物业科:负责医院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第五条后勤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制度:1. 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 交接班制度:每天交接班时,详细记录工作情况,确保工作连续性。
3. 请假制度:员工需按规定程序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
4.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检查考核制度:对后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工作成效。
四、物资采购与保管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采购。
2. 公开透明: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确保采购质量。
3. 价比三家:比较同类产品的价格、质量,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4. 严格验收:对采购物资进行严格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5. 保管责任:明确物资保管责任,确保物资安全。
五、设备管理与维护第七条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预防故障发生。
3. 故障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医院职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职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食堂的管理,保障医院职工的饮食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职工,并要求所有职工严格遵守。
第三条医院职工食堂按照原则,每日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服务,确保职工的饮食需求。
第四条医院职工食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实施。
第二章食堂的管理第五条医院职工食堂分为就餐区和后勤区,就餐区用于职工餐饮,后勤区用于食材储存和食品加工。
第六条医院职工食堂的就餐区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时间安排合理的餐饮服务时间。
第七条医院职工食堂的后勤区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食材的采购、储存和处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第八条医院职工食堂管理人员应做好餐桌摆放、餐具清洁、食品保鲜等工作。
第九条医院职工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卫生状况,确保职工的餐饮安全。
第十条医院职工食堂应负责收集职工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三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医院职工食堂的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医院职工食堂在制作食品时应注意食品的卫生状况,严格执行餐饮卫生规范。
第十四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做好食品的储存、加工、烹饪和配送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定期清理食材储存设施和食品加工设备,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第四章餐饮服务第十六条医院职工食堂应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餐饮服务,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
第十七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定期更新餐饮菜单,保证职工的饮食新鲜和多样化。
第十八条医院职工食堂应提供辅助用餐服务,包括餐桌椅、餐具、饮水等服务设施。
第十九条医院职工食堂应提供餐饮服务的包装和配送服务,方便职工外带餐食。
第二十条医院职工食堂应做好餐饮服务的营销工作,吸引更多职工享用食堂餐饮。
医院营养膳食科规章制度

医院营养膳食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营养膳食科的管理,提高患者的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餐饮服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营养膳食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提供符合患者营养需求的膳食服务,包括病房膳食服务、门诊膳食服务等。
第四条:营养膳食科应当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患者的营养需求,制定相应的膳食方案,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膳食服务第五条:膳食管理原则是“科学、合理、健康、安全”,膳食应当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和营养需求进行合理搭配和调配。
第六条:膳食应当保证患者的营养需求,包括能量、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摄入量。
第七条:患者的饮食习惯和口味应当得到尊重,膳食要根据患者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调整。
第八条:膳食的制作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第九条:膳食服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患者的营养需求和食物制作的标准,保证服务的质量。
第十条:对于需要特殊膳食的患者,包括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等,膳食应当根据医嘱进行调整,确保膳食的安全和合理性。
第三章食材采购第十一条:膳食科应当建立健全的食材采购制度,制定食材采购计划,保证食材供应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二条:食材采购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进行,选择质量好、安全可靠的食材供应商。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特殊品种的食材,应当及时跟进,保证患者的膳食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四条:膳食科应当建立食材质量检测和记录制度,定期对食材进行检测,确保食材的安全和品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五条:膳食科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膳食制作区域进行卫生消毒,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膳食制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卫生和工作环境的清洁。
第十七条:食品储存和保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清点、清理过期食品,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膳食科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膳食服务流程、质量监控等方面。
