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行为养成及考核办法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范本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井下职工安全生产和维护煤矿工作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各职工,包括矿工、机电工、检修工、维修工等。
二、职工行为规范1. 严禁私自离岗:职工应按规定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严禁私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应向上级报备并获得批准。
2. 严禁违章操作:职工应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3. 严禁无故离岗:职工应按照工作安排和班次轮换情况进行工作,不得无故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应向上级报备。
4. 严禁饮酒和吸烟:职工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和吸烟,以免影响工作安全和工作效率。
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井下:职工在进入井下时,应仔细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井下,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6. 严禁乱丢垃圾:职工应按规定将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区域,严禁乱丢垃圾,确保井下环境整洁。
7. 严禁无证操作:职工应持有效操作证件进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确保操作技术过关。
8. 严禁无故放松安全防护:职工应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严禁无故放松安全防护,确保工作安全。
9. 严禁违反工作纪律:职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指挥,严禁违反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10. 严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职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稳定。
三、职工行为考核办法1. 考核内容根据职工行为规范,对职工的行为进行考核,主要包括离岗情况、违章操作、工作纪律情况、安全防护措施遵守等方面。
2. 考核方式(1)定期检查:通过定期抽查、检查考核职工的行为表现,对其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
(2)日常监督:通过日常工作中的观察和记录,对职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3. 考核结果根据职工的行为表现和考核情况,将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等级。
员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3篇)

员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通常由公司内部的安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和管理。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员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1. 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穿戴个人防护设备、使用设备和工具时的正确操作方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等。
2. 参加安全培训:员工需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了解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以提高对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完成安全工作检查清单:员工需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工作检查清单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和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员工间互相监督:员工应互相监督,及时提醒对方注意安全事项和行为,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5. 报告事故和伤害:员工在发生事故或伤害后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或安全部门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和记录。
6. 参与安全演习:员工需要经常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演习,熟悉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流程和技巧。
7. 及时进行安全改进:员工应积极提出安全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方式,减少安全风险。
员工的安全作业考核通常是通过日常保持安全行为和参与培训、检查等各项活动的情况来评估。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或一次性考核等形式进行评估,并设置相应的奖惩机制。
考核结果通常会影响员工的绩效评估、薪资晋升和岗位晋升等。
员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2)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员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
以下是相关内容:一、员工安全作业要求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公司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严禁违反安全规定进行工作。
2.员工要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要求操作设备,禁止随意更改设备设置或私自操作。
3.员工应熟悉和掌握所负责工作区域的安全环境和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员工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需要获得合法的操作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5.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6.员工在使用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前,必须进行相应的标识和防护措施,并按照规定储存和处理。
员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

员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
1. 检查和遵守安全规定:员工需要了解并遵守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如穿戴安全装备、使用安全设备等。
2. 安全培训:公司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环境检查和报告:员工应定期检查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工具和设备操作:员工需要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安全。
5. 紧急救援能力:员工应具备基本的紧急救援能力,如急救知识、火灾逃生等,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6. 事故报告和调查:员工应及时报告任何工作中的事故,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事故调查,以便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7.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安全表现进行安全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优秀表现的员工可以获得奖励,如奖金、表彰等;而安全违规的员工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8. 安全责任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员工安全工作的有力推进。
总之,员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员工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并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考核制度来促使
员工遵守安全规程,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持续发展。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范文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范文***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井下职工的行为,确保井下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制定本规范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规范及考核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煤矿井下从事作业的职工。
第三条本规范及考核办法是煤矿井下工作的基本准则和管理标准,是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和岗位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将本规范及考核办法纳入岗前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中,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二章井下职工行为规范第五条井下职工应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煤矿井下工作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井下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得推诿、拖延或懈怠。
