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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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1.医嘱查对(1)处理医嘱应做到双人查对,护士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医嘱。

(2)取消医嘱必须由医生执行和签名。

(3)护士根据医嘱单执行各项医嘱,并签名。

(4)处理电话医嘱时,接听护士先记录医嘱内容并复读,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诵一遍,经下达医嘱的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用过的安薇,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护士每班查对医嘱(包括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等。

2.医嘱执行(1)及时查询接收电脑医嘱信息,护士对医师开具的医嘱执行前要先核对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停止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药物浓度等,有疑问时及时澄清,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医嘱处理遵循先临时医嘱,后长期医嘱的原则。

每班确认所有医嘱在本班内处理完毕。

(3)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需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对辅助检查检验等或应由医生执行完成的医嘱内容,护士不需要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出院/转科/死亡应记录时间并签名。

(4)长期医嘱根据医嘱频率按时执行。

长期备用医嘱(Prn)执行后,在电脑内录入临时医嘱,护士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5)口头医嘱:①口头医嘱仅在病情紧急需即刻处理和/或抢救时才允许。

②护士接收口头医嘱即刻复诵医嘱内容,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与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用过的安甄,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事后补记医嘱内容。

③在接获电话医嘱时,接听护士需对记录嘱内容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两名护士一起执行。

④建立抢救用药记录本,记录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各项紧急处置的内容和时间,事后进行确认并记入护理记录单。

⑤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刻(6小时内)据实补录医嘱,护士录入实际执行时间并签名。

(6)自动停止的医嘱包括手术/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8)护士执行输血医嘱时需在输血通知单、医嘱单、血交叉单上双签名,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生协助核对并双签名。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一、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在其执业范围内下达,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二、手写医嘱:如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黑色的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备注时间。

三、开写、执行医嘱必须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电子Ukey签名),要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核对无误后执行并签名。

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五、在抢救和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实无误方可执行,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由下达口头医嘱的医生补开医嘱,“时间”填写补记医嘱时间,并在首行书写“补录抢救医嘱”,其下再开具抢救医嘱内容,由护士执行并签名。

六、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不允许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七、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每周由护士长主持大查对一次,转抄医嘱必须由另一名护理人员查对方可执行。

查对人员要签字,查对的医嘱要打印并存档。

八、转科、手术后和产后患者,医生要停止转科前、术前和产前医嘱,新开医嘱,护士核对无误后执行。

九、一般情况下,护士须按医嘱进行操作。

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非药物治疗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十、医务科、护理部对常规医嘱下达时间与执行时间的一致性、方式、签字情况、病历记录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药剂科对医嘱药物合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质量持续改进。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经过医生签名后方可执行。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或手术过程中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应先复诵一遍, 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

用过安甑保留一定时间,以备核对。

2.处理医嘱时应先急后缓,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

3.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及时向医生提出,切不可盲目执行,也不可擅自更改医嘱,必须校对清楚方可执行。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上级医师报告或者科室的负责人报告。

4.医嘱查时遵循“每班查对、每日核对、护土长每周总查对「2次”的原则,查对后签全名。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认真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5.凡已写在医嘱单上而又不需执行的医嘱,不得贴盖、涂改,应由医生在该项医嘱上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并在医嘱后用红钢笔签全名。

6.医嘱处理的监控,在医嘱录入、核对、汇总、生成、总查、删除等每一个处理环节中,实行操作码管理。

操作码与操作人员一一对应,由操作人员自行管理,操作人员只有凭借操作码才能进入计算机医嘱处理系统,操作人员的姓名可在总台显示。

【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五篇)

医嘱执行制度(五篇)

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____分钟内执行。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纳雍新立医院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

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

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医 嘱 制 度

医 嘱 制 度

医嘱制度
一、医嘱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凡系一次性执行的医嘱为临时医嘱,需多次反复执行的医嘱为长期医嘱。

二、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内容清楚、准确,每项医嘱层次分明,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医嘱不准涂改,如需要取消时,应当用红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用红笔签写全名。

三、无论是医师或护士,都应在医嘱的签字栏内签上责任者的全名。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应及时审核提交,便于医嘱按时执行。

如遇有停电或HIS系统故障时,应立即在医嘱本上开写医嘱。

如因医师未在医嘱本上登记或登记错误而不能按时执行医嘱的,由医师负责,护士因查对不严而不能按时执行医嘱,由护士负责。

五、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实习、进修医师开具的医嘱,应当由带教医师审阅、签名。

