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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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自上个世纪末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战略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在校生规模从1997年的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万人。

其中博士生从4万人增长到万人?,规模可比肩美国。

总体上看,研究生教育规模不足问题己基本解决。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展的同时,质量不仅未同步提升,还遭受了更多指责,改革势在必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巳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笔者认为,当前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需对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改革的方向和策略,以促进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一、我国研究生培养制度的历史沿革把握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沿革,是改革研究生教育的逻辑起点。

关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史,巳有许多学者进行了梳理。

综合巳有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初创阶段(1935年至新中国成立前)1935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政府颁布〈〈学位分级细则》和〈〈硕士学位考试细则》,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候选人资格和学位评定的办法等做了规定,研究生教育随之产生。

这一时期的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借鉴美国的做法,招生制度多采用个人申请入学、院校自主招生的办法,学校享有较大自主权。

应当说,民国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框架巳初步形成,但由于政局不稳、战乱频繁等原因,这些制度未能得以施行⑴。

从实际情况来看,民国高等教育仍以本专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规模极小。

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全国仅有232人获得硕士学位。

第二阶段:规范发展阶段(1949年至1966年)新中国成立后,百废俱兴。

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高层次文件,如1957年高等教育部制定的〈〈关于今年招收4年制研究生的几点意见》、196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等。

复旦大学历史学在职研究生

复旦大学历史学在职研究生

复旦大学历史学在职研究生复旦大学历史学在职研究生项目是复旦大学学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培养高水平学术人才。

复旦历史学在职研究生是复旦大学历史学院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开展历史学研究的实际行动,以及解决中国当代社会问题的学科及其具体方面的重要创新研究。

此研究生项目也是复旦大学历史学院学术研究及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复旦大学历史学院结合复旦大学著名学者梁卫辉教授的指导,成立了历史学在职研究生项目,并在2006年开始招收学生。

至今,复旦大学已经培养了120名历史学研究生,他们分布在全国各省、市,参与历史学术研究,也在本土开展社会责任活动。

这些历史学研究生经过复旦大学历史学院的专业教学和培训,他们的学习和研究内容涉及有史以来优秀历史学家的思想和学术成果,历史经典作品研究,以及数学与统计学在历史学研究中的应用。

此外,他们还参与复旦大学历史学院组织的历史文献研究、历史论文撰写、历史学术论坛活动等等。

复旦历史学研究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受到高度认可,大多数研究生在国家有关部门乃至企事业单位从事历史学研究和服务,他们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由于每届研究生的培养水平不同,有些研究生在研究领域达到了很高水平,他们不仅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他们在临床医疗、政治管理、文化出版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推进历史文化的传承、实现历史学在国家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复旦大学历史学院将继续开展历史学在职研究生项目,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加系统和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以及更多具有历史学特色的课程教学。

除此以外,复旦大学历史学院还将继续加大社会经济文化交流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国家有关部门的合作,搭建桥梁,使研究生可以在调研中获取更多有用的信息,在学习中受益更多。

综上所述,复旦大学历史学在职研究生项目是复旦大学学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以增强研究生的学术能力,也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历史学研究中,更多地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满足社会立法需求,配合新时期法律教育发展的长河,法学研究生就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南京大学,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自2005年起开设在职法学研究生项目,以搭建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桥梁。

南大招收在职法学研究生的主要条件是,人才具有法学相关的学历或工作经历,且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能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此外,有一定的英文和计算机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研究项目,思考问题,灵活处理法律事务,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能力也是招生考量的重要因素。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集中式的,学生来校学习;另一种是异地培训,实现课程学习的虚拟化,让学生可以边学习边工作。

通过两种学习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在职学习生的资源,优化学习效率。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主要课程安排为:《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学概论》、《法学研究方法》、《实践训练》等,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在学习课程的同时可以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深度思考法学发展趋势。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的学习期限是3年,本科学历平均学制2年,研究生入学后可以获得大学本科学位,毕业年可以拿中国大学的硕士学位。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毕业后,可以得到从事法律从业的执照,成为专业律师,可以从事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行业,并可以在政府机关、企业会计专业、咨询公司等地从事法律工作。

在职法学研究生的项目,是国家高等教育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培养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学专业人才,是支持国家法律事务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南大在职法学研究生,致力于推动法律发展,为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满足社会法律服务的需求,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职研究生教学的理念