第七条井下职工应保持队伍团结,相互帮助,不得进行争吵、打架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井下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工作环境的卫生,并维护设施设备的完好。
第九条井下职工应保护环境资源,不得乱扔垃圾、污染水源以及损坏自然生态。
第十条井下职工应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对工作中涉及的技术、管理和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外界。
第十一条井下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不得接受贿赂。
第三章井下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第十二条井下职工的岗位绩效考核是根据他们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来评价的。
第十三条井下职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应采用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井下职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成绩:包括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表现;(二)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沟通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三)安全生产:包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教育、严守职责等方面的表现;(四)技术专业:包括掌握技术知识、熟练操作设备等方面的表现;(五)专业素养:包括遵守职业操守、遵守行业规范、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五条井下职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应设置不同等级,并提供相应的奖励、激励和晋升机制。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制度法规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制度法规一、背景介绍随着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的特殊性,为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必须制定相关的行为规范和考核办法,以确保职工的工作行为符合规定,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1.劳动纪律(1)井下作业人员应按时到岗上班,不能擅自缺勤,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井下作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私自离岗,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井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不能随意取下或更换,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4)井下作业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能随意加班或早退,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安全生产规程(1)井下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不得擅自操作或违反规定作业。
(2)井下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反规定或冒险行事。
(3)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工作纪律(1)井下作业人员应文明用语,不得言行不当,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益。
(2)井下作业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令,不得有挑衅、抗拒、冲突等不良行为。
(3)井下作业人员应保护企业的利益,严禁泄露机密信息或盗窃公司财产。
三、煤矿井下职工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1)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表现,包括安全操作、劳动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2)井下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包括操作技能、安全防范意识、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井下作业人员的思想品德,包括纪律要求、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年或半年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估其在工作安全、效率、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2)临时考核:根据具体情况,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临时考核,针对性评估其在特定任务中的表现。
(3)互评考核:井下作业人员相互评价,从同事间更直观地了解其工作表现,促进互相学习和进步。
3.考核结果(1)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安全事故和违纪现象,技能水平高,得到业务单位的认可。
员工安全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员工安全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保障员工的安全是企业应尽的责任。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企业需要建立员工安全行为规范并加以细化实施。
以下是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的实施细则:一、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1.组织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于安全意识的认知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2.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如海报、标语、培训视频等,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员工的日常安全行为规范1.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遵守操作规程:员工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操作规程。
3.严禁私自改动设备:员工不得私自改动、维修或拆解设备,如有问题应立即向专业人员报告。
4.识别和避免危险源:员工应学会识别和避免各类危险源,如电线、化学品等。
5.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员工在操作工具和设备时应按照规范使用,确保安全操作。
三、员工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行为规范1.逃生和自救:员工应按照企业制定的逃生路线和应急预案进行逃生和自救,不得慌乱和逆行。
2.报警和求助:员工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和寻求帮助。
3.互助合作:员工应相互协助,共同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四、建立安全监督与管理机制1.设立安全监督岗位:企业应设立安全监督岗位,负责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2.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于安全行为优秀的员工,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开展安全巡查和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评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总之,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的细则对于企业保障员工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企业应注重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建立员工的日常安全行为规范,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制定员工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行为规范,培养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同时建立安全的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员工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某某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

某某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前言在煤矿生产中,安全是首要任务,职工行为的规范和考核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此,我们制定了《某某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职工井下作业行为,加强井下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能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一、职工行为规范1. 作业前准备1.1 井下设备检查每位井下职工上班前应进行设备检查,检查井下设备是否完好,并向班组长或其他负责人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2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所有井下职工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安全眼镜、防毒面罩等。
2. 作业安全2.1 清晰的作业计划井下职工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计划。
2.2 严格遵守职业规定井下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抽烟,不乱扔垃圾等。
