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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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02
机场跑道最低标准
跑道长度与跑道类型
跑道长度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飞机着陆时所需的跑道 长度取决于航空器的最大着陆重量和着陆环境条件(如地面 效应、风向风速等)。因此,机场需要确保跑道长度满足各 种可能的需求。
跑道类型
跑道分为平行跑道和交叉跑道两种类型。平行跑道是指两条 跑道在水平方向上相互平行,适用于大部分民用机场。交叉 跑道是指两条跑道在垂直方向上交叉,通常用于军用机场或 某些特殊设计的民用机场。
04
机场航站楼最低标准
航站楼面积与布局
航站楼总面积
根据机场的等级和旅客吞吐量,航 站楼的面积应当满足机场的运行需 求,同时考虑未来发展的可能性。
出发与到达区域布局
合理的出发与到达区域布局能够提 高机场的运营效率,减少旅客的中
转时间。
登机口与廊桥布局
登机口和廊桥的数量和布局应当根 据机场的等级和航线的数量进行设 计,以最大化利用机场的资源。
06
机场应急最低标准
应急救援设备
01
应急救援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 法规和标准,并满足机场应急 救援需要。
02
应急救援设备应包括但不限于 消防设备、医疗急救设备、应 急通讯设备等。
03
应急救援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 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1
应急救援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相关应急 救援知识和技能。
跑道表面状况
01
跑道表面应保持平整、无障碍物,确保飞机在着陆和起飞时能 够安全通过。
02
跑道表面应具有良好的摩擦系数,以确保飞机在着陆时能够减
速并停止。这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和保养跑道表面来实现。
跑道表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飞机着陆时的冲击力和摩

机场 运行 标准 规定

机场 运行 标准 规定

机场运行标准规定机场运行标准规定。

机场是连接城市与世界的重要交通枢纽,其运行标准规定对于保障航空安全和提高运行效率至关重要。

机场运行标准规定是机场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航空组织的规定制定的,其内容涵盖了机场的建设、运行、安全等方方面面。

本文将从机场建设、航班运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机场建设是机场运行的基础,其标准规定包括了机场场地选址、跑道建设、航站楼设计等方面。

根据标准规定,机场场地应选在地势开阔、无障碍物、风向适宜的地方,跑道的长度和宽度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航站楼的设计应考虑到旅客的便利和安全等因素。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机场建设,才能保障飞机的起降安全和旅客的舒适出行。

其次,航班运行是机场运行的核心环节,其标准规定涉及到航班的起降、停靠、引导等方面。

根据标准规定,航班的起降需要符合一定的气象条件和飞行程序,停靠时需要按照标准的停机位停靠,并且需要进行严格的引导和交通管制。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航班运行,才能保障航班的准点率和航空安全。

再次,安全管理是机场运行的重要保障,其标准规定包括了飞行安全、地面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

根据标准规定,机场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车辆和救援人员,飞行程序需要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地面设施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才能保障机场运行的安全可靠。

总之,机场运行标准规定是机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其严格执行对于保障航空安全和提高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机场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这些标准规定,不断完善和提高机场运行水平,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体验。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机场运行标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标准意识和执行力,共同为机场运行的安全和高效做出贡献。

民航航班运行管理规定

民航航班运行管理规定

民航航班运行管理规定航空运输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航班的安全和准时运行对于保障旅客的出行需求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民航航班运行的安全和高效,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一、航班计划和调度管理航班计划和调度管理是航班运行的基础,准确的计划和合理的调度可以提高航班的运行效率和准点率。

航空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航班计划,包括航班起飞时间、航线、飞行间隔等信息,并在计划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旅客和相关单位,确保航班的顺利运行。

二、机场和航空器管理机场和航空器是航班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和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航班的安全和准点率。

各机场应根据航班需求和安全要求合理规划和配置停机位、跑道、滑行道等设施,并配备足够的地面服务设备和人员,为航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同时,航空公司应对航空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在航班运行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空中交通管理空中交通管理是航班运行的关键环节,有效的空中交通管理可以保证航班的安全和运行效率。

各国应制定统一的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和程序,并建立完善的空中通信、导航和监控系统,确保航班在空中的顺利飞行。

同时,应加强与邻近空域和机场的协调与沟通,防止空中交通的拥堵和冲突,提高航班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

四、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管理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是航班运行的主要执行者,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航班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航空公司应严格选拔和培训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自己的职责。

同时,应加强对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严格遵守航班运行规定和操作程序。

五、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航班安全是航空运输的核心要素,各航空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定和紧急处理程序。

