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借还等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
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四、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五、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转学时需将所借的图书、借书证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七、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杂志不得擅自处理,需要处理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处理。
八、科学分工,分项管理,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制。
室内物品、读物及固定设施,物账记录清楚,来往手续完备,责任明确。
定期与总务处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阅览室管理制度一、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交谈讨论,更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二、要爱护报纸、杂志,取放有序,不得涂抹、撕毁,违者除批评教育外,需照价赔偿。
三、室内一切报纸、杂志和各种用具,一律不准携出室外。
四、本室系学生课外阅读场所,不准在室内写作业或进行其他活动。
五、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谈、乱扔杂物等。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为了发挥图书的作用,保证师生阅读,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本校师生可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张借书证只能借一本书,每本书借出两个星期,如过期者没来办理还书手续,将不给予再借图书。
二、认真遵守借阅制度,凡借书者持证办理借阅手续,以免出现差错。
三、文学名著的小说等一次只许借一本,限期一个月,超期不还者罚款,超一天扣款五角,教学方面的工具书每人一次只许借两本,限期半学期,放假前收回。
四、辞典一类贵重书刊,只许在图书室内查阅,不准带出室外。
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阅览室在小学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1. 图书、阅览室每周开放五个工作日,具体开放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4:00。
2. 图书、阅览室在国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暂停开放。
3. 根据需要,学校可以调整图书、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但需提前通知。
第三章学生进出图书、阅览室的规定1. 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才能进入图书、阅览室。
2. 学生进出图书、阅览室时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班级和借阅日期。
3. 学生进入图书、阅览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 学生不得私自调整桌椅摆放位置,必须保持图书、阅览室整洁。
第四章图书管理规定1. 图书馆内的图书应按照分类号码顺序码放,每本图书前面应贴有分类号码标示。
2. 学生借阅图书时,应先将借阅意向书籍的书名、书号等信息写在借书册内。
3. 学生借阅图书的最长期限为两周,逾期未还者,每天罚款1元。
4. 学生借阅过的图书,应及时返还到图书馆,图书馆人员将负责接收及处理相关事宜。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规定1. 学生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大声喧哗的声音。
2. 学生在阅览室内不得翻阅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3. 学生在阅览室内不得将书籍私自带离阅览室,如有需要可向管理员提出申请。
4. 学生使用教辅资料时,应保持整洁,不得书写、涂鸦。
第六章图书、阅览室设备管理规定1. 学生在使用图书、阅览室设备时,应保持设备的完好无损。
2. 学生如发现图书、阅览室设备损坏,应立即向管理员汇报。
3. 学生不得将个人的电子设备带入图书、阅览室,除非经过管理员的批准。
第七章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规定1. 学生在图书、阅览室内应当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留在阅览室内。
2. 学生在图书、阅览室内应尊重他人的意见和需求,不得发生争吵或打斗事件。
3. 学生在图书、阅览室内应随手关好门窗,离开阅览室时,应关闭灯光和电器设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参考范本(5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图书室管理,提高图书室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图书室是为中小学师生提供阅读、借阅图书、参与相关活动和研究的场所。
第三条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给予中小学图书室合理的场地、设备和经费支持,以确保图书室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职责由学校图书馆馆长或指定的负责人负责。
第六条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应不断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七条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学校图书馆制定,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图书室的开放时间第八条中小学图书室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开放时间,为师生提供便利。
第九条图书室的开放时间应在每天上午7点至下午6点,中午可适当休息。
第十条图书室在重要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可以适当调整开放时间,确保师生的阅读需求。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和分类第十一条中小学图书室应保持图书的整洁有序,定期进行图书整理和分类工作。
第十二条图书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分类,方便师生查阅和借阅。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编制图书目录和索引,帮助师生快速查找所需图书。
第四章图书借阅和归还第十四条借阅图书应符合学校规定的借阅条件,学生可凭借阅证或学生证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五条阅读者可在图书室自助借阅和归还图书,也可以通过图书管理员办理。
第十六条阅读者借阅图书按照规定的借阅期限借阅,逾期者应及时归还或续借。
第十七条阅读者借阅图书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大借阅数量,以防止过度借阅和滥竽充数。
第十八条图书室应建立借阅和归还图书的记录和流程,以保证借阅和归还过程的准确和便捷。
第五章图书室的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图书室应设立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图书室的设施和图书的安全。
第二十条图书室应配备足够的监控设备,监控图书室的进出口和借阅环境。