3. 作业结束3.1 记录工作情况井下职工在工作结束后应填写日志或其它记录表格,记录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发现。
并向班组长或其他负责人报告。
3.2 清理作业场所作业结束后,井下职工应将工作场所清理干净,并放置好设备工具。
二、职工行为考核办法1. 职工行为考核内容1.1 行为规范考核职工行为规范考核主要包括井下设备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作业计划执行、遵守职业规定等方面。
1.2 安全生产意识考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考核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事故应急处理、安全防范能力等方面。
1.3 安全技能水平考核职工安全技能水平考核内容包括应急逃生知识、设备操作技能、紧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2. 职工行为考核方法2.1 日常观察考核公司聘请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观察,查看井下职工是否按照规范进行作业、是否穿戴标准的防护用品,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2.2 现场指导考核通过现场指导,了解井下职工在实际工作中的技能水平和实际能力,对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进行考核。
2.3 模拟演练考核公司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模拟煤矿爆炸、透水事故等紧急情况,考察职工对应急处理情况的能力。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
煤矿井下职工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旨在规范煤矿井下职工的行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井下职工行为规范:
1. 遵守井下工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工作程序、违规操作等行为;
2. 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好岗位工作,不怠工、滥竽充数;
3. 严禁酗酒、吸毒等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4. 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规定,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
入井下;
5. 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6. 同事互助,密切配合,井下职工要形成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二、井下职工行为考核办法:
1. 根据职工的井下行为规范进行考评;
2. 考核内容包括职工遵守井下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工作质量和效率、安全事故等方面;
3.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
4. 考核结果将纳入职工个人绩效评价,作为晋升、薪资调整等决策的参考。
该办法的实施可以促使井下职工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
保矿井工作的稳定和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安全行为养成及考核办法
单位:开拓一队
日期:2012年1月
开拓一队职工安全行为养成及考核办法
一、开班前会议
1、进行安全宣誓,宣誓要有当班跟班干部带领,宣誓前要举起右手、声音洪亮一致。
违者,罚款50元。
2、抽查岗位描述及手指口述,每班必须抽查2名以上人员,不会背诵、不熟练者,罚款50元。
并建立台帐。
3、列队入矿院必须佩戴矿徽,排成一队进入矿院。
队干部进行监督。
违者罚款50元。
二、班前准备工作
1、入井前要休息好,吃好,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精力充沛,不得酒后下井,不带病下井。
违者罚款50元。
2、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换衣箱门是否锁好。
3、入井前要调整好个人情绪,抛开个人烦恼和不良情绪,充分做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的思想准备。
三、入井着装
1、工作服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服装,做到整洁、无露絮、撕裂,纽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
违者罚款50元。
2、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随身围带毛巾,佩戴有衬垫和帽带的安全帽,入井前必须将皮带系牢,矿灯要戴在安全帽上,并系牢灯线,对违反规定者,罚款50 元。
四、配戴安全装备
1、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矿用型、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
戴安全帽必须系上纽带,不得把个人的证、卡放在安全帽内。
违者,罚款50 元。
2、按规定领取(检查)自救器,了解和熟悉自救器正确使用方法。
跟班干部及工、班长,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
违者,罚款50 元。
3、领用矿灯要仔细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矿灯必须用灯皮带系在腰间,灯头插在安全帽上,不得把灯挂在脖子上或放在其它部位。
违者,罚款当50 元。
五、入井前准备
1、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违者罚款200元;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排队乘罐,任何人不得拥挤打闹,不得以任何理由抢上抢下,并自觉接受井口人员的检查,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接受检查的,被井口管理人员制止下井的人员,对其罚款200 元;
3、严格执行井口管理制度,对不排队上、下或拥挤打闹的行为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 元,处罚当班班长200;
4、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井口候罐制度和井口检身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搜检身。
违者。
罚款50元。
六、乘坐罐笼、皮带、猴车
1、乘罐人员在罐笼内,必须取站立姿势,握紧扶手。
2、在下井口候罐时,不允许在罐笼运行的下方穿越,必须按照规定的行人巷道绕行。
违
者,罚款50元。
3、乘罐、皮带和猴车人员的身体和所携带的长物不准伸出超标,严禁向井筒仍如何物品。
违者罚款50元。
六、携带工具
1、携带锋利的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方可带入井下。
违者,罚款50元。
2、携带较长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两头用废旧软材料包扎,乘罐笼时,必须将工具平放在罐笼内,不得超出罐笼。
乘座人车时,如果工具超长,必须人工扛运。
违者,罚款200元。
5、两人抬运工具在大巷内行走时,要走在人行道,严禁进入轨道内行走,需要休息时,轻放在地面。
违者,罚款50元。
七、井下大巷行走
1、要严格执行矿井大巷运输管理制度。
2、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违者,罚款50元。
3、在大巷内行走要走人行道(有水沟的一侧),不得在道心或轨道上行走。
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立躲车或进入躲避峒室暂避,车辆过后再出来。
违者,罚款50元。
4、大巷内不得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保持一定距离,速度适中,不得跑、打闹。
行走时着装要整齐,不得把工作服披在肩上或拿在手上,不得袒胸露背。
违者,罚款50元。
5、爱护巷道设施,遇到风门不得用脚跺开,违者,罚款50元。
八、乘坐人车
1、乘车人员要在规定的地点,按照指挥的顺序上车或下车。
违者,50元。
2、必须乘坐专用运送人员的车辆,不准乘坐其他车辆。
违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3、已经发出开车信号或者车辆尚未挺稳时严禁上、下车,不准在列车前进途中扒、跳车。
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超员乘坐人车。
违者,罚款50元。
5、携带工具或材料入井时,严禁在罐笼内嬉笑打闹。
携带较小或易损坏的工具入井时,要用包或其它物品包装,乘座人车时,要放好。
违者,罚款50元。
6、携带工具乘座人车,严禁将工具露在车外。
携带工具在大巷行走时,必须用手提住,将锋利的一头垂直于地面,严禁肩扛。
违者,罚款50元。
7、严禁在车内躺卧或瞌睡,不准在车内打闹或嬉戏和摘掉安全帽。
一经发现。
罚款50元。
8、携带超大物件人员乘车,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的规定,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违者。
50元。
九、在巷道行走
1、严格认真执行巷道行走规定,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违者,按“三违”处理。
2、巷道保持干净卫生,不得随便大小便,不得乱扔杂物。
违者,罚款50元。
3、进出工作面,禁止在有皮带或刮板运输机上行走、扒乘。
横跨,必须走行人过桥通过。
违者,罚款50元。
4、跨越钢丝绳时,要小心谨慎,不准骑着钢丝绳行走,严禁在运行的钢丝绳上拖拉物品。
违者,罚款50元。
5、通过弯道、交叉口、风门等处时,都应该“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来往车辆。
违者,罚款50元。
6、在巷道行走要注意集中精力,随时注意路面和巷道支护情况。
7、通过一道风门之后,必须随手关闭,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违者,罚款200元。
十、携带物品行走
1、携带长件器具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避免伤人、损坏周围物品等。
2、多人扛抬设备或者物料行走,要协调配合,相互照应,捆绑牢固,仔细检查之后在抬运。
违者,罚款50元
3、要携带火工品行走人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工种《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要求认真执行,保持一定的间距,中途不准逗留。
违者,罚款200元。
十一、巷道设备操作规范
1、进入巷道交接班时,要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交接清楚,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做记录)
2锚网工、绞车司机。
耙斗司机等,进行交接班时,要先检查设备完好情况,操作设备时,严格按“手指口述”进行操作。
违者罚款50元。
违者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