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流程与内容精简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作为在这个领域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江湖,我深知企业破产清算这事儿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这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希望能帮新入行的小伙伴们少走些弯路。
咱先从一个我亲身经历的案例说起。
有一次,我接手了一家看似普通的破产企业清算工作。
这企业表面上是经营不善,但深入一查,才发现问题比想象中复杂得多。
账目混乱,资产不明,债权人更是吵得不可开交。
这就好比一团乱麻,得一根一根地捋清楚。
好了,言归正传,咱们来看看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
一、申请破产当企业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时,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这可是整个流程的起点,就像比赛的发令枪,一旦响起,一系列的程序就会随之启动。
小贴士:在申请破产时,一定要准备好充分的材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债务清单、经营状况说明等。
可别小看这些材料,它们可是法院判断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的重要依据。
常见误区:有些人认为只要企业经营困难就可以申请破产,其实不然。
法院会严格审查企业的情况,只有确实达到破产条件的,才会受理申请。
二、法院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破产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这破产管理人就像是企业的“临时管家”,负责管理企业的财产和事务。
我遇到过的问题:有一次,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对企业的业务不太熟悉,导致在初期的财产清查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
这就提醒我们,破产管理人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对企业的行业特点有一定的了解。
三、财产清查这一步可是关键中的关键。
破产管理人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同时,还要核实企业的债务情况。
注意事项:清查财产时,一定要仔细认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特别是对于一些隐蔽的资产和债务,更要多加留意。
常见错误:有些清查人员只注重表面的资产和债务,而忽略了一些潜在的问题,比如未到期的债权、或有负债等。
四、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清查完财产和债务后,破产管理人要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步是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申请可以由企业自愿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
在申请中,企业应提供相关财务文件和债务清单等证据,以证明其已经无法偿还债务。
2.破产管理人的任命: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法院会任命一名破产管理人来管理企业的财产和资产。
破产管理人可以是专业的清算公司或律师等。
3.资产评估与清单编制: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并编制资产清单。
资产清单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所有可变现的资产。
4.清偿债务的工作: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债务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债务的优先级和清偿顺序。
优先级较高的债权人将优先受偿。
破产管理人会与债权人进行谈判,以达成债务清偿的协议。
5.资产变现:破产管理人会采取各种方式变现企业的资产,包括拍卖、出售或租赁等。
变现所得将用于清偿债务。
6.债权登记与核对:债权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登记其债权金额。
破产管理人将核对债权登记,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7.债权分配与清偿:根据债权的优先级和登记情况,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将先行受偿,其余债权人根据债务的优先级和资产变现情况逐渐清偿。
8.破产清算报告的提交:破产管理人将在清偿完债务后编制一份破产清算报告,并提交给法院和相关部门。
报告中包括企业的资产清单、债务清单、债权清偿情况等信息。
9.企业解散: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将被解散,并被从工商注册系统中注销。
总结起来,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流程包括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的任命,资产评估与清单编制,清偿债务的工作,资产变现,债权登记与核对,债权分配与清偿,破产清算报告的提交,企业解散等环节。
整个流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注重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合理清偿。
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

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全面了解破产企业的背景和情况。
审计师需要了解企业的历史背景、经营状况、负债情况、法律诉讼等信息。
2.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
审计师应明确审计的范围和目标,包括审计时间段、审计重点等。
3.制定审计计划。
审计师根据破产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审计方法、人员安排、时间计划等。
第二阶段:资产核查与评估1.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点。
审计师需要对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对资产进行评估。
审计师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价值和市场价值,存货的成本和市场价值,应收账款的实际收回金额等。
第三阶段:债权债务核对与清偿1.核对债权债务情况。
审计师需要核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债权人名单、债务的性质和金额等。
2.确定债务清偿方式。
审计师需要根据破产企业的情况,制定债务清偿方案,包括清偿优先顺序、清偿方式和清偿时间等。
第四阶段:资产清算与分配1.制定资产清算方案。
审计师需要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制定资产清算方案,包括清算的方式、程序和时间等。
2.进行资产清算。
根据资产清算方案,审计师需要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包括变卖固定资产、出售存货、收回应收账款等。
3.进行资产分配。
根据资产清算的结果,审计师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分配,包括优先清偿债权、清偿管理费用、支付员工工资等。
第五阶段:审计报告编制与发布1.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师需要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包括对破产企业的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情况的说明、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的提示等。
2.审核报告内部审查。
审计师需要对编制的审计报告进行内部审查,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审计报告发布。
审计师需要将审计报告提交给相关审计机构,经过审查后将报告发布,并通知相关方。
第六阶段:后续事项处理1.监督资产分配情况。
公司清算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公司清算的工作流程及内容公司清算是指将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变现,并按照法律规定,清偿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最终解散的一种方式。
下面是公司清算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一、准备清算事项1.制定公司清算计划:确定清算的目标、范围、流程、时间及参与人员。
2.任命清算组成员:由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决定组建清算组,指定组长。
3.通知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通知公司债权人、股东、员工及其他相关方进行备案登记。
二、清查资产负债1.建立清算资产负债表: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估值。
2.核对账目及勾稽:核对银行、供应商、客户付款、欠款等相关账目。
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三、清算资产处置1.编制资产处置方案:通过拍卖、协议转让、抵债平衡等方式以变现公司资产。
2.资产评估:选择专业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3.资产处置执行:按照资产处置方案实施,将公司资产变现。
四、清偿债务1.制定债务清偿方案:根据公司债权人情况,制定清偿方案,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2.债务清偿执行:按照清偿方案,按次序清偿债务。
优先清偿的债务包括税款、员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等。
五、清算结算1.清算报告编制:由清算组负责编制清算报告,其中包括清算业绩、清算资产处置情况、债务清偿情况等。
2.公告及备案:对清算报告进行公告,并向管理机关申请备案。
3.分配剩余资产:如果清算后仍有剩余资产,按照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六、终止公司1.注销登记:在完成清算后,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2.公告纳税期限截止:在公司注销后,需要对截止日期内的纳税事项进行处理、缴纳税款。
3.公告注销事项:对公司注销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债权人提出异议。
总结:公司清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确保合法、公平、公正地处理公司资产和债务。