六、除抢救患者或在手术中,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

若须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据实补记医嘱。

七、严禁不看患者开医嘱,凡有此现象,护士应拒绝执行。

八、开写转入、手术后、分娩后医嘱和重整医嘱时,应先在原有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划一条红线,并在红线下方用红笔注明转入、术后医嘱、产后医嘱或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时,应注明重整医嘱时间和重整者的全名,再将需要继续执行的长期医嘱按原来日期排列顺序,抄写在下面的相应格内,整理后的医嘱应由第二人核对并签名。

医嘱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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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执行制度
1.执行医嘱必须双人核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医生开出电子医嘱,护士应及时接收,核对无误后提交,签名,并准确打印出医嘱执行单。

3.医嘱执行单与医嘱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名,方可执行。

4.执行医嘱时,应在床边核对病人腕带/床头卡和医嘱执行单内容,确认病人信息无误方可执行。

5.临时医嘱应及时通知责任护士根据病情执行,确保抢救治疗及时、准确落实。

6.医嘱执行后应在医嘱执行单及医嘱单上签名并记录执行时间。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各项医嘱,要认真交接执行单,必要时在交班本上注明。

8.病人手术、转科后应及时停止以前的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9.护士遵医嘱对病人进行治疗和给药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或手术时除外)。

在执行口头医嘱时,认真聆听,复述医嘱内容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做好记录,抢救结束后督促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10.护士要准确执行医嘱,不得随意修改医嘱。

11.护士发现医嘱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医生反馈,核实后方可执行,当医生拒绝核实有疑问的医嘱时,有责任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协调核实后方可执行。

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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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制度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用于病员的各类药品、各项检查、操作均应下达医嘱。

2.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2)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见《处方管理规定》。

(3)麻醉处方的书写要求见《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4)医嘱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5)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1)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5.执行医嘱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护士做到班班查对医嘱,每日总查对一次,每周护士长至少参加总查对1次,并有记录。

6.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7.根据病情变化,需及时更改医嘱。

8.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9.药剂师/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才可确认/执行。

二、自动停止的医嘱患者转科后所有医嘱即自动停止,必须重开医嘱。

三、口头医嘱1.适用范围: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除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外,医师不得使用口头医嘱。

2.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医师应用普通话清晰地读出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并复读两遍以上确认,护士应当复诵两遍,得到医师确认无误后使用,并记录。

3.应在2小时内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的补记,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上并签名,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

4.特殊药物,如剧毒、麻醉等药物不能执行口头医嘱。

5.执行口头医嘱的注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瓿遗弃,以作为核对时使用。

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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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制度一、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凡用于住院患者的药品及检查、治疗、操作均写入医嘱单。

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医师下达医嘱应认真负责,医嘱下达后应复查一遍,确认无误再交由护士执行。

三、医嘱种类(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四、常规医嘱一般在每日上午10时以前开出。

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患者因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

新入院患者,一般在入院2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症患者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

六、长期医嘱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应由医师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

医师和执行护士均应签名。

七、更改医嘱,应先停止原医嘱再重开医嘱。

八、两种以上药物组成一组医嘱,如只停用其中一种药物时应停止全组医嘱然后重开。

九、转科、手术、分娩后医嘱需写××科转入,术后分娩后医嘱。

十、护士进行医嘱整理时,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涂改。

如有疑问,应与有关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

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做到每日核对,每班查对,并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十一、护士执行医嘱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和执行人签名制度;实现“责任到人”,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十二、非抢救危重患者等紧急、特殊情况,医师不得下达、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必须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事后,医师应即刻详实补记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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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四)口头医嘱
1、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因抢救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3、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五)医嘱执行流程
护理查房制度
各级护理查房应充分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做好查房记录。

(一)护理查房种类:护理查房包括管理查房、业务查房、教学查房等。

1、管理查房重点查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的
执行情况、护理单元的质量管理及节假日、夜班岗位职责的落实等。

2、业务查房主要包括疑难、危重、大手术、特殊个案及开展新技
3、教学查房主要包括临床护理教学计划的组织与落实,对教学质
(二)护理查房的时间:护理部组织全院每季度1次,科护士长组织片区每两月1次,护士长组织病房每月1次,节假日查房和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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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房时应运用护理程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查房质量。

3、业务查房属护理部、科室常规业务活动,以提高护理业务为主。

4、作好查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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