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安心境外旅行门诊急诊医疗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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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安心保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安心保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牙齿修复、牙齿整形、牙齿美容、洗牙、视力矫正、先天性畸形矫正、或装设人工关节、假肢、 假牙、牙托、人造眼球; 十六、一般体格检查、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一般条款
2.1 合同的解除
本附加合同之合同解除的规定同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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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PAR 2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 被保险人遭遇医疗事故;
九、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十、 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脊椎间盘突出症、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视网膜剥离导致的伤害;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潜.水.11、滑.雪.12、滑.水.13、滑.冰.14、跳伞、攀.岩.运.动.15、探.险.活.动.16、蹦极、帆.船.运.动.
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 持审验不合格或过期的驾驶证驾驶;
(4)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保险责任条款 1.1 合同的构成 1.2 保险期间 1.3 犹豫期 1.4.2 合同效力的终止 2.3 受益人的指定 2.4 保险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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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安心保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条款
1.2 保险期间
您提出保险申请并支付应付的保险费、经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 投保,以主合同的生效日期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期,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
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合同。
1.3 犹豫期
本附加合同犹豫期的规定同主合同。 特别提示您,本附加合同被解除时,其所属主合同同时被解除。

附加门诊急诊团体与附加企业补充住院医疗保险理赔须知

附加门诊急诊团体与附加企业补充住院医疗保险理赔须知

更多资料请拜候.(.....)附加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附加企业补充住院医疗保险理赔须知一、门诊用药量限制——超过以下用药量限制的,保险公司不承当给付保险金责任:急诊限3天用量,一般门诊限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限14天用量。

对明确诊断、病情不变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及大病门诊,因治疗需要持久持续服用同一类药物,门诊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上次门诊有两天以上余量,本次门诊不成重复续用不异药品。

二、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当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成心致被保险人伤害、患病;被保险人犯罪、拒捕、自杀和成心自伤;2、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打针毒品;1、3、被保险人患先本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艾滋病或传染艾滋病病毒期间或被保险人因投保前患有的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医疗费用;4、被保险人因患梅毒、淋病、锋利湿疣、疱疹、阴虱、软下疳、淋巴肉牙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包罗支原体、衣原体阳性〕、非淋菌性宫颈炎及阴道炎〔包罗支原体、衣原体阳性〕等性传布疾病而引起的医疗费用;5、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和劳保〕办理部分规定属于自费工程的医疗费用;6、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和劳保〕办理部分规定的局部支付的诊疗工程和乙类药品由个人承当的自负费用;7、治疗工程:皮肤色素沉着、痤疮、面膜,疤痕美容、激光美容、脱痣、祛除纹身、除皱、祛斑点、开双眼皮、治疗白发、治疗秃发、脱发、植发、脱毛、隆鼻、隆胸、穿耳洞;8、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打针药物;9、矫形治疗:如腋臭、口吃、牙列不整、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保健、口腔美容、鼻鼾手术〔呼吸窘迫症除外〕、平足等工程;10、各种健美治疗:如减肥、增胖、增高等工程;各种健康体检工程:如体检、疾病普查等工程;各种预防、保健性、疗养、静养或出格护理的诊疗工程: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足部反射按摩疗法、健身按摩等工程;11、儿童保健门诊健康体检、预防性治疗用药;12、屈光、眼镜、助听器装配、近视和斜视眼的矫形术及其他先本性缺陷;13、被保险人因任何原因所致的洗牙、洁齿、种植牙、牙移植、义齿修复〔包罗桩冠、套冠、安装义齿〕、镶牙、牙体缺损修复、牙体缺掉修复、烤瓷牙等发生的医疗费用;14、各种医疗鉴定工程: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劳动、工伤、职业病诊断鉴定〕,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医疗变乱鉴定,各种验伤费等;15、各种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工程;16、保险人因妊娠、分娩、流产及方案生育等引起的门诊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17、医疗变乱或交通变乱所致的相关费用;18、查抄、治疗、用药与所诊断疾病不符的;19、在非我司指定病院就诊的;20、非我司约定的急诊情况在非我司指定病院治疗的费用,21、代诊、代配药、外配药;22、无相关主述、疾病诊断的病史,直接配药或取药的;23、持手写发票〔非电脑打印发票〕索赔的;24、索赔时未同时提供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的或盖收费章注明药品价格处方的;25、投保时告知有医保人员未使用社保卡进行诊治,未提供医保专用正式发票进行索赔的;26、战争、军事步履、暴动或武装兵变;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2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1000
200 0%, 10%, 20%, 30%
杂项费(ME) 800
本附加合同购买的保险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本保单利益表内载明。若保险份数根据本附加合同 其他条款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保险份数为准。
第五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生(6)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将按本 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前将扣除约定的“自负比例”,且各项给付金额不超过 保单利益表所载最高给付金额。
如上述文件正本留我们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 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本附加合同的英文简称 GHPB。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其身体健康的 配偶或者子女经我们审核同意后也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醉酒(8)、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1)的机动车;
被保险人因患精神疾病或遭遇医疗事故;
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及其所引致的并发症(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保险份数变更 被保险人人数变更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地址的变更 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
第五章 一般条款:向您介绍您对本附加合同所需了解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如实告知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资料提供 特别约定 合同的解除 争议经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 签发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与主保险合同生效日一致。

