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
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 (2)第三章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 (3)第四章数据质量检查 (4)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5)第六章附则 (6)附件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统计数据管理,切实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根据《XXX银行数据治理工作细则》《XXX银行统计管理制度》《XXX银行统计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结合人行金融统计标准化等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是指存在于各业务系统与统计报表相关的数据和通过手工采集上报的数据,主要包括:(一)各业务系统统计源数据及统计报表数据;(二)对内向总行计划财务部报送的各类报表、报告及文字说明涉及数据。
(三)对外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各类报表、报告及文字说明涉及数据。
(四)对外信息披露、对外信息发布涉及数据。
(五)其他相关对外报送材料涉及数据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分支机构、部室,本办法所称的数据关系人是指本行统计人员、参与相关业务系统录入统计源数据人员及向统计部门提供手工采集统计数据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与统计数据上报相关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人力资源部、授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公司金融部、金融市场部、贸易金融部、理财业务部、个人金融部、渠道管理部、普惠金融部、网络金融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
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计划财务部为本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分支机构和相关部室实施统计数据质量控制。
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各分支机构、相关部室上报的统计报表和相关文字材料数据进行核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负责本行各业务系统统计数据源质量管理和控制,督促分支机构和相关部室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数据源质量管理。
(四)负责本行统计数据标准的制定,并配合总行信息技术部及外包公司进行系统实施。
(五)负责本行对外信息披露和对外发布信息的数据质量控制。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模版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规范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工作,确保报表数据准确、及时、完整,提高监管有效性,保护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1.2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应遵循国家有关监管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1.3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应具有综合性、实效性,贴近实际、满足监管需要,达到预期目标。
二、工作目标2.1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应确保监管部门掌握银行业务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2.2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应达到可比性和标准化,减少信息沟通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2.3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应基于完善的技术支持,保证系统安全,减少数据泄露风险。
三、工作要求3.1 数据来源: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应来源于银行系统内的操作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2 数据精度: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应保证准确、完整和一致性,统计范围要清晰明确;报表中数值的有效位数不应过多,以避免误差和计算不必要的复杂性。
3.3 数据保密: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应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防止数据泄露和不正当用途。
3.4 统计周期: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应按规定周期进行统计,统计周期应遵循银行业务运营规律,与监管部门信息需求相匹配。
3.5 监管部门要求: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应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统计,并及时传送到监管部门的系统中,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工作流程4.1 数据获取: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人员根据规定的报表格式、要素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银行内部系统中获取所需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2 数据整理: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人员应根据监管政策和规定,对获取的数据进行整理、清算、归纳和汇总处理,并填写好各项报表数据。
4.3 审核校对: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人员对数据进行归集和汇总后,应对各项数据进行重复核对、对比和校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制度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8.29•【文号】银监办发〔2014〕231号•【施行日期】2014.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31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质量管理,强化数据来源保真,落实统计管理责任,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决定建立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长(总裁、总经理、主任等)按季度对银监会非现场监管部分关键指标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予以书面确认及承诺。
《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书》的模板详见附件1。
二、承诺制度的主要环节(一)签署银行业金触机构的行长(总裁、总经理、主任等)需按季度在承诺书上对相关关键指标数值进行签字确认。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长(总裁、总经理、主任等)不在岗时,可由经其授权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临时代为签署。
(二)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签字后的承诺书通过传真方式报送对口监管部门或银监局(分局)。
(三)抽查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日常工作和现场检查时抽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承诺书,如果发现有漏报以及相关关键指标数据不准确的情况,依据有关法规采取监管措施。
(四)解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申请解锁重报时,主监管员需先确认申请调整的数据是否涉及承诺书中列示的关键指标。
如果是,主监管员应要求相关机构深入分析差错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差错再次发生,同时提交数据更新后的《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书》。
1104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发文公文正文

为准确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变化和实际风险状况,进一步优化监管统计报表,银监会对现有非现场监管报表进行了修订,制定了2017年非现场监管报表(详见附件),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调整(一)新增报表(基础类、业务类、支持发展类)1.新增《G34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情况表》。
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直接转让、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信贷资产转让的情况。
2.新增《G51国别风险敞口及拨备统计表》。
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反映银行业国别风险债权、债务敞口及相关拨备情况。
3.新增《S70科技金融和投贷联动统计监测表》。
该表由两个部分组成:表一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情况;表二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投贷联动和外部投贷联动业务情况。
(二)修改报表(基础类、业务类、支持发展类)1.修订《G06理财业务情况表》。
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月度统计表进行整合,统一两张报表的样式和填报说明。