同时,应加强对航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定期对航空器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航班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旅客权益保护旅客权益保护是航班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航空公司应加强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机场是民航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标准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运行。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机场必须满足的最低运行要求,以确保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运行。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气象条件。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气象条件。

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机场必须满足一定的气象条件才能正常运行。

这些气象条件包括能见度、云底高、风速和风向等。

在能见度方面,机场必须保证飞行员在起降过程中能够清晰地看到跑道和周围的环境,以确保安全的起降。

云底高则是指在机场附近的云层的高度,也是影响飞行安全的重要因素。

此外,风速和风向也对飞行起降有着重要的影响,机场必须确保飞机在起降过程中不会受到过大的侧风影响。

二、跑道和滑行道条件。

除了气象条件外,机场最低运行标准还包括了对跑道和滑行道的要求。

跑道和滑行道的平整度、硬度和排水性都对飞机的起降和滑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机场必须保证跑道和滑行道的平整度,以确保飞机在起降和滑行过程中不会受到颠簸和颠簸的影响。

此外,跑道和滑行道的硬度也必须符合标准,以确保飞机的起降和滑行安全。

排水性则是指在降雨天气中,机场必须保证跑道和滑行道能够迅速排水,以确保飞机的起降和滑行不会受到积水的影响。

三、导航设施和通信设备。

导航设施和通信设备是机场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机场必须保证导航设施和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导航设施包括着陆系统、无线电导航设备和雷达设备等,这些设施对飞机的着陆和起飞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

通信设备则是指机场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机场必须确保与飞机的通信畅通,以确保飞机能够在起降和滑行过程中得到及时的指令和指引。

四、安全设施和救援设备。

最后,机场最低运行标准还包括了对安全设施和救援设备的要求。

机场必须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和救援设备的齐全,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情况。

安全设施包括了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和逃生设施等,这些设施对飞机的安全起降和乘客的安全撤离有着重要的作用。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是指为确保航班安全、准时、顺利运行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机场作为航空运输的重要枢纽,其运行保障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航班运行的安全和高效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机场航班运行保障的几个关键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包括飞行区域的安全保障。

机场的飞行区域是飞机起降和滑行的重要区域,必须保证其安全无碍。

机场应建立完善的飞行区域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飞行区域的清洁和检查、飞行区域的灯光和标志的维护和更新、飞行区域的气象条件监测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飞行区域的安全。

其次,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还包括航空器材设施的保障。

航空器材设施的保障是指机场的设施设备,包括跑道、停机位、登机桥、航站楼等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机场应建立健全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故障的及时处理、设备更新和升级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航空器材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另外,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还包括航空人员的保障。

航空人员的保障是指机场的工作人员,包括飞行员、空乘人员、地面服务人员等的安全和健康。

机场应建立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人员的健康监测、人员的工作和休息安排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航空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最后,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还包括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是指机场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的保障措施。

机场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包括突发事件的报警和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和救援、航班延误和取消的安置和补偿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航班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总之,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是机场保障航班安全、准时、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机场应建立健全的运行保障标准体系,包括飞行区域的安全保障、航空器材设施的保障、航空人员的保障和应急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航班运行的安全和高效。

希望各个机场能够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为乘客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出行体验。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转保障标准1 为了规范航班运转保障,提升运转效率,促使航班正常,拟订本标准。

2本标准合用于机场航班运转保障工作。

3定义机型分类 :C 类航班空器 :翼展 24 米 (含 )-36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6米(含)-9 米,如 B737 系列、 A320 系列等。

D 类航空器 :翼展 36 米 (含)-52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9米(含)-14 米,如 B757、 B747、 A300、 A310 等。

类航空器 :翼展 52 米 (含 )-65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含 )-14 米 ,如 B777、B747、 A300 等。

F 类航空器 :翼展 65 米(含 )-80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米(含)-16 米,如 A380、B747-8 等。

9 米14航空器开关舱门时间计划开航门时间:依据航班原定计划开舱门的时间。

估计开舱门时间:航空企业依据航班保障作业状况推断开舱门的时间。

计划关舱门时间:依据航班原定计划关舱门的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航空企业依据航班保障作业状况推断关舱门的时间。

上述定义只合用于本标准。

4航班信息机场、航空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应成立信息共享体制,实时向游客和各航班保障部门供应必需的生产运营信息。

