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要求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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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包括公办学校食堂、民办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堂。

第三条学校食堂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三)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二、食堂建设与管理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一)食堂建筑符合国家标准,结构安全,通风良好;(二)食堂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卫生要求;(三)食堂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符合卫生要求;(四)食堂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三)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食品采购与加工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可靠。

(一)采购食品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二)采购食品应当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签等信息;(三)采购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一)食品加工操作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三)食品加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操作规范。

四、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三)食品留样制度;(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堂内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清洁、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一)食堂内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卫生,无积水、垃圾、杂物;(二)食堂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持良好状态;(三)食品加工操作应当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最新)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最新)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食堂及其工作人员,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服务为本”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营养均衡、服务优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副校长、后勤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食堂管理细则;2. 监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3.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4. 协调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食堂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食堂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 具备三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健康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 接受过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3. 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工作态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第八条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食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2.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伪劣食品;3. 采购人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霉变;2. 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 冷藏、冷冻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第十条食品加工管理: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2. 食品加工工具、设备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煮熟煮透。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小学食堂的卫生安全,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制定本《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人员等。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二、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1. 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在进入食堂工作之前,必须保持整洁,头发必须洗净、整齐,不允许留有胡须或长发,手指甲必须修剪整齐干净。

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专业工作服,并且保持干净整洁。

每个从业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洗手,洗手后应擦干干净。

2. 个人健康从业人员在食堂工作期间,如出现感冒、发烧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报告。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 食品操作卫生从业人员在食堂工作期间,必须佩戴清洁的手套,并经常更换。

食材处理过程中,从业人员应保持食材的卫生,避免受到外界污染。

从业人员切割生肉、蔬菜等食材时,应使用切割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彻底清洗消毒。

4. 厨房卫生从业人员在厨房工作期间,应保持厨房的整洁卫生。

厨房地面应保持干净无污垢,食材存放区域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厨房设备在使用前后应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设备的卫生。

5. 用餐区卫生从业人员在食堂用餐区工作期间,应保持用餐区的整洁。

用餐区桌面应定期清洁,餐具应保持干净并妥善存放。

从业人员在用餐前需洗手,并使用专用洗手液清洁双手。

6. 垃圾处理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定期清理垃圾,并妥善处理。

垃圾桶应密闭,避免异味扩散和害虫滋生。

三、违规处理1. 个人卫生方面违规行为,首次发现将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将进行书面警告,第三次发现将进行停职处理。

2. 个人健康方面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停职,并进行检查治疗,待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3. 食品操作卫生方面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书面警告,并进行培训教育。

如屡教不改,将进行停职处理。

4. 厨房卫生方面违规行为,首次发现将进行书面警告,并进行培训教育。

学校食堂职工的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职工的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职工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堂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维护食堂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勤勉敬业,保护学校食堂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维护食堂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第二章工作态度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努力做到礼貌待人,态度热情,服务周到,积极沟通,以良好的服务态度迎接师生。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保持工作服装清洁整齐,不得在工作时穿拖鞋、露脚趾等不雅行为。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服从管理,听从领导的管理指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早退晚到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食堂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在食堂内吸烟、吃零食等,不得在食堂内私自交易物品。

第十条:在工作期间,食堂工作人员不得与同事发生争执,不得在工作现场大声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调配食材,不得随意变动菜肴的制作方式,严禁浪费食物。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保证食材、餐具的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当配戴卫生帽、口罩等防护用品,保证食品的安全。

第十四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饮用酒精类饮料,不得在工作现场吸烟,严禁玩手机、玩游戏等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将取消其资格,不能再在食堂内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食堂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者不正当操作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结尾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食堂工作人员入职即须签署并遵守。

学校食堂工作细则(3篇)

学校食堂工作细则(3篇)

学校食堂工作细则1. 介绍学校食堂是学生们食用伙食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保障学生营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食堂工作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细则。

2. 工作人员职责2.1 厨师:负责菜品烹饪、炒菜等工作,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和口感。

2.2 服务员:负责接待顾客、为顾客提供菜品和餐具,保持就餐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2.3 后勤人员:负责食材采购、食品摆放、餐具清洗等工作,确保食材的品质和卫生情况。

