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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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20191209)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20191209)

附件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注:1.施工年限从首次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年份起算。

2.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按申报前一年度数据计算。

3.工程施工年产值、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为近3年平均值。

4.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

5.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6.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

7.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

8.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

其中: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9.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资产总额)×100% 。

10.近3年净资产平均增长率= 。

11.技术负责人指负责公司全面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该指标为合并计分项,最多不超过3分。

12.人员素质(1-3)指标中“相应资质标准中最低等级要求”是指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三级企业资质标准。

13.创新能力证明材料应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该指标为合并计分项,最多不超过8分。

14.三级指标评价得分不超过本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对应的三级指标累计得分不超过该项二级指标总分。

15.市场行为评分根据市场主体申报的近3年水利建设施工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监管情况和组织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评价完成计分,最终得分通过加权平均计算。

%1001-33⨯⎪⎪⎭⎫⎝⎛年前年末净资产年末净资产。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精神,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械制造、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单位。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第三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评价、自愿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相关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负责评价有关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并提供对市场主体的奖惩记录。

第五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单位)、项目法人和有关单位应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管理、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办法或在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条款。

第二章评价标准第六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明确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市场主体的综合素质、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市场行为和信用记录。

水利项目评分标准

水利项目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10分,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10分,报价80分(一)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10 分)(1)招标控制价在200 万元以下:BBB 级以上都得10 分,CCC 级0 分。

招标控制价在200 万元至1000 万元:A 级以上都的10 分,BBB 级8 分,CCC 级0 分。

招标控制价在1000 万元至3000 万元:AA 级以上都的10 分,A 级8 分,BBB 级 5 分,CCC 级0 分。

招标控制价在3000 万元:AAA 级10 分,AA 级8分,A 级5 分,BBB 级2 分,CCC 级0 分。

(2)如经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开标之日近 2 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扣 2 分/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法人,扣 2 分/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扣 1.5 分/次,扣完为止。

(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10 分)该项得分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

(1)已实施项目评价(5 分)。

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建设项目履行合同评价分为基础换算。

履行合同评价分值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5]377 号)中施工单位相关评分标准设定。

招标控制价在200 万以下(不含),此项得分均为5 分;若投标人有单个项目履行合同评价分(如有)低于15 分的,本项得分以最低单个项目履行合同评价分按下表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招标控制价在200 万及以上的,本项得分按下表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 位;若投标人有单个项目履行合同评价分低于15 分的,本项得分以最低单个项目履行合同评价分。

未在赣承揽工程的投标人,在承揽工程直至获得评价分前,本项得分以最近一次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履行合同分计算,若未参加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则本项得分为0 分。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合作伙伴的选择。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对于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应包括企业的资质情况。

这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执业资格、技术人员数量和资质等级等信息。

这些信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实力和能力,是评价一个施工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

其次,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也是评价标准的重要内容。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基本素质,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建筑安全。

因此,评价标准应包括企业过去工程的质量情况、安全生产记录以及相关的认证和荣誉等。

另外,施工企业的信用记录也是评价标准的重要内容。

包括企业的纳税记录、信用记录、合同履约情况等。

这些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是评价一个企业的信用的重要依据。

此外,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也应列入评价标准。

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员工的技术水平、职业素养等。

这些都是企业内在的软实力,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信用水平。

最后,评价标准还应包括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

包括企业的环保政策、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情况、员工福利待遇等。

这些信息可以反映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文化,对企业信用评价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总的来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应该是一个全面、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包括企业的资质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信用记录、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以及社会责任情况等内容。

只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才能更好地促进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信用水平。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价标准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价标准

附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供货单位)信用评价标准15、三级指标评价得分不超过本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对应的三级指标累计得分不超过该项二级指标总分。

16、市场行为评分根据企业收集的相关方评价表意见,最终得分将按照项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权重。

其中: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10、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资产总额)×100%11、近3年净资产平均增长率=12、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总经理。

13、管理团队人员是指企业负责经营、生产、质量、财务等部门的管理层人员。

14、创新能力证明材料应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

4、供货年产值、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为近3年平均值。

5、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7、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8、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9、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1、本标准所指的供货单位包括:为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提供装备、原材料、仪器仪表、零部件、信息化等产品或服务的单位。

以上单位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或要求,具备相应资质或生产经营(制造)许可。

2、供货年限从首次取得资质或生产许可证年份起算。

3、净资产、人员素质、固定资产、总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按申报前一年度数据计算。

%1001-33⨯⎪⎪⎭⎫ ⎝⎛年前年末净资产年末净资产17、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的行政处理所作的记录。

18、企业近3年发生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围标、串标;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对重(特)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公开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6种严重失信行为的,其信用等级直接认定为CCC级。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目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勘察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9)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1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2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咨询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3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招标代理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38)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质量检测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4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机械制造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51)附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勘察单位)信用评价标准注:1.勘察年限从首次取得工程勘察资质年份起算。