第二十一条图书室应定期维修和保养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一、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 落实管理人员, 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馆(室)内藏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 但要以学生用书为主。
图书采购要遵循政治思想原则, 有目的、计划原则, 勤俭科学性原则, 选择政治思想性强、对学生有教育教学意义、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拓宽学生知识、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图书。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 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 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 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
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书刊分类。
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 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 小学设书名目录 , 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 可不采用卡片目录;条件较好、规模较大学校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图书、期刊应每学年清理一次, 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 做到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
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 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 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
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 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
一般书刊按现价2 倍赔偿;珍贵书刊按 3-5 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现价以上规定赔偿。
对损坏程度轻微但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 酌情赔偿。
八、图书馆(室)要设专人管理, 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 ; 学校应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
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2篇)

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一、本室陈列书刊、资料,仅供本校教职工室内阅读,一般不外借。
如应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限期借阅。
二、实行开架查阅,阅毕自觉放回原处。
三、提倡文明查阅,爱护书刊,不得随意涂抹、折角、圈点、眉批、划线、撕剪。
四、自觉保持室内安静。
请勿闲谈、说笑,随意走动。
五、注意室内整洁,不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严禁吸烟。
六、维护室内安全,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内。
七、爱护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
八、本室陈列书刊、资料,仅供本校教职工室内阅读,一般不外借。
如应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限期借阅。
九、实行开架查阅,阅毕自觉放回原处。
十、提倡文明查阅,爱护书刊,不得随意涂抹、折角、圈点、眉批、划线、撕剪。
十一、自觉保持室内安静。
请勿闲谈、说笑,随意走动。
十二、注意室内整洁,不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严禁吸烟。
十三、维护室内安全,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内。
十四、爱护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
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师阅览室的管理,提供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教师阅览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中学教师阅览室是为中学教师提供阅读、学习、交流的场所,促进教师的教学研究和业务学习。
第四条中学教师阅览室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中学教师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教师的权利和利益。
(二)便捷高效原则:为教师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满足其学习和工作的需求。
(三)共享共治原则:鼓励教师共享资源和经验,共同管理阅览室。
第二章使用权限第五条中学教师阅览室仅对中学教师开放,其他人员须向阅览室管理员申请并经许可方可进入。
第六条中学教师阅览室不对任何政治、宗教、商业活动等非教育相关事宜开放。
第七条使用者需出示有效教师职工卡并在留下姓名及时间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中学教师阅览室不得任意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需要请提前向阅览室管理员进行申请。
第三章开放时间第九条中学教师阅览室一般按照学校上下学时间安排开放,如有特殊需要可向阅览室管理员提出申请。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三篇)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图书馆和阅览室能够有效运作,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促进学生阅读兴趣的培养,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进出规定:1. 学生在图书馆、阅览室进出时,需要在管理员或巡视员的监管下,按序进入,并出示学生证或借书证明身份。
2. 非学生人员需求利用图书馆或阅览室的,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2. 使用规定:1. 在图书馆或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座位按照规定位置就坐,不得占用他人座位,禁止在桌面刻画破坏。
3. 使用图书馆、阅览室内的图书、工具等,需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需赔偿。
4. 借阅图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借阅期限到期需按时归还。
5. 不得在图书馆或阅览室内吸烟、吃东西、喝饮料等。
3. 借阅规定:1. 学生借阅图书需要提供借书证,每人最多可借阅一定数量的图书,借阅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周。
2. 教师、员工借阅图书需提供教师证或身份证明,借阅期限相对较长。
3. 续借图书需提前申请,并按照流程进行。
4. 借阅图书逾期未归还,将进行相应的追缴、罚款和限制借阅等处理。
4. 管理制度:1. 图书馆、阅览室设有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读者的行为,及时处理图书遗失、损坏等问题。
2. 制定图书调整、维护和更新计划,确保馆藏图书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3. 定期进行馆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维修和更新。
