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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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更新日期:2008-12-9 16:44:04索引号:530524-007219-20081209-0041发文日期:2008-12-09名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1.1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2.1.3计算矿井设计资源燉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燉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不得开采的煤柱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燉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其煤柱留设要求和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

2.1.4矿井采区的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75%;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3薄煤层不应小于85%;4水力采煤的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分别不应小于70%、75%和80%。

3.1.7井筒数量及兼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4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井。

3.2.15工业场地应具有稳定的工程地质条件,避开法定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区、内涝低洼区和采空区,不受岩崩、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等灾害威胁;3.3.12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3.3.4开拓巷道净断面,必须以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为原则确定。

净断面的选取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现行标准《煤矿矿井巷道断面及交叉点设计规范》MT/T5024的有关规定。

4.1.33立井井筒装备中所有金属构件及连接件,必须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4.2.22井底车场巷道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4.3.22井下硐室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煤炭工业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小型矿井建设标准,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采,促进小型矿井有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为30~300Kt/a的新建、改建、扩建小型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矿井设计。

1.0.3小型矿井必须按国家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并持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设计;小型矿井的开发建设不得对邻近矿井,特别是大、中型矿井构成安全隐患;大、中型矿井井田内不得规划设计小型矿井。

1.0.4小型矿井设计,必须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应有批准的井田地质勘察报告。

1.0.5小型矿井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的条例、规程和规定,建立和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及防护手段,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作业环境、减少职业病发生创造条件。

1.0.6小型矿井设计应体现集中化、正规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行科学管理。

1.0.7小型矿井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2.1 矿井资源/储量2.1.1小型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最终)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其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设计生产能力60kt/a及以下矿井,当地质构造特别复杂,不能提供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最终)地质报告时,应根据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提供并经地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批)或备案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

2.1.2小型矿井设计应根据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及《煤、泥炭地质勘察规范》DZ/T 0215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计算矿井地质资源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和矿井设计可采储量。

小型煤矿设计规范

小型煤矿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定能源基(1992)8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第一章总则第1.1条煤炭工业小型物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令、方针、政策及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推广应用行之有效的各项先进技术和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矿井建设速度,提高矿井建设经济效益,促进矿井建设现代化。

第1.2条本规定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6至30万t/a的新建、改扩建的国营小型煤矿。

设计6万t/a以下的小型煤矿及6万t/a以上的乡镇矿井,可参照执行。

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以上的地方国营矿井,原则上执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但必须考虑地方煤矿的特点。

第1.3条必须坚持基本建设程序。

没有批准的相适应程度的井田地质勘探报告、矿区总体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进行矿井初步设计。

第1.4条矿区开发根据资源情况=开发条件、结合国家需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有条件的先进行总体设计。

总体设计应阐明设计指导思想,谁开发建设条件、确定总体设计的主要原则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总体设计中,条件允许时,对煤炭加工、储装运、生产设施等可采取群矿集中和联合布置,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统配矿与地方矿、国营矿、集体矿的关系,尽量避免重复建设,要贯彻“社会办矿”的原则,靠近城镇的国营煤矿,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将生活设施发培养费城镇适当的位置,以便充分利用城镇现有公共设施。

凡有条件的都应实行社会化协作,不搞“小而全”。

矿区开发应先浅后深,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开发施工和征税条件比较简单,投入少、见效快的矿井。

第1.5条矿区总体设计中,地面运输、供水、供电、通信、环境保护、多咱经营、综合利用、地面爆破材料库位置和矿区中心、居住区规划等,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共同协商并取得有关部门同意。

确定矿井工程项目建设时,应落实电源、水源、通信和外部运输等建设条件。

第1.6条矿井设计应体现开采正规化、质量标准化、采掘运机械化、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J15—88、SHJ1060—84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规定了工业企业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量和洗浴用水量。

一般工业企业生活用水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

一般采用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小时。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按下表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小时。

车间卫生特征每人每班淋浴用水定额(L)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其他60极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极毒物质(如有机磷、三硝基甲苯、四乙基铅)处理传染性材料、动物原料(如毛皮)易经皮肤吸收或有恶臭的物质,或高毒物质。

严重污染全身或对皮肤有刺激的粉尘(如碳黑、玻璃棉等)高温作业、井下作业其他毒物一般粉尘(如棉尘)重作业不接触有毒物质极粉尘,不污染或轻度污染身体(如仪表、金属冷加工、机械加工等)40石油化工企业生活用水定额生活用水量应该按下列指标计算:直接生产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35L/人.班(不包括淋浴用水),其小时变化系数为3 。

直接生产人员的淋浴用水指标,可采用下表的指标。

间接生产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30L/人.班(不包括淋浴用水),其小时变化系数为3。

间接生产人员淋浴用水指标为40L/人.班。

类别操作工种用水量(L/人.班)一类原油卸车工、除焦工、金属热处理工、锻工、铸工、白土精制、碳酸钠挥手、硫磺回收、氮回收和污水处理场等单元操作工60二类仪表、机械加工、金属冷加工以及除一类以外的其他操作工403.煤炭工业矿井生活用水定额生活用水量按下列指标计算生活饮用水为15~25L/人.班,K=3.0,用水时间为每班8小时。

