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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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筹资项目管理及核算方法

“一事一议”筹资项目管理及核算方法

8农村财务会计 2016.11会计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兴办村民受益的生产公益事业,按照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一事一议方式向村民筹集专项建设资金。

上级财政部门也出台了一事一议奖补政策,使之成为农村兴办公益事业的主要资金渠道,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一事一议筹措的资金使用管理要求1. 要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有关票据单独装订保管。

村民主理财小组要负责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并定期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一事一议”筹资项目管理及核算方法 □ 毛贺来92016.11农村财务会计挪用一事一议筹资及相关财政奖补资金。

3. 注意资金的合理运用和使用效果。

工程施工单位和设备的购买单位的选择要进行招投标,公开选择,避免暗箱操作,使资金的使用发挥最大的效果。

二、一事一议工程会计核算及会计分录制作1. 账户设置为准确反映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资金的筹措使用结存等情况,应设置“一事一议资金”账户,并根据具体工程设置下级科目。

该账户类型为负债类账户。

2. 以某村一事一议筹资修建村水泥路为例,介绍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分录制作。

该村水泥路工程总投资8万元,村民筹资5万元,上级一事一议奖补3万元。

2016年1月2日,筹资方案获得审核批准,借:内部往来—村民明细 50 000贷:一事一议资金—水泥路50 000收到村民之李某筹资时,借:现金100贷:内部往来—李某 100县龙腾工程队中标,全额垫资兴建水泥路,借:在建工程—水泥路 80 000贷:应付款—水泥路80 00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转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水泥路 80 000贷:在建工程—水泥路 80 000村集体支付工程的部分工程款,借:应付款—水泥路 50 000贷:现金 50 000村集体接到上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0000元,借:现金30 000贷: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30 000村集体支付剩余工程款,借:应付款—水泥路 30 000贷:现金30 000年底结转本年度实际使用的一事一议资金和上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借:一事一议资金 50 000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30 000贷:公积公益金80 000CK(作者单位:河北省迁西县农牧局)。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四篇)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四篇)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一、前言____年,作为市级公益项目,“一事一议”面临了一系列的挑战和需求。

本方案拟定了一系列筹资筹劳的措施,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筹资方案1. 政府拨款针对“一事一议”项目的公益性质,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拨款,用于项目的启动和运作。

可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专项项目资金中寻求支持,并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以便申请到足够的资金。

2. 联合企业赞助与一些社会责任意识较强的企业进行合作,争取他们对项目的赞助支持。

可以通过洽谈合作方式,与企业商讨捐款、物资赞助或者志愿者协助等形式的支持。

同时,在企业赞助中,可以提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宣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

3. 筹集个人捐款通过宣传和推广项目,寻求广大民众的关注和支持,鼓励其进行个人捐赠。

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搭建在线捐款系统,方便民众进行捐款,并设立公开透明的账户,定期公示捐款使用情况,以增加公众的信任和参与度。

4. 举办募捐活动组织一系列的募捐活动,吸引更多人关注项目,并进行捐赠。

可以通过举办义演、慈善拍卖、公益跑等形式,吸引公众参与并进行捐助。

5. 申请基金会和NGO支持申请与“一事一议”项目有相关领域经验的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

可以编写项目介绍和申请书,向相关慈善基金会和NGO 进行申请,并充分展示项目的社会影响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三、筹劳方案1. 组织志愿者通过在社区、学校、企业、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项目中。

可以通过建立志愿者团队,制定明确的志愿者招募标准和培训计划,确保志愿者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制定项目工作计划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每个环节的任务和时间节点。

将工作分解到不同的志愿者和项目成员,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措施,以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发挥人才优势通过充分调动项目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专业和技能优势。

可以通过培训,提升项目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为项目的顺利进行贡献力量。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56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及本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奖补对象。

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以“一事一议”的形式向村民筹集资金和劳务。

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必须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解决。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必须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上限控制,贫困户适当减免的原则,筹资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

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工日,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男性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18周岁至50周岁的劳动力。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必须严格按照议事程序进行。

