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系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行学分制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导师制对于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师生新型关系,突出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学校关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性意见(试用)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在原导师制实施方案基础上特制定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和运行模式依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小组。
具体负责导师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院长书记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成员:党政办、教学科研办、学办、分团委负责人,各部门、各系负责人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学办配合、参与工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学院推行班导师组制,实行“一加三”的工作模式。
即一年级由学院统一为新生以班级为单位配备一名导师、一名导生。
二年级以后,根据学生的意愿,进行双向选择,即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自愿组建学习团队和申报创新团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二、导师的遴选和条件导师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的教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
导师的具体条件是: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爱岗敬业,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熟悉学院相关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因各种客观原因不再担任导师的,需经学院批准,由学院为班级选配新的导师。
导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任资格:1、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2、个人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3、班级导师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班级导师的。
课程管理制度细则

课程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根据《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学校教育教学机构开设的各类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实习课等。
第三条课程管理应遵循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课程管理应遵循科学、民主、规范、公开的原则,健全课程管理机制,完善课程管理制度,确保课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
第五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课程管理部门,负责教学计划制订、课程管理与评估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程开发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课程管理档案,对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计划、教学评估等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组织对课程开设情况、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等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调整第九条学校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办学方向,合理设置各类课程,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个性发展。
第十条课程设置应与社会需求和发展趋势相适应,紧跟时代潮流,推陈出新。
第十一条课程设置应注重专业性和适应性,充分考虑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和职业发展。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课程进行调整,及时更新和改进教学内容,保持课程的新颖性和时效性。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修改或调整课程,如有必要调整课程,需经学校教务部门批准。
第三章课程教学管理第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障课程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选用教材,确保教学内容与教材内容的一致性。
第十六条教师在组织教学时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和监督,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
第四章课程资源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教学资源库,收集整理各类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多媒体、教学视频、教学案例等。
系部管理实施方案

系部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的系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系部管理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和学校声誉,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系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科建设、促进师生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任务。
1. 目标,建立健全的系部管理制度,提高系部管理水平,推动系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2. 任务:a. 完善系部管理制度,明确系部管理职责和权限;b. 加强对系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c. 推动系部内部的学术交流和合作,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优势互补;d. 强化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系部管理制度。
a. 制定系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系部管理的基本职责和权限范围;b. 建立健全系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c. 健全系部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
a. 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b. 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c. 激励管理人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树立典范。
3. 推动学术交流和合作。
a. 组织系部内部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b. 鼓励跨学科的合作研究项目,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优势互补;c. 建立系部间的学术交流合作机制,推动系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发展。
4. 强化学生管理和服务。
a. 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指导;b. 提供多样化的学生服务,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c. 建立学生评价机制,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指导。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 加大对系部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系部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3. 建立健全系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4.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系部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经管学院实践教学体系(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经管类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经管人才,我国各大高校纷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本文将从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实施与评价三个方面对经管学院实践教学体系进行探讨。
二、经管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1. 实践教学目标经管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围绕以下目标:(1)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2)使学生掌握经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3)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4)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2. 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经管学院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基础实践课程:如会计实践、市场营销实践、财务管理实践等;(2)专业技能实践课程:如数据分析、企业模拟、商业谈判等;(3)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如创业计划、创业项目孵化、创业比赛等;(4)社会实践活动:如企业实习、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
3. 实践教学方式(1)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在专业基础课程中,增加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2)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主要包括实验室、模拟实验室、实训室等;校外实践主要包括企业实习、社会调查等;(3)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相结合:课内实践主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完成,课外实践主要包括社团活动、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
4.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1)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2)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3)加强校企合作,聘请企业专家担任实践导师。
三、经管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1. 实践教学计划(1)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2)将实践教学计划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
2. 实践教学组织(1)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设立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