同时,修订产品端的销售渠道类型和资产负债端的资金投向项目。
2.修订《G31投资业务情况表》。
行项目中,增设“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并进一步明确基金等部分项目含义。
列项目中,修改最终投向类型,缩小最终投向行业归属的填报范围,并增设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债转股等附注项目。
3.修订《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
将项和项的名称分别修改为“投资债券和同业存单”和“发行债券和同业存单”。
4.修订《G11_Ⅰ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Ⅰ部分:按行业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
增设“买断其他票据类资产”项目,反映除买断式转贴现以外其他票据类资产的转让情况;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增设并购贷款相关统计项目。
对应的分支机构报表GF11_I仅增设“买断其他票据类资产”项目。
5.修订《G01_Ⅶ贷款投向分行业情况表》、《G11_Ⅲ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Ⅲ部分:按行业大类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和《G53_Ⅲ分地区情况表第Ⅲ部分:贷款行业情况简表》。
2013年统计现场检查细则-非现场部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统计现场检查细则(供检查参考)——非现场监管报表部分本次统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的报表范围有: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所有基础报表、统计部所设计的特色报表、国别风险报表、QIS测算报表和GSIFI报表等。
本部分检查主要是对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的数据来源、加工方法、操作流程以及技术、组织保障情况,其中重点对部分填报难度大、涉及面广、风险反映集中的报表进行检查。
历年非现场监管检查查的比较多的报表主要是资本充足率报表、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授信集中情况表等。
第一部分总体说明一、检查内容(一)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工作—从2011年这部分可以归入〘良好标准〙中制度建设、系统保障以及日常监控部分来进行评估1.非现场监管报表涉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及组织保障情况;2.数据来源及技术保障情况;3.数据加工方法及报表操作流程;4.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内部控制及数据质量保障情况。
(二)制度执行情况---部分内容可以由制度建设来评估1.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方法和统计项目归属关系的准确性、完整性;2.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资料调阅清单(一)进场前资料1.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2.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及部门职责分工要求;3.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项目与数据源数据(会计数据等)间的归属关系;4.当期(报表时点与期数要求应根据检查目的进行调整)会计决算报表(并表及未并表):业务状况变动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5.上年年报;6.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说明;7.其他检查进场前需准备和分析的资料。
(二)进场后资料包括准备金计提标准,准备金及计提准备对应的资产明细表等。
三、检查要点和注意事项(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熟练掌握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2004年有关统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04〕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资本充足率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04〕18号)、〘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银监办发〔2004〕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5年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5〕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小企业授信情况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发〔2005〕224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49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06〕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2007年正式运行的通知〙(银监发〔2006〕75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监发〔2006〕8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计算资本充足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7〕8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08年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7〕84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73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小企业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88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通〔2008〕10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09年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8〕85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境内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9〕3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2010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09〕11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2011年非现场管理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0〕112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资本充足率报表中融资平台贷款填报要求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12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1]99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巴塞尔委员会定量测算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17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定量测算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9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报送新资本充足率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2]53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2013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2]58号),熟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股东关联交易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现场检查规程(暂行)〙。
2024 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解读

2024 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解读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在数字化时代,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监管工作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改革。
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作为一种新的监管方式,日益受到关注和应用。
本文将对2024年的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进行详细解读。
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是指一种基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监管方式,通过使用先进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技术,对被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全面、准确的监测和评估。