4. 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提升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以上是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规定,具体实施细节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产品。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图书馆、阅览室的使用对象:一般包括学生、教师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2. 开放时间:确定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以便师生能够合理安排阅读时间;3. 借阅规定:规定借阅图书的数量、时间及借阅者的身份要求等;4. 图书分类:对图书进行分类,以便师生能够快速找到所需图书;5. 阅览室安静规定:要求在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使用手机等;6. 图书馆使用秩序:规定学生在图书馆内的行为规范,例如不得随意移动图书馆内的图书、不得私自带走图书等;7. 图书馆保护规定:鼓励师生爱护图书馆内的书籍、设施,不得故意损坏;8. 使用设备规定:规定使用图书馆内设备的方式和规范,例如使用电脑、打印机等;9. 图书馆人员管理:确定图书馆管理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图书馆的正常运营;10.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包括保障读者的人身安全和图书馆内设施的安全。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五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中小学图书馆(室)在学校校长室、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配置足额的专(兼)职的管理人员。
2、中小学图书馆(室)必须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3、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的要求对文献进行分类编目。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优化馆藏结构。
对于内容陈旧、滞架率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修补的图书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5、新书刊到馆(室)后,及时做好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等工作,加速文献的流通;对逾期书刊做好催还工作。
6、加强文献流通,提高书刊资料的流通率。
工具书、参考资料只供查阅。
7、图书管理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读者服务,定期推荐新书,组织开展读书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
8、书刊若遗失或损坏,应按学校规定作出赔偿。
教职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9、定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读者借阅率等各项统计工作。
10、电子阅览室、音像资料、复印机、打印机等高档设备、设施,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相关的使用、维护记录。
11、保持室内整洁,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尘、防晒等文献安全保护工作。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二)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图书资源管理:图书室应当建立图书资源管理系统,包括图书目录、借阅记录、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管理。
图书的采购、分类、编目以及维护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图书资源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2. 借阅管理:学生借阅图书应当遵守一定的规定,比如借阅时间限制、借阅数量限制等。
同时,图书室应当建立借阅登记制度,记录学生的借阅情况,并及时提醒学生还书。
3. 座位管理:图书室应当规定座位使用规则,如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吃零食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提醒和制止,确保阅读环境的安静和整洁。
教师阅读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师阅读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阅读室的管理,提升教师学习和研究的效率,维护教师阅读室的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师阅读室是供教师进行阅读、学习、研究和交流的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
第三条进入教师阅读室的教师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和工作,维护教师阅读室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四条教师阅读室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10:00,学校节假日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第五条进入教师阅读室需出示教师工作证件,并由管理员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六条教师可携带笔记本电脑、笔记本、书籍等学习用品进入教师阅读室,但不得携带食品及饮料,禁止在阅读室内吸烟。
第七条进入教师阅读室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
第八条使用教师阅读室期间,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任何损坏或丢失的行为,需赔偿相应的费用。
第九条阅读室内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如椅子、桌子等,如需调整可与管理员联系。
第十条严禁在阅读室内从事商业活动,如借书、卖书、广告等。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管理员应当对教师阅读室的开关门时间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教师阅读室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巡查,维护教师阅读室的环境整洁和秩序。
第十三条管理员应当协助教师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宣传和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管理员有权要求其离开教师阅读室,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教师阅读室内如有紧急情况,管理员应当及时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有权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教师阅读室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各位教师朋友在使用教师阅读室时务必遵守,共同维护好教师阅读室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感谢大家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