医院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总务后勤管理工作,保障医院正常运营和患者安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总务后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包括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障、餐饮服务等各方面工作。
第三条总务后勤部门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和预算制定,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采购过程中应当建立档案,记录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严禁采购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物品,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停止采购,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应当建立档案,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状态等信息。
第九条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
第十一条废弃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转让。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内部应当保持整洁、卫生、有序的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绿化、美化环境的长效机制,为患者和员工提供舒适、宜人的就医和工作环境。
第五章安全保障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六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医院的安全稳定。
第十七条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八条餐饮服务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提供多样化、健康、美味的餐品。
第十九条餐饮服务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遵守卫生规定,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甸县人民医院后勤膳食工作制度膳食工作管理组组长:总务处主任成员:院办行政职能科室主任膳食营养治疗组组长:医务处主任成员: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一、膳食管理制度1.膳食管理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膳食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膳食管理小组,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
3.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4.膳食小组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5.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6.膳食小组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7.膳食小组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8.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
要为糖尿并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并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的膳食,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
9.各类住院病人膳食应包括基本膳食(如普通膳食、半流质膳食、流食);治疗膳食(如低盐膳食、低脂低胆固醇饮膳食、高蛋白膳食、低蛋白膳食、高膳食纤维膳食、少渣(无渣)膳食、糖尿病膳食、配方膳食)。
根据医院收治病种增添治疗膳食种类。
必要时参与或承担肠内营养支持工作。
10.由膳食组长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由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和营养厨房的管理人员、厨师长的联席会议,汇报和评估临床营养工作有关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协调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11.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参加医、护、技联席会议,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协调意见。
12.人员资质:营养师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营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3.有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14.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营养咨询门诊和开展临床营养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营养厨房管理制度1.营养厨房应有专职营养师负责管理,并是按照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处方),治疗膳食的要求正确制作、分发的执行工作室。
2.保障食品安全,营养厨房的食品卫生、营养治疗膳食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
3.营养厨房的营养厨工设置与床位比是1:25-30;并与工作量与开设膳食种类相适宜4.营养厨房的建筑和布局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执行,治疗膳食和少数民族膳食要有专门操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
5.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整改意见有书面资料。
6.营养厨房工作人员均经医院内部的医学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法规培训,考核合格。
三、临床营养工作制度1膳食管理制度1.1医院膳食是为住院病人设置的。
其种类必须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1.2住院病人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准确、完整填写膳食通知单,交给本病区配餐员,在开饭前半小时送交膳食,当餐即执行饮食医嘱。
1.3餐后新入院未进餐的病人,由值班护士通知膳食(厨房),值班营养厨师按照饮食医嘱的原则,暂提供普食或软食或半流或全流,并保证卫生、保温。
下一餐执行饮食医嘱。
1.4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1.5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养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1.6各类病人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1.7病房和膳食均建立住院病人膳食一览表牌,要及时更换更改膳食医嘱。
1.8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