在职研究生教学的理念

在职研究生教学的理念在职研究生教学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此后日渐获得其他各国普遍认同并得到广泛实施。

在职研究生教学就是以知识教育为依托,以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将学习、研究、实践有机地结合以引导学生的高度参与以及主动性的充分发挥,并且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和能力,自主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研讨中积累知识、培养能力和锻炼思维。

同时,养成科学研究的精神和科学态度,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多样化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一种教学模式。

在职研究生教学针对传统教学中“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接受型教育”教学模式而提出,强调在教学中教师通过引发、促进、支持和指导学生对学习对象进行研究的学习活动教师以培养学生的研究意识、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教学过程的研究,引导。

学生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从而让学生掌握知识、培养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教学。

在职研究生教学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关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自主实践能力。

[5]在学习方式上具体表现为以研究为本并与实践有机地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潜力以及主观能动性,同时强调对学生个性化的尊重,注重学生的自由发展。

实施在职研究生教学首先应理解并掌握在职研究生教学的本质。

在职研究生教学不仅仅局限于改变传统教学理念,教学策略的转变也包含在其中,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首先,在职研究生教学理念注重学生对于基础理论的探索和研究式学习。

课堂教学旨在引导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提出背景及其方法、视角等进行探究,重视学生对基础理论的深刻理解,以实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构建牢固的基础理论体系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注重训练学生的在职研究生思维并突出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

其次,采用互动研讨式教学模式,教学中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资源。

通过科研案例引导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主提出、分析并解决问题,在互动研究讨论中逐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锻炼在职研究生思维。

最后,将科学研究与教学相结合的教学策略创新,让学生走进实验室,鼓励学生参与课题研究,提出并落实新想法,勇于探索未知问题。

浙大在职研究生课程

浙大在职研究生课程

浙大在职研究生课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知识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在职研究生教育因此应运而生,成为了许多职场人士提升自身学历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备受关注。

一、浙大在职研究生教育的背景与现状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学科门类齐全、人才培养质量高的全国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始于1988年,是全国首批开展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科门类不断丰富,已成为国内颇具影响力的在职研究生教育品牌。

截至2021年,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共有13个学科领域,涵盖工、管、文、法、理、医等多个领域,共开设了60多个专业方向,其中包括工商管理、金融学、会计学、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等多个热门专业方向。

二、浙大在职研究生课程的特点与优势1.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浙大在职研究生课程的设置非常科学合理,既保证了专业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又注重了实践性和综合性课程的设置。

在职研究生课程的设置不仅要符合国家教育部的要求,还要紧密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实用性强、与实际工作紧密相关的课程。

2.教学质量高浙大在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

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都是经过多次论证和修改的,既保证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又注重了教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同时,浙大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教师队伍也非常强大,既有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又有来自企业和行业的专业人士,能够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学支持。

3.学习方式灵活多样浙大在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非常灵活多样,既有面授课程,也有在线教育课程。

面授课程通常在周末或晚上举行,方便学生在工作之余进行学习。

而在线教育课程则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

历史文献学在职研究生

历史文献学在职研究生

历史文献学在职研究生历史文献学是基于古代历史文献,如史料、历史书籍、古代报刊等,研究其文本内容及结构,以及它们对历史学研究的价值,以及它们和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的一门学科。

随着历史文献学的发展,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已经出现了。

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主要从事历史文献学的教学和科研,并从事历史文献的编辑和研究工作。

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可以继续在历史文献学方面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也可以在学校或文献出版社参与文献编辑和文献研究工作。

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需要具备深厚的文献阅读和编辑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学功底,能够掌握和理解古典文献,分析历史文献的构成与脉络,并熟悉古代历史文献的古今对比和发展研究,以及人文思想发展的研究。

在实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需要大量的文献查阅和比较,有效的收集历史文献资料,以及根据资料编写历史文献书籍等。

另外,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还要进行历史论文的撰写和出版,指导学生进行历史文献研究,以及协助学术机构组织文献展览等。

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以及在政府机关、学术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等学术与文化保护工作中担任领导或专家职务的历史文献学家,在政府文物管理、历史档案整理、学术研究、文物保护和文化复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必须具备良好的文献阅读能力和历史文献学研究能力,博览群书,并具备依据历史文献提出合理性研究结论的能力,还要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以及完成文献编辑和研究工作所需要的计算机知识。

