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防汛管理暂行办法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最新版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最新版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最新版一、引言水电厂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单位,一旦发生洪水灾害,不仅会对水电站进行严重破坏,还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重大影响。
为了降低水电厂洪水灾害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水电设施的完整性,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最新版的要点。
二、防汛预案的建立和完善为了有效应对洪水灾害,水电厂需建立防汛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防汛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的水文站、气象站和水位报警系统,及时获取洪水预警信息,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应急抢险组织:组建专业的抢险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迅速响应和有序抢险。
3. 紧急疏散和安全转移:建立疏散和转移方案,明确人员疏散的路线和集散地点,确保人员的安全转移。
4. 设备检修和备品备件:定期检修和维护水电设备,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以应对突发情况。
三、水库调度和泄洪管理水电厂的水库是防洪的重要工具。
为了保证水库的安全运行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灾害的影响,水电厂需遵循以下原则:1. 水库调度:根据气象预报和洪水情况,及时对水库进行调度,合理控制库水位,以保证洪峰时刻的安全泄洪和市区排涝的正常运行。
2. 泄洪管理:根据泄洪容量和水位要求,合理安排泄洪工况,防止溃坝和决堤的发生。
对于水闸、泄洪洞等泄洪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畅通有效。
四、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洪工程为了提高水电厂的抗洪能力,水电厂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洪工程的投入,包括以下方面:1. 高位建设:对水电设施的建设要求做到高标准、高水平,考虑到未来洪水可能带来的影响,建设在高地上,以减少洪水对其造成的损失。
2. 堤防加固:对水电厂周围的堤防进行加固和修复,确保其稳固性和密实性,防止溃决和决堤的发生。
3. 排涝系统:建立健全的排涝系统,包括抽水站、涵管和排水渠道等设施,及时排除洪水积水,减少洪水灾害的影响。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细则最新版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细则最新版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细则最新版一、前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水电厂防汛工作显得愈发重要。
水电厂是国家重要的能源供应单位,其防汛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为了规范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工作,制定最新版的防汛管理办法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细则最新版的相关内容。
二、防汛管理办法细则最新版的内容1. 灾害预警机制防汛工作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灾害预警机制。
水电厂应与气象部门、河流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建立紧密联系,定期进行气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制定有效的预警指标,及时发布通知,确保水电厂能够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2. 水库调度和放水管理水电厂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库调度和放水管理制度。
在防汛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水库蓄水位,合理安排放水量,保证水库水位在安全范围内。
同时,要做好水库泄洪口和闸门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设备检查和维护防汛期间,水电厂应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特别是水轮机、发电机组等核心设备,要定期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设备、阀门、导流系统等的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 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水电厂在防汛工作中要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
要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污染源。
在水库蓄水和放水过程中,要合理控制水质,减少对河流生态的影响。
并采取措施,保护和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加强水土保持和植被覆盖工作。
5. 紧急救援预案水电厂应制定健全的紧急救援预案,在防汛期间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力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预案要包括救援组织架构、救援方式、人员配备等内容。
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防汛管理办法细则最新版的意义1. 提高防汛能力制定最新版的防汛管理办法细则,将有利于水电厂提高防汛能力。
通过规范管理措施,水电厂能够更科学、更合理地进行防汛工作,有效降低防汛风险。
同时,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最新版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最新版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厂防汛工作的管理,确保水电厂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水电厂,包括正在建设中和已建成的水电厂。
第三条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防汛体系,确保水电厂在洪水来临时能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对水电厂设施和人员的损失。
第四条水电厂防汛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加强事前的防范和预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安全可靠。
(二)科学决策,合理调度。
根据气象、水文等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做出决策,合理调度水库和发电设备。
(三)综合防御,多措并举。
采取综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如加固堤防、提高排水能力、完善监测系统等,构建全方位的防洪体系。
(四)社会参与,强化责任。
倡导社会参与水电厂防汛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多方合力,共同应对洪灾。
第五条水电厂应建立健全防汛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及部门的职责,确保防汛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防汛预案第六条每个水电厂应制定相应的防汛预案,并按照预案进行防汛演练。
第七条防汛预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水文气象监测预警措施:包括水文站和气象站的建设、巡视和维护,及时获取和分析水位、降雨等数据,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预警信息。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定期对水电厂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治。
(三)应急抢险和救援措施:制定应急抢险和救援预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培训和装备准备工作。
(四)通信联络和信息发布措施:建立健全通信联络机制,确保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畅通,并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五)应对措施:制定水库调度、电站运行等应对措施,确保水电厂安全度汛。