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1.9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1.10匀浆膳、配方膳按有关营养配方要求和配置方法严格执行,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1.11做好成本核算2膳食/厨房值班制度2.1膳食/厨房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报医院相关部门。
2.2值班人员包括营养厨师和病区配餐员。
节假日营养师参加白天值班。
2.3值班厨师负责新入院病人膳食、半流加餐、全流加餐的制作,病区配餐员负责发送。
要保证质量、温度和发放准确。
2.4值班人员负责营养厨房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警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要有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2.5对值班人员要有调休制度。
3食品采购、保管、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3.1各类食品的供货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2采购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发票。
3.3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及保质期。
3.4按需、有计划地采购,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5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
冷藏、冷冻食品要注意保温。
3.6根据需要进行采样留检。
4食品库房4.1由专人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4.2入库食品须建登记卡(包括品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选择适当条件进行保管(常温、低温、保鲜、隔离等)。
4.4常温库房要做到清洁、通风,并有防鼠、防蝇、防潮设施。
冷库内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食品摆放分类,食品间留有一定空隙,保证冷藏效果。
4.5从原料到成品,应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生活用品等隔离。
4.6凭收货/领用单做帐。
注意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
4.7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私人用品。
5烹调加工5.1加工前,由专人验收原料,确保质量。
冷冻食品要在室温下缓慢地彻底解冻,已解冻食品不得再冷冻。
5.2各种食品原料加工前须洗净。
蔬菜与肉类、水产品要分池清洗,避免交叉污染;禽蛋应冲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5.3生熟要分开。
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桶、盒、筐、抹布等)应标识明显,严防交叉使用,并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4食品加热要彻底,防止外熟内生。
5.5应严格按照各类膳食常规及营养师的膳食配方进行加工烹调,不得随意更改。
5.6尽量缩短加工至食用的间隔时间。
热菜贮存尽量避免使用过大容器。
若加工好的食物2小时内暂不食用,应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5.7加工好的熟食,一般应当日用完,做到尽量不剩或少剩。
不再食用已烧熟的隔日蔬菜;剩余食物若要继续食用(蔬菜除外),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冷藏保存,不可暴露存放在室温下。
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品中。
6膳食供应6.1加工后的食品应妥善盛装在统一、清洁消毒的餐具内,采取一定的保温、保洁运输方式,保证患者吃到热菜热饭。
7采样留检7.1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菜肴烹调完毕后,凡批量供应的菜肴,须采留样品一份(不少于100克),置清洁用具内,存放入冰箱,保留48小时,并作好留检的有关记录。
8备餐间8.1应专用、封闭,并配有紫外线消毒灯和专用的冷藏设施、洗手设施、熟食加工专用工具等。
室内应有降温措施,室温不高于25°C,工作人员进出须两次更衣。
9清洁消毒制度9.1厨房、食品库房、配膳室等应设计合理,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并配备有用具、容器、餐饮具和手的洗涤消毒设施,为保证洗涤消毒效果,供应流动水。
9.2定期(1次/月)对熟菜间的空气、专用工具(刀、砧板、操作台、冰箱等)、已消毒的餐具和餐车、操作人员的清洁手采样测定致病菌、细菌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并有记录。
9.3备菜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消毒,包括空气、刀、砧板、抹布、容器、手、操作台等,严防污染。
室内(包括专用冰箱)不得存放未加工食品、半成品及其他物品。
9.4餐具清洁消毒流程:回收餐具→刮去残物→清洗(洗涤剂、冷热水洗刷)→消毒→保洁备用。
隔离患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所用的餐具连同剩余食物应收入专用容器内先消毒后,再按前述步骤进行二次消毒。
9.5常用消毒方法:9.5.1煮沸消毒:适用于餐具和剩余食物,将餐具/食物放入锅内浸没,水沸后煮15∼20分钟。
9.5.2蒸气消毒:适用于餐具、刀、砧板等,置于蒸气箱/蒸锅内蒸煮,100°C以上蒸15∼20分钟。
9.5.3药物消毒:适用于水果、操作台、操作人员的手等,消毒剂的浓度及浸泡时间参照有关使用说明书。
9.5.4电热消毒:适用于餐具等,按设备说明书要求操作。
9.5.5紫外线辐射消毒:适用于空气、操作台等,无人工作时,用高压/低压汞灯发射的波长253.7nm的紫外光辐照,至少30分钟。
9.5.6容器、工具、餐具应首选热力消毒(煮、蒸),其次用其它消毒液浸泡消毒。
熟菜切配刀、砧板等每天使用多次,每次使用前均应随时进行消毒。
9.5.7洗涤、消毒后的餐具、刀、砧板等,须沥干或烘干,不可带有水湿。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等用具要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避免交叉感染。
10卫生制度10.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上述疾病的疑似患者也应先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10.2凡有1腹泻;2手外伤、烫伤;3皮肤湿症、疥子;4咽喉疼痛;5耳、眼、鼻溢液;6发热;7呕吐症状的,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10.3手卫生:按照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10.4下列情况须洗手:1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2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3处理食品原料后;4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5如厕后。
10.5厨师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
加工食品时不得带戒指。
10.6加工食品时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10.7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10.8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混入食品中。
10.9建立晨检制度,报告、登记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