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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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任务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的,负责药品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药品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二、组织结构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药剂师、护理人员等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药品使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3. 审核药品采购申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4. 监督药品的储存、分发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5. 收集和分析药品使用数据,为药品使用提供依据。

6. 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7. 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8. 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2. 药品采购申请的审核和批准。

3. 药品储存、分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4. 药品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5.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6. 药品使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7. 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五、工作制度1. 委员会会议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药品使用相关的事项。

会议应由主任召集,参会人员应包括委员会成员。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 报告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药品使用相关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药品使用中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3. 培训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的性质、用途、剂量、用法、不良反应等。

4. 监督制度。

委员会应加强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5. 保密制度。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药品使用相关的敏感信息。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六篇)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六篇)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核准并监督本院的药物使用计划,新药采购计划须由主任委员签署后方可实施,由药剂科负责执行。

2、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院内新制剂进行审查。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确保在会前一周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安排一次委员会成员的随机抽查,评估临床医师的处方合格率,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针对院内的重大医疗用药问题进行研究,进行临床用药分析,以促进合理用药的实践。

6、监督本院对《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7、规划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编制工作总结报告。

8、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会议及协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9、在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决策须获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一、监督实施并管理医院药品事务1. 确立并执行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与《处方手册》的规范。

2. 审核医院新药采购申请,包括新制剂配制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3. 构建新药引进评审体系,明确医院新药引进标准,设立评审专家库,负责新药引进的专业评审工作。

4. 定期开展全院药物使用情况分析,组织专家团队评估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药品淘汰建议。

5. 严密监督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6. 强化药学教育与培训,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特别是加强对抗生素使用的管理。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1. 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 会议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必要时可由秘书受主任委托召集。

3. 会议前,秘书需准备充分资料并通知所有成员。

4. 参会人员需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议事与决策。

决策如需投票,则需实到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并形成会议纪要,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执行。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引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是在医院内部设立的药事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医院药事管理政策,确保药品的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阐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决策机制和监督考核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药事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专家、临床科室代表、药剂科工作人员等组成。

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宜。

药事委员会下设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资料整理等。

三、职责分工药事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合同;监督药品采购、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理;组织药学教育和培训;开展药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药事管理建议等。

四、工作程序药事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药事管理相关事宜;根据会议决议,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药事管理办公室定期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药事委员会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改进药事管理工作。

五、决策机制药事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应遵循民主、科学、公正的原则。

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充分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在紧急情况下,药事委员会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药事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医疗原则。

六、监督考核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药事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药事管理工作进展和成果。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应作为医院药事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药事委员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七、总结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五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五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审定本院用药计划,新药申购计划由主任委员签字生效,由药剂科执行。

2、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核本院新制剂。

3、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会议前一周把会议内容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组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样检查临床医师一天的用药处方,统计合格率,做好登记,检查一次毒麻精神药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5、研究本院的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进行临床用药分析,指导合理用药。

6、督促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7、制定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及作出工作总结。

8、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和组织委员会的活动。

9、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应取得半数以上通过才生效。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一、绪论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药品行业管理的重要组织,旨在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为了保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完善药品供应链管理,提高药品配送效率。

3. 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素质。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推动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职责1. 药品监管1.1 开展对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2 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药品市场动态。

1.3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

1.4 参与药品市场抽检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合格率。

2. 药品供应链管理2.1 监督和指导药品配送企业,提高配送效率,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2.2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注册管理,促进规范经营。

2.3 推动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应用,加强药品追溯管理。

3. 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3.1 组织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业务能力。

3.2 鼓励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行业会议和研讨会,增强业务交流和合作。

4. 合作与协调4.1 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二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二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指医疗机构内设立的药事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管理、药品使用评审、药事政策制定等工作。

下面是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1.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选举: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临床、护理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药政、财务、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委员会成员一般由医院领导任命或选举产生。

2. 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本院药事管理的相关工作。

包括药品采购、配送、使用、贮存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药品使用评审、药店管理、药事政策制定等工作。

3. 委员会的会议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和决定相关药事管理的工作事项。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记录并保存会议纪要。

4. 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一般按照多数原则进行,核心决策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并最终决定。

重大事项的决策可能需要经过医院领导层的审批。

5. 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委员会应根据医院的要求和需要,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药品使用情况、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数据和问题。

6. 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估: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医院领导层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工作总结、评价和改进。