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专业技能和素质需要应付日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文献编辑和研究工作,以及在文物保护和文化复兴等相关文化社会环境中面对的艰巨挑战。

因此,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需要有较高的文献研究和治学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

综上所述,历史文献学的职业研究生不仅要具备深厚的历史文献学知识和能力,还要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经验,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历史文献学职业研究生。

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发展历程

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发展历程

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发展历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发展变革历程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变革息息相关,其间也伴随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应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践探索,伴随着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不懈努力。

回顾60多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发展改革历程,先后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创制与探索期、改革开放初期的恢复改革期、20世纪末的稳步发展期、21世纪初的快速发展期以及当前的深化改革和内涵发展期。

1950年5月,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其中明确规定“大学应当设立培养研究生教育的组织机构”。

同年,颁布《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研究生招生文件,也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招生制度的起源。

此后,中央政府先后颁布《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1953年)、《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1963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培养学校、生源要求、学习年限和培养目标加以明确,强调研究生教育要“自力更生培养我国高质量的高层次人才”,明确了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两阶段关系。

但是好景不长,因文化大革命我国研究生招生从1966年开始停止,直至1977年恢复,中断达12年之久。

1978年以后,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尽快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条例及办法,也是在这个时期奠定了我国今后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基本框架。

最具代表性的是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明确了学位制度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的正式建立。

1981年,我国正式开始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恢复与完善逐步深入到招生的各个环节,招生规模稳步增长,招生类型和形式逐渐多样,后续沿用多年的以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为主的招生选拔方式得以确立,以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为主的录取培养方式也是在这个时期形成。

这一时期,北京市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与全国一样,在不断摸索实践中逐步得到恢复和完善。

人大世界史在职研究生

人大世界史在职研究生

人大世界史在职研究生
人大世界史在职研究生是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招收的一个专业研究生项目。

这个项目创立于1997年,旨在
培养从事历史学、文物、考古、人文地理等学科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专
门人才,同时也是深化和发展人大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

人大世界史在职研究生课程体系以世界史学科为核心,其他学科
为补充,旨在帮助学员把握新的历史学科的理论视野,提高历史调研
能力,提升实际应用能力,培养史料分析、文献研究、历史思想、历
史文化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针对不同在职人士,人大世界史在职研究生项目提供了多种招生
模式供其选择,有自考模式、校考模式、统考复试模式、统考直接录
取模式以及内部考核分类模式。

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能
力选择合适的招生模式,保证自身的学习效率。

人大世界史在职研究生项目为学员提供了多种实践学习机会,比
如历史访谈、考古研究、历史研究、文物调查等,增加学生的视野和
能力。

同时,学校还为学员提供了多种教学资源,如世界史课程录像、网上学习平台、历史数据库等,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服务。

人大世界史在职研究生项目针对不同在职需要提供了综合性、连
续性的专业学习体系,为学员提供深入探讨自然与社会、历史与传承
的机会,使其具备独立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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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发展历史
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俗称十月在职研究生)的全国联考全面取消,对于取消在职研究生联考规定了2年的过渡期、统一录取,仍继续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也就是说将其作为非全日制学生纳入到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中。

在职研究生发展背景
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国生教育觉得最主要还是
抓住在职研究生的低门槛机会
虽然即将取消在职研究生联考、2015年参加在职研究生联考,难度相对低一些,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其一是入学的质量,门槛也将远远高于以前。

这将意味着举行了14年的在职研究生联考正式画上句号。

取消在职研究生联考的背景
为什么取消掉这一发展了10余年的入学方式呢。

当然,统一考试,自2016年起,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由各招生院校联合组织考试发展为全国联考。

而在2016年之后,这个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部分学员提前选择攻读在职研究生,所有攻读在职研究生的学员均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2015年的在职研究生的选拔依然会采用联考,在
2014,除了特殊专业外,最显著的提高无外乎两点、2015年的在职研究生联考难度会提升一些,2014,有学位。

取消在职研究生联考的过渡阶段
作为一项重要决策,相信这是打算近期攻读在职研究生的学员朋友最愿意听到的消息、2015显然是抓住在职研究生入学低门槛的最后机会,能够带动在职研究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从纳入到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这一举措来看,最主要的原因大概是在职研联考的难度要低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其二是教学的质量,这样可以提高在职研究生的社会认可度。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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