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组织的对住院医师进行系统化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住院医师的临床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培养住院医师成为合格的专科医师,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临床技能培训、文化知识培训、科研学术培训、医学伦理培训等。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要求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并发布,医疗机构应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训机构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
第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注重实践教学和实际操作,提供充足的临床实践机会。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住院医师的实际情况,采用分层培训的方式,保证培训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应当根据住院医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培训的时间安排和培训的阶段。
第十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基础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实践操作培训等内容。
第十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应当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要求。
第四章师资力量第十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和高级职称医师担任培训师资。
第十五条培训师资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并接受相应的师训。
第十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对师资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培训质量和师资水平。
第五章培训考核第十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考核办法,并按照规定组织培训考核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本(2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住院医师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一群人,其工作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保证住院医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办法旨在明确住院医师的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推动住院医师培训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二、培训内容1. 临床技能培训住院医师需要在培训期间掌握一定的临床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一些常规操作技能(如心电图、胸部X光片解读等)。
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应该积极参与临床技能操作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2. 专业知识培训住院医师需要在培训期间扎实掌握相关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
这包括但不限于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微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的知识,以及各临床学科的学科特点和疾病诊治的基本原则等。
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应该通过听课、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
3. 人文素质培养住院医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人文素质,包括良好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等。
培训期间,各培训机构应该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住院医师人文素质的培养和引导。
三、培训要求1. 学习时间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习时间一般为3年,其中包括1年的基础培训和2年的临床培训。
在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积极参与各种培训活动。
2. 出科考核要求住院医师需要在培训期满后通过出科考核,获得相应的进阶资格。
出科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论考试、临床操作能力考核等,通过出科考核的住院医师将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四、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1. 培训管理各培训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住院医师的入职管理、学习计划安排、培训内容管理等。
同时应该配备专业的培训指导教师,对住院医师进行定期的学习指导和实践引导。
2. 考核评价住院医师培训期满后应该进行考核评价,以评估其培训效果和能力水平。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住院医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接受由培训机构组织的系统化培训,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和科研训练四个方面。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使住院医师达到以下要求:(一)系统掌握所在科室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备独立承担相关疾病诊治任务的能力;(三)具备科学研究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理论学习:住院医师应系统学习本专业相关知识,包括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等。
(二)临床实践:住院医师应参与临床工作,熟悉各类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掌握常用检查和治疗技术。
(三)技能培训:住院医师应接受一定时间的技能培训,包括手术操作、急救技术、影像学诊断等。
(四)科研训练:住院医师应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如下:(一)住院医师应按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二)住院医师应做好个人培训记录,记录培训内容和成果;(三)住院医师应积极参与各项规范化培训工作,配合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四)住院医师应尊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患者隐私,注重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
第三章培训组织和管理第八条我院设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相关教授和科室主任担任委员,由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教学主任和培训专家担任培训顾问。
第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二)招收住院医师,确定培训对象;(三)组织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四)组织培训评估和考试;(五)制定培训效果评价标准;(六)解决培训中的问题和纠纷。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培训期间,学员享有参加住院医师培训、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使用培训基地使用的教学资源的权利;也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恪守执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及其示教器材,虚心听从带教师资的指导,努力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义务。
一、学籍登记和培训记录登记在招录完成后及时做好每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学员的学籍登记工作,详细记录学员的基本信息、学历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为学员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基地所完成的各项科室轮转培训、出科考核、公共理论科目学习、考试考核,公共理论科目学习、考试成绩、结业考试、临床技能考核、考勤记录、奖惩记录等学习情况。
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加强学员的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人文与伦理的教育,使培训学员具备良好的政治修养和专业素养,动态掌握每位学员的学习和心理状态。
三、考试考核管理督促培训学员严格按照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及时安排和组织培训学员参轮转科室的出科考核、年度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公共科目和专业学科理论考试,以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并按时将每位学员的各项考试考核结果记入学员的管理档案。
四、考勤管理对培训学员加强考勤管理。
培训学员必须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服从医院管理部门和学科科室的统一安排,按规定的时间到轮转科室报到,不可私自更换科室,不得自行换班、调休,积极参加理论上课、教学查房、操作训练和理论考试等,不得无故请假,严格遵守医院对住院医师的有关制度,各种请假须在上班前通知科主任(或主任秘书),无故旷工的学员将终止培训。
科主任(或科秘书)负责学员的考勤工作。
五、奖惩管理依据学员的奖惩制度。
每年度对培训学员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评,由带教师资、学科科室老师、管理人员以及培训学员对培训学员进行综合考评,评选优秀学员,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医院规培学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规培学员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收条件1. 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有志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3. 身体健康,具备从事临床工作的基本条件。
4. 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三、培训内容及要求1. 培训内容: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
2. 培训要求:(1)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
(2)参与临床实践,掌握临床诊疗技术。
(3)参加临床教学活动,提高临床教学能力。
