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浅析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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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考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星考点)

【司考】考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星考点)

基本概念1.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一个有效法律行为的资格。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6.监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重点考点详解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通常情况下的开始与终止1.开始:始于出生。

(1)自然人出生时间的确定: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有关证明。

(2)特殊民事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或婚姻能力受国籍、年龄和性别的限制。

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外国人在我国不得充当引水员,我国同性间不得结婚。

16岁之前的劳动合同,女(20岁)、男(22岁)之前的婚姻,无效,2.终止:生理死亡。

死亡时间的确定:死亡证明——登记时间——其他有关证明。

生理死亡顺序的推定:(1)继承法(一般法)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①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无继承关系,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保险法(特殊法)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3.终止:宣告死亡(后面详述)(1)一般情况下判决宣告之日视为死亡之日;但因意外事件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死亡之日。

(2)拟制主义:宣告死亡判决只有被撤销后才能不发生宣告死亡产生的法律效力。

如果自然人并未死亡,死亡宣告的判决不影响其于改判决作出之后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特殊人群的开始与终止1.胎儿利益的保护(1)胎儿自受胎之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①若胎儿活着出生,胎儿自受胎之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与认定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与认定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公民取得、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公民承担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公民对自己违反民事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我国的《民法通则》根据公民不同年龄智力发育的不同状况或者公民的精神健康状况,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一般来说,公民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完全能独立的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完全的辩别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从人的智力发育状况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一定的年龄确定为十八周岁,即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

法律赋予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要考虑是是公民的智力、辩别能力等自身状况,而并不是考虑公民的经济状况,而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公民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因此,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又作了特殊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没有经济收入的公民的民事责任能力问题,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有完全辩别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但不一定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承担民事责任。

如在校学习的大学生,在家待业的高中毕业生,虽然他们已满十八周岁,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经济收入,无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

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这类十八周岁以上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了既承认这类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保护有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中指出,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

由此可见,经济状况并不影响十八周岁以上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享有。

2、有经济收入但不满十八周岁公民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不满十八周岁但已达到一定年龄有一定的辩别能力有经济来源的公民依法也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姚欢庆老师讲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姚欢庆老师讲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姚欢庆老师讲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主体地位的标志。

所有自然人,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宗教等差别,其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即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权利能力的开始《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因此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实际也就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在实际中要注意:1.出生时间《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自然人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故在出生时间的认定上,户籍证明的效力高于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的效力高于其他证明。

2.胎儿利益的保护既然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因此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胎儿毕竟具有成为民事主体的现实性,故法律上一般均设有特殊规定,以保护胎儿的利益。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律继承办理。

注意,保留胎儿的法定继承份额,只是给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 并没有承认胎儿是民事主体。

另外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原来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办理。

若胎儿出生时是活体,但旋即死亡的,原来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先由胎儿继承,再转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例,甲孕妇怀有胎儿丙,被乙打了,丙出生后有伤残。

伤残结果与乙打击有关系。

胎儿丙能否对当年侵权人提起侵权诉讼?分析:有权利提起诉讼。

因为在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里并不强调在侵权发生的时候,当事人权利主体已经存在。

例,甲是丙的父亲,丙还未出生时,甲被车撞死。

这种情况,是否包括胎儿抚养费?分析:胎儿的出生是确定的事实,所以包括胎儿的抚养费。

2015年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15年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15年政法⼲警考试时间预计在9⽉,报名⼯作初步估计在本⽉中下旬开始,对于考⽣⽽⾔,虽然距离考试的时间很短,但是充分利⽤好时间做好复习计划,达到提⾼成绩的⽬的的完全可以实现的,作为必考科⽬之⼀的民法学,想要取得好成绩,积累考点知识是⾮常重要的,为此,⼩编特整理了⾃然⼈的民事⾏为能⼒这⼀⾼频考点,希望能给⼤家的备考⼯作提供有⼒的保障。