(六)演练和总结:定期组织防汛演练,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三章设施和设备管理第八条水电厂应加强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全文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工作,确保水电厂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厂防汛工作的目标是做到防灾减灾,确保水电厂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重视环境保护,将防洪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
第四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防汛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加强防汛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防和监测第五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防汛监测体系,及时了解汛情、水情和水文数据,并建立相应的汛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条水电厂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水情水文数据的分析和预测工作。
并依据预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七条水电厂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水电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以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第八条水电厂应当对水库库容、泄洪能力、泄洪作业程序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泄洪工作的有效且安全。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九条水电厂应当编制防汛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内容。
第十条水电厂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
第十一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联络机制,与上级、下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协同行动。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水灾情况,水电厂应当立即组织应急响应,按照预案部署人员,调动装备,进行灾情评估和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水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水电厂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水电设备和防洪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护功能。
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当加强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水电厂应当建立灾后总结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防灾减灾的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水电厂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23年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防汛安全责任1.水电站负责人是本水电站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保证其可行性和及时性。
2.水电站应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到人,明确人员职责,并落实人员到位和配备必要的防汛设备。
3.水电站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行为。
4.水电站应定期开展防汛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安全避险意识的增强。
三、防汛安全监测1.水电站应配置完善的防汛安全监测设备,对水位、降雨量、水质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分析,做好防汛安全预警工作。
2.水电站要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周边群众发布防汛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3.水电站应与周边相关单位建立联络联系机制,共享防汛监测数据,加强合作配合,提高防汛安全管理水平。
四、防汛应急预案1.水电站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设备保护、水库泄洪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及时性。
2.水电站应按照预案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培养,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3.水电站应配备完备的防汛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修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使用性。
五、防汛安全检查1.水电站每年应进行一次大型防汛安全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2.水电站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水电站要加强对施工、维修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不得存在违规操作和施工。
2024年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水电厂防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证电厂财产的安全,根据《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及《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防汛任务:确保凌津滩大坝、发电厂房安全渡汛。
第四条防汛目标:遇工程设计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水淹厂房。
对于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抢险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第五条防汛工作的重点是确保防汛电源、排水系统、泄洪闸门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防汛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精心作好洪水预报、调度及大坝安全监测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严防水淹厂房事故发生,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和全厂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家属都有维护防汛设施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防汛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防汛机构:(一)厂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抗洪抢险队。
(二)厂防汛领导小组: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任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防汛办公室设安全生产部,正副主任分别由安全生产部主任、副主任及水工船闸工区主任担任。
成员由水工船闸专责工程师、水工观测、泄洪系统等岗位负责人组成。
(四)根据防汛抗洪抢险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四个预备队。
分别组成如下:发电抢险队正副队长由发电运行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发电运行工区全体成员;检修抢险队正副队长由五强电力和新光电力负责人、电气维护工区、机械维护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电力检修全体成员、电气维护、机械维护人员;水工抢险队正副队长由水工船闸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水工、船闸工区全体成员;后勤供给队正副队长由厂综合部、凌津滩车队负责人、后勤专责担任,成员为综合部管理人员、生活服务、医疗、运输、等岗位成员组成。
第八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一)厂防汛领导小组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全厂的防汛工作。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最新修订版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最新修订版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最新修订版一、引言水电厂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单位,它的安全运行与防汛管理密切相关。