平安门急诊保险条款

平安门急诊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附加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团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附加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且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人员。

第三条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保险合同的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在符合本附加合同第十五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门诊急诊治疗,保险人就其每次实际支出的、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必要、合理的各项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门诊手术费,按约定的每次门急诊免赔额、每次医疗费用发生限额及给付比例给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每日门诊急诊次数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向被保险人分别给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人首次投保本附加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附加保险时,被保险人自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日起15天内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15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投保人续保本附加保险或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所致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可依据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而有所补偿,或可从其他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保险人的给付金额将扣除被保险人可取得的以上补偿部分。

P0333 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A款)条款

P0333 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A款)条款

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A款)条款(平保养发[2007]3号,2007年2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对象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为常驻地,年龄在3周岁(含)至70周岁(含)之间,且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未成年人参加本保险时需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

被保险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或为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人士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固定居住地址。

被保险人在其国籍所在国(或地区)或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停留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紧急救援的,本公司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以下简称“救援电话”)服务,并通过授权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紧急救援医疗保险金1.安排就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需要医疗援助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至距事发地最近或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就医并承担相应的转送费用。

在任何情形下,救援机构不能替代当地急救机构的角色和急救功能,被保险人经当地急救机构送往最近医院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相应的转送费用。

2.住院医疗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经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入院治疗,且经授权医生确认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需入院治疗连续超过36小时的,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授权医生认可的被保险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生命附加凤翔团体境外紧急门急诊医疗保险

生命附加凤翔团体境外紧急门急诊医疗保险

生命附加凤翔团体境外紧急门急诊医疗保险2009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以下为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将有助于您阅读条款。

【阅读指引】您享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有保险责任的保障.................................................... 第五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条款适用补偿原则,请您留意................................................... 第五条在责任免除的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六条请您特别注意一些重要术语的释义...............................................每页脚注上述“您”均指投保人,“我们”均指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条款目录】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十条保险金的申请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五章一般约定第三条保险期间第十一条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十二条关于救援机构第四条投保范围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的义务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十四条非中国国籍被保险人特别约定第六条责任免除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十六条附加保险合同的效力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十七条批注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第十八条法律适用第八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本页内容结束>【条款内容】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生命附加凤翔团体境外紧急门急诊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保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意,附加于本公司的生命龙腾团体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后始为有效。

本附加合同包括生命附加凤翔团体境外紧急门急诊医疗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和主保险合同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内容和文件。

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单


and Canada
紧急救援医疗保险金(包括安排就医,紧急医疗转 送、住院医疗保险金,转送回国及安排子女回国) Emergency medical assistance benefit (including arrangement of medical care, medical evacuation, in- patient treatment, repatriation and repatriation of the offspring of the insured)
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单
Certificate of Ping An Overseas Traveling Emergency Assistance Medical Insurance
保单号: Policy Number:PC0500A009179227
投保人姓名: Name of Applicant:张三Zhang San
责任项目 benefits
所选区域 Covered Area
全世界 Worldwide
全世界(不包括 亚洲(不包括日 申根协议国家档
美国、日本和加
本)
次二
拿大)
Schengen
Worldwide- Asia-exclusive States(Level
exclusive of
of Japan
Ⅱ)
the USA. Japan
保险期间: Insured Period: 自201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3年1月5日24时止
保险区域: Covered Area:亚洲--不包括日本
前往国家: Destination:美国
保险计划:Schedule of Benefits

100_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本附加合同的投保范围与主合同相同。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紧急救援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确认需要医疗援助,本公司承担将被保险人紧急送往当地的医疗机构的合理运送费用以及到达该医疗机构之前所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

