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公章管理办法( 试行)
执照 公章管理制度

执照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使用公章的管理,加强对公章的使用的监督。
第二条公章是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法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一种特殊印章,是组织机构对外行使的一种特殊权利、义务的象征和标志。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有使用公章的单位。
第四条公章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未尽由本制度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公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章管理工作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其他负责人负责,并有专人具体管理。
第六条公章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公章,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不得私自挪用或者用于不正当用途。
第七条公章管理人员有责任及时更新公章,如有变动需及时向有关机构报备,确保公章的真实、有效。
第八条公章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不得滥用公章或者超越职权使用公章,不得私自制作或者毁坏公章。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第九条公章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使用公章。
第十条公章的使用应当遵照职权范围,不得超越职权使用公章。
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应当是真实有效的,不得挪用、伪造、滥用公章。
第十二条公章的使用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不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公章使用需要经常规程序授权的,必须有授权书,相关手续要规范。
第四章公章的保管和监督第十四条公章必须由指定的人员保管,任何单位老师和员工不得私自保管公章。
第十五条保管公章的人员有责任保管好公章,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不得私自挪用或者用于不正当用途。
第十六条对公章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督,确保公章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公章遗失或损坏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登记和使用。
第五章公章使用的违法和责任第十八条公章使用人员违反了本制度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身其使用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十九条公章使用人员违反了本制度的规定,造成损害的,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证照及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及印章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及印章的申办、使用、保管、注销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证照及印章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公司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证照及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证照的申办、登记、变更、年审年检、注销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证照及印章的使用,并配合综合管理部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七条公司证照分为以下几类:(一)营业执照(正、副本)(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税务登记证(四)银行开户许可证(五)其他证照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证照的申办、登记、变更、年审年检、注销等工作。
第九条证照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应及时履行正式交接手续,交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第十条建立证照目录表,对证照实行动态信息更新管理。
第四章印章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印章分为以下几类:(一)公章(二)合同专用章(三)财务专用章(四)发票专用章(五)法人章(六)部门章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注销等。
第十三条印章的刻制、更换、注销需经公司总经办批准。
第十四条各部门使用印章时,需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总经办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印章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应立即将印章交回综合管理部。
第五章使用要求第十六条公司证照及印章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证照及印章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二)证照及印章的使用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权限。
(三)证照及印章的使用人应妥善保管证照及印章,防止遗失、损坏。
(四)证照及印章的使用人应确保证照及印章的合法、有效。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执照与印章管理制度

执照与印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执照与印章的管理,维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照与印章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执照与印章管理工作。
三、执照管理1. 执照主管部门负责执照的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
执照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许可证、证书等。
2. 申领执照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经营范围等。
3. 执照应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更新,逾期未更新者将被注销。
4. 执照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伪造、变造或冒用执照。
四、印章管理1. 印章的制作和管理应由专门机构进行,制作印章需提供相关资料和印章样本。
2. 印章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不得私自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
3. 印章应设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情况。
4. 印章使用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部门、使用事由等。
五、执照与印章的使用1. 执照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进行展示,严禁擅自转让或出租。
2. 执照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好执照,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
3. 印章应在规定的文件上进行盖章,不得盖章无关文件或文件上的空白处。
六、监督和检查1.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执照和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定。
2.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执照和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以上就是执照与印章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执照和印章的管理工作上有所帮助,确保执照和印章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印章、证照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管理办法》。
二、印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公司设有以下印章,并规定各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1.公司公章:用于公司法人授权签署合同、协议以及其他重要的法律文件。
2.公司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财务收支、付款等财务业务。
3.公司行政专用章:用于公司行政文件、行政公文等。
4.公司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
5.公司人事专用章:用于公司人事变动等相关事宜。
6.公司法人代表个人印章:公司法人代表使用的个人印章。
三、印章的保管和使用1.公章、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必须由公司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做好相应记录,并定期对印章进行清点核实。
2.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严禁私自擅自使用或外借印章。
3.使用印章时,需在相应的文件上盖章,并在印章上注明印章使用日期。
4.在签署合同或其他文件时,必须在印章使用人的亲自见证下进行。
5.如需外出使用印章,必须填写《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批准。
6.即使是公司主管领导,也必须在公司业务的范围内使用印章,严禁超越权限使用印章。
7.如公司印章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保管人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配合做好相关记录和报案手续。
四、证照的保管和使用1.公司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代码证等。
2.公司证照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保管,保管人应妥善存放证照,确保证照的完好和安全。
3.保管人必须做好证照的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核对。
4.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在所需的文件上复印证照,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备查,并附有复印时间、复印人的签名等信息。
5.如证照丢失、损坏或过期,保管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补办或更新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违反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违反本管理办法,对公司印章、证照进行擅自使用、外借或损坏,将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党纪政纪处分。
公司执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执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执照与公章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3. 公司执照与公章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审慎、保密的原则。
二、管理部门与职责
1. 行政部门负责公司执照和公章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保管、发放、登记和监督等。
2. 行政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公司执照和公章的保管和使用记录。
3.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章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每次使用都有明确的审批流程和合理的用途。
三、使用规范
1. 公司执照只能在必要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出示,不得随意外借或复制。
2. 公章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非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3. 使用公司执照或公章时,必须填写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目的、时间、范围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4. 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都应立即报告给行政部门,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保管与安全
1. 公司执照应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或其他安全设施中。
2. 公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制作、销毁,并做好使用记录。
3. 发现公司执照或公章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2. 若因违规使用造成公司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公司董事会,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更改。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印章、证照的管理与使用。
二、印章的管理1. 公司印章设置(1)公司应设置统一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必要印章。
(2)公司印章的制作、保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印章的开封绑定和保管(1)公司印章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并且经过财务、法务等部门的审核。
(2)各部门、分支机构必须如实登记自己手中的公章、法人章等印章,并定期核对完整性。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3)公司印章必须妥善保管,如实登记在册,由专人保管,并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印章的完好无损。
(4)印章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印章,确保不易被他人非法侵占、伪造和篡改。
3. 印章的使用(1)公司印章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未经授权和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印章的使用应当有明确的审批流程,并按照程序进行使用,未经审批不得随意使用印章。
三、证照的管理1. 证照的种类公司证照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证照。
2. 证照的保存和备份(1)公司证照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控制和管理,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证照的原件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移动、丢失或损坏。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3)公司应当定期对证照进行备份,并将备份资料妥善保管,以应对突发情况。
3. 证照的使用(1)证照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证照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审批流程,并按照程序进行使用,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证照。
四、处罚与监督1.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
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管理办法