公司清算的工作流程包括准备清算事项、清查资产负债、清算资产处置、清偿债务、清算结算和终止公司等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工作内容。
破产清算流程图

破产清算流程图破产清算是指当一家企业无法偿还其债务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通过对企业财产的变卖和债务的分配,以清偿企业债务、保护债权人权益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破产清算的流程。
一、破产申请与受理1. 债务人申请破产:当企业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拖欠职工工资等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 受理破产申请:法院接收并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
二、破产财产调查与保全1. 财产调查:由破产管理机构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确定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和债务金额。
2. 财产保全:为了保护债务人的财产,避免恶意转移资产等情况发生,破产管理机构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债权确认与债务清理1. 债权申报: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债权,包括债权金额和凭证。
2. 债务清理:破产管理机构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根据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对债务进行清理和核定。
四、破产财产变卖与债权分配1. 财产变卖:破产管理机构根据债务人的财产清单,对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出售,变卖后的资金将作为偿还债权的来源。
2. 债权分配:根据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和破产管理机构的核定,将破产清算所得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五、破产报告与结案1. 破产报告:破产管理机构在清算过程中,会编制破产报告,对清算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并提交给法院审查。
2. 结案:当破产清算工作完成后,法院根据破产管理机构的破产报告和债权人的意见,做出结案决定。
在整个破产清算的流程中,破产管理机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负责对财产进行调查、变卖和分配,以确保债务人的债务能够得到有效清理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清算的流程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上述流程仅作为一般性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总之,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债务人、债权人和破产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一)破产申请(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三)清算组的设立第四阶段破产程序的终结。
出现下述两种情形之一时,清算组应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1)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2)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热门城市:丰城市律师磐石市律师磴口县律师泰安律师双城市律师额济纳旗律师日照律师尚志市律师德州律师根据我国如今有关企业破产法律法规,以及以往企业破产案例总结,由企业自愿申请破产的破产程序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国有企业的破产程序也可按这四个阶段分步实行。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第一阶段破产申请与受理▲(一) 破产申请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1) 请求事项。
请示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2)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说明;(3) 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的总体陈述;(4) 其它应说明事项。
如所附证据目录;(5) 申请人名称、加盖印章、申请日期。
相关材料包括:(1) 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2) 有关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 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
如果是有形财产,还应说明财产的处所;(4) 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
清册应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的数额、有无争议等事项;(5)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中申请破产的意见;(6) 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 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破产申请的受理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通常审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1、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2、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3、法院是否有管辖权;4、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破产清算程序、流程

公司注销的步骤: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债权人申报债权,并60日内至少公报3次.4、提出清算方案。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的步骤: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5,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破产清算程序、流程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
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
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
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1.简介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是指国有企业因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而被法院宣布破产,并进行清算处理的过程。
破产清算涉及到多个环节和程序,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和相关事项。
2.破产申请阶段2.1 申请破产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步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申请人可以是企业本身、债权人或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
申请破产需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情况等。
2.2 法院受理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将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将受理该破产申请,并发布破产公告。
2.3 破产监督管理人的任命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根据情况任命破产监督管理人,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管理和监督。
破产监督管理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以确保破产清算的公正和有效性。
3.破产清算阶段3.1 资产清查破产监督管理人将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
同时,还需要核实企业所欠债务的真实性和债权人的合法性。
3.2 资产评估在资产清查完成后,破产监督管理人会邀请独立的评估机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和估值。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债权分配和清算过程的依据。
3.3 债权核定根据资产清查和评估结果,破产监督管理人将核定债权。
债权核定主要包括确认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和优先顺序,并制定债权清单。
3.4 债务清偿在债权核定完成后,破产监督管理人将根据债权清单对债务进行清偿。
清偿顺序按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进行,优先清偿的债权人先行支付。
3.5 资产变现破产企业的资产需要变现以换取资金用于清偿债务。
破产监督管理人将负责制定资产变现方案,并进行资产拍卖、出售或其他合法方式变现。
3.6 公告债权履行期限和债权履行情况破产监督管理人将公告债权履行期限,债权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债权履行期限过后,破产监督管理人将核实债权履行情况,对已履行债权和未履行债权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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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流程与内容(精简版)一管理人的成立(一)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管理人的成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管理人,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三)管理人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法院指定管理人人员● 刻制管理人图章● 在银行开立帐号(四)明确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五)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当管理人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管理人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管理人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二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一)管理人有以下主要职责:●接管破产企业。