年初由村委会提出议事事项和预算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议论通过,经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乡镇统一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集中管理,收支由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统一进行会计核算,实行报帐核销制。

六、乡镇农经站对各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设置专帐管理、一本帐核算。

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

七、村内不承包地的务工经商农民,本着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筹资人均负担水平,缴纳集体公益事业费,这部分资金,必须纳入到“一事一议”筹资的资金内统一管理。

八、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不准超范围、超限额强行筹资筹劳,不准提前预收“一事一议”筹资款,不准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不准强制农民以资代劳,不准县、乡使用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九、乡镇农经站要及时将各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资金、劳务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张榜公开,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

十、县审计局负责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计监督工作,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东阳市实际,我们对《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东财管〔2019〕9号)进行了讨论修订,最后重新完善了《东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有所变化,主要包括:(一)村庄道路,包括通村道路以及各自然村道路连接、拓宽和硬化,田间机耕路修建,小型桥梁建设;(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村庄河道治理;(三)村民饮用水项目,包括自建水源和统一供水设施建设;(四)环卫设施,包括村庄污水集中治理、垃圾收集、公厕等设施建设;(五)村民公共活动和服务场所建设,包括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托幼、养老服务设施、农贸市场、村民文化健身休闲活动场所等建设;(六)村容村貌改造,包括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设施建设;(七)已建成村级公益事业的修缮类管护项目,不包括保洁、水电等日常管护;(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村集体经济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基础设施连片整治项目、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发展物业租赁项目、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等服务设施项目等;(九)村民群众认为受益面较广的其他便民利民设施项目。

对单纯用于村干部办公的村级组织办公楼建设、弥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公共开支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2、投资规模不再做硬性规定,对于列入财政奖补计划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体现群众急需、利益直接、见效较快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结合村级自筹能力及项目建设需要合理控制项目投资规模。

坚持厉行节约,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不超标准,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

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资金”

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资金”

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资金”任瑞莲 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摘要:随着城乡融合一体化的快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快速实施,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的建设也随之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此都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

对经济基础较薄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可通过多种渠道来筹措这些资金,比如向金融机构贷款、向民间个人或组织借贷、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进行筹资筹劳、接受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外部单位组织的捐赠、接受财政奖补资金等多种形式,其中“一事一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成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一项重要业务内容。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一事一议资金”;乡村振兴国办发〔2007〕4号文件转发了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筹资筹),本办法对筹资筹劳的内容、范围、对象、程序、管理以及其他事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同时各有关单位(部门)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掌握“一事一议资金”的内容其指的是村民作为直接受益的集体进行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需要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

需要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快速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生产生活公益项目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比如:在农田水利进行基本设施建设、修建和维护村内道路、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项目治理、植树造林、幼儿园、养老院、文化活动场所、路灯的安装、抗灾救灾等。

这些项目的建成极大丰富了村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二、搞好“一事一议资金”项目事前宣传发动工作筹资筹劳事项需要经过村民委提出,或经一定比例的村民或村民代表联名进行提出,所议事项会前需要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公告,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需要经过农户确认签字认可;会前还需要充分做好所有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及宣传动员的工作;让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让表决事项符合村民的意愿;方案表决通过后,应由参加会议的村民签字认可,以利于该项目顺利推进。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彭泽县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一是农民自愿,量力而行;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1、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2、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3、村内文体环卫公共设施;4、村内人畜饮水工程;5、林区作业道路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资、整合其他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作业费和设备购置费等的补助,使用权归议事主体。

2、财政所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工程承包合同,预、决算书,验收报告等,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项目承建单位或个人;其中5万元以上奖补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并且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奖补资金工程完工清算时一次性支付。

3、乡财政部门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实行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1、奖补资金不得为其他支农资金项目进行配套,不得与村级财务全并核算。

2、项目建议内容、筹资情况、奖补金额及使用情况,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办法

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分清责任,明确范围。

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本省(含国有农场)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支出。