⼀、⾃然⼈民事⾏为能⼒的概念⾃然⼈的民事⾏为能⼒,是指⾃然⼈能够以⾃⼰的⾏为独⽴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然⼈要有民事⾏为能⼒,就必须有正确识别事物、判断事物的能⼒,即有意思能⼒。

意思能⼒是⾃然⼈具有⾏为能⼒的基础。

⾃然⼈具有意思能⼒,⼀⽅⾯要达到⼀定的年龄,具备⼀定的社会活动经验;另⼀⽅⾯还要有正常的精神状态,能够理智地进⾏民事活动。

⾃然⼈的民事⾏为能⼒和民事权利能⼒都是由法律规定的,⾮依法律不得限制和剥夺。

但两者是有区别的。

第⼀,民事权利能⼒是每⼀⾃然⼈都具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民事⾏为能⼒则并⾮每个⾃然⼈都能够具备。

第⼆,民事权利能⼒始于出⽣,⽌于死亡。

民事⾏为能⼒则以意思能⼒的存在为前提,有意思能⼒即有⾏为能⼒,⽆意思能⼒则⽆⾏为能⼒。

虽然民事⾏为能⼒与民事权利能⼒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但两者⼜是密切相关的。

⾃然⼈具有民事权利能⼒,是具有民事⾏为能⼒的前提。

⼆、⾃然⼈民事⾏为能⼒的划分《民法通则》根据我国⾃然⼈的具体情况,按照年龄阶段的不同和理智是否正常,将⾃然⼈的民事⾏为能⼒划分为:完全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和⽆民事⾏为能⼒三种。

(⼀)完全民事⾏为能⼒完全民事⾏为能⼒,是指能够通过⾃⼰的独⽴⾏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在⼀般情况下,⾃然⼈达到成年的时候,不仅能够有意识地实施民事⾏为,⽽且能够理智地判断和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共同⽣活规则,能够估计到实施某种⾏为可能发⽣的后果及对⾃⼰的影响。

民法典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

民法典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

民法典中属于⽆民事⾏为能⼒⼈有哪些民事⾏为能⼒是指实施民事法律⾏为的⼀种能⼒,有民事⾏为能⼒的⼈实施的民事法律⾏为有具有法律效⼒的。

民事⾏为能⼒有不同的种类,那么民法典中属于⽆民事⾏为能⼒⼈有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属于⽆民事⾏为能⼒⼈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民事⾏为能⼒⼈包括不满⼋周岁的未成年⼈和不能辨认⾃⼰⾏为的成年⼈。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民事⾏为能⼒的未成年⼈】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为⽆民事⾏为能⼒⼈,由其法定代理⼈代理实施民事法律⾏为。

第⼆⼗⼀条【⽆民事⾏为能⼒的成年⼈】不能辨认⾃⼰⾏为的成年⼈为⽆民事⾏为能⼒⼈,由其法定代理⼈代理实施民事法律⾏为。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不能辨认⾃⼰⾏为的,适⽤前款规定。

⼆、公民的民事⾏为能⼒分为哪⼏种(1)完全民事⾏为能⼒。

指能够通过⾃⼰独⽴的⾏为⾏使民事权利、履⾏民事义务的能⼒。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可以独⽴进⾏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为能⼒⼈。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的劳动收⼈为主要⽣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为能⼒⼈。

(2)限制民事⾏为能⼒。

指具备部分民事⾏为能⼒。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是限制民事⾏为能⼒⼈,可以进⾏与他的年龄、智⼒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为的精神病⼈是限制民事⾏为能⼒⼈,可以进⾏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民事⾏为能⼒。

指不具备以⾃⼰的独⽴⾏为取得民事权利、设⽴民事义务的能⼒。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是⽆民事⾏为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为的精神病⼈是⽆民事⾏为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代理民事活动。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为⽆民事⾏为能⼒⼈,由其法定代理⼈代理实施民事法律⾏为。