二、紧急转移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救援机构确认因病情需要且被保险人所在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治时,本公司承担将被保险人从事发地转运至境外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的护送转院费用。

三、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并因该意外伤害或急性病接受住院治疗连续超过三十六小时,对被保险人住院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含床位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和救护车费等),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给付比例分别在保险单上载明。

未满十二周岁的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在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本公司承担一位家长的陪同住院费用(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则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本公司承担该家长的酒店住宿费用)。

工银安盛产品介绍


附加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A款) (投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 • • • • 投保年龄:18-50周岁(指所附加主险的投保人) 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保持一致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 准)起1年后,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四十种重大疾病 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专科医生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 构首次诊断为患有重大疾病的(无论一种或多种), 则我们将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后的下一期保险费交纳 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剩余保单年度的续期保险费,主 合同继续有效。
• 投保年龄:30天至60周岁 • 交费年期:1年,保证5年续保,65岁前可续保 • 保险责任: 报销因意外引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有社保或公费报销的,按照75%报销; 无社保或公费报销的,按照65%报销。 每份最高赔付额500元,最多购买9份。
附加长期防癌疾病保险
• • • •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交费年期:5、10、15、20年 保障期限:15年、20年、30年、至77周岁 保险责任:
本产品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及除外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定期寿险
• 投保年龄:18-60周岁(指附加主险的投保人) • 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 • 保险责任: 一、身故豁免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 则我们将自其身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交纳日开始,豁免主合同 剩余保单年度的续期保险费,主合同继续有效。 WPD 3 二、全残豁免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条款所释义的全残 (3)项目之一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则我们将自其全残后的下一 期保险费交纳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剩余保单年度的续期保险费, 主合同继续有效。
工银安盛人寿产品介绍
总部个险业务部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重大


我们在计算保险费时将区分被保险人是否享有社会医疗保险。若我们以被保险人享有当地社会医 疗保险为前提核定并收取保险费,但我们日后发现该被保险人实际并不享有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的,我 们有权以该被保险人不享有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重新计算保险费,并要求您支付当年度该被保险 人累计应增加的保险费。
GCI 6
第八条
第三章 保单理赔服务条款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 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您向我们提出投保本附加合同的书面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本附加合同自我 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期在保险合同内载明。
我们自保险合同所载生效日当日 24 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至约定的终止日 24 时止。 但被保险人的主合同终止时,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保障类型二: 英文代码为 GCIB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重大疾病等待期届满后,被专科医生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首次诊断为患有或接受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范围中的疾病或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 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等待期由您和我们于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合同内载明;被保险人续保或因意外事故(8) 发生重大疾病或手术的,无重大疾病等待期。重大疾病等待期届满前被保险人被诊断为患有重大疾病 或接受手术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重大疾病或手术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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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安盛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安心境外旅行门诊急诊医疗保险条款[2013]字第1-384号文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目录感谢您您(1)选择了我们-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在您阅读本条款之前,请浏览一下目录,以便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条款基本条款:向您介绍本附加合同所提供的保险保障。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间和保险责任期间 第四条 保险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 第六条保险金额第二章第二章 费用条款费用条款:向您介绍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费第三章第三章 保单理赔服务保单理赔服务保单理赔服务条款条款条款::向您介绍保险金申请和理赔办理的手续。

第八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第四章第四章 保单变更服务保单变更服务保单变更服务条款条款条款::向您介绍我们为您提供的保单变更服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人数变更 第十一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第十二条 地址变更第十三条年龄及性别确认与错误处理第五章第五章 一般条款一般条款:向您介绍您对本附加合同所需了解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如实告知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权限制 第十六条 资料提供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第十八条合同解除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管辖法律第六章第六章 名词释义名词释义名词释义:: 向您解释本附加合同中所提到的一些专用名词,便于您更好地理解。

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条款基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团体安心境外旅行门诊急诊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保单首页、保单利益表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如上述文件正本留我们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本附加合同的英文简称为GOTA RIDER 2。

第二条第二条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本附加合同投保范围的规定同主合同。

第三条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间和合同有效期间和保险保险保险责任责任责任期间期间期间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和保险责任期间的规定同主合同。

