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堂煤矿设备事故分析处理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和调度室,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煤矿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安全监督局和有关职能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调度室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煤矿应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煤矿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矿工会和安监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煤矿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管理,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机电设备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事故报告制度,实行四级报告制度,即发生事故的单位报告、矿井报告、企业报告和政府部门报告。
第六条发生机电设备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矿井、企业和政府部门。
第七条矿井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报告企业。
第八条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政府部门报告。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煤矿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机电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认真收集事故相关信息,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第四章事故分析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对机电设备事故进行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对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
第十五条企业应将事故分析结果报告政府部门,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对机电设备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进行处理,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事故单位的考核,对事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九条企业应组织对事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

煤矿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煤矿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一)事故分析制度1、矿井发生重伤或一级非伤亡事故, 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相关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处理。
矿井发生轻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 由安全副总经理或系统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处理。
矿井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 由安质科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处理。
2、事故分析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查清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 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凡1年内重复发生重伤或一级非伤亡事故、半年内重复发生轻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季度内重复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区队, 将加倍处罚。
4、安质科要建立事故档案, 定期分析事故动态, 总结事故发生的特点, 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
(二)事故处理制度1、重伤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 经组织分析后(1)对责任区队处罚1万元;(2)对主管业务部门科长、业务分管副科长按事故责任给予撤职、降职和罚款等处分;(3)对主要责任区队队长、安全副队长给予撤职、降职等处分, 并罚款500元;(4)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给予100~500元罚款等处分;(5)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给予撤职处分, 并罚款100~300元;(6)董事长、总经理、系统总经理按集团公司事故责任追究进行处理。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三篇)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设备事故的定义:指因设备本身的原因或操作不当、维修不到位、管理不善等导致的设备发生事故,包括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等。
第二章设备事故管理机构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设备事故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设备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备事故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并完善设备事故管理制度;2.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 负责设备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4. 组织设备事故的预防培训活动;5.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设备事故的检查和评估工作;6. 提出设备事故的改进建议,完善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分类和等级第六条设备事故按照事故影响程度和事故原因的分类,分为四类: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第七条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如下:1. 一般事故:影响范围较小,设备故障对生产工作的影响可控;2. 较大事故:影响范围较大,设备故障对生产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但能够恢复正常生产;3. 重大事故:影响范围较大,设备故障对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停产进行维修和恢复工作;4. 特别重大事故:影响范围极大,设备故障对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无法立即恢复工作,需要进行重大维修或更换设备。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预防措施第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事故预防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管理措施,以下几方面内容作为预防措施的主要内容:1. 设备的选购:(1)选择合适的设备,满足工艺要求;(2)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和相关资质;(3)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质量合格。
2. 设备的安装调试:(1)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安装和调试;(2)设备运行前,需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检查工作;(3)设备的运行参数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避免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煤矿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
第三条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应制定并实施本制度,对规章制度不符合实际生产的,应当依法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更改。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机电设备包括:采煤机、掘进机、综采机、输送机、破碎机、通风机、水泵、电缆等。
第二章机电安全管理第五条经营单位应将机电设备安全纳入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管理纳入设备的整个生命周期。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度,明确设备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注意事项、维修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第七条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对机电设备的检查,对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八条经营单位应确保设备装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经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及改进,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保证设备维修质量及时完成。
第十条经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制定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措施的档案,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机电事故处理第十一条机电事故发生后,经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二条机电事故应当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调查并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机电事故发生后,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事故处置和救援,保护人员安全,并将救援过程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机电事故应当立案调查,并组织专业鉴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传达。
第十五条在机电设备维修、改进、检查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暂停作业并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并作出必要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机电事故的处理和处罚,应依据《矿山安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5篇)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本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认真执行。