3. 工作制度3.1 工作时间: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食堂将在早上7:30开门,晚上7:00关门,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3:00。

3.2 工作服装: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清爽的工作服,包括工作帽、工作服、口罩等,保持个人卫生和形象。

3.3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食堂的工作纪律,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偷懒、不吃食堂食品等。

3.4 假期安排:根据学校的放假时间,食堂将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安排。

4. 卫生管理4.1 食物卫生:厨师在烹饪过程中必须保持手部清洁、食材新鲜、食品熟透,严禁使用过期食材。

4.2 环境卫生:定期对食堂进行清洁、消毒,并保证餐桌、餐椅、地面等场所的干净整洁。

4.3 垃圾处理: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食堂产生的垃圾,分类处理并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中。

4.4 健康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需要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没有传染性疾病。

5. 安全管理5.1 食品安全:食堂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有问题的食材或食品。

5.2 用火安全:在烹饪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火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3 紧急救援:食堂工作人员需要定期进行急救培训,了解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6. 服务质量6.1 服务态度:食堂工作人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顾客,及时为顾客提供服务。

6.2 就餐环境: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餐桌、椅子、地面等场所的干净整洁,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6.3 餐食选择:食堂应提供多样化、营养丰富的餐食选择,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食堂员工工作细则(3篇)

食堂员工工作细则(3篇)

食堂员工工作细则(3篇)食堂员工工作细则(精选3篇)食堂员工工作细则篇11、工作衣帽不整齐,不干净一次扣1分。

2、操作间、售饭场所的桌、台、门、墙、窗、地面卫生不清洁,有一项不合格,每项一次扣2分。

3、服务态度不好,与就餐者发生争执一次扣5分。

4、售饭时不戴口罩一人次扣1分。

5、让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一次扣2分。

6、不按规定时间售饭一次扣2分。

7、采购加工不合格食品一次扣10分。

8、不用工具售饭每一次扣2分。

9、不按规定收取餐券的一次扣2分,10、生、熟案板不分清,生熟菜存放不分开一次扣2分。

11、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一次扣10分。

12、在操作间及工作时间饮酒一次扣10分,13、操作间吸烟一次扣5分。

14、发票手续不全一次扣10分。

食堂员工工作细则篇2为了加强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食堂工作顺利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1、上班制度:要求食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正常上班,不准迟到、早退、缺工、旷工。

具体规定如下:早晨:学生起床铃响后15分钟内到食堂。

上午:8:30钟前到食堂。

下午:3:00钟前到食堂。

上笼蒸饭人员要求上午、下午比上述相应时间提前40分钟到食堂,超过以上规定时间视为迟到。

迟到10分钟内扣款1元/次,迟到10&30分钟扣款2元/次,迟到30分钟到一小时扣款3元/次,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旷工一天除不计发当天工资外,还加扣10元/天,早上由总务处考勤、上午、下午由组长考勤,并将考勤结果每周汇总报总务处:2、请假制度:因事不能正常上班,则必须请假。

一天由组长批假,超过一天由总务处主任批假(凭请假条批假),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

旷工、请事假除不发放当天工资外,还须另外扣款,其工资拨入组内。

其中早上旷工扣2分/次,事假扣1元/次,上、下午旷工扣4元/次,事假上、下午扣1元/次。

病假只扣当天工资,不另外扣款。

但必须出具县级医院证明,每组每天请假人员总数不能超过2人。

中学食堂管理制度细则

中学食堂管理制度细则

中学食堂管理制度细则一、食堂开放时间1. 学校食堂的开放时间为早上6:30至晚上8:30,其中早餐时间为6:30至8:00,午餐时间为11:30至13:30,晚餐时间为17:30至19:30。

2. 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到岗,准备食材并做好食堂卫生工作。

二、食堂饮食安全1. 食堂应配备专职厨师和食品卫生专员,负责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流程的监督管理。

2. 食堂应每日进行食品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过期食材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材及时处理。

3. 食堂应保证从外部供货商进货的食材安全,严格把关供货商的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4. 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卫生标准进行食品加工,做好个人卫生和厨房卫生保障。