不能辨认⾃⼰⾏为的成年⼈为⽆民事⾏为能⼒⼈,由其法定代理⼈代理实施民事法律⾏为。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5月21日***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真题1(单选题) 常识判断/法律,关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B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属于人身自由权C公民不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会构成违宪D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解析正确答案:C, 你的答案:A《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A项说法正确。

根据《宪法》的规定,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B项说法正确。

《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D项说法正确。

违宪是指违反宪法的非法行为,违宪行为是最高的违法行为,对于一般公民能否成为违宪主体在理论界存在争议,C项说法不够准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2(单选题) 常识判断/法律,关于我国土地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B用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行政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不确定C现阶段坚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D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解析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B《宪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故A项说法错误,农村的土地还可能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而划拨用地无使用年限,故B项说法正确。

我国现阶段的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坚持严守,故C项说法正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故D项说法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3(单选题) 常识判断/法律,根据我国刑法,下列情形构成犯罪的是()。

A甲将一岁的女儿遗弃在公园长椅上,后女孩被冻死B乙收留了福利院走失的孤儿却未办收养手续,将其抚养成人C过路人丙看见公寓发生火灾而不报警,火灾中有三人死亡D丁因工作中发生矛盾而扬言要殴打同事,同事害怕逃跑,在逃跑过程中不慎坠楼身亡解析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A《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经典练习题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经典练习题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经典练习题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

A.公民的合法权益B.私人的合法权益C.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不当得利答案.D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

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

A.2万元B.4万元C.8万元D.6万元答案.C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公平原则答案.B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十五日/追认B.三十日/拒绝追认C.三十日/追认D.十五日/拒绝追认答案.B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

A.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C.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D.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答案.C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C.“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答案.B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二个月B.三个月D.十二个月答案.C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

A.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消灭实体权利C.消灭时效D.起诉时效答案.C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

民事行为能力和年龄的划分表格

民事行为能力和年龄的划分表格

【民事行为能力和芳龄的划分表格】一、民事行为能力和芳龄的概念1.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依法享有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二、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1)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 监护人同意行为能力(1) 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监护人同意进行民事活动。

三、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限制1. 儿童禁止从事危险活动(1) 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不得从事危险活动。

(2) 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防止其从事可能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活动。

2.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因违法行为受到纠正教育措施。

3. 未成年人的契约行为(1)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履行。

(2)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四、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保护1.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 法律禁止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2) 监护人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和培养(1) 学校和社会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2)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保护1.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保护(1) 司法机关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对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司法机关应当给予特别关注和保护。

2.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救济(1) 对于受到侵权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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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浅析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界定14周岁以上,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民事责任的年龄如何去界定?根据2009年出台的《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2017年《民法总则》出台之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我们发现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有所降低,那么应该如何判断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是我们目前需要讨论的问题。

一、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分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获得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情况的影响。

换言之,心智不健全的民事权利能力人,若任由其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可能会损害自己,也可能会损害他人。

所以,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就有民事行为能力,两者确认的标准不同。

二、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该条规定将《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区别儿童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儿童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阶段的水平。

将年龄下限进行下调,可以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如何确定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事业单位的考试当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知识点,特别是有关如何认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

这部分知识通常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查,考生需要判断出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上述主体有一定的社会经验,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支撑自己的生活,在社会交往中能够预见和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法律赋予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尤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题回顾】:
某超市周末推出抽奖活动,小明购买了100元的生活用品,按规定获得抽奖机会一次。

他在服务台凭小票参加了抽奖活动,抽中了一台价值1999元的手机,工作人员当场兑奖。

之后,该超市的经理发现小明今年只有16岁,遂向法院主张中奖无效。

对于该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明购买生活用品合同无效,中奖无效,法院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B.小明购买生活用品合同效力待定,中奖无效,法院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C.若小明的父母追认,则中奖有效,此时法院不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D.小明购买生活用品合同及中奖自始有效,法院不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答案】D。

解析:《民法总则》第19 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小明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购买
100元的生活用品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且中奖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合同有效,无需追认,法院不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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