3. 实践教学评价(1)建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对实践教学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2)对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学校、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职责,规范教学管理,理顺教学工作的各种关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一)学校实行教学工作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侧重于目标管理,各二级学院侧重于过程管理。
学校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由二级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与决策机构,研究与解决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校企合作以及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三)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建设和教学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做好学校教学工作改革和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校内基地建设与管理、实验实训实习教学、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
(四)校企合作处是学校管理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校外基地建设与管理、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等工作。
(五)教育督导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划、协调、监督,负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评估等各项工作。
(六)二级学院是学校办学的主体,负责落实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运行和管理。
院长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学院设教科办,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教学工作。
(七)专业级机构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基层组织,教学工作是专业级机构的首要任务。
其主要职责是在院长与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教师开展专业、课程、教材、二、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各教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均应树立质量意识、危机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考核积分管理办法(20181127)(三稿)

四川工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所在单位考核积分”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
依据《四川工商学院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四川工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积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科研工作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科学的激励机制,结合我院教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计算方法第二条适用人员。
本办法适用人员为经济管理学院全体专任教师(不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及教辅人员)。
第三条考核周期。
积分考核以学年作为年度考核周期,考核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为上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第四条积分总额。
学院积分总额,以学校下达的积分总额为准。
第五条分值记录。
每一单项工作若没有得分,记为0分;每一单项得分若不为整数,最终以四舍五入法取一位小数;每位专任教师的考核积分总分,以四舍五入法取整数。
第六条时段换算。
(一)每年9月1日(含)后入职的专任教师(含转岗、部门间调动),根据入职时间按月折算计算得出由各学院进行考核的分值。
(二)职员岗转为专任教师的,职员岗期间的积分,根据职员岗考核方案计算积分(另行制定),积分上限是根据职员岗在岗时间折算的分值,最终年度“所在单位考核积分”分值为职员岗获得的积分加专任教师岗获得的积分。
(三)专任教师在各学院间调动的,由调出和调入学院分别计算分值。
调出学院根据考核办法,计算出该教师调动前的实际得分;调入学院按照9月1日后入职的专任教师积分计算方法,核算调入后的分值。
最终年度“所在单位考核积分”分值为在不同学院获得的积分相加。
第七条集体工作。
若某项工作以项目化形式进行,由某几位教师集体完成,则个人积分由项目负责人确定,或者参考下表确定。
表1 多人合作完成工作量分配系数(注:我院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合作的,须按该表系数扣除外单位人员工作量。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八条基本范围。
学校《四川工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积分考核评分标准》中已有的考核内容,不再列入学院“预算清单”考核内容中,避免重复计分。
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经济学系

目录◆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1)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广东培正学院教学班规模及排课工作的规定(试行) (9)广东培正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12)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学生参加校外科技、文艺获奖的奖励办法 (18)广东培正学院体育比赛加分实施细则 (19)广东培正学院课外科技活动学分实施办法 (21)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3)广东培正学院休学自主创业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35)广东培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39)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42)广东培正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实施办法 (52)广东培正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56)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辅重修”方案(试行) (67)◆广东培正学院公共选修课列表 (70)◆经济学系专业培养方案 (78)金融工程专业 (78)◆广东培正学院公共必修课程模块课程说明 (95)◆广东培正学院公共选修课程模块课程说明 (101)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2017年9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实行以专业培养方案为核心的学分制。
第二条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除艺术、外国语言类各专业外,学校实施英语强化教学,相应的课程与学分规定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第三条为保证教学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学校根据课堂教学需要设立教学班级,具体规定详见《广东培正学院教学班规模及排课工作的规定(试行)》。
第四条为了更好的保障学分制的实施,学校实行学业导师制。
第二章课程结构与学分第五条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以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为内容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院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成长,特制定本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二、管理体制1.院级管理:由院教务处负责实施教学工作的总体管理,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学任务等。
2.系(或部)级管理:由系(或部)教务组或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教学工作,包括教学安排、课程评估等。
三、教学计划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和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并报学校批准。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根据院级教学计划,制定系(或部)的教学计划,并报院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任务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任务的分配,并将教学任务分发给各个系(或部)。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根据院级分配的教学任务,进行具体的教学任务安排,并将任务分发给各个教师。
五、教学资源配置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配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设备等,并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需要,合理分配资源。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统筹调配本系(或部)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设备等,并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合理利用资源。
六、教学质量评估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关反馈和指导。
七、教师培训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师培训,包括教学方法培训、教育理论培训等,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系(或部)的教师培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内容的选择和安排。
八、学生评价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调查,并将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和院级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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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管系的教学管理工作,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人才培养是经管系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系里的中心工作,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各校应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三条教学管理要遵循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规律:以培养应用性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第四条经管系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不断探索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探索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经管系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管理组织、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理论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管理、学业成绩的考核管理。