第四条第四条 保险保险责任责任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期间内,被保险人被保险人(2)在中国境外中国境外(3)旅行时遭受意外事故意外事故(4)或突发急性急性病(5)时,我们通过授权的救援机构救援机构(6)(以下简称“救援机构”),在本附加合同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以下各项保险责任费用按账单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为准):一、 急诊急诊急诊、、门诊(7)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去中国境外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8)进行急诊、门诊及其复诊治疗,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以下简称“授权医生”)提供医疗咨询并确认被保险人需要支付境外医疗费用的,我们将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每次事故免赔额(9)后,给付医疗费用予该被保险人,包括:医生诊费、专家诊费、会诊费、化验费、药品费用、X 光检查费、CT 费、留院观察费及其它合理的医疗费用。

但我们不给付但我们不给付::理疗费用理疗费用、、按摩费按摩费、、针灸费针灸费、、违反当地国家法令的药品费用违反当地国家法令的药品费用、、美容费美容费、、妊娠及其相关的费用的费用((但因遭受意外但因遭受意外事故事故事故所致的流产所致的流产所致的流产,,不在此限不在此限)。

)。

二、 意外牙科门诊费用被保险人去中国境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因意外事故引起的牙科门诊治疗,我们将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后,给付医疗费用予被保险人。

但我们不给付因安装牙冠但我们不给付因安装牙冠、、牙托牙托、、假牙假牙;;进行牙齿正畸进行牙齿正畸、、牙齿美容牙齿美容、、洗牙等洗牙等所所发生的费用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的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承担保险责任::一、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醉酒(1010))、故意自伤故意自伤、、自杀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的除外;;四、被保险人药物过敏被保险人药物过敏、、未遵医嘱未遵医嘱,,私自服用私自服用、、涂用涂用、、注射处方药物(1111))或管制药品(1212))或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313));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4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515))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616))的机动车机动车;;六、被保险人怀孕被保险人怀孕((包括正常和非正常包括正常和非正常)、)、产前或产后检查产前或产后检查产前或产后检查、、流产流产、、分娩分娩、、人工受孕、不孕症不孕症、、不育症不育症、、非以治疗目的之避孕及绝育手术及其所引致的并发症非以治疗目的之避孕及绝育手术及其所引致的并发症((但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所致,,不在此限不在此限);); 七、被保险人因美容被保险人因美容、、外科手术外科手术((但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之必要外科整形但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之必要外科整形,,不在此限此限)、)、视力矫正视力矫正视力矫正、、先天性畸形矫正先天性畸形矫正、、变性手术变性手术;; 八、被保险人因牙齿护理被保险人因牙齿护理、、治疗或手术治疗或手术((但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但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不在此限不在此限),),或或因镶补牙齿因镶补牙齿、、装设假齿装设假齿、、假肢假肢、、假眼假眼、、眼睛眼睛、、助听器或其他附属品助听器或其他附属品;; 九、被保险人一般健康检查被保险人一般健康检查、、疗养疗养、、康复性治疗康复性治疗、、心理治疗心理治疗、、精神治疗精神治疗、、心理障碍治疗碍治疗、、戒酒或戒毒治疗戒酒或戒毒治疗、、门诊门诊、、预防性治疗或疫苗注射预防性治疗或疫苗注射;; 十、献血献血、、非疾病治疗之输血非疾病治疗之输血;; 十一十一、、既往症既往症::痔疮痔疮、、扁桃体切除术扁桃体切除术、、高血压及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糖尿病、、肿瘤肿瘤、、胃及十二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指肠溃疡指肠溃疡、、胆囊炎胆囊炎、、各种结石各种结石、、器官移植器官移植、、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内膜异位症、、颈椎病颈椎病、、美容美容、、牙齿整形牙齿整形、、补牙补牙((但外伤造成的紧急修补除外但外伤造成的紧急修补除外)、)、红斑狼疮红斑狼疮红斑狼疮、、牛皮癣等慢性皮肤病牛皮癣等慢性皮肤病。

