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香溢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终端管理制度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终端管理制度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终端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终端日常的爱护与治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终端,指与上海香溢酒业(以下简称香溢酒业)签订了正式经销协议的终端及其所下属的各门店。

现时期在上海地区是指拥有自己的零售门店,同时出货要紧由自己的零售门店实现的香溢客户。

第三条终端的权益:终端是香溢酒业产品销售的要紧代表者,保证终端的利益是香溢酒业获利的差不多条件。

香溢酒业将尽力保证终端的利益,为终端提供具有多种获益方式和多重鼓舞措施的商务政策,确保终端的生存和进展空间。

终端有权益享受香溢酒业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方面的支持。

第四条终端的义务:终端从事香溢酒业产品的销售,包括、积极举荐香溢酒业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按时反馈信息等,同时终端必须严格遵守香溢酒业的相关治理制度。

在违犯相关治理制度时,同意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终端选择和评估制度第五条由销售部进行待选终端的选择,由市场部进行相应的资质评估,以上两项工作分别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销售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新终端的选择标准可参照经销商的选择标准,依据实际情形可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新终端的选择程序1.搜集终端资料销售部的大客户业务员负责了解和考察各区域内零售终端的情形,关于有一定实力和销售香溢酒业产品意愿的终端,大客户业务员应建立“潜在客户档案——终端”,并将档案递交到销售部内勤统一治理。

潜在终端的资料搜集工作要随时进行,为新终端的选择提供基础资料。

2.确定待选终端销售部依照各区域产品的市场容量、产品的销量、终端网络的实际情形以及公司年度终端规划,按照“潜在客户档案——终端”所记载的终端状况和香溢酒业终端选择标准,对潜在终端进行选择评判,确定有可能作为香溢酒业客户的终端作为待选对象。

待选对象应多于香溢酒业预备进展的终端数量,并安排进一步的调查。

3.对待选终端进行实地调查销售部大客户主管和当地大客户业务员对目标终端进行实地调查。

与目标终端交谈,了解并核实该终端的资金实力、人员状况、销售体会、经营情形、商业信用状况和销售香溢产品的意愿,初步洽谈双方合作事宜。

上海某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上海某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上海某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一、引言经销商对于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市场拓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经销商,并与其合作共赢,上海某酒业公司制定了本经销商管理制度。

二、经销商资质要求1.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法律法规,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 具备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销售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销售网络。

3. 具备相应的酒类产品销售经验或相关产品经验,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具备良好的品牌意识和市场敏感度,能够积极配合公司市场推广活动。

三、经销商合作流程1. 招募与筛选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招募经销商,包括市场推广、合作伙伴推荐等。

招募的经销商需提交申请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

初步筛选后,公司将与经销商进行面谈,并进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合作对象。

2. 合作协议签订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经销商的区域权益和销售范围- 公司产品的销售目标和销售政策- 经销商的销售目标和销售计划- 价格政策和市场竞争策略- 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3. 市场支持与培训公司将为经销商提供市场支持和相关培训。

市场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供市场调研和分析报告,帮助经销商了解目标市场的消费者需求和竞争情况。

- 提供市场营销资料,包括宣传册、海报等,并协助经销商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 定期召开市场培训会,分享市场动态和销售策略,并提供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培训。

4. 渠道管理和绩效考核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渠道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与经销商共同实现销售目标,并激励经销商积极推动销售业绩。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定期召开渠道管理会议,与经销商沟通合作情况,解决问题,并提供市场支持。

- 通过销售数据和市场反馈,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进行绩效考核,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 定期评估经销商的业绩和合作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经销商进行重新评估或解除合作协议。

四、经销商权益保障1. 产品供应保障公司将保证向经销商提供稳定、优质的产品供应,确保产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

经销商管理规定

经销商管理规定

经销商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经销商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经销商的选择与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经销商,指与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酒业)签订了正式经销协议的经销商。

第三条经销商的权利:经销商是香溢酒业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者,保证经销商的利益是香溢酒业获利的基本条件。

香溢酒业将尽力保证经销商的利益,为经销商提供具有多种获益方式和多重激励措施的商务政策,确保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经销商有权利享受香溢酒业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方面的支持。

第四条经销商的义务:经销商负责指定区域内香溢酒业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包括发现潜在客户、积极推荐香溢酒业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定期走访客户、按时反馈信息、执行下达的销售计划等,同时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香溢酒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在违犯相关管理制度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经销商管理模式第五条香溢酒业对经销商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模式。