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按申报前一年度数据计算。

2.净资产、人员素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按申报前一年度数据计算。

3.人员素质注册人员一项中,相应资质要求人数为主营业务资质要求的注册工程师数量,其他注册工程师是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注册类工程师,尚未施行注册的专业按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计算。

4.工程勘察年产值、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为近 3年平均值。

5.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7.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8.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9.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其中: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10.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资产总额)×100%。

11.近3年净资产平均增长率=。

12.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13.近3年利润总额平均增长率=。

14.管理层素质中企业负责人指董事长、总经理、院长;管理团队指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9修订)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9修订)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7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我部组织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5〕377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单位,请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基础保障,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水利部2019年11月20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建设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及信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等单位。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自愿提出申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行业评价,结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动态监管结果,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依法依规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信用评价工作)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遵循政府指导监管、统一评价、行业自律、自愿参与、信息共享、社会监督的原则,维护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9.10.27•【文号】水建管〔2009〕518号•【施行日期】2009.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9〕518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水利建设市场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我部制定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1531号)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496号),促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水利建设市场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安全评价等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执(从)业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的行政处理所作的记录。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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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 (2-1) (3分)
财务状况 (2) (12分)
偿债能力 (2-2) (3分)
运营能力 (2-3) (3分)
发展能力 (2-4) (3分)
管理水平 (3) (21分)
管理层 素质 (3-1) (3分)
企业负责人综合素质 (3-1-1) (1分)
技术负责人综合素质 (3-1-2) (1分)
第 2 页
创新能力 (3-5) (4分)
N×1 N×0.5 N×0.5
N×0.3
N×0.5 N×0.3
具有经过省级以上鉴定部门鉴定的新工艺、 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每项(N项)得 N×0.5 0.5分 制定发展战略规划 未制定发展战略规划 1 0
近3年监督 质量安全监督、稽察、监督 检查 检查发现问题 未发现问题得5分,每发现1个问题扣1分 (4-1) (4-1-1) (5分) 市场行为 (5分) (4) 施工质量 企业规章制度、施工记录、执行验收程序、 (27分) 近3年履行 (4-2-1) 工程质量、试验工作、工序管理、事故防控 合同 (4-2) (22分) (6分) 安全生产 (4-2-2) (6分) 等方面到位情况 企业制度责任、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安全 内业、场地布置、维护措施、施工设施、综 合管理到位情况 第 4 页
得分
1 0 N×2 N×1.5 N×1
近3年获得科技进步奖或发 国家、行业奖项,每项(N项)得2分 明奖 省级奖项,每项(N项)得1.5分 (3-5-1) (4分) 地(市)级奖项,每项(N项)得1分
主编国家、行业标准,每项(N项)得2分 N×2 近3年主编或参与编制技术 参编国家、行业标准,每项(N项)得1.5分 N×1.5 标准 (3-5-2) 主编地方标准,每项(N项)得1.5分 N×1.5 (4分) 参编地方标准,每项(N项)得1分 N×1 近3年获得专利、软件著作 权 每项(N项)得1分 (3-5-3) (3分) 近3年拥有国家级工法或 拥有国家级工法,每项(N项)得1分 省部级工法 (3-5-4) 拥有省部级工法,每项(N项)得0.5分 (3分) 近3年主编或参编与业务领 域相关的、行业内的编著、 主编每项(N项)得0.5分 专著或培训教材等(正式出 版) (3-5-5) 参编每项(N项)得0.3分 (3分) 近3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 正式期刊发表与水利工程建 设相关论文 (3-5-6) (3分) 近3年新工艺、新方法等 (3-5-7) (3分) 发展战略 (3-6) (1分) 企业发展战略 (3-6-1) (1分) 核心期刊每篇(N篇)得0.5分 其他期刊每篇(N篇)得0.3分 N×1
N×0.5
0~2
信用记录 (5) (25分)