05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对于其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问题,由公司法务负责人进行解释。
修订权
本办法的修订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修订后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办法生效与实施时间
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时间
本办法的实施时间为公司正式发布之日。
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理
解除合同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可解除相关人员的劳 动合同。
举报与投诉处理
举报渠道
公司应设立举报渠道,方便员工和社会公众 举报印章、证照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处理流程
收到举报后,应立即展开调查,核实情况,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保密措施
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确保举报人不受打 击报复。
结果反馈
及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举报人, 确保公平公正。
VS
涉及公司核心机密、特殊业务或特定 部门使用的印章、证照,需另行制定 专项规定。
定义与术语
印章
指公司内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使用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类业务用章。
证照
指公司内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所持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类法定证 照。
02
公司印章管理
公司印章种类
印章需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如保险柜或专用存 放柜中。
严禁将印章私自借给他人使用,防止出现不良后 果。
03
证照使用管理
证照种类与用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明公司合法经营资格,用于签订合同、开 设银行账户等法律业务。
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明公司组织机构身份,用于办理税务登记 、社保缴纳等业务。
公章营业执照使用规章制度

公章营业执照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章和营业执照的使用,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相关部门人员的公章和营业执照的使用行为。
第三条公章和营业执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一切使用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四条公章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属于公司的重要管理职能,相关人员必须履行相关责任。
第五条公章和营业执照的使用必须合理有效,用途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及公司规定。
第六条公章和营业执照的错用、滥用、私用行为均属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惩处。
第七条公章和营业执照的盗窃、篡改、丢失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履行相关程序。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规定第八条公章是公司正式文件的重要标识,仅限于公司内相关人员使用。
第九条公章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将公章外借他人使用。
第十条公章的使用要经过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签署公司合同、协议、文件、证件等正式文件。
第十二条公章不得用于与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滥用、错用、私用,一经发现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三条公章一经使用,对公司产生的法律效应,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公章的保管由 designated personnel 负责,必须定期清点、登记,防止丢失或被盗窃。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必须及时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履行相关程序。
第三章营业执照的使用规定第十六条营业执照是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明,具有法律效应,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合法使用。
第十七条营业执照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超越经营范围或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营业执照必须在到期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营业执照的变更、转让、合并等手续,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
第二十条营业执照的使用范围包括:办理银行业务、税务登记、招聘人才等合法经营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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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今日都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证照、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证照包括各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代码正副本、机构代码正副本、办事处机构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照。
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各分公司的公章、人名章、财务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明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公司证照、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一)分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统一上交公司北京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各分公司需将以上证照复印留底备档。
(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应的其他印章统一上交公司北京总部进行管理,分公司的人名章由本人自行保管。
如分公司的确因相关地方政策原因,不能上交必须留本地经常使用的,需公司CEO批准后方可留存分公司暂且进行保管。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北京总部财务部负责登记、保管;分公司临时借用印章的,该分公司行政暂为印章专管员,分公司总经理为责任人。
(二)分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印章。
应先邮件说明并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走行政流程进行批复,经公司CEO批准后由总部行政进行审核交接。
分公司行政需在借用的时间限制内将印章归还总部行政,由总部行政检查后转交给印章保管人。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
(四)在印章借用时间内发生印章丢失时,印章专管员应及时向总部行政及总部财务进行汇报,并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等。
(五)各分公司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本项规定导致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公司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六)印章暂时由分公司管理期间,不得盖空白文件,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分公司印章管理员的职责
(一)分公司印章专管员在管理公司章印期间需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或办公桌内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
若发现意外情况或者章印摆放位置有所变化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立即报告。
(二)分公司印章管理员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并进行相关登记,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分公司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使用印章。
未按批准
权限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擅自用章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分公司印章管理员不得无故携带印章外出。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
(一)分公司因公使用印章,应写明原因进行邮件审核批复流程。
(二)所有文件应经相关部门领导人审核批复后,由总部专门负责人对文件进行盖章。
第八条、法律责任及处罚规定
(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及公司相关流程使用印章,不得擅自及任意使用印章。
(二)违反本公司相关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200元-500元经济处罚,分公司负责人500元-800元经济处罚,并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盗用、仿制等行为,对直接责任人解人生中最幸福的就是身体健康
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情节恶劣者移送法律机关;分公司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处以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公司保留法律追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