第六条经销商的选择:在每个销售区域中,依据经销商的自身条件、资金实力、销售经验等指标,选择适合的经销商作为香溢酒业的甲级经销商和乙级经销商。

愿意承担一定销售任务的有实力经销商为甲级经销商,其他愿意经销香溢系列白酒,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经销商为乙级经销商。

第七条经销商动态评价:香溢酒业每年对现有经销商进行评估,经销商根据评估结果,享有不同的商务政策。

第八条经销商的数量设置:依据不同销售区域的实际情况,每个销售区域可以选择1~5家甲级经销商。

第二章经销商选择和评级制度第九条由销售部进行待开发经销商的选择,由市场部进行相应的评级,以上两项工作分别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给销售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新经销商的选择评级标准1.甲级经销商的标准1)经销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市场调查管理办法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市场调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行业调查实施办法:
1.调查国内各厂家同类产品在国内全年的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年生产总量,用以分
析同类产品供需饱和程度和本厂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此项资料每年六月前由市场部收集
2.调查同行业同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量以及香溢产品所占比重。

此项资
料每年六月前由市场部收集
3.了解经销商和销售终端对产品质量反映,此项资料由销售部业务员在日常走访
中收集并及时反映至市场部。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其改进方面的进展情况,用以分析产品发展新动向。

此项
资料每年六月前由市场部收集
第二条市场调查工作是市场部的日常工作,市场部专员需定期对市场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并在市场分析报告中加以利用。

市场部经理需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如确需立项则
依照公司制订的部门预算和市场部工作计划进行申报,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由市场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事项,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市场部审议修改然后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另文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销售计划管理制度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销售计划管理制度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销售计划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实现销售目标,提升企业销售业绩,规范销售管理流程,驱动公司销售团队发挥最大的潜力,制定本销售计划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上海香溢酒业公司所有销售工作。

三、主要内容1. 销售计划的制定1.1 销售计划由市场部门负责制定,并向公司领导层进行汇报并批准。

1.2 销售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外部市场情况、内部销售能力、竞争对手情况等因素,并结合企业战略和经验数据制定。

1.3 销售计划设置基础目标和激励目标,同时注明完成期限和量化指标。

1.4 针对计划实行阶段性调整和修订,优化目标制定。

1.5 销售计划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批准,方可执行。

2. 销售计划的执行2.1 按照销售计划,市场部门负责组织销售团队落实销售任务。

2.2 销售团队应当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和销售策略,有效推广市场销售。

2.3 销售团队应当根据计划完成期限及量化指标反复推算,在交付期限内完成销售任务。

2.4 市场部门管理者应当及时跟进销售情况,随时调整销售战略和计划,确保公司销售业绩高通畅,售后服务。

2.5 每月收集销售数据,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和分析,反馈意见到市场部门主管。

2.6 针对销售成绩优秀的员工予以激励,引导其他员工工作积极性高,提高销售团队整体水平。

3. 销售计划的评估3.1 针对销售计划的执行,市场部门应当及时评估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制定目标是否实际可行,同时找出实施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优化方案。

3.2 将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层,并制定下一阶段的销售计划和目标。

3.3 对于系统性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和研究,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执行由市场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由公司领导层负责。

发现制度执行不良行为,应当及时整改,对于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确保制度得到落实。

大型企业管理制度-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大型企业管理制度-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大型企业管理制度-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的管理。

第二条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经销商管理制度,加强对经销商的约束,促进经销商的发展,提升经销能力,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三条经销商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互利、诚信的原则,共同营造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经营环境。

第二章经销商的申请与评审第四条公司将在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开平台公布招商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经销商申请加盟。

第五条经销商申请加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经营许可证、身份证等。

公司将按照一定的评审标准对申请进行评审。

第六条评审包括考察经销商的经营能力、市场份额、管理水平等,经销商需提供经营计划、市场分析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经销商申请获得批准后,双方将签订经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经销商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经销商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经销政策和资源支持,如产品优先供应、市场营销支持等。

第九条经销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经营和销售公司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十条经销商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及时向公司反馈市场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经销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如不得虚报销售数据、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

第四章经销商的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经销商档案管理制度,对经销商进行档案整理和存档。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对经销商进行考核,评价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考核结果将作为经销商合作续约和合作条件优化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公司将通过建立经销商专员制度,对每个经销商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和协调。