为了及时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洪水风险,确保水电厂的正常运行和生产,针对当前防汛工作的形势和要求,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进行了最新一次的修订。
修订版的出台将对水电厂的防汛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总则1. 水电厂应将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同时,应加强与水利、气象、应急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的防汛合力。
2. 水电厂应加强对防汛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活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防汛工作的高效运行。
3. 水电厂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其在洪水来临时的正常运行。
加强对有关设备的定期检修,防止设备失效对防洪工程的影响。
4. 水电厂应加强场区的巡查和巡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水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洪水预警与监测1. 水电厂应建立完善的洪水预警系统,定期更新和维护洪水水位预警标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立与地方政府洪水监测中心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即时的信息传递。
2. 水电厂应采购先进的气象监测设备,并加强对降水变化的监测和分析。
同时,应及时报送相关气象信息,并根据情况启动水电厂防汛处理预案。
四、洪水应急处置1. 水电厂应建立健全洪水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特定情况进行分级预警。
对不同级别的洪水应急响应,水电厂应及时启动,迅速采取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 水电厂应做好抢修队伍的准备工作,确保设备失效时能够及时、迅速地进行抢修,防止因设备失效导致的事故发生。
3. 水电厂应加强对附近河道的巡查和防洪工程的监测,及时发现和修复可能出现的破损和堵塞。
并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保持对洪水的动态监测。
五、信息报告与记录1. 水电厂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与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的及时报告和记录工作的正确性。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

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水电厂防汛工作,确保水电厂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水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工作。
第二章防汛组织与责任2.1 水电厂应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
2.2 确定防汛工作责任人,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三章防汛预案与演练3.1 制定水电厂防汛预案,包括预警、应急响应、人员疏散、物资调配等内容。
3.2 定期组织防汛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防汛检查与维护4.1 定期对水电厂的防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4.2 加强对水电厂周边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防汛安全的问题。
第五章防汛物资与设施5.1 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包括沙袋、救生衣、抽水机等。
5.2 维护和完善水电厂的防洪设施,如堤坝、排水系统等。
第六章信息报告与预警6.1 建立防汛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防汛信息的及时传递。
6.2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水电厂防汛预警系统。
第七章应急响应与处置7.1 明确应急响应流程,一旦发生洪水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2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第八章培训与教育8.1 对水电厂员工进行防汛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8.2 加强对防汛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员工的防汛意识。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考核9.1 定期对防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9.2 建立防汛工作考核机制,对防汛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第十章附则10.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水电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0.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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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防汛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防汛抗旱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水利电力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2.04.29
【实施日期】1982.04.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水电厂防汛管理暂行办法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水利电力部发布)
为加强水电厂的防汛管理,建立健全防汛工作制度,明确各级防汛工作的职责范围,加强大区电业管理局和省(区)电力局对水电厂防汛工作的领导,确保水电厂安全渡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水电厂的防汛工作,关系着水电厂的安全运行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亲自抓防汛。
在防汛工作中要与设计、施工和水文气象部门通力协作,紧密依靠当地党政军民的支持,组织好抢险队伍,确保水电厂安全渡汛。
第二条要建立健全电业管理局、电力局的水电管理机构,充实水电厂水务管理和水工观测、维护力量。
水电比重大(一般在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水电所处位置重要的电管局、电力局要有一名副局长主管水电工作,配备管水电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
并设置专职机构,其人数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配备方案,报部或电管局审批。
水电厂应配备熟悉水工、水务专业的副厂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
各厂要充实配备水务管理人员,水工观测人员,水工维护人员等专业技术干部。
具体配备人数,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由水电厂自行决定。
水工管理技术干部要稳定,使其主要精力从事专业工作。
第三条水电厂按照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制订年度工程渡汛措施和洪水调节方案,报主管局(即直接负责电厂生产管理的网局和省局,下同)审批后报所在省(区)政府备案,或经主管局审查后报所在省(区)政府审批,并抄报电管局和水利电力部;蓄水、泄洪影响涉及两省以上的大水库,应按国务院的批示或有关规定,由水电厂制订洪水调节方案,报有关省政府和电管(电力)局、水利厅(局)组成的防汛领导机构,由上级指定的负责单位召集有关部门开会审批,报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和水利电利部。
工程防洪标准和洪水调度原则,因水文和工程运用条件变化需要变更原设计规定时,由主管局会同设计单位提出报告,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四条要正确处理防洪与兴利的关系。
我国能源紧张,应千方百计充分利用水能,争取多发电,但要按照批准的汛期调度方案,进行水库调度,在确保大坝和统筹下游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水文预报,并参考气象趋势,可采取洪峰前预泄,拦蓄洪水尾部水量等措施,提高水量利用率,多发电、多灌溉。
盲目为多发电,多灌溉,和照顾河滩农田,而超蓄洪水,以致危及大坝及下游安全的做法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