相比传统的现场监管方式,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具有更高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将首先介绍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的背景,包括监管环境的变化、监管需求的增加以及监管手段的更新等方面。
其次,我们将探讨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的原理,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监管评估等方面。
通过深入理解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的原理,我们可以更好地应用和推广这一监管方式。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的优势。
相比传统的现场监管方式,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具有多种优点,例如节省时间成本、提高监管效果、降低监管风险等。
这些优势将极大地推动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在未来的应用和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我们将展望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的应用前景。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将逐渐得到广泛应用,涉及的领域将更加丰富多样。
不仅在金融、环境监管等领域可以应用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更具备拓展到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潜力。
通过本文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的概念、原理和应用前景。
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和应用这一新的监管方式,为未来的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是为了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文章的组织结构和内容安排。
通过文章结构的介绍,读者可以清楚地知道每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从而更好地消化整篇文章。
在本文中,文章结构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主要部分。
首先是引言部分。
引言部分概述了整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背景,其中包括本文要解读的主题——"2024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
1104非现场监管报表2021年制度发文(正式版)公文正文

1104非现场监管报表2021年制度发文(正式版)公文正文为准确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变化和实际风险状况,进一步优化监管统计报表,银监会对现有非现场监管报表进行了修订,制定了2021年非现场监管报表(详见附件),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调整(一)新增报表(基础类、业务类、支持发展类)1.新增《G34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情况表》。
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直接转让、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信贷资产转让的情况。
2.新增《G51国别风险敞口及拨备统计表》。
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反映银行业国别风险债权、债务敞口及相关拨备情况。
3.新增《S70科技金融和投贷联动统计监测表》。
该表由两个部分组成:表一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情况;表二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投贷联动和外部投贷联动业务情况。
(二)修改报表(基础类、业务类、支持发展类)11.修订《G06理财业务情况表》。
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月度统计表进行整合,统一两张报表的样式和填报说明。
同时,修订产品端的销售渠道类型和资产负债端的资金投向项目。
2.修订《G31投资业务情况表》。
行项目中,增设“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并进一步明确基金等部分项目含义。
列项目中,修改最终投向类型,缩小最终投向行业归属的填报范围,并增设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债转股等附注项目。
3.修订《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
将1.7项和3.6项的名称分别修改为“投资债券和同业存单”和“发行债券和同业存单”。
4.修订《G11_Ⅰ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Ⅰ部分:按行业分类的贷款(按贷款投向)》。
增设“买断其他票据类资产”项目,反映除买断式转贴现以外其他票据类资产的转让情况;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增设并购贷款相关统计项目。
对应的分支机构报表GF11_I仅增设“买断其他票据类资产”项目。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规范运行和管理,规范本行非现场监管信息的报送程序、内容、方法,明确非现场监管信息编制、审核、报送人员职责,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非现场监管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及时性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及数据内部管理办法》、《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某银行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实施‚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关各部室。
第二章客户端报送系统运行管理第三条科技开发部门承担我行的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的安装、配置、维护的责任,并指派专人作为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权限设置规定来设置用户权限,做到系统管理员同业务人员分离,严禁一人多职。
第五条系统管理员在对客户端报送系统进行维护时,必须有负责使用该系统的业务人员在场。
第六条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登陆口令必须做到保密。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在每期数据报送之后对客户端报送系统做好数据备份,备份文件应同客户端报送系统异地存放,并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八条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安装文件、系统资料都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定期查看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日志,如日志中出现错误操作,应在当天之内解决系统错误,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需要告知河北银监局的应立即与河北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取得联系。
第十条负责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操作客户端报送系统。
第十一条使用客户端报送系统的业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来使用系统,严禁随意改变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装有客户端报送系统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人、专用,严禁其他人使用该计算机,严禁在该计算机上进行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报送无关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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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完善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操作流程,提高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需要报送的非现场监管报表(1104系统)共100张,其中月报17张,季报51张,半年报31张(其中合并报表28张),年报1张。
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范围随监管部门要求相应增减。
第三条报表报送时间:月报为月后6日,季报、半年报、年报为季后15日。
第四条本行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董事长为本行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委派孔令平副行长负责监管统计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要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保障。
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报表的报送工作。
计划财务部要遵守报表报送时间,不得因故推迟报表的报送。
第五条信贷管理部、资金营运部、运营管理部、公司业务部、微小金融部、科技信息部、电子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协助计划财务部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需要通过综合系统取得的数据,科技信息部要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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