机场运转指挥部门应实时将获知的航班腾飞、落地时间供应给各航班保障单位。

机场运转指挥部门负责公布航班停机位分派信息,并至少在航班抵达前30 分钟确立停机位。

到港航班估计落地前30 分钟,机场运转指挥部门原则上不得更改停机位。

如停机位发生更改时,应实时通知各有关航班保障单位。

如机场拜托其余保障单位履行停机位分派工作,被拜托单位应将机位信息及更改信息实时见告机场运转指挥部门,机场运转部门通告各有关航班保障单位。

5航空器始发始发拖曳机务应在航空器拖曳前达成拖曳检查工作。

在出港机位供应使用后,航空器达成拖曳时间C、 D、 E 类航空器拖曳至出港机位(挡轮档)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前90 分钟( B747 不该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

机场运行保障措施方案

机场运行保障措施方案

机场运行保障措施方案随着特定时期的到来,国内航班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

因此,如何保障机场运行的安全、平稳、高效已成为广大旅客们关注的焦点。

旅客们要求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高效地完成登机,顺利抵达目的地,一系列的繁琐环节中离不开机场方面的运行保障措施。

人员调配和技术设施为了保障机场运行的安全、平稳性及高效性,首先要大力加强人员调配,加强管理。

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上岗前进行专业培训,参与日常巡检并及时发现和及时修复问题。

此外,还要提升所使用的技术设施的质量,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完好程度,以减少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

消毒和清洁为了提升旅客在机场的感受,就需要针对航站楼、登机口乃至飞机等地方进行消毒和清洁。

针对疫情期间的保障工作,应提高消毒频率,同时增加清洁人员数量,确保机场空气的良好质量和环境的整洁舒适,尽可能地避免繁琐的人员检查环节,让旅客能更加安心地享受自己的旅程。

排除因素在机场运营环节中会出现各种突发事件,比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人员受伤等等。

因此,机场方面需要在平时加强各方面的培训,做好应急预案,提早安排人手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认真分析各个环节,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及时排除故障点,实现整个运营过程中的高效、平稳和安全。

合理规划布局同时,机场方面还需要花费一定的心思来对整个运营过程进行规划和布局。

可以制定合理的计划表,在保障运营过程中合理安排每个人员的职责分工,同时也应加强各个岗位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人员配备合理、各环节系统运转良好。

和谐的旅客经历机场方面的运营保障措施不仅仅是为了保障机场运作的安全和平稳性,更是为了确保广大旅客能够获得良好的旅游体验。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机场应注意各方面的细节,从服务态度、服务品质到具体服务流程都要严格把关,努力为广大旅客缔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旅游环境。

总结机场的运营保障措施是影响旅客旅游体验的重要因素,尤其在当前特定时期,机场应该更加重视旅客的健康安全问题,采取针对性强的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机场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为广大旅客创造出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旅游环境。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机场是民航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标准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运行。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是指在最不利条件下,保证航空器安全起降和地面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机场运行安全性,保障飞行员、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首先,机场最低运行标准包括气象条件、导航设施、跑道、停机坪、航空器地面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在气象条件方面,机场最低运行标准规定了能见度、云底高、风速等气象要素的最低要求,以确保飞机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安全起降。

导航设施方面,机场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雷达设备、无线电导航设备和仪表着陆系统,以保证飞机在低能见度条件下能够安全降落。

此外,机场最低运行标准还规定了跑道、停机坪的长度、宽度和承载能力,以及航空器地面服务设施的要求,以确保飞机地面运行的安全。

其次,机场最低运行标准还包括了机场应急救援设施和服务的要求。

机场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消防设施、救援车辆、医疗设施等,以应对飞机起降和地面运行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机场应急救援服务包括了机场应急救援队的组建和训练、紧急情况下的指挥调度、伤员救护和医疗救援等,以保障飞机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最后,机场最低运行标准还包括了机场管理和运营的要求。

机场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航空器地面运行管理、航空器停放管理、航空器起降区域管理等,以确保机场运行的有序和安全。

此外,机场还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飞行安全管理、地面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等,以提高机场运行的安全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总之,机场最低运行标准是机场运行安全的基础,对于保障飞机起降和地面运行的安全至关重要。

机场管理部门和航空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机场最低运行标准,确保机场运行的安全和高效。

同时,机场最低运行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航空业的发展和飞机技术的更新换代。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障飞行安全,促进航空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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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1为了规航班运行保障,提高运行效率,促进航班正常,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机场航班运行保障工作。