(4)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四、培训时间及考核1. 培训时间:原则上为3年,具体时间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和培训要求进行调整。
2. 考核:(1)定期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继续参加培训。
(2)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具备独立开展临床工作的能力。
(3)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管理及保障1. 管理机构: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2. 培训基地:各科室设立规培学员管理小组,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3. 保障措施:(1)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学员权益。
(2)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培训经费和设备支持。
(3)为学员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协助学员晋升。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严重医疗缺陷或医疗差错事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中途退学或擅自离岗等行为,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规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培训学员的资格1.符合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条件的医师,包括国内和国外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2.学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4.学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学员的权利和义务1.学员享有接受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权利。
2.学员有选择导师的权利,但要遵守指导教师的要求和安排。
3.学员有接受医院安排的各类教学任务和考核的义务。
4.学员应当遵守医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同学,保护医院和患者的利益。
5.学员应当认真学习并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和实践操作。
四、培训管理机构1.设立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学员的招生、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监管。
2.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规范化培训的专家组成,委员会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五、学员的考核与评价1.学员应按时参加规范化培训课程,参加各类考核评价。
2.考核评价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核、技能操作考核和临床实践考核。
3.考核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培养医师进入下一阶段的重要依据。
4.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学员需补考或重新参加培训。
六、学员的纪律管理1.学员在医院期间,应遵守医院纪律规章,服从导师和培训教师的指导和管理。
2.学员应尊重患者的权益和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3.学员不得利用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机会从事与医疗无关的商业活动。
4.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罚。
七、学员的奖惩办法1.对于学员在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表现出色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记录在学员档案中。
2.对于学员违反规定者,依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3.对于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培训要求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延期处理或取消培训资格。
八、附则学员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所有,如有需要,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解释。
医院住培学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住培学员管理,规范住培工作,提高住培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根据国家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学员,包括临床、口腔、中医等专业的住培学员。
三、组织与管理1. 我院成立住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住培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各住培专业基地设立住培管理小组,负责本专业住培学员的管理、考核和指导工作。
四、住培学员选拔与录取1. 住培学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2. 住培学员选拔条件: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3. 住培学员录取:由住培管理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因素,择优录取。
五、住培学员培训与管理1. 住培学员培训内容: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培训为辅,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临床技能、医德医风、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2. 住培学员管理:住培管理小组负责对住培学员进行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考核、轮转安排等。
3. 住培学员考核:住培学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包括考勤、工作表现、医德医风等方面,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试、技能考核、临床思维考核等。
六、住培学员待遇与激励1. 住培学员待遇:住培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 住培学员激励: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住培学员,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推荐参加学术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七、住培学员退培与解约1. 住培学员退培:因故需退培的住培学员,应提前向住培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培。
2. 住培学员解约:住培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严重违反医院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等情况,经住培管理小组研究决定,可予以解约。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住培学员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化培训学员管理办法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顺利开展,规学员的管理工作,保证学员能按期按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根据省卫计委《省住院医师规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学员的义务与权利(一)学员的义务:1.培训学员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履行见习医师的工作职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医药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3.遵守医德医风规,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尊敬指导老师。
4.遵守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培训基地的管理规定和诊疗流程,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5.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及时、如实、准确地完成培训手册的填写工作,并交由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完成规定的科室轮转及培训要求。
6.积极参加培训基地等部门组织的临床理论考试、基本技能考核或其他相关考试考核,并及时完成临床带教效果评价反馈。
(二)学员的权利:1.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享有培训协议2.委托培训学员的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自主培训学员的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由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有关组织、单位统一管理。
3.培训期间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享受培训基地或派出单位的相关待遇。
4.参加培训基地有关住院医师培训的各项活动,使用培训基地提供的临床技能培训器材。
5.对培训基地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可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6.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获得《住院医师规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住培”协议管理(一)按照《省住院医师规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医院与住培学员签订《xx医院住院医师规化培训协议》及《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享有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权利。
(二)单位委派的“住培”学员还需由医院、委派单位和住培人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三)协议期限为培训期限,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自然终止。
培训期限不超过三年,需延期培训的经审核批准后需重新签订协议。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为保证毕业后医学教育的质量和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及《妇幼保健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培训对象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二、报到制度㈠培训学员必须按指定时间到科教科报到。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一寸正面照片2张。
㈡委培学员还须携带原单位介绍信、培训通知书。