第十六条公司将组织经销商年度大会,邀请经销商代表共同探讨经营策略和市场推广,加强经销商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章纠纷的处理第四十一条经销商与公司之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职能部门管理制度v

职能部门管理制度v

内部资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业务部门管理制度汇编北京市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制作二零零三年八月目录一、销售计划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酒业”)发展战略,加强香溢酒业销售管理的计划性,促进香溢酒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年度销售计划是香溢酒业加强资源宏观管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管理措施,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有序、效益稳步提高的重要手段,也是考核各级销售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年度销售计划主要包括年销售金额,销售量及两项指标在各单品之间的划分,渠道和终端客户的规划等内容,以体现公司销售业务发展的要求。

第一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香溢酒业总经理负责审批决定香溢酒业年度销售计划,并于年终听取年度销售计划的执行结果。

第五条香溢酒业销售副总负责审核年度销售计划草案和年度销售计划执行分析报告。

第六条香溢酒业财务部经理对年度销售计划草案进行财务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七条香溢酒业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草案,负责检查各区域销售计划执行情况,并负责编制香溢酒业年度销售计划执行分析报告。

第八条销售部业务员(包括渠道业务员和大客户业务员)负责提交所辖区域销量预测,并按下达的任务指标执行销售计划。

第二章年度销售计划的编制第九条年度销售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战略规划、往年度完成计划实际情况、本年度的经营环境。

第十条销售部业务员于每年12月1日向销售部经理提交下一年度本区域的销售预测。

销售预测应反应所辖区域的实际和往年完成计划任务的情况,以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销售部经理于每年12月10日之前审核各销售部业务员上报的销售预测指标并判定其合理性,如果审核通过则纳入年度销售计划草案中,反之则返回业务员处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总经理每年12月10日将管理委员会确认的年度销售指标下达给销售部。

第十三条销售部经理于每年12月20日前结合总经理下达的销售目标和各区域的销售预测制定详细的年度销售计划草案,包括销售额,销售量,单品的分解指标,以及为实现计划所要进行的渠道和终端开发规划。

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一、目录二、前言三、经销商选择与合作四、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五、产品销售与市场拓展六、培训与发展支持七、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八、纠纷解决与终止合作九、总结十、附录二、前言酒业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经销商的行为和操作,保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稳定、高效的经销商合作模式,促进经销商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三、经销商选择与合作1.经销商的选择应该基于对其专业能力、市场资源和信誉度的评估。

2.公司与经销商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责,并保障公司的知识产权与商业机密的保密。

3.经销商应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和销售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积极推广和销售公司产品。

4.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培训,帮助经销商建立自己的销售团队和渠道。

五、产品销售与市场拓展1.经销商应按照公司设定的价格、销售目标和政策进行销售,不得私自调整价格或进行其他违规行为。

2.经销商应积极开拓市场,增加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3.经销商应及时向公司提供市场反馈和竞争情报,以便公司做出相应调整。

六、培训与发展支持1.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并向经销商提供产品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管理技能方面的支持。

2.公司应提供销售工具和推广材料,帮助经销商提升销售能力。

3.公司可以根据经销商的表现和发展潜力,提供相应的发展机会和支持。

七、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1.公司应根据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市场份额和其他衡量指标,进行绩效评估,及时给予奖励或激励措施。

2.经销商的销售奖励机制应透明、公平并有激励效果,能够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八、纠纷解决与终止合作1.双方应友好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2.在严重违约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与经销商的合作,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总结经销商管理制度是酒业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约定和规范,旨在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促进公司的销售和市场拓展。

公司应确保本制度的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经销商的工作表现,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提高经销商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香溢酒业公司经销商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经销商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经销商的选择与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经销商,指与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酒业)签订了正式经销协议的经销商。

第三条经销商的权利:经销商是香溢酒业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者,保证经销商的利益是香溢酒业获利的基本条件。

香溢酒业将尽力保证经销商的利益,为经销商提供具有多种获益方式和多重激励措施的商务政策,确保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经销商有权利享受香溢酒业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方面的支持。

第四条经销商的义务:经销商负责指定区域内香溢酒业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包括发现潜在客户、积极推荐香溢酒业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定期走访客户、按时反馈信息、执行下达的销售计划等,同时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香溢酒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在违犯相关管理制度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经销商管理模式第五条香溢酒业对经销商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模式。