第二条、工伤事故分类。
1、一般伤亡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坑长及矿长等有关领导。
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以上,矿长必须在____小时内,上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劳动、工会、检察等有关部门。
第四条、发生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条、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坑口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安全生产科。
发生重伤事故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生产安全科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矿长负责组织。
3、一般伤亡事故以上,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第六条、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煤矿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煤矿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一、概述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并及时有效地分析和处理煤矿事故,提出本制度范文。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流程,明确管理和考核标准,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管理标准1. 事故报告和登记1.1 发生煤矿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的人员和物资等情况。
1.2 事故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小组。
1.3 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小组应建立事故登记制度,将事故报告进行归档保存,便于后续事故分析和处理。
2. 事故调查和分析2.1 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小组应及时展开事故调查,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2 事故调查应全面、真实、客观,详细记录发生事故的原因、经过和后果。
2.3 事故分析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并撰写事故分析报告。
2.4 事故分析报告应阐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事故处理的建议。
3. 事故处理和整改3.1 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小组应根据事故分析报告提出的建议,制定具体的事故处理和整改方案。
3.2 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小组应将事故处理和整改方案及时上报给企业管理部门,以便相关部门督促执行。
3.3 相关责任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和整改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整改事故发生的问题,并及时向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小组报告整改结果。
3.4 煤矿事故分析和处理小组应对事故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三、考核标准1. 事故报告和登记考核1.1 事故报告应按时提交,并填写完整、准确的事故报告。
1.2 事故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的人员和物资等情况。
1.3 事故登记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流程进行,确保事故报告的归档保存。
2. 事故调查和分析考核2.1 事故调查应及时展开,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2 事故调查应全面、真实、客观,详细记录发生事故的原因、经过和后果。
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加强煤矿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事故的防备和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职工和设备。
第三条定义1.机电设备事故:指与煤矿机电设备相关的原因导致的事故,包含但不限于机械故障、电气故障等。
第四条任务和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有责任管理和组织执行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具体责任人包含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科室负责人等。
第二章机电设备事故防备第五条安全培训和教育1.全部从事煤矿机电设备操作和维护的职工,必需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六条设备维护保养1.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订立认真维护保养计划和标准,确保设备定时进行维护保养,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第七条设备检查和试运行1.对新购置的机电设备,在使用前必需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八条隐患排查和整改1.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应急预案和演练1.订立煤矿机电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条国家标准和规范遵守1.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机电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机电设备事故管理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和调查1.任何机电设备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需立刻报告上级,并依照事故调查程序开展事故原因调查,确保事故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统计和分析1.建立完善的机电设备事故统计和分析系统,定期分析事故数据,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
第十三条故障检修和维护和修理1.对有故障的机电设备,必需停机检修,维护和修理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操作本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和监督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依照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机电设备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确保设备的质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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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堂煤矿设备事故分析处理
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神堂煤矿设备事故分析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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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堂煤矿设备事故分析处理管理制度
1、设备事故划分:
A、特大事故:造成停工损失及修理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40% 以上, 或供电中断造成全矿停产一天以上或车间停产三天以上。
B、重大事故: 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40%, 造成全矿停电30 分钟以上。
C、一般事故:修复费用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下, 生产部门停电30分钟以下。
2、设备事故的分类:
A、责任事故: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酿成设备事故, 以及维护保养不好, 检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B、质量事故:由于设备原设计, 安装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C、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击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
D、其他事故:凡不属上述三类事故的事故。
3、发生设备事故时, 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报告当班负责人, 采取防范措施, 控制事故蔓延, 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发生设备事故的部门应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并抄送技术科。
设备事故部门应组织开好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事故分析会。
5、事故发生部门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不得隐瞒真相,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 并追究领导责任。
对事故的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不放过。
6、事故检查分析后, 应由事故责任单位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 交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报质管部、技术科并存入设备档案。
重大事故应立即报矿长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现场事故分析, 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及时恢复生产。
7、质管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矿部事故分析会, 分析确认事
故原因、责任、教训等, 依据事故大小和事故类别, 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签注处理意见, 报公司领导批准。
8、对重大事故由设备事故部门分别通知安全科、劳资科、机电科、财务科、工会等有关部门, 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9、对事故处理人员, 依据事故责任大小, 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一般事故:全矿通报批评, 主要责任人赔偿设备修复费用的
5%-10%, 单位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重大事故:全矿通报批评, 主要责任人赔偿设备修复费用的
5%-10%, 调离工作岗位或下岗处理, 单位负责人罚款300-500。
特大事故:全矿通报批评, 主要责任人赔偿设备修复费用的
5%-10%, 主要责任人下岗处理, 单位负责人500元以上, 并予行政处罚。
10、故处理完毕, 安全科将事故分析报告抄送机电科, 存入设备档案。
11、设备事故部门应针对设备损害情况, 提出检修计划或报废申请, 上报公司批准。
12、属设备自然事故, 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