这只是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工作制度可能还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二)(一)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学科主任(任副主任委员)和各有关临床科室主任或有经验的医、药、护理人员(任委员)组成。

(二)职责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每年一次)药品品种范围。

3、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由药剂科提名,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

4、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医院药事管理的专业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采购、药品配送、药品库存管理、药品使用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为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药事管理的高效运行,建立和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从各项工作内容入手,详细介绍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流程a.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按月份分解。

b. 询价和比较:委员会将采购需求发放给供应商,收集并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选定最适合的供应商。

c.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委员会与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d. 药品验收: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e. 质量监测:对采购药品进行质量监测,避免使用不合格药品。

f. 医院内部库存管理:定期盘点药品库存,及时补充缺少的药品,避免过多库存和过期药品的浪费。

2. 采购管理制度a. 采购审核: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核,确保符合医院实际需求。

b. 采购决策: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决定是否采购,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

c. 采购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药品。

d. 采购成本控制:委员会负责控制采购成本,优化采购渠道,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二、药品配送管理制度1. 配送流程a. 开展配送计划: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配送计划。

b. 仓库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仓库的管理,确保药品配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c. 配送执行:根据配送计划,委员会负责监督配送过程,确保按照要求配送药品。

2. 配送管理制度a. 配送准确性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配送人员的工作,确保药品配送准确无误。

b. 物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仓库和配送过程中的物流安全管理,保障药品不受损坏和污染。

c. 配送记录管理:委员会负责记录和管理配送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包括配送数量、时间和配送人员等信息。

医院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1.总则1.1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规定》等法规要求,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1.2 药事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及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事项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药事委员会应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2.1.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2.1.2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委员7-10人,秘书1人,特邀委员若干人。

2.1.3 药事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小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小组、合理用药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处方点评专家组工作组。

工作组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

组长一般由药事委员会委员兼任。

2.2 职责2.2.1 在医院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2.2.2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2.3 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2.2.4 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2.2.5 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2.2.6 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2.2.7 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2.2.8 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内负责药事管理的专业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药事管理方针、政策和制度,协调药事工作、监督药事质量,确保医院合理用药和药品安全。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委员会组成: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药学、临床、护理、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任命。

2. 会议制度: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药事管理相关事项。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3. 药事管理方针和政策制定:委员会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方针、政策和制度,确保药事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要求。

4. 药事工作协调:委员会协调医院各相关部门的药事工作,包括药品采购、药品配送、药品储存、药品使用等各个环节,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药品质量的安全。

5. 药事质量监督:委员会对医院药事质量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药品抽检、药品库存盘点、药品使用情况的审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6. 药事信息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药事信息管理,包括药品文件、药品档案、药品使用指南等的编制和管理,以及药品信息统计和分析。

7. 药事培训和教育:委员会组织开展药事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医院药事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8. 药事投诉和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与药事管理相关的投诉和纠纷,协调解决各方面的矛盾和争议。

以上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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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
作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

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

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
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7.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10.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六、细则
1、药事委员会按照民主与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2、药事委员会每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对药事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特殊问题可提交院管会进行讨论与处理。

3、药事委员会每年初与2-3家正规医药公司洽谈签订医药购销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4、药事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采购组、审核组、监察组。

各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的的价格和品种等问题与医药公司商讨,任何人不得私自决定或更改。

6、临床用的抢救和麻醉药品,药剂科必须保证库存,并做到双人双锁管理。

对此类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指定医药公司购进。

七、罚则
1、临床科室申报的药品品种、制剂,原则上必须负责用药。

计划量大于使用量,发生过期浪费,按价值的10%—50%进行处罚。

2、所有库存药品在距有效期半年时,药剂科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方案,请求处理。

由于失职造成药品过期,追究药剂科的责任,按实际损失的20%—50%进行处罚。

3、由于药品在计划或采购环节中出现失误,造成临床常用药品(基本用药目录)断货,给患者带来不便或引起投诉,追究相关管理小组责任,给予5—10处罚(1分等于20元)。

4、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药品厂家、销售代理商的红包或礼物,一旦查实,除没收不当得利外,按照《公路医院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现药品(器械)等在价格、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委员会。

如果有知情隐瞒不报者,一旦查实,给予5分处罚(1分等于20元)。

查实责任人后,按价值的10%—50%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6、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中违反采购程序,私自进药,药剂科不许收药入库,医院一概不予付款,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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