3定义3.1机型分类:3.1.1C类航班空器:翼展24米(含)-36米,主起落架外轮间距6米(含)-9米,如B737系列、A320系列等。

3.1.2D类航空器:翼展36米(含)-52米,主起落架外轮间距9米(含)-14米,如B757、B747、A300、A310等。

3.1.3E类航空器:翼展52米(含)-65米,主起落架外轮间距9米(含)-14米,如B777、B747、A300等。

3.1.4F类航空器:翼展65米(含)-80米,主起落架外轮间距14米(含)-16米,如A380、B747-8等。

3.2航空器开关舱门时间3.2.1计划开航门时间:按照航班原定计划开舱门的时间。

3.2.2预计开舱门时间:航空公司根据航班保障作业情况推测开舱门的时间。

3.2.3计划关舱门时间:按照航班原定计划关舱门的时间。

3.2.4预计关舱门时间:航空公司根据航班保障作业情况推测关舱门的时间。

3.3上述定义只适用于本标准。

4航班信息4.1机场、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旅客和各航班保障部门提供必要的生产运营信息。

4.2机场运行指挥部门应及时将获知的航班起飞、落地时间提供给各航班保障单位。

4.3机场运行指挥部门负责发布航班停机位分配信息,并至少在航班到达前30分钟确定停机位。

到港航班预计落地前30分钟,机场运行指挥部门原则上不得变更停机位。

如停机位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各相关航班保障单位。

4.4如机场委托其他保障单位执行停机位分配工作,被委托单位应将机位信息及变更信息及时告知机场运行指挥部门,机场运行部门通报各相关航班保障单位。

5航空器始发5.1始发拖曳5.1.1机务应在航空器拖曳前完成拖曳检查工作。

5.1.2在出港机位提供使用后,航空器完成拖曳时间5.1.2.1 C、D、E类航空器拖曳至出港机位(挡轮档)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90分钟(B747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

5.1.2.2F类航空器拖曳至出港机位(挡轮档)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0分钟。

5.2地面保障5.2.1廊桥对接5.2.1.1应提前进行检查,确保廊桥安全适用。

5.2.1.2航空器拖曳地其他停机位出港时,航空器按规挡好轮档后,机务应立即给出明确对接指令,10分钟之完成廊桥对接。

5.2.1.3原停机位出港a)C类及以下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90分钟完成廊桥对接工作;b)D、E类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完成廊桥对接工作;c)F类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0分钟完成廊桥对接工作。

5.2.1.4一般情况下,双桥应先对接A桥,之后对接B桥;三桥应先对接A桥和C桥,之后对接B桥。

5.2.2客梯车对接5.2.2.1C类及以下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60分钟完成客梯车对接工作。

5.2.2.2D、E类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70分钟完成客梯车对接工作。

5.2.2.3F类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完成客梯车对接工作。

5.2.3航空器监护5.2.3.1航空器监护人员应在廊桥、客梯车对接前到位。

5.2.4电源、空调和气源设备提供5.2.4.1根据机组需要,应及时提供地面电源、空调和气源设备。

5.2.5客舱门开启5.2.5.1客舱门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成后1分钟开启。

5.2.6摆渡车到位5.2.6.1首辆摆渡车应在开始登机前5分钟到达登机口,其他摆渡车应在前车驶离后2分钟到位。

5.2.6.2地面服务人员应做好旅客引导工作,避免旅客在摆渡车上长时间等待。

5.2.7货舱门开启5.2.7.1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应在开始装货时开启。

5.2.8客航清洁5.2.8.1客舱清洁程度应符合航空公司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5.2.8.2客舱清洁操作应在开始登机前完成。

5.2.9清水操作5.2.9.1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后可以开始清水操作。

5.2.9.2清水操作完成时间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分钟。

5.2.10餐食配供5.2.10.1餐食配供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后进行。

5.2.10.2餐食配供应在开始登机前完成。

5.2.11航油加注5.2.11.1航油加注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由航空公司代表确认后进行。

5.2.11.2航空公司代表或机组应提前确认并允加油。

a)C类及以下航空器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60分分钟。

b)D、E类航空器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90分钟。

c)F类航空器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

5.2.11.3一般情况下,航油加注操作应在开始登机前5分钟完成。

5.2.12机组及乘务组保障5.2.12.1机组及乘务组到达机位时间一般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60分钟。

如果因航油加注、餐食配供等保障环节需要机组提前到达的,应根据双协议执行。

5.2.13配载及舱单上传5.2.13.1舱单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5分钟完成上传或送达。

5.2.13.2如配载发生变化,应及时重做舱单并完成上传或送达。

5.2.14客舱门关闭5.2.14.1客舱门关闭操作在旅客登机完毕、单据交接完毕、边防手续交接(适用于国际航线)确认完毕和地面保障人员全部下机后进行。

5.2.14.2客舱门关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5.2.14.3客舱门关闭时间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