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管理人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管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二)管理人内部的分工:1. 管理人组长的工作:● 编制管理人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主持管理人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代表管理人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以管理人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掌管管理人公章;● 审批破产清算支出;● 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管理人做工作报告;● 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管理人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2. 管理人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 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活动;● 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 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3. 管理人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作出肯定性结论●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三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管理人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后,便开始对破产企业开展一系列的清算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活动就是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内容:(一)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二)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 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 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 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三)破产企业负债情况;(四)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五)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用于投资的款项及回收情况及亏损情况及原因,●用于还债的款项的本金偿还情况、利息偿还情况以及缴纳罚息、滞纳金情况,● 生产经营投入的款项及亏损情况,●办公开支的款项,●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用于支付工资、奖金、保险、国家税款的款项,●借出的款项情况,借款人、时间、数额及审批人员,●被有关部门罚款、罚没的情况。
(六)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七)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八)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四、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也是破产清算中的重要部分,也可称之为破产债权的清理,由于破产债权主要是法律问题,故律师在这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破产债权的申报该项工作主要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管理人的工作不多。
(二)破产债权的审核管理人在破产债权的清理中主要的工作是对其进行审核。
主要有:●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
●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
● 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
● 破产债权的计算。
● 对破产债权的重复申报的审核。
● 编制破产债权申报一览表。
还有对担保债权的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一般出具破产债权审核报告和破产债权确认报告。
五、破产财产的清算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财产的处理程序与步骤(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
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
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号等。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二)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
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
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四)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
一般指管理人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
一般由管理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由于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管理人移交,●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管理人移交,●抵押人向管理人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管理人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管理人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管理人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由管理人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由管理人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由管理人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 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 对未知债务人进行调查。
●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法院申请《偿还财务通知书》。
● 向债务人送达《偿还财务通知书》● 做好追讨债务工作的登记工作。
四、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首先对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然后由管理人决定对破产企业已经签定并生效的合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
(一)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类别的清理。
●合同履行情况的清理。
● 因合同引起的纠纷、诉讼情况的清理。
● 对合同内容尤其是主要权利义务的清理。
●对合同效力的清理。
管理人对破产企业合同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
由管理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
五、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应从两个方面着手,破产企业为被告的案件,和破产企业为原告的案件。
对于管理人而言,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应注意以下内容:(一)案件当事人的情况。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和依据。
(三)法院受理案件情况。
(四)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审理结果。
(五)法院对已结案件的执行情况。
管理人查明破产企业的涉诉案件后,将其制成书面报告并提交法院。
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管理人完成了对破产企业各项情况的清算和清理,对各项情况有的业已编制成册,有的业已掌握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接下来,应是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进行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在该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
(二)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
(三)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
(四)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
(五)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
(六)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一)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三)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四)管理人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六破产清算报告破产清算工作报告主要是总结管理人的破产清算工作的,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破产管理人的成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