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投标案例分析样本
工程招标采购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招标采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工程招标采购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本文选取了一个典型的工程招标采购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简介本项目为某市城市快速通道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
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周期为3年。
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排水、照明等工程。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 招标文件存在漏洞,导致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一。
2. 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部分投标单位涉嫌围标串标。
3. 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部分评标专家缺乏相关经验。
4. 项目进度滞后,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漏洞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多处漏洞,如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不够明确,对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过于简单等。
这些漏洞导致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一,影响了投标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解决措施:(1)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调研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招标文件发布前,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不公平竞争现象在本次招标过程中,部分投标单位涉嫌围标串标,导致其他投标单位无法公平竞争。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解决措施:(1)加强招标过程监管,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
3. 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部分评标专家缺乏相关经验,导致评标结果存在争议。
解决措施:(1)优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确保评标专家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提高其评标水平。
4. 项目进度滞后在本次招标过程中,项目进度滞后,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案例(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需求日益增长,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城市交通效率,某市决定建设地铁一号线。
该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全长约30公里,共设25个站点,预计于2025年全线通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二、招标过程1. 招标公告2018年6月,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某市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期为30天。
2. 投标报名公告发布后,吸引了全国多家知名建筑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报名企业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项目经理证书等相关材料。
3. 投标文件编制报名企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标报价等。
4. 开标及评标2018年7月,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
评标委员会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评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5. 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2018年8月,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企业,并在《某市日报》等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企业与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施工合同。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编制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招标文件编制科学、严谨,明确了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标报价等内容。
招标文件为投标企业提供了明确、详细的投标依据,有助于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2. 评标过程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评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评标委员会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确保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
工程建设招标典型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了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工程建设招标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一个典型的工程建设招标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参考。
一、案例背景某市为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决定建设一条连接市中心与郊区的快速通道。
该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全长15公里,包括路基、桥梁、隧道、绿化等工程。
项目业主单位为市交通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过程1. 招标公告发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明确了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2. 资格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企业进行了资格预审。
预审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方面。
经过评审,共有10家企业通过资格预审。
3. 投标文件递交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方案等。
4. 开标评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了开标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综合评审。
经过评审,某施工企业以最低报价和优良的施工组织方案赢得了该项目。
5. 合同签订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分析1. 招标过程规范本案中,招标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了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
2. 招标文件完善招标文件对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投标企业的实力和信誉。
3. 评标委员会专业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专业知识,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4. 中标企业实力雄厚中标企业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良好的业绩和优良的施工组织方案,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建筑工程招标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拟投资建设一栋商业综合体项目,该项目位于市中心,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为规范招标程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开发商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案例分析1. 招标公告及投标报名(1)招标公告开发商在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联系方式等。
(2)投标报名根据招标公告,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了多家投标单位的报名申请。
经资格审查,共有5家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2. 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1)投标文件编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5家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3. 开标、评标与中标(1)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召开了开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公开开标。
开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2)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
(3)中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为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 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1)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与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项目实施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队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施工。
5. 案例评析(1)招标程序合法本案例中,开发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程序合法。
招投标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3月发布了关于某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该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经过资格预审,共有5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2021年4月,招标人组织进行了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仪式。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其中一家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导致其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遂宣布该单位的投标无效,并要求其他4家施工单位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在重新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了评标,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