5.2.15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5.2.15.1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操作在货物、、行装卸完毕,且无需翻找和加减行后执行。

5.2.15.2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5.2.15.3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2分钟关闭。

5.2.16廊桥撤离5.2.16.1撤离廊桥应在航班关闭客舱门后开始。

如使用桥载设备,应在桥载设备撤离后开始撤离廊桥。

5.2.16.2一般情况下,双桥应先撤B桥,之后撤离A桥;三桥应先撤B桥,之后撤离A桥和C桥。

5.2.16.3廊桥撤离作业时间a)单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2分钟;b)双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4分钟;c)三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6分钟。

5.2.17客梯车撤离5.2.17.1客梯车撤离应在航班关闭客舱门后进行。

5.2.17.2客梯车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5.3放行推出5.3.1牵引车、机务、拖把到位时间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5分钟。

5.3.2前轮档和前锥桶撤离5.3.2.1前轮档和前锥桶的撤离操作在客、货舱门关闭、廊桥/客梯车撤离完毕,且牵引车到位后进行。

5.3.2.2前轮档和前锥桶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5.3.3牵引车对接5.3.3.1一般情况下,牵引车对接应在前轮档和前锥桶撤离完毕后进行。

5.3.3.2牵引车对接航空器操作不应超过3发钟。

5.3.4主轮档和其他锥桶撤离5.3.4.1一般情况下,主轮档和其他锥桶撤离操作应在牵引车对接操作完成后进行。

5.3.4.2主轮档和其他锥桶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5.3.5航空器推出5.3.5.1机组应在客、货舱门关闭和牵引车、机务、拖把到位后,向塔台申请航空器推出。

5.3.5.2在机组收到塔台准予推出的指令后进行航空器推出操作。

5.3.5.3从接到指令到航空器开始推离机位不应超过5分钟。

6航空器进站6.1地面保障6.1.1到港航班引导6.1.1.1因特殊情况航空器需要引导时,塔台管制员应在航班落地前10分钟向航空器引导车通报引导信息。

6.1.1.2航空器引导车应在航班落地前到达指定引导位置。

6.1.2航空器入位6.1.2.1国航班机务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0分钟到达机位,并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

6.1.2.2国际航班机务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5分钟到达机位,并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

6.1.3轮档与锥筒放置6.1.3.1C类及以下航空器轮档与锥筒放置的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6.1.3.2D、E类航空器轮档与锥筒放置的操作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

6.1.3.3F类航空器轮档与锥筒放置的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6.1.4电源、空调和气源设备提供6.1.4.1根据机组需要,应及时提供地面电源、空调和气源设备。

6.1.5廊桥对接6.1.5.1使用单桥及双桥时,廊桥操作人员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0分钟做好廊桥检查及准备工作;使用三桥时,廊桥操作人员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20分钟做好廊桥检查及准备工作。

6.1.5.2廊桥对接操作应在机务给出对接指令后进行。

6.1.5.3一般情况下,双桥应先对接A桥,之后对接B桥;三桥应先对接A桥和C桥,之后对接B桥。

6.1.5.4廊桥对接作业时间a)单桥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b)双桥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c)三桥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9分钟;6.1.6客梯车对接6.1.6.1客梯车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分钟到达机位。

6.1.6.2客梯车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6.1.7航空器监护6.1.7.1航空器监护人员应在廊桥、客梯车对接前到位。

6.1.8摆渡车6.1.8.1首辆摆渡车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分钟到达机位,其他摆渡车应在前车驶离后的2分钟到位。

6.1.9客舱门开启6.1.9.1地服接机人员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0分钟到位。

6.1.9.2客舱门开启操作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确认后进行。

6.1.9.3客舱门开启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6.1.10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开启6.1.10.1装卸人员及装卸设备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分钟到位。

6.1.10.2发动机关闭、防撞灯关闭、航空器刹车松开、轮档按规设置、锥筒摆放完毕后,机务应立即给出允作业的指令,装卸人员开始执行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开启操作,并立即开始卸行、货物、。

6.1.11到港行6.1.11.1行、货物、卸机操作应在航班货舱门开启后进行。

6.1.11.2首件行交付时间a)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含)人次以上机场,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档后30分钟;b)年旅客吞吐量500万(含)-1000万人次机场,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档后25分钟;c)年旅客吞吐量100万(含)-500万人次机场,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档后20分钟;d)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以下机场,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档后30分钟;6.1.12客舱清洁6.1.12.1客舱清洁程度应符合航空公司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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