十二十二、、被保险人参加职业运动或者任何危险性运动被保险人参加职业运动或者任何危险性运动、、活动活动,,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潜水(1717))、滑水滑水、、滑雪滑雪、、攀岩运动(1818))、探险活动(1919))、摔跤摔跤、、柔道柔道、、空手道空手道、、跆拳道跆拳道、、马术、拳击运动拳击运动、、特技表演(2020))、赛马赛马、、竞技性赛马比赛竞技性赛马比赛、、各种车辆表演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练习、、驾驶卡丁车驾驶卡丁车、、摩托车运动摩托车运动、、任何形式的速度竞赛和其它任何竞赛等任何形式的速度竞赛和其它任何竞赛等;; 十三十三、、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任何种类的拉力赛和竞赛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任何种类的拉力赛和竞赛,,专业的或有组织专业的或有组织的体育运的体育运动、登山运动登山运动、、深海潜水深海潜水、、洞穴探险洞穴探险、、空中运动空中运动、、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 十四十四、、参与专业性参与专业性、、竞赛性体育项目竞赛性体育项目,,或为竞赛性体育项目而进行的训练或为竞赛性体育项目而进行的训练;; 十五十五、、以海外求医为目的的旅行以海外求医为目的的旅行;; 十六十六、、温泉治疗温泉治疗、、理疗理疗、、日光治疗法或美容治疗日光治疗法或美容治疗;; 十七十七、、在旅行期间在旅行期间,,违反医生建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违反医生建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 十八十八、、在(但不限于但不限于))建筑工地建筑工地、、矿场矿场、、油田或者石油及化学工业现场等地进行职业活动发生事故时所产生的费用职业活动发生事故时所产生的费用;; 十九十九、、未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同意的转运未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同意的转运、、救护和治疗所导致的费用救护和治疗所导致的费用;; 二十、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待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进行的非紧急治疗请待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进行的非紧急治疗请求; 二十二十一一、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香港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十二十二二、罢工罢工、、战争战争、、敌国入侵敌国入侵、、武装冲突武装冲突((不论是否正式宣战不论是否正式宣战)、)、内战内战内战、、内乱内乱、、叛乱叛乱、、恐怖活动恐怖活动、、政变政变、、暴动暴动、、群众骚动群众骚动、、政治或行政干预政治或行政干预、、辐射或其他飓风辐射或其他飓风、、水灾水灾、、地震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事由海啸等不可抗力事由;; 二十二十三三、您选择单次旅行保障形式的您选择单次旅行保障形式的,,被保险人在向我们申报的旅行目的地以外的地方出险的地方出险。

但在合理且必要的途径地出险但在合理且必要的途径地出险,,不在此限不在此限;;二十二十四四、您选择多次旅行保障形式的您选择多次旅行保障形式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障区域以外的地方出险外的地方出险。

但在合理且必要的途径地出险但在合理且必要的途径地出险,,不在此限不在此限。

二十二十五五、被保险人在下列任何国家和地区发生本附加合同第四条所列援助费用的被保险人在下列任何国家和地区发生本附加合同第四条所列援助费用的:: 亚洲亚洲:: 伊朗伊朗、、阿富汗阿富汗;;印度尼西亚的亚齐印度尼西亚的亚齐、、马鲁古马鲁古、、伊里安伊里安、、加里曼丹省加里曼丹省;;塔吉克斯坦克斯坦、、黎巴嫩黎巴嫩、、伊拉克伊拉克、、柬埔寨柬埔寨、、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巴勒斯坦、、以色列以色列、、东帝汶东帝汶、、斯里兰卡、叙利亚叙利亚、、也门也门;; 非洲非洲:: 尼日利亚尼日利亚、、尼日尔尼日尔、、埃塞俄比亚埃塞俄比亚、、布隆迪布隆迪、、中非中非、、塞拉利昂塞拉利昂、、卢旺达卢旺达、、阿尔及利亚尔及利亚、、肯尼亚肯尼亚、、叙利亚叙利亚、、刚果共和国刚果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苏丹苏丹、、南苏丹南苏丹、、利比亚利比亚、、索马里索马里、、安哥拉安哥拉、、马达加斯加马达加斯加、、马里马里、、中非中非;; 欧洲欧洲::塞尔维亚塞尔维亚、、黑山黑山、、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波黑波黑;; 美洲美洲::格陵兰岛格陵兰岛、、圣海伦岛圣海伦岛、、海地海地、、委内瑞拉委内瑞拉;; 大洋洲大洋洲::美属萨摩亚群岛美属萨摩亚群岛、、布维岛布维岛、、圣诞岛圣诞岛、、诺福克岛诺福克岛、、基里巴斯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瑙鲁瑙鲁、、纽埃岛纽埃岛、、帕劳群岛帕劳群岛、、皮特凯恩群岛皮特凯恩群岛、、所罗门群岛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群岛南桑威治群岛、、托克劳群岛托克劳群岛、、图瓦卢图瓦卢、、美属群岛美属群岛、、瓦努阿图瓦努阿图、、沃利斯和富纳群岛沃利斯和富纳群岛;; 南极洲南极洲::南极洲南极洲;; 北极区北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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