食堂用水为10~15L/人.餐,K=2.0,用水时间为20小时,日常用水量按全日出勤总人数每人两餐计。

浴室用水量按下列指标计算淋浴用水最大班的淋浴用水量,可按每个淋浴器的流量为540L/h计算。

淋浴的日用水量,按最大班淋浴用水量的2.5倍计算,K=1。

淋浴延续时间为每班1h。

池浴用水按每班使用的浴池面积乘水深0.7米计算。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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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2006年1月1日施行2.1.1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后,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技术条件及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2.1.2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分别根据井田详查和勘探地质报告提供的“推断的”、“控制的”、“探明的”资源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及《煤、泥炭地质勘探规范》DZ/T0215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计算“矿井地质资源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和“矿井设计可采量”。

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矿井资源/储量的具体规定见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

计算矿井设计资源/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边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不得开采的煤柱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其煤柱留设要求和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有有关规定。

2.1.4 矿井采区的回收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75%;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3、薄煤层不应小于85%;4、水力采煤的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分别不小于70%、75%、80%。

5.2.6 采煤工作面的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93%;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95%;3、薄煤层不应小于97%;附录C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C.1矿井预可行性研究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勘探地质报告为基础)C.1.1 矿井地质资源量:详查地质报告提供的查明煤炭资源的全部。

包括控制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2、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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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预案等。
矿工安全培训
所有矿工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 矿井安全规定、应急处理和自救 互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监管与检查
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与检查制度, 定期对矿井进行安全检查,及时
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
合理设计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风流稳 定、风量充足,有效稀释和排出有毒 有害气体,为矿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 境。
井筒断面设计
根据矿井规模、运输方式、 通风要求等因素,确定井 筒断面尺寸,以满足生产 需要。
井筒支护方式
根据地质条件、岩石性质 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井筒 支护方式,确保井筒安全 稳定。
开拓巷道的设计
运输大巷设计
根据矿井开拓方式和运输方式,确定 运输大巷的位置和走向,满足煤炭运 输需求。
通风巷道设计
硐室及辅助巷道设计
根据生产需要,设计各种硐室及辅助 巷道,满足设备安装、检修及生产管 理的要求。
合理布置通风巷道,确保矿井通风效 果良好,降低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矿井的提升与运
提升设备选择
根据矿井规模、提升距离 和重量等因素,选择合适 的提升设备,确保提升效 率及安全。
运输方式选择
根据煤炭运输需求,选择 合适的运输方式,如带式 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等, 确保运输效率及安全。
和运营成本。
技术先进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提 高矿井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环保节能
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减 少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
现绿色发展。
矿井设计的主要内容
矿井开拓设计
确定矿井开拓方式、采区划分 、巷道布置等,确保矿井生产
能力、安全和经济效益。
矿井通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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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汐 汇报时间:20X-XX-XX
矿井瓦斯防治
瓦斯来源:煤层中天然存在的气 体
防治措施:加强通风、瓦斯监测、 瓦斯抽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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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危害:爆炸、窒息等安全事 故
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
矿尘防治与职业病防护
矿尘防治措施: 喷雾洒水、湿 式作业、个体
防护等。
职业病防护: 建立通风系统、 提供新鲜风流、 定期检查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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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 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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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汐
汇报时间:20X-XX-XX
添加目录标题 矿井安全与环保
矿井设计基本要 求
矿井资源利用与 节能减排
矿井开拓与开采
矿井经济效益与 社会效益评估
单击添加章节标题
矿井设计基本要求
开拓方式选择
开拓方式:立井开拓、斜井开拓、平硐开拓和综合开拓 选择依据:地形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 适用范围:不同开拓方式适用于不同条件下的矿井 优缺点比较:比较各种开拓方式的优缺点,有助于选择合适的开拓方式
开采工艺确定
矿井开拓方式: 根据煤层分布、 地质条件等因 素选择合适的 开拓方式,如 立井开拓、斜
综合效益评估与决策分析
矿井经济效益评估:包括投资回报率、成本效益比、利润水平等方面的评 估。
社会效益评估: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评估。
综合效益分析: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矿 井的综合效益。
决策分析:基于综合效益评估结果,进行矿井开发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最新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最新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第二部分 《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截止2005年底,全国仍有19828处小煤矿,占全 国煤矿总数的90%,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 32%。 2006年,全国在建煤矿项目3890个,可新增能力 72634万吨,其中30万吨以下的小型煤矿项目 3590个,可新增能力2242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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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小型矿井必须按国家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 并持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 设计;小型矿井的开发建设不得对邻近矿井特别 是大、中型矿井构成安全隐患;大、中型矿井井 田内不得规划设计小型矿井。

说明:指出了小型矿井的开发建设不得对大井构 成安全隐患;大井井田内不得再规划设计小型矿 井,体现了矿井建设要从安全出发、要保护和合 理利用煤炭资源的原则。
而据2004年统计数据,全国经省政府验收批准的 小煤矿共有23586处,其中, 6~3万吨的小煤矿8182处,占小煤矿总数的 34.7%; 3万吨以下的小煤矿10099处,占小煤矿总数的 42.8%,产量占小煤矿产量约50%。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小型矿井的设计现状。

第二部分 《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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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小型矿井设计,必须坚持基本建设程序, 应有批准的井田地质勘查报告。 说明:小型矿井设计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建设程序:

(1)应根据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进行设计; (2)应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井田范围进行设 计 (3)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地质勘查报告进行设计。 (4)并按顺序:预可研、可研、初设、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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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小型矿井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 安全的规程和规定,略 1.0.6 小型矿井设计应体现集中化、正规化、机 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略 1.0.7 小型矿井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 标准和规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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