三、食堂餐饮服务1. 食堂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口味提供多样化的食品选择,包括主食、副食和饮品等。

2. 食堂应每周调整一次食谱,并保证提供新鲜、健康、均衡的膳食。

3. 食堂应开展主题活动和特色美食宣传,以促进学生对食品的认知和兴趣。

4. 食堂应提供包括堂食、打包和外卖等多种就餐服务方式,方便学生选择便捷用餐方式。

四、食堂用餐秩序1. 学生在食堂用餐时应排队有序,不得插队或打扰他人。

2. 学生应自觉将用餐器具和餐饮垃圾放在指定区域,保持餐桌清洁卫生。

3. 学生应文明用餐,不得大声喧哗、玩耍或将餐具乱扔。

4. 食堂工作人员应对学生的用餐行为进行管理和引导,并向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规范教育。

五、食堂收费标准1. 食堂的收费标准应合理公正,不得涨价或乱加收费。

2. 食堂应向学生提供发票和收据等有效凭证,确保消费记录的真实和可追溯。

3. 食堂应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如提供补贴餐费或提供免费午餐等服务。

六、食堂管理监督1. 学校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堂管理督导组,负责对食堂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检查。

2. 食堂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 食堂应建立举报制度和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细则(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

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布置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订立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五)、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定时供应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两个半小时。

(六)、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48小时留样工作二、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需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需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需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需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

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躲避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需有明显标志。

三、配餐制度(一)烹饪好的食品分别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材料子或半产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四、食品卫生“五四制”(一)由原材料子到产品实行“四不”制度: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材料子。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材料子。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材料子。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料子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产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1、产品与半产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自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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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十中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要求细则
学校食堂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

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是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关键。

特对食堂从业人员作如下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管理。

对学校所提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食堂操作间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2、食堂从业人员切实注意搞好食堂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服从学校卫生管理安排,特殊情况应做到随叫随到;做到地面不能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不能积有污水,潲水桶要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要多检查,不能有堵塞,不能有饭菜残渣;水池、灶台,操作台、售卖台及食堂门窗等处要保持干净、整洁;各类库房要保持通风、整洁、整齐、明亮;食堂内产生的各种垃圾应及时倒入到教学楼后的垃圾池内;所产生的食品包装纸箱和其他可回收或还可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品由学校食堂校方管理人员处理。

3、从业人员切实注意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应正确穿戴工作衣帽,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不能在操作间、售卖台室、保管室及餐厅内吸烟和嚼槟榔,无不良卫生习惯。

4、更衣室衣物挂放要整洁有序。

5、从业人员要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选菜应在过道上,菜应该在洗好完后再进入操作间,不带不干净的物品进入操作间,避免不规范操作现象;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6、餐具用具每次用后要清洗、消毒,并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7、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每餐供应的食品成品必须由专人留样并做好留样记载。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在留样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学校分管领导将会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按学校开餐时间准时开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迟开餐时间,开餐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9、注意服务态度,不得辱骂学生,应做到微笑服务。

10、任何食堂工作人员都不得将车子停放在食堂后面(有车的话一律放到综合楼前的单车棚内),任何人员不得从食堂拿走任何已加工或没有加工的食品物和调料。

违规处理办法:
如发生违规现象,将向派遣单位通报详情。

具体方案:
1、若发现在操作间、售卖台室、保管室及餐厅内吸烟和嚼槟榔者,相关责任人罚20元/次。

2、没有穿工作服操作的,相关责任人罚10元/次。

3、食堂内的环境卫生有问题,相关责任人罚10元/次。

4、如果有学生反映饭菜不干净,相关责任人罚10元/次。

5、如果有学生投诉反映服务态度有问题,经学校核查属实,相关责任人罚10元/次。

6、在食堂操作间及售卖室会客者,相关责任人罚10元/次。

7、在食堂操作间及售卖室有陌生人及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组长或班长罚10元/次。

8、从食堂拿走任何已加工或没有加工的食品物和调料,一经发现并查属实将按五倍价赔赏。

9、工作人员卖饭菜及食品不刷卡一次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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