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第六条系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第七条系里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决策等,在就系教学办公会议上讨论决定。
系里建立开放、民主的教学管理体制。
第八条教研室是按专业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和组织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三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九条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保证教育质量和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教学计划经论证、院校领导审批确定后,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中途不能随意更改。
第十条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是: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的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教学进程总体安排,以及必要的说明。
第十一条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由系里主持拟订专业全程教学培训方案,报学校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教学运行管理第十二条系根据教务处的总体意见,编制所辖各专业、年级的教学实施计划,经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实施计划确定的各门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应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系(部)审核,然后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三条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任教。
注重从学校其它部门及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又有一定教学能力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系主任负责任课教师的落实工作。
第十四条新学期的课表应在上学期结束前确定。
开学前一周,系里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
第十五条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新开发的课程,要先有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没有统编大纲(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教研室集体讨论编写大纲或提纲,经系主任批准后使用,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内容应包括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
教学大纲要相对稳定,可根据地方、行业经济的变化和社会发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教材由各教研室提出选用意见,系(部)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系里要有专人负责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注重选用具特色的教材,鼓励编写有特色的教材和讲义。
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
第十七条系里应有教学检查制度,由系主任负责,以教研室为单位。
检查的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听课,组织观摩课,评教评学,查阅学生笔记、作业,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等。
第十八条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讲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要加强专题教学检查,有重点地总结、研究一些问题。
尤其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检查,总结推广经验。
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通报制度。
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
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随时反馈课程教学意见和学生的学习动态。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教学工作评价,包括总体教学工作评价;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等。
开展教学评价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建立起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系、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教学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归类、整理,并编目造册。
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
应充分使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教学档案。
教学档案包括;政策性的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表、课程教学总结、实习实训总结等;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实践任务书、优秀实践成果,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教学改革进展、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教学工作评价材料、督导机构活动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第五章教学管理第二十四条学期课程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制订完成,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批准后执行。
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校历是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教师备课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从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高度去准备和设计教案。
教案的设计应体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既要重视开发学生智力,又要重视培养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健康成长,引导启发学生学习,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第二十六条教师授课时要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鼓励教师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和探索。
教师讲课时要做到:思路清晰,针对性和应用性突出;语言精练,深入浅出;教学活动安排以学生为主体;积极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虚拟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信息技术,使直观教学和抽象思维相结合,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突出高职教学特色,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在保证完成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创造性的进行教学,但一般不得随意增减学时或变动基本内容。
第二十七条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课,停、调、代课必须严格按规定提前办理手续。
上课时,教师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进行登记,将其作为考核学生的依据。
教师须向学生公布答疑的时间、地点,并按规定时间给学生答疑,一般每周至少安排一次答疑,教师应有答疑记录。
对学习较困难或向教师问疑较少的学生,教师应主动进行质疑;教师应积极使用网络与学生答疑。
教师应向学生布置作业,作业必须强化应用的要求,份量不宜过重。
鼓励教师设计综合性的作业。
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
教师要从学生的作业中发现教和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第三十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的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要在实践教学环节中探索、创建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训项目。
要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
实习、实训要选派有实践经验,有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教师指导。
系(部)、教研室、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制订好具体的实习、实训计划,编写出实习、实训指导书和有关参考资料。
第三十一条重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职业技术能力。
在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校外实习、实训任务。
第三十二条毕业实践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的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必要的基础训练和从业、创业的适应阶段。
时间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系和教研室应在前一学期做好布置、准备工作。
毕业实践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职业环境中顶岗实践。
第三十三条毕业答辩在院(校)长和系主任领导下进行。
按专业成立毕业实践答辩委员会。
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人,秘书1人负责组织领导答辩工作,处理答辩中重大问题,审定学生毕业实践成绩。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在答辩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答辩工作。
第七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三十四条师资队伍建设是系里最基本的教学建设,建设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要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和业务(包括教育科学知识)进修,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
第三十五条建立教学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对教师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定期进行考核,一般每年度(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第三十六条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中青年教师要定期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挂职锻炼。
鼓励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鼓励教师一专多能,特别是专业课教师应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