(四)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市、县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由市、县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第五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政策,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市、县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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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 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11
三、奖补范围
➢ 注意事项 跨村和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 入应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 投入渠道解决,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村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 等投资投劳应由村民自己负责。
12
四、奖补办法
对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建设项目, 政府将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奖补,财政 奖补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开展一事 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村的实际乡村 人口、农村劳动力、全省规定的一事一 议筹资筹劳上限标准、地方财力状况等 因素确定,并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资 金结余可以结转下一年使用。
7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
财政部规定: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因民地办制公宜助,分,类适指当导奖补 ➢分清责任,明确范围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8
三、奖补范围
➢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
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项目。
《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22
二、奖补资金申请
➢ 乡(镇)财政所应分村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户。 ➢ 村委会收缴村民筹资并全额交存所在乡(镇)一事一
议筹资专户后,可向县级财政部门和农民负担监管部 门提出财政奖补申请。 ➢ 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奖补申请 审核后,汇总上报省和所在市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 门。 ➢ 县级财政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实行专人、 专账管理。
13
四、奖补办法
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面”上, 要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 既要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的建设,又要保 证一定“面”,让政策惠及广大村民。
14
四、奖补办法
在奖补标准上,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财力状况、建设成本、各地区的努力程 度等因素分类确定,对老少边穷地区予 以适当照顾,向投入大、工作实、效果 好的地区适当倾斜。
15
四、奖补办法
在奖补项目选择上,要遵循先易后难的 工作原则,优先支持解决群众最需要、 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包括农场、林场 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村内公益 事业。
16

四、奖补办法
在奖补内容上,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 可以是实物补助。
17
四、奖补办法
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平台,鼓励有条件 的地方,结合实际,将支农专项资金和 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捆绑使用,分别管理。
山西省农村财会人员培训 (一事一议资金政策及会计核算)
2012年11月
1
第一章 山西省一事一议政策概述
2
一事一议政策回顾
2008年山西省在祁县和应县两个县开展了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2009年山西省被确定为全国局部扩大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的试点省份
2011起山西省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23
二、奖补资金拨付
财政奖补资金的发放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一事一 议项目竣工后,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组织有关 部门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报告。 ➢ 奖补资金5万元以上的,经村委会申请,县级财政部门 可以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报账,完工验收后清算补齐; ➢ 奖补资金5万元以下的,项目完工验收后,经村委会申 请,由县级财政部门一次性拨付给项目筹资筹劳主体或 垫资人。
18
四、奖补办法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乡(镇)政府加 大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投入力度,倡 导社会捐资赞助,鼓励集体经济投入, 引导村民筹资筹劳,形成村级公益事业 建设稳定投入机制。
19
第三章 山西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20
➢先批后建 ➢建补同行 ➢自下而上 ➢分级负担
财政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规划先行
➢先议后筹
➢先筹后补
➢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 审、县级审批、省级备案的流程 自下而上进行。
21
一、项目申请
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通过所 属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农民负担监管和 财政部门提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申请, 经县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 批后,村委会收缴筹资,组织筹劳,开 展项目建设。
24
二、奖补资金拨付
➢ 财政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项目推行报账制。原则上实行乡镇报账制, 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县级报账制。只有在村民筹 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具备项 目开工条件后,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由县级 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多退少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 理办法》(财预2011年561号)
5
第二章 山西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
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按照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10年中央一号 文件要求,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完善 政策,健全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资助、 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 建设新机制。
3
相关法规
《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 [2009]3号)
《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 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10]1号)
4
相关法规
《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省 农业厅2007年11月)
《山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方案》(省农业厅2010年12月)
➢ (三)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 建、主管道的铺设;
➢ (四)需要村民筹资筹劳的电力设施。包括村内街道
照明设施的修建;
10
三、奖补范围
➢ (五)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 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 (六)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 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 和村庄周围绿化;
第六条规定,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
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
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
范围。
9
三、奖补范围
➢ (一)村内街道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 之间的道路;
➢ (二)村级小型水利设施的修建。支渠以下的斗渠和 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 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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