二、案例分析1. 投标文件重大遗漏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在本案中,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遗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有权宣布该单位的投标无效。
这一做法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维护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程序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投标文件送达后,招标人应当予以签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开标。
”在本案中,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了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仪式。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其中一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遗漏,遂宣布其投标无效。
这一做法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了招投标程序的顺利进行。
3. 重新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本案中,招标人要求其他4家施工单位重新递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了评标。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建筑工程项目,由某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在招标过程中,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等三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甲公司以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然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甲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要求重新招标。
随后,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中标无效,并判令重新招标。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虚假成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甲公司则辩称,其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
三、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以下问题:1. 资质证书上的印章与实际印章不符;2. 资质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实际签字不符;3. 资质证书上的注册资本与实际注册资本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虚假成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因此,法院判决甲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中标无效,并判令重新招标。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工程招标投标法律问题,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分析:1. 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严格执行。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础性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2.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建设工程招标的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政府投资建设一大型公共文化中心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
该项目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电影院等设施,是当地重要的文化设施之一。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区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二、招标过程1. 招标公告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3月15日在全国性招标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
招标文件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
3. 投标报名及文件递交投标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9:00至11:00。
共有10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4. 开标及评标2019年4月10日上午,开标仪式在招标代理机构会议室举行。
共有10家企业的投标文件符合要求,进入评标阶段。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中标结果于2019年4月15日在招标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案例分析1. 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该案例中,招标公告发布及时,内容详实,确保了所有潜在投标人对项目信息有充分了解。
招标文件编制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评标工作提供了依据。
2. 投标报名及文件递交投标报名及文件递交过程规范,保证了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了投标文件的质量。
3. 开标及评标开标仪式公开透明,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组成,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性。
综合评分法能够全面考虑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有利于选择最合适的施工单位。
4. 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中标公示期充足,确保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权。
合同签订规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建设工程招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该项目由某市交通局组织实施,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
二、招标过程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图纸等。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评标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获得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证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5. 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6. 中标通知书发放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 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本案例中,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评标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利于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2.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报名是招标过程的重要环节,应确保报名的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在本案例中,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确保了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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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案例1某重点工程项目筹划于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普通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于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A、B、C、D、E五家施工承包公司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该五家公司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期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献。
招标文献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献规定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告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公司提交了投标文献,但C公司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因素是半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本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构成,其中本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
评标时发现E公司投标文献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献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
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
B、A公司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
由于B公司投标报价高于A公司,11月10日招标人向A公司发出了中标告知书,并于12月12日订立了书面合同。
(1)公司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做法与否妥当?阐明理由。
答: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当公开招标项目,要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因而,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做法是不当。
(2)C公司和E公司投标文献与否有效?阐明理由。
答: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献规定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献,招标人应当拒收。
本案C公司投标文献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而该投标文献应被拒收。
依照《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投标文献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