第八条培训要求㈠岗前培训报到后开始上岗前培训,学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管理办法和培训要求,以及医院各项核心制度。
㈡学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㈢根据各专科培养细则完成培训计划,包括科室轮转和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等,不得擅自改变轮转科室和培训时间。
㈣认真如实填写培训登记手册、考勤表,每月初10日前交科教科审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信息每月提交一次。
出科考核后呈交出科考核登记表、理论考试试卷、技能考试评分表、手写大病例不少于2份到科教科审核归档。
㈤参加公共必修课的学习与考试。
㈥在培训期间参加并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考勤制度㈠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轮转所在科室安排。
请事假按要求填写《妇幼保健院培训学员请、销假表》;请病假者应持本院专科医生或急诊值班医生的病情证明单,向所在科室请假。
请假3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3天以上由人事科、科教科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生效,请假条均送科教科办公室存档,并在考勤表上予以登记。
㈡为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全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须补足轮转时间,培训时间顺延。
㈢住院医师集中授课时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由指导老师向科教科办公室请假,并督促其自学缺课内容。
㈣因故中途退出培训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㈥在规定年限完成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奖励与处罚㈠根据考核情况,每年组织一次“优秀住院医师”评选活动,优秀者予以表彰,并奖励500-1000元。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发[2014]13号)相关文件精神,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且愿意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高等院校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在我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成立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与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成立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加强师资培养,严格控制规模,确保培训质量。
组织、帮助培训对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1、由我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好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科教科具体负责培训工作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2、成立由院领导、科教科、教研室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的我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负责实施培训招录、过程指导和考试考核等工作。
3、科教科指定专人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四条医院各级管理部门做好培训实施、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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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办法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学员的管理工作,保证学员能按期按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学员的义务与权利
(一)学员的义务:
1.培训学员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履行见习医师的工作职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医药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3.遵守医德医风规范,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尊敬指导老师。
4.遵守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培训基地的管理规定和诊疗流程,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5.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及时、如实、准确地完成培训手册的填写工作,并交由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完成规定的科室轮转及培训要求。
6.积极参加培训基地等部门组织的临床理论考试、基本技能考核或其他相关考试考核,并及时完成临床带教效果评价反馈。
(二)学员的权利:
1.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享有培训协议
2.委托培训学员的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自主培训学员的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由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有关组织、单位统一管理。
3.培训期间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享受培训基地或派出单位的相关待遇。
4.参加培训基地有关住院医师培训的各项活动,使用培训基地提供的临床技能培训器材。
5.对培训基地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可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6.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住培”协议管理
(一)按照《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医院与住培学员签订《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及《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享有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权利。
(二)单位委派的“住培”学员还需由医院、委派单位和住培人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三)协议期限为培训期限,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自然终止。
培训期限不超过三年,需延期培训的经审核批准后需重新签订协议。
(四)“住培”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中断培训,凡中断培训者,其已培训时间不予累计,再次参加培训的费用由住培人员承担。
(五)已经开始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住培人员填写《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整培训申请表》(一式三份),写明调整原因,经医院住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报云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六)“住培”学员由于自身原因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需要退出培训,由“住培”学员本人填写《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终止培训申请表》(一式三份),写明终止培训的理由(单位委派住培学员需经委派单位同意),由医院“住培”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省毕教办”批准,方可退出。
三、住培学员考勤管理
(一)“住培”学员规范化培训期间,月考勤表由轮转科室每月报送“住培”办公室。
“住培”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住培”学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请假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按程序审批并登记备案后方能离岗。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指导教师及科主任审
批,报住培管理办公室备案。
超过3天者,由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住培管理办公室审批。
(五)培训期内,连续或累计旷工不足3天者,停发月生活补助;年度内连续或累计旷工超过3天,不足15天,停发当年度3个月生活补助。
(六)除法定节假日和工休时间外,培训期间年度各类休假(含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 3 个月,顺延 3 个月;超过 3 个月不足 6 个月,顺延半年;超过 6 个月不足一年,顺延一年。
(七)未按规定完成轮转计划者,按培训要求补足缺项。
(八)连续两次未通过出科考核或无故不参加出科考核者,需重新进行相应学科的轮转和考核。
四、考核管理
参照《xx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五、奖罚管理
(一)医院对考核成绩优秀或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本院优秀“住培”学员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外出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住培”学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践锻炼的培训时间,可计入本人履现职期间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
(三)社会“住培”优秀学员,医院优先选用。
(四)“住培”学员在培训期间,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延期培训费用由住培学员个人承担。
(五)培训期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医院“住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确定,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毕教办”审批,予以终止培训。
1.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屡教不改者;培训期内,连续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
2.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病、事假等各类休假累计超过1年者;
3.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4.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六“住培”学员培训结束后转归
(一)本院“住培”学员培训结束后方可定科。
(二)委托“住培”学员结束培训后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三)社会“住培”学员培训结束后自行择业。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