第六条经销商的选择:在每个销售区域中,依据经销商的自身条件、资金实力、销售经验等指标,选择适合的经销商作为香溢酒业的甲级经销商和乙级经销商。

愿意承担一定销售任务的有实力经销商为甲级经销商,其他愿意经销香溢系列白酒,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经销商为乙级经销商。

第七条经销商动态评价:香溢酒业每年对现有经销商进行评估,经销商根据评估结果,享有不同的商务政策。

第八条经销商的数量设置:依据不同销售区域的实际情况,每个销售区域可以选择1~5家甲级经销商。

第二章经销商选择和评级制度第九条由销售部进行待开发经销商的选择,由市场部进行相应的评级,以上两项工作分别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给销售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新经销商的选择评级标准1.甲级经销商的标准1)经销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

2)经销商必须具备2年以上的酒类销售经验,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经销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4)经销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能有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5)经销商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销售场地和营业场所。

6)经销商必须拥有5名以上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现有客户维护能力及新客户开发能力。

7)愿意承担一定的销售任务。

8)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

9)经销商必须遵守双方在商业和技术上的保密规定。

10)经销商愿意接受并遵守香溢酒业的制度。

2.乙级经销商的标准1)经销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

2)经销商必须具备1年以上的酒类销售经验,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经销商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4)经销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能有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5)经销商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销售场地和营业场所。

6)经销商必须拥有3名以上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现有客户维护能力及新客户开发能力。

7)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

8)经销商必须遵守双方在商业和技术上的保密规定。

9)经销商愿意接受并遵守香溢酒业的制度。

第十一条经销商的选择程序1.搜集经销商资料销售部的渠道业务员负责了解和考察各区域内酒类经销企业的情况,对于有一定实力和经销香溢酒业产品意愿的经销商,渠道业务员应建立“潜在客户档案——经销商”(见附录),并将档案递交到销售部内勤统一管理。

潜在经销商的资料搜集工作要随时进行,为新经销商的选择提供基础资料。

2.确定待选经销商销售部根据各区域产品的市场容量、产品的销量、经销网络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销网络的发展规划,按照“潜在客户档案——经销商”所记载的经销商状况和香溢酒业经销商选择标准,对潜在经销商进行筛选评价,确定有可能作为香溢酒业经销商的经销商作为待选对象。

待选对象应多于香溢酒业准备发展的经销商数量,并安排进一步的调查。

3.对待选经销商进行实地调查销售部渠道维护主管和当地渠道业务员对目标经销商进行实地调查。

与目标经销商交谈,了解并核实该经销商的资金实力、人员状况、销售经验、经营情况、商业信用状况和经销香溢产品的意愿,初步洽谈双方合作事宜。

4.提出新经销商申请在调查结束后,根据谈判情况确定该潜在经销商是否可作为香溢酒业的待选经销商,提出新经销商评定意见,并填写“新经销商申请表”(见附录)。

销售部经理将填写的“新经销商申请表”,提交给总经理审批。

5.与目标经销商谈判并签订经销协议总经理同意后,由销售部经理负责与目标经销商的谈判,核实经销商的实际状况,并代表香溢酒业与其签订“经销协议”,代表经销商方签订“经销协议”的人必须是新经销单位的法人代表。

将新经销商的基本资料移交市场开发部的相关部门,进行档案代码设定、资料登记、存档。

第十二条对已有经销商的年度评估制度1.公司对所有的经销商每年要进行一次评估,通过评估全面地总结该经销商的全年经营情况、合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年度的总体合作对策,评估项目见“经销商年度评估表”2.渠道业务员负责对所管理区域内的各个经销商进行年度评估3.评估进行时间原则上为当年的最后一个工作周和次年的第一个工作周,具体时间由销售部安排。

渠道业务员必须在要求时间完成评估,将“经销商年度评估表”交销售部经理审阅并交市场部存档4.销售部经理综合各区的经销商的年度评估填写“经销商调整报告”,提交销售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将对经销商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章对经销商的支持制度第十三条对经销商的广告、促销宣传支持1.市场部根据公司营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广告宣传、巡展和促销活动。

2.经销商有义务进行香溢产品的促销活动。

香溢酒业鼓励经销商在所辖区域进行香溢产品的促销宣传活动,但经销商针对香溢产品的广告、促销宣传活动需要提前通知香溢酒业市场部,内容包括宣传媒介、时间、费用及活动内容等。