本案E公司投标文献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公司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解决。
(3)请指出开标工作不当之处,阐明理由。
答:1)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献拟定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献规定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当之处一;2)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本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当之处二。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当之处,阐明理由。
答:依照《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有关业务代表,以及关于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并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普通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有关业务,本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显然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和公证处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当。
《招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2/3。
本案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比例规定。
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告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献和中标人投标文献订立书面合同,本案11月10日发出中标告知书,迟至12月12日才订立书面合同,两者时间间隔已超过30天,违背了《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案例2某投资公司建设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施工单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时间同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该公司于3月6日发出招标公示,后有A、B、C、D、E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E单位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于6月2日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标会于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D单位在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规定撤回投标文献。
通过综合评比,最后拟定B单位中标。
双方按规定签定了施工承包合同。
问题:(1)E单位投标文献按规定如何解决?为什么?E单位投标文献应当被以为是无效投标而回绝。
由于招标文献规定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献构成某些,因而,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涉及)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回绝。
(2)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献规定应当如何解决?为什么?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献规定,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由于,投标行为是一种要约,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献,应视为违约行为。
(3)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当之处?请阐明理由。
1)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与举办开标会时间不是同一时间。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献拟定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开标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投标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主持人。
案例3某建设项目概算已批准,项目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筹划,并得到规划部门批准,依照关于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拟定招标程序如下,如有不当,请改正。
1、向建设部门提出招标申请;2、得到批准后,编制招标文献,招标文献中规定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垫付工程款,垫付比例可作为评标条件;本地区单位不需要垫付工程款;3、对申请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4家);4、投标文献递交;5、由地方建设管理部门指定有经验专家与本单位人员共同构成评标委员会。
为得到关于领导支持,各级领导占评标委员会1/2;6、召开投标预备会由地方政府领导主持会议;7、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献时,A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小时,在原报方案基本上,又补充了降价方案,被招标方回绝;8、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主持,公正处人员派人监督,召开开标会,会议上只宣读三家投标单位报价(另一家投标单位退标);9、由于未进行资格预审,故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资格审查;10、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将中标成果直接告知了中标单位;11、中标单位提出因主管领导生病等因素2个月后再进行订立承包合同。
对的是:1、第2条不公正。
2、第5条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技术与经济专家和占总人数2/3。
3、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应由招标单位代表主持4、第7条不应回绝。
5、第8条应宣读退标单位名称。
6、第10条评标委员会将中标成果报请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干将中标成果告知中标单位。
7、第11条中标单位接到中标告知后应在30天内与招标单位订立承包合同,不能以不合法理由推迟签约时间。
案例4某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过程浮现了下列事件,指出不对的解决办法。
1、招标方于5月8日起发出招标文献,文献中特别强调由于时间较紧规定各投标人不迟于5月23日之前提交投标文献(即拟定5月23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并于5月10日停止出售招标文献,6家单位领取了招标文献。
2、招标文献中规定:如果投标人报价高于标底15%以上一律拟定为无效标。
招标方请征询机构代为编制标底,并考虑投标人存在着为招标方有无垫资施工状况编制了两个不同标底,以适应投标人状况。
3、5月15日招标方告知各投标人,原招标工程中土方量增长20%,项目范畴也进行了调节,各投标人据此对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4、招标文献中规定,投标人可以用抵押方式进行投标担保,并规定投标保证金额为投标价格5%,不得少于10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时期同投标有效期。
5、按照5月23日投标截止时间规定,外地一种投标人于5月21日从邮局寄出了投标文献,由于天气因素5月25日招标人收到投标文献。
本地A公司于5月22日将投标文献密封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并由准备承担此项目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准时送达招标方。
本地B公司于5月20日送达投标文献后,5月22日又递送了减少报价补充文献,补充文献未对5月20日送达文献有效期进行阐明。
本地C公司于5月19日送达投标文献后,考虑自身竞争实力于5月22日告知招标方退出竞标。
6、开标会议由我市常务副市长主持。
开标会议上对退出竞标C公司未宣布其单位名称,本次参加投标单位仅仅有5家单位。
开标后宣布各单位报价与标底时发现5个投标报价均高于标底20%以上,投标人对标底合理性当场提出异议。
与此同步招标代理方代表宣布5家投标报价均不符合招标文献规定,本次招标作废,请投标人等待告知。
(若某投标人退出竟标其保证金在拟定中标人后退还)。
3天后招标方决定6月1日重新招标。
招标方调节标底,原投标文献有效。
7月15日经评标委员会评估本地区无中标单位。
由于外地某公司报价最低故拟定其为中标人。
7、7月16日发出中标告知书。
告知书中规定,中标人自收到中标书之日起30d内按照招标文献和中标人投标文献订立书面合同。
与此同步招标方告知中标人与未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在开工前30d内退还。
中标人提出投标保证金不需归还,当作履约担保使用。
8、中标单位订立合同后,将中标工程项目中三分之二工程量分包给某未中标人E,未中标人又将其转包给外地农民施工单位。
对的是:1、事件1中:招标文献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献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d,招标文献发售之日至停售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事件2中:编制两个标底不符合规定3、事件3中:变化招标工程范畴应在投标截止之日15个工作日前告知投标人。
4、事件4中:投标保证金数额普通为投标报价2%左右,普通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d;5、事件5中:5月25日招标人收到投标文献为无效文献。
A公司投标文献无法人代表签字为无效文献。
B公司报送降价补充文献未对先后两个文献有效性加以阐明为无效文献。
6、事件6中:招标开标会应由招标方主持,开标会上应宣读退出竟标C单位名称而不宣布其报价。
宣布招标作废是容许。
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应归还。
重新招标评标过程普通应在15d内拟定中标人。
7、事件7中:应从7月16日发出中标告知书之日起30d内订立合同,订立合同后5d内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提出将投标保证金当作履约保证金使用提法错误。
8、事件8中:中标人分包做法,及后续转包行为是错误。
案例5某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分析[背景] 某省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土建施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依照项目特点和规定,招标人提出了招标方案和工作筹划。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组织项目土建施工招标,招标过程中浮现了下列事件:事件l:7月1日(星期一)发布资格预审公示。
公示载明资格预审文献自7月2日起发售,资格预审申请文献于7月22日下午16:00之前递交至招标人处。
某投标人因从外地赶来。
7月8日(星期一)上午上班时间前来购买资审文献,被告知已经停售。
事件2: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发现某省路桥总公司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某些是其下属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且其下属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关资质。
考虑到属于一种大单位,资格审查委员会承认了其下属公司业绩为其,业绩。
事件3:投标邀请书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发出,投标人在规定期间内购买了招标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