近3年不良 行为记录 (5-2) 企业资质、招标投标、质量 安全、合同履约等 无不良行为记录得8分,每有1项不良行为记 (15分) (5-2-3) 录扣2分 (8分) 公检法、工商、税务、金融 等 无不良行为记录得3分,每有1项不良行为记 (5-2-4) 录扣1分 (3分) 近3年最新 市(地)级及以上工商、税 评为诚信等级,每项(N 项)得1分,其中 1 信用评价 务、金融、质检、安全、环 最高诚信等级,每项(N2项)得1.5分; 记录 保等信用评价诚信等级 评为失信等级,每项(M1项)扣1分,其中 (5-3) (5-3-1) 严重失信等级,每项(M2项)扣1.5分 (3分) (3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本科(含)以上学历50%(含)以上、中级 (含)以上职称50%(含)以上 上述条件有1项不符合 上述条件有2项(含)以上不符合
得分
1 0
管理团队综合素质 (3-1-3) (1分)
管理制度 (3-2-1) (2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2) (1分) 制度建设 (3-2) (7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3) (1分)
0~2
信用部门 (3-4-1) (1分) 门户网站 (3-4-2) (1分)
1 0 1 0 1
信用管理 (3-4) (4分)
报告披露 (3-4-3) (1分)
0
第 3 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平台信息 (3-4-4) (1分)
评价标准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开 有关信息,且信息完整、准确 未及时、完整、准确公开信用信息
企业参与抢险救灾、慈善公 益活动 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每项(N (5-1-2) 项)得0.5分 (1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 无不良行为记录得2分,有不良行为记录得0 人 分 (5-2-1) (2分) 企业执(从)业人员 (5-2-2) (2分) 无不良行为记录得2分,每有1项不良行为记 录扣1分
3
2
1 2 1.5 1 1
0.5
1
0.5
第 1 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1 0.5 1 0.5 2 1 1.5 1 1.5 1 1.5 1 1.5 1 1.5 1 1.5 1 3 2 1 1 0.5 0 1 0.5 0
持有岗位(培训)证书的现 场管理人员达到相应资质标 1.5倍(含)以上 准要求的倍数 (1-3-3) 1(含)~1.5倍 (1分) 中级以上技术工人达到相应 1.5倍(含)以上 资质标准要求的倍数 (1-3-4) 1(含)~1.5倍 (1分) 设施设备 (1-4) (2分)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1-4-1) (2分) 主营业务利润率 (2-1-1) (1.5分) 净资产收益率 (2-1-2) (1.5分) 资产负债率 (2-2-1) (1.5分) 流动比率 (2-2-2) (1.5分) 应收账款周转率 (2-3-1) (1.5分) 总资产周转率 (2-3-2) (1.5分) 近3年净资产平均增长率 (2-4-1) (3分) 20%(含)以上 20%以下 5%(含)以上 5%以下 10%(含)以上 10%以下 60%(含)以下 60%以上 2倍(含)以上 2倍以下 3次(含)以上 3次以下 1次(含)以上 1次以下 10%(含)以上 5%(含)~10% 5%以下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 职称、行业工作年限5年(含)以上 上述条件有1项不符合 上述条件有2项(含)以上不符合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含)以上 职称、行业工作年限5年(含)以上 上述条件有1项不符合 上述条件有2项(含)以上不符合
附件3: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2 1.5 1 2 1.5 1
总承包特级或总承包一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 (1-1-1) 总承包二级或专业承包一级 (2分) 总承包三级或专业承包二级或专业承包三级 净资产为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2倍(含)以上 数额的倍数 1.5(含)~2倍 (1-1-2) (2分) 1(含)~1.5倍 总承包特级资质10亿元(含)以上 经营规模 (1-1) (7分) 总承包一级资质5亿元(含)以上 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亿元 (含)以上 工程施工年产值 (1-1-3) (3分) 综合素质 (1) (15分) 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5000万元 (含)以上 总承包特级资质5亿元(含)~10亿元 总承包一级资质2亿元(含)~5亿元 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1亿元 (含)~2亿元 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二、三级资质3000万 元(含)~5000万元 低于上述标准 经营年限 (1-2) (2分) 施工年限 (1-2-1) (2分) 10年(含)以上 5(含)~10年 5年以下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 1.5倍(含)以上 师人数为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的倍数 (1-3-1) 1(含)~1.5倍 人员素质 (1分) (1-3) (4分)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 1.5倍(含)以上 职称人员达到相应资质标准 要求的倍数 (1-3-2) 1(含)~1.5倍 (1分)
经营、生产、质量、安全、人事、财务等制 度健全得2分,每少1项扣0.5分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0~2
1 0 1 0 1 0 2 1 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 (3-2-4) (1分) 未通过 通过一级考核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3-2-5) (2分) 通过二级考核 未通过考核 人力资源 管理 (3-3) (2分) 员工聘用及培训 (3-3-1) (2分) 依法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岗 前、转岗、特殊工种及各种专业培训有计划 和实施,得2分;每有1项不符合,扣0.5分 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明确信用管理归口管理 部门,且有专职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不满足上述要求 设立门户网站,内容完整并及时更新 未设立门户网站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时报送和 披露企业年度报告和行政处罚等信息 未及时报送和披露企业年度报告和行政处罚 等信息
得分
0~5
0~5 N×2 N×1.5
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 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 构或相关专业部门、有关社 会团体的奖励和表彰 近3年良好 (5-1-1) 行为记录 (6分) (5-1) (7分)
省级奖项,每项(N项)得1.5分
市地级奖项,每项(N项)得1分,但累计不 N×1 超过4分 (≤4) 县级奖项,每项(N项)得0.5分,但累计不 N×0.5 超过2分 (≤2)
0~5
0~6
0~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资源到位 (4-2-3) (5分) 施工进度 (4-2-4) (5分)
评价标准
(1)人员按合同配置到位,0~3分; (2)设备和材料按合同要求配置到位,0~ 2分 企业施工计划、人机进场、资金流、材料计 划、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人机落实、措施方 案等到位情况 国家、行业奖项,每项(N项)得2分
0~2
0~8
0~3 (N1× 1+N2× 1.5)(M1× 1+M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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