第十四条对经销商的培训支持1.香溢酒业免费对经销商提供统一培训和日常培训的支持。

培训的目的,一是对企业形象和产品的推介,二是提高经销商的管理素质。

2.统一培训定期由市场部组织实施。

3.日常培训由渠道业务员不定期进行实施。

4.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销售技巧,管理能力的提升,香溢酒业形象和品牌的推广介绍,香溢酒业产品特性介绍,香溢酒业的销售政策、商务政策宣传,介绍香溢酒业的营销策略和方法,市场环境与本区域目标市场分析方法等。

第十五条所有经销商都必须严格按照销售经销协议所签订的区域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第十六条跨区域销售行为系指发票抬头所在地超出经销商规定销售区域的销售行为。

如发票抬头所在地为香溢酒业的未确定区域,则上述不一致销售行为不视作跨区域销售行为。

对于全国性的连锁终端的统一采购,全国铺货的情况则不受此条款的限制。

第十七条在市场区域管理中,签订经销协议的经销商自行发展的未与香溢酒业签订经销协议的批发商,在经销过程中出现的跨区域销售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香溢酒业将通知该经销商暂停对违规批发商的供货。

否则合约经销商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跨区域销售的判定办法:通过经销商相互举报、市场部调查取证核实的方式来认定跨区域销售行为。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定跨区销售对香溢酒业的销售造成严重影响的经销商,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暂停供货、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资格的处罚。

被侵犯权益的经销商在窜货等取证确认后将从违规经销商处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

第二十条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协助香溢酒业搞好所辖区域的市场规范工作。

第二十一条香溢酒业的渠道业务员执行对所负责区域的经销商的每周拜访和每月库存报表制度,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相关的信息。

具体信息参见“经销商每周拜访表”和“经销商每月库存报表“所列。

第二十二条香溢酒业原则上对经销商实行现款结算,全额支付制度,经销商将全额货款转入香溢酒业账户,香溢酒业在收到经销商货款后,由香溢酒业物流部组织发货。

第二十三条经销商提货方式分上门提货和由香溢酒业送货两种,具体过程可参见《销售发货流程》及相应的程序文件。

其中由香溢酒业送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等原则上由香溢酒业承担。

第六章定价返利政策第二十四条香溢酒业对甲、乙级经销商实行完全统一的出货价格。

第二十五条对于未严重违反香溢酒业相关制度政策的各经销商按每年度完成的销量结果,享受不同等级的年终返利政策,返利政策的制定原则是完成任务的甲级经销商和乙级经销商享受的返利点数或额度应有实质性差异,以保证激励的效果。

第二十六条在同一级别的经销商之间也应体现差别,完成情况较好的经销商应获得更多的返利,而完成情况较差的经销商则相应降低返利点数或额度。

与此同时,对于甲乙级经销商实行年度动态升降级制度,乙级经销商销量排名前三位的原则上下一年度可直接升入甲级,甲级经销商销量排名末三位的下一年度原则上降为乙级。

第七章经销协议的终止与续签第二十七条香溢酒业与经销商所签订的经销协议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十八条经销协议期满,如经销商不愿续签时,由香溢酒业结算该经销商所得返利,终止协议;如经销商希望继续签订经销协议,需要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由香溢酒业根据协议有效期期间经销商的表现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协议。

第二十九条经销协议期满,如香溢酒业不愿续签时,需要于经销协议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经销商。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由销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事项,须报经销售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销售部执行办理;其它未尽事宜另文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章附表附表一、潜在客户档案——经销商填报人:档案号:填报人:评估日期:年月日注:本表每年底由大客户业务员填写一次,销售部经理审核,并交由市场部存档填报人:申请日期:年月日附表四、现有经销商调整报表填报人:报告日期:年月日附表五、潜在客户名录——经销商填报人:最近填报日期:年月日注:本表每季度更新一次并交由销售部内勤存档,对于当地的重点潜在客户,必须进行至少一次拜访并建立档案,以便为新客户开发提供背景资料附表六、经销商每周拜访表经销商:级别:填报人: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必须由渠道维护专员如实填写,每周五结束工作前上报至渠道维护主管由销售部内勤存档,相关上级主管负责不定期地对此工作进行抽查附表七、经销商月库存报表经销商:级别: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注:本表必须如实填报,渠道业务员和渠道维护主管共同签名确认,每月25日下班前上报至销售部经理,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次一工作日,特殊情况按销售部经理通知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