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风机试验记录
(上海市新版)防烟、排烟系统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6.5.5 监理工程师:(签章)
监理单位 检查记录
年月日 注:施工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年月日
表D-3 防烟、排烟系统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工程1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项目
金属风管的制作、连接
对应本标准 章节条款
6.3.1
施工单位 检查记录
非金属风管的制作、连接 风
管 安
风管(道)强度、严密性检验
装 风管(道)的安装
6.3.2密性检验
6.3.5
排烟阀安装
6.4.1
送风口安装
部 件
排烟阀或排烟口安装
安 装
常闭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手动装置安装
挡烟垂壁安装
6.4.2 6.4.2 6.4.3 6.4.4
排烟窗安装
6.4.5
风机型号、规格
6.5.1
风机外壳间距 风
机 安
风机基础
装 风机吊装
6.5.2 6.5.3 6.5.4
风机安装安全防护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 2018 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于 2018 年 05 月 01 日联合发布,2018 年 08 月 01 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 (第一批 )〉的通知》 (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 章和 7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 号,邮政编码:610036)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总则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防烟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2 自然通风设施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排烟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防烟分区4.3 自然排烟设施4.4 机械排烟设施4.5 补风系统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系统控制5.1 防烟系统5.2 排烟系统6系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进场检验6.4 部件安装6.5 风机安装7系统调试7.1 一般规定7.2 单机调试7.3 联动调试8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 工程验收9维护管理附录 A 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 B 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 C 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 D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 E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 F 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 G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记录

试运 系统管路中各风阀开至最大~经实测各风口风量值基本相同~相对偏差不超过5%~符合设
行与 计要求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之规定。 调试
结论
监理(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意见: 符合要求 意见: 项目专业工长(施工员):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联 在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过程中~对测试楼层及其上下两层的防排烟系统中的排烟风动 口、正压送风系统中的送风口进行联动调试~并对各风口的风速、风量进行测量调整~对正压送
试 风机口的风压进行测量调整。
验
内 容
余
测 楼层 防烟楼梯间(Pa) 前室(合用前室)(Pa) 试
压
1 44 47
2 44 47
试运行及调试日系统名称及编号 PY-2F-1、PY-2F-2、BF-2F-1、BF-2F-2 2011年8月9日 期
联
动 在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过程中~对测试楼层及其上下两层的防排烟系统中的排烟风试 口、正压送风系统中的送风口进行联动调试~并对各风口的风速、风量进行测量调整~对正压送验 风机口的风压进行测量调整。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记录
GB50243-2002 技08-37-1
中原区小岗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B地块4#楼 4#楼防排烟系统 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名称
试运行及调试人湖北晨发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施工单位 田大军 员
试运行及调试日系统名称及编号 PY-1F-1、PY-1F-2、BF-1F-1、BF-1F-2 年 月 日 期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记录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于 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 年 08 月 01 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 (建标 [2006]77号 )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 章和 7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 号,邮政编码:610036)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总则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2符号3防烟系统设计3.1一般规定3.2自然通风设施3.3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排烟系统设计4.1一般规定4.2防烟分区4.3自然排烟设施4.4机械排烟设施4.5补风系统4.6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系统控制5.1防烟系统5.2排烟系统6系统施工6.1一般规定6.2进场检验6.4部件安装6.5风机安装7系统调试7.1一般规定7.2单机调试7.3联动调试8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工程验收9维护管理附录 A 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 B 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 C 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 D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 E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 F 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 G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防排烟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防排烟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本作业指导书为防排烟系统,检测项目有:送风系统,排烟系统,风口共3个项目。
一.送风系统1 检测内容:风机标志牌1.1 技术要求:查看外观和标志牌.1.2 检测方法:查看铭牌标称的型号,风量,全压,转速,功率是否与设计图纸的参数一致。
1.3 相关规范条款: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第5.9.2.1条:查看外观和标志牌1.4 铭牌(详见:图一P102页)2 检测内容:风机运转2.1 技术要求:启动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2.2 检测方法:手动启动送风机,看运转是否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是否与风机外壳标示的运转箭头一致,听有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3 相关规范条款: 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第4.9.2.3条:启动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2.4送风机(详见:图二P102页)3 检测内容:风机设置3.1 技术要求: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2 检测方法:现场检测时,结合设计图纸,查看现场风机设置位置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设计位置是否与图纸一致。
3.3相关规范条款: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1条: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二.排烟系统1 检测内容:防火阀状态,功能1.1 技术要求: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1.2 检测方法:现场手动或自动联动试验启动排烟风机,然后手动关闭排烟防火阀,查看风机是否能够关闭且将信号送至报警主机。
1.3相关规范条款:GB50016-2006《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9.4.8.4条: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防烟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2 自然通风设施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 排烟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防烟分区4.3 自然排烟设施4.4 机械排烟设施4.5 补风系统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 系统控制5.1 防烟系统5.2 排烟系统6 系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进场检验6.3 风管安装6.4 部件安装6.5 风机安装7 系统调试7.1 一般规定7.2 单机调试7.3 联动调试8 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 工程验收9 维护管理附录A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B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C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D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E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F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G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防排烟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防排烟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1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2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3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4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6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16风管壁厚测试记录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16送风口、排烟口试验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16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试验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16机械加压送风试验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施工检查记录
表2-16机械排烟试验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3工程质量操纵资料核查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4-1工程验收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4-2工程验收记录
防排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4-3工程验收记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4-4
工程验